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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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教学改革,促进全院教师敬业精业,提高

教师教学能力,拟采取

“教学督导制”、“课程建设制”、

“指导教师制”“教务管理制”、“检查评议制”、“教师进修

制”、“教学团队制”、“教学激励制”等八项措施,全面提高

教学质量与水平。

一、教学督导制

教学督导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学校

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现阶段拟从以下三方面完善教学督导工

作。

1、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为加强和改进教学过程各个环节

的管理,健全监控机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学院成

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检查、评估和指

导,建立以评教、评学、评管三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教学质量监

控体系。督导委员会由分管副院长担任主任,成员由教学指导委

员会成员及工会、后勤等相关职能部处领导组成,下设听课组和

教学秩序组两个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制定《福建教育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详见

附件2)

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分三个等级共46条(详见附件3:福建教育学院教学事故处理暂行办法)。发生教学事故,不管是主观

疏忽还是客观受限,都必须对当事人、责任人、相关单位进行处

理,达到严谨教风,端正学风,汲取教训,改进工作的成效。为

保障教师的正常权益和教学事故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特规定下列

三种情况可以免责:第一,教学事故发生前(至少5分钟前),当事人已向各单位的分管领导作了书面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用

手机或短信报告);第二,由于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不作为或作

为不到位,直接或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由部门或单位负责人

承担责任;第三,经院教学委员会仲裁认为可以免责的情形。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评议教学过程和效果,拟对学历

教育的教师的授课或讲座分四个等级进行评议,即优(90分以上)、良(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评议结果拟作为定岗、评优、评聘、晋级的依据;非学历教育的

师训、干训采取学员评议和听课教师评议相结合的两种形式。(

福建教育学院听课记录表)

二、课程建设制

按课程教学质量的要求,承担学历教学的各部应认真制定教

学实施计划,制定实践教学(考察、实训、毕业设计、毕业实习、

毕业论文等)计划,并督促教师完善课程教学资料,主要包括:

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表、函授自学指导意见、课程教学

改进意见、课程作业、课程实践环节设计(专业实习、毕业论文

或毕业设计安排等)。

承担培训任务的各部,应制定各类培训方案与实施计划(课

堂教学、小组讨论课、大班讨论课、学员论坛、参观考察、社会

实践等的组织安排),建设培训课程体系、编写课程大纲、组织

编写培训教材,并督促教师完善培训资料,主要包括:培训教案、

培训授课计划(专题讲座或系列讲座的开设要求、目的意义、讲

授方式等)、参与式活动计划(方案)。

每个教师每学期至少须听课8节(4人次以上),各部每学

期须组织全体教师听课评课2次(含公开课活动一次)。并填写听课评议表,对课程建议和授课内容方法进行评议;各部组织公

开听课活动除了填写评议表外还要召集相关教师评课议课,提出

改进意见,并经常性开展教育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

手段的研讨。院教学委员会每学期按计划对全院不同类型的课程

组织专家听课,并分类写出鉴定意见。教务处对上述听课评课活

动给予切实的协调、组织、指导。

鼓励各单位教师自编教材和各种培训资料,力争做到授课的

系统性、前沿性和学理性;特别要鼓励本院教师参与全国性、省

级教材编写活动和“三级联盟”的教材统编工作,扩大教材的发

行面和社会影响力;学院每年11月初接受教师教材出版资助申请,并根据专家评议和院教学委员会评选,对优秀教材加大奖励

力度。

学历教育尤其是高职高专教育应严格按高职人才培养目标

组织教学,实践教学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30%,努力强化学

生的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动手能力,真正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

要的应用型人才。

师训、干训班在注重专家引领的同时,应注重同伴互助、参

访观摩、经验分享、案例分析、实践演练等实践研修方式,实践

研修(教学)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50%,努力解决学员在教学与管理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

建设优秀课程,推出精品讲座是课程建设的目标。建设主要

分四步进行:第一步,教师自评。每位教师对自己所开设的课程

或讲座,按优秀、合格、整改三个档次做出客观的分析与评价,

并予申报。第二步,专家评课。对自评的精品课程(讲座),由

院督导组组织听课、评课并提出初步认定意见。第三步,组织评

选。对院督导组初步认定的精品课程(讲座),报院教学指导委

员会评审,产生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或院优秀精品讲座。第四步,

建设验收。下达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经过一年建设,

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检验合格,予以确认院精品课程,并组织申

报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或省级精品课程。

对于合格课程(讲座)、整改课程和在培训班新开设讲座或

新教师上课都要在部内先试讲,试讲通过后方可上台;院教学督

导委员会成员要通过抽查听课、滚动听课的形式对全院合格与整

改课程进行鉴别评议,争取在1-2年内对全院开设的课程(讲座)全听一遍,推动课程建设水平更快提高。

不论是函授教学,还是培训教学,都必须探讨运用现代化的

远程教学手段来组织开展远程教学,努力建设网络平台、网络指

导教师队伍及网络课程。现阶段应建设以任务为驱动的网络课

程,争取通过一年的努力每一学科都开发2-3门网络课程,同时

购买部分网络课程,从而与其他部门协同完成远程教学的总体开

发。

三、指导教师制

通过老教师有计划地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与研究,完成角色

转变,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达到相应职务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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