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出资情况

附表3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注:1、此表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空表填写。

2、证件类型选择填入: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其他。

3、出资方式选择填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非货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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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协议(公司设立前合伙协议)

出资人协议书 缔约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有多少股东写多少个,如出资股东是公司的写成: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电话)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合同,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立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

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各缔约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出资为_________(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各缔约方的出资明细如下: :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 ____日前足额存入公司相应账户/办理完过户手续; :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 ____日前足额存入公司相应账户/办理完过户手续; :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 ____日前足额存入公司相应账户/办理完过户手续; :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 ____日前足额存入公司相应账户/办理完过户手续; (此处将所有股东的出资写清楚) 第四条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

最新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

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2019年6月大学英语四级真题及答案完整版(卷三) 1

Part I Writing 【题干】Directions: For this part, you are allowed 30 minutes to write a news report to your school newspaper on a volunteer activity organized by your Student Union to help elderly people in the neighborhood. You should write at least 120 words but no more than 180 words. Part ⅢReading Section A Section A Directions: In this section, there is a passage with ten blanks. You are required to select one word for each bla nk from a list of choices given in a word bank following the passage. Read the passage through carefully before making your choices. Each choice in the bank is identified by a letter. Please mark the corresponding letter for ea ch item on Answer Sheet 2 with a single line through the centre. You may not use any of the words in the bank more than once. 2

发起人与股东的区别

与发起人的责任一样,在我国有关立法中,也可分为《公司法》规定的责任、《刑法》规定的责任(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规定的责任。在《公司法》里,仅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股东的责任作了规定,并且是与发起人的责任合并在相同的条款中,即同为第208条和第209条的内容。在《刑法》上也与对发起人的责任规定在一起。 三、发起人和股东具有不同地位和作用 发起人和股东不仅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责任,而且在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各自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一)在公司设立阶段,没有股东存在,而只有发起人,且发起人有着特别的地位和作用。 公司的设立是公司成立前的一个特殊阶段,在这一特殊阶段里,设立中的公司并未取得法人资格,它往往以筹备组(处)的名义开展活动。因此,设立行为的主体,就具有了特殊的法律地位;主体的设立行为,也有了特殊的法律意义。 从设立行为的主体看,各种公司设立行为的主体均是发起人,尽管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通常成为股东,但在设立阶段,发起人并不能称为股东。在设立阶段,发起人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设立任务。他们要对自己的发起设立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并且各发起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设立阶段还没有股东,因此在公司的发起阶段,就不存在股东的权利和义务问题。 从主体的设立行为来看,各种公司的设立需要发起人的一系列积极的行为,如制定章程、申请审批、认缴出资、选择住所,等等,有的公司还需要搞基本建设、预购原材料或商品等。这些行为都是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如公司合法成立,而发起行为的正当性又经公司创立会确认,发起行为则视为公司本身的行为,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自始由公司承担;假如公司虽然合法成立,但公司创立会拒绝承受发起行为所生的部分权利义务,发起人对公司拥有诉权,最后的结果由法院裁定。如果公司设立不成功,发起人对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即就发起行为所产生的、并非专属于成立后公司的权利,分别或共同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二)在公司成立后的存续阶段,发起人和股东的地位和作用 公司如期成立后,发起人因签署章程、缴纳出资而成为了股东。但因发起行为而成为股东的股东,与因受让公司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的股东不同。在本文,我将前者称为发起人股东,以示区别。其实,即使在此阶段,发起人股东和一般

股东出资证明书编号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东名册是公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表明公司的股东构成,是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重要 依据。凡是记载于股东名册的人员,一般应认为具有股东的资格,是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 的权利。当然,有时股东未有实际出资等情况出现,我们认为虽记载于股东名册,但并不当 然全部享有股东的各种权利,其行使股东权利要受到限制,但一般不能否定其股东资格,可 以享有相 对应的股东权利。 股东组成及出资情况要向登记机关登记,也就是要对外公示。这种公示,既昭示了股东 的资 格地位,也使公众了解公司的股东及资金构成。 股东变更要办理登记,否则,只能对内发生效力,也就是公司内部发生效力。对公司外 部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不能对抗第三人,因为变更没有公示,第三人没有理由相信 发生 了变更. 没有股东名册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来源:证券时报作者:日期:07-03-15 昨天,北大科技(600878)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上海银聚等八家公司对此次股东大 会质疑的联合声明同时见报,公司第一大股东颐合丰业和上海银聚等其他8家股东的矛盾已然公开,双方争执的焦点集中在股东参会资格的确认问题。 在颐合丰业方面提供的大连市公证处的公证书中,公证员只证明参加会议的股东只有一 人,代表股份5200万股,代表资格合格,对其他几家的参会要求未做表述。在法律意见书中, 律师的表述为其余几家单位及相关人士未按《公告》提交有效持股证明等原件材料,因此判 定不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主体资格。而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关于参加会议 的登记方法,只要求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登记。记者会后 在被拒绝参会的上海银聚公司董事长程勇处看到了上海方面5家公司的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及委托单位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程勇表示能提供的原件都已被滞留,关于不符合《公 告》要求不知如何谈起。 据具有多年证券从业经历的律师介绍,每家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前,主持会议的一方 均要从证券登记公司取得公司在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以此做为判断股东参会资格的标准。 当一些远离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的法人股股东无法在股权登记日当天取得股权登记原 件时,凭股东名册和股东卡号码即可判明股东身份真伪。然而据记者了解,主持会议的 颐合 丰业手中并没有股东名册,那么,他们凭什么评判其他股东是否具有参会资格呢。记 者在程勇处了解到,在会议当天,颐合丰业方面根本没有将自己提供的股东证明文件与股东 名册进行过对照,就判定其所代表的股份不具备参会资格。记者又向当天主持会议的辛念军 了解情况,辛念军承认,那一天他们手中确实没有股东名册。那么,作为会议主持方,颐合 丰业如何判断股东材料的真伪呢?辛念军解释到,这只能寄希望于股东提供的材料能够真实

论公司股东与发起人的出资责任(一)

论公司股东与发起人的出资责任(一) 摘要:股东和发起人的出资责任关系到公司资本的充实、主体人格的健全、债权人利益保护及社会交易安全等问题,因而也是各国公司法比较关注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的公司立法相比,我国现行规定仍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亟待立法予以完善。关键字:出资违约责任资本充实责任责任体系失衡与重构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为了保证公司资本的充实,维护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各国立法对股东和公司的发起人都规定了严格的出资责任。本文在比较各国立法的基础上,对股东和发起人的出资责任问题作一探讨,以期我国的公司制度更为科学和完善。一、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不履行其出资义务对公司和其他出资人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所谓出资义务是指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地位,为公司目的事业所负之对公司所为的一定给付义务。如果股东未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即构成了对其出资义务的违反。(一)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股东出资义务源于股东对公司股份的认购行为。因此,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也是股东(认股人)认购股份行为的性质所决定的。大陆法系国家学者一般认为投资者认购股份的行为是股份申购人(股东的前身,简称认股人)与公司(或设立中公司的机关)所缔结的以加入公司为目的的社团法上的入社契约行为。(注:参见加滕良三:《学说。判例株式会社法》,第57—58页;柯枝芳着:《公司法论》,三民书局印行1985年版,第193页。)英美法系学者认为股份认购是一种表示愿意购买一个公司(包括设立中的公司)当时尚未发行的特定数量的股份并支付价款的要约,与公司的配股行为(承诺)一起构成了完整的契约关系。(注:L.C.B,Gower,Gower‘sPrinciplesofModernCompanyLaw,London,steuens&sons,1979,4th,P.426-433.)因此,现代各国公司法理论均认为股东出资义务属于一种契约义务,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可比照债的不履行的一般原则处理。(二)股东出资违约行为的表现形态在实践中,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有多种,情形不同,对公司、公司债权人以及其他股东产生的影响亦有所不同,因而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与方式也不同。1.按行为方式不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表现为出资义务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种情形。出资义务不履行是指股东完全不履行出资义务,具体表现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拒绝出资是指股东在章程制定或填写认购书后拒绝按规定出资;不能出资是指因客观条件,不能履行出资义务,如出资的建筑物在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前毁损或灭失,非专利技术在出资前泄密等;虚假出资是指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如为了享有外资企业的优惠待遇,虚构外方出资,搞假合资、假合作,或为了凑足股东人数虚拟出资或股份;抽逃出资是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其所缴纳的出资暗中抽回。(注:陈苏:《公司设立者的出资违约责任与资本充实责任》,载《法学研究》1995年第6期,第50页。)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是指出资义务履行不当,包括迟延出资、不完全出资、瑕疵给付和出资不实等情形。迟延出资是指股东不按规定的期限缴纳出资或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不完全出资,指股东不按规定数额足额缴纳出资;瑕疵给付,指股东缴付的现物存在着品格或权利上的瑕疵,如所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章程约定或国家规定的品质标准,不具备应有的功能或效用;或者所交付的标的存在着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公司对标的物的占有和使用;出资不实,是指股东出资现物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其章程所确定的价值。出资不实违反股东足额缴纳出资之义务,是不完全出资的一种特殊形式。2.按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出资义务不履行可分为公司成立前出资义务的不履行和公司成立后出资义务的不履行。因为认购公司股份或资本的行为既可以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也可以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后,公司成立前的认购是认购尚未成立的公司的股份,公司成立后的认购是认购已经存在的公司的尚未发行的股份(新股认购),因此,出资义务的不履行既可发生在公司设立阶段,也可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后。即便是认购尚未成立公司的股份,其出资义务的违反也可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后,如现物出资义务不履行便经常发生在公司成立以后,因现物出资须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其中以

最新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

最新股东出资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出资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出资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出资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风险告知:由于全体股东要对发起设立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审查好股东的资格,包括股东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并且对股东的身份证明最好进行备份。 (以上任意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 ,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________ 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2、项目概况

第二条 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1、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风险告知: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 权、土地使用权 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 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而且, 全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所以, 一定要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和金额。 如涉及以土地使用权 及房产作为出资方式, 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 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 法办理相关评估、 交付或转让手续。 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 整为实际出资金 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 例追加投资, 不 愿意出资的, 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 金的比例。 第三条 股权稀释 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 分工 甲方:出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出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丙方:出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公司 ________ %股权。 万元,持有公司 ________ %股权。 万元,持有公司 ________ %股权。

股东出资变更信息表 (1)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 股东出资信息 备注 注:1、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东变更或者股东出资数额、方式、时间变更填写此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实际出资情况填写,本页填写不下可以附纸填写。 2、“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 .企业法人;B .社会团体法人;C .事业法人;D .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E .自然人;F .外商投资企业;G :其它。。 3、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它。 实 缴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认 缴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额 (万元) 证件名称 及号码 股东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联系电话 职务任免机构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以上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原件一致,符合《公司法》或者《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加盖公章 年月日注: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此表。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非公司企业(公 司)名称 住所(经营场 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 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企业(公司)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 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三、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申请人: (盖章或者签字) 年月日 注:1、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样本

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样本 篇一: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出资证明书 一、公司全称: 二、营业场所: 三、公司成立日期: 四、公司股东:_ (身份证号:)于年月日起以方式向本公司出资万元(万元整)。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公司营业场所()的股份。 公司名称: 公司法人: 核发日期:年月日 篇二:出资证明书样本 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正本)(副本)编号: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出资金额:出资日期: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核发日期: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西安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编号:

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骑股东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缝出资金额:出资日期:章西安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核发日期: 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西安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2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申请表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 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释义】本条是关于股东出资证明书的规定。〖评析〗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 文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成立日期,即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实缴出资的总额;公司盖章, 只有公司盖章后,出资证明书才产生法律效力。出资证明书范本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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