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土楼村村庄规划
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一月目录序言 (1)一、规划背景 (1)(一)“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1)1.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1)2.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2)3.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 (3)(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4)1.优势与机遇 (4)2.问题与挑战 (8)二、总体思路 (11)(一)指导思想 (11)(二)基本原则 (11)(三)规划目标 (13)1.总体目标 (13)2.具体目标 (14)(四)战略布局 (16)三、主要任务 (18)(一)全力建设循环经济新高地 (18)1.推进循环经济高科技园区建设 (18)2.创建循环型宜居生态新农村 (20)(二)重点打造京北物流新枢纽 (21)1.配合京北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建设 (22)2.加快京北物流园区建设 (22)3.完善物流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 (23) 4.推动煤炭储运中心的筹备工作 (23) (三)积极挖掘科技文化产业新潜力 (24) 1.促进中关村创新基地的科技带动作用 (24) 2.推动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25)3.扩大教育的经济社会功能 (26)(四)着力优化生态宜居新环境 (27)1.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7)2.加大公共艺术投入 (28)3.创新旧村改造模式 (29)4.完善公共配套服务 (29)(五)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30)1.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0) 2.统筹镇域基础设施建设 (34)(六)全面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35) 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35)2.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35)3.千方百计扩大群众就业 (36)4.强化公共管理与民主法制建设 (36)四、规划实施 (38)(一)组织实施 (38)(二)保障机制 (38)1.加强组织领导 (38)2.强化规划衔接 (38)3.完善规划方案 (39)4.进行科学决策 (39)5.扩大公众参与 (39)五、项目库 (40)附件:马池口镇“十二五”重点项目概要 (43)附图:马池口镇“十二五”时期功能布局图 (77)序言“十二五”时期是马池口镇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
马池口镇

马池口镇境内河道属海河流域。主要河道有京密引水渠、舒畅河、四家庄河、辛店河、北小营西河等。河流 总长度约56.8千米。境内最大的河流为王家源水渠,长12.3千米。
京密引水渠
人口
截至2018年末,马池口镇有户籍人口人。
经济
马池口镇共有耕地面积1.8万亩,人均0.5亩。2011年,农业总产值达到1284.4万元。粮食作物以玉米、小麦 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2501.1吨,其中小麦1070.5吨,玉米1430.6吨。
2011年末,马池口镇共有体育场地22处。100%的城市社区和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 常住人口的86%。
马池口镇敬老爱老慰问演出
2011年末,马池口镇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8个,村卫生室23个。专业卫 生人员61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2万人次。
历史文化
马池口镇因镇政府设在马池口村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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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马池口镇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0.5/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83%。
2011年,马池口镇共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12户,人数320人,支出132.32万元,人均4134.9元。农村 五保集中供养2人。农村临时救济907人次,支出59.1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6人,抚恤事业费支出 66.4万元,比上年增长9.3%。
社会事业
1
教育事业
2
文体事业
3
医疗卫生
4
社会保障
5
基础设施
2011年末,马池口镇共有幼儿园24所,在园幼儿1256人,专任教师172人。小学9所,在校生2042人,专任 教师9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423人,专任教师91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 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普通高等院校3所(均为民办高校)。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3所。 主要学校有北京卓达大学、中国管理软件学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的通知-昌政发〔2017〕14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的通知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的通知昌政发〔2017〕1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现将《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17年4月7日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第一条为严格拆迁管理工作,维护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全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顺利实施,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4号)和《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昌平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本规定,做好本辖区内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积极配合,做好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工作。
第三条在本行政区域内因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补助、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补助、安置的,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征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按照北京市及昌平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
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按照拆迁地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40%给予补偿。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12•【字号】昌政发[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昌政发〔2013〕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昌平区201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并经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13年3月12日昌平区201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土调〔2013〕34号)要求,结合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住房建设专项规划、市政府下达昌平区“十二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指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一)总量。
2013年昌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落实总量122公顷,其中计划新增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81公顷;收购、趸租、租金补贴、集体土地建租赁房方式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0公顷;历年已供未开工等方式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41公顷。
(二)用地结构。
2013年昌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新增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中公租房(含廉租房)用地46.51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0公顷,限价商品房用地5.89公顷,定向安置房用地28.79公顷;收购、趸租、租金补贴、集体土地建租赁房方式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中公租房(含廉租房)用地0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0公顷,限价商品房用地0公顷,定向安置房用地0公顷;历年已供未开工等方式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中公租房(含廉租房)用地0公顷,经济适用住房用地0公顷,限价商品房用地2.78公顷,定向安置房用地38.46公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15•【字号】昌政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昌政发〔2020〕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0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是区政府向全区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为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予以分解,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五届十次全会和区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二、制定落实方案。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细化、量化、项目化、具体化”的要求,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主体、任务标准、工作重点、完成时限,具体到人、细化到岗,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并报区政府督查室备案,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
各主责单位要将落实方案报区政府督查室备案,并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区政府督查室。
区政府督查室要强化过程管理,分类开展督查,加强督促检查,对各项工作全程跟踪问效,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年终督查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未完成任务的,要责令相关单位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在绩效考核中给予扣分;对存在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现象的,要严格依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7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7年重点工
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3.14
•【字号】昌政发〔2017〕5号
•【施行日期】2017.03.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
正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7年重点工程建设
项目的通知
昌政发〔2017〕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昌平区2017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4日昌平区2017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表。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住宅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昌政发[2011]4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住宅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昌政发[2011]4号](https://img.taocdn.com/s3/m/be4e18ee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ee.png)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住宅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正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住宅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昌政发〔2011〕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宅基地住宅规划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市规发〔2010〕1137号)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结合昌平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本意见所称农村是指昌平区所辖现状村庄,分为城市化地区村庄及城乡一体化地区村庄两类。
城市化地区村庄是指昌平新城昌平组团、沙河组团、六环路以南(含阳坊镇、小汤山镇)及其他各镇中心区范围内的村庄;城乡一体化地区村庄是指城市化地区以外的村庄。
城市化地区村庄原则上不再新增宅基地。
城市化地区村庄实施整体搬迁改造前,村民因近期生活需要确需在原有宅基地上进行住宅建设的,由规划昌平分局审批。
城乡一体化地区村庄的村民在新增或原有宅基地范围内依法新建、改建、扩建、翻建自用住宅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集中住宅的,适用本意见。
城乡一体化地区位于风景名胜及文物保护区范围内的村庄,不再新增宅基地,村民不得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
二、农村宅基地住宅规划管理(一)新增宅基地选址新增宅基地应在经批准的村庄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
新增宅基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使用农用地作为新增宅基地的,需先行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2019年度建设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2019年度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1•【字号】昌政办发〔2018〕31号•【施行日期】2018.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2019年度建设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3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2019年度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1日昌平区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2019年度建设方案2019年是全市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根据市总指挥部《关于加快落实2019年任务安排确保年度造林绿化任务不低于总任务的20%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确定的绿色空间格局和生态建设目标,结合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及“留白增绿”任务,继续推动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和郊野公园建设,实施浅山区荒山造林和平原地区大尺度绿化,不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着力打造高品质城乡风貌,为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建设原则(一)规划引领。
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为依据,坚持优先生态结构布局、优先“两区五线”区域、优先利用拆迁腾退地,科学布局2019年绿化任务。
(二)高质量发展。
坚持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以新增造林为主,突出重点区域、主要节点,填平补齐、加宽加厚、成网联片,科学配置植物结构,适地适树,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绿色生态廊道完整性,构建互联互通的绿色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