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全部
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7〕21号

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新各单位:为切实解决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基础薄弱、规划意识不强、法定规划依据缺位、功能布局不优、建设施工随意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提高村镇建设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住建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落实规划编制责任,完善村镇规划体系村镇规划(包括乡镇总体规划、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是村镇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坚决做到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
(一)落实规划编制责任。
乡镇总体规划、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组织编制主体是各乡镇街道,审批主体是市政府。
乡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按照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规划管理,不再编制村庄规划。
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建设农村新型社区,规划纳入农村新型社区范围的村庄,可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编制特色小镇规划。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报省政府审批。
(二)科学编制村镇规划。
制定编制村镇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注重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并符合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镇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镇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08•【字号】甬政办发[2014]94号•【施行日期】2014.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镇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政办发〔2014〕94号)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进程,切实改变当前村庄布局分散、人口集聚度不高、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村镇规划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凝聚共识,切实加强村镇规划工作做好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中亟需重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4〕3号)精神,强化城乡规划统筹,优化镇村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中心村集聚,工业向园区集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规划建成区集中,土地等资源要素向高效集约利用方式转变。
牢固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理念,充分认识村镇规划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村镇规划工作,进一步强化村镇规划在村镇建设发展中的龙头作用。
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村镇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的责任,把改进和加强村镇规划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各级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的考核指标,确保工作职责、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二、统盘考虑,调整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当前,我市农村村庄布局比较散乱,自然村多、规模小,这不利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不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不利于高效集约利用土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确保到2016年自然村缩减10%的目标要求,合理撤并,因地制宜,认真分解落实任务,下决心解决村庄布局“低、小、散”和基础设施投入不经济、不可持续等突出问题。
调整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要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全面融合一批城中村、园中村和城郊周边村,合并集聚一批零星分布的自然村、空心村,保护开发一批生态自然、乡村文化特色鲜明的古村落,整治提升一批中心村、规划保留村,搬迁减少一批偏远贫困及地质灾害多发等不适宜于人居的村庄。
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9.30•【文号】建村[2005]174号•【施行日期】2005.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05]174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建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做好新时期村庄整治工作,搞好村庄规划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改变农村面貌,我部对村庄整治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村庄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性措施。
村庄整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是立足于现实条件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
加强村庄整治工作,有利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会文明,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焕发农村社会活力,有利于改变农村传统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
村庄整治工作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建设部门的重要战略任务。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村庄整治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勇挑重担,发挥传统工作优势,积极探索新思路和新方法,扎实工作,完成党和国家交给我们的历史重任。
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村庄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协调各有关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创造性地推动村庄整治工作,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新经验。
二、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村庄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一切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组织动员和支持引导农民自主投工投劳,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部署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要求,学习借鉴浙江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规划先行的经验,扎实做好“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工作,科学有序引导村庄规划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做到注重质量、从容建设。
村庄规划是法定的乡村规划,是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特别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做好村庄规划。
目前,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工作正渐次展开,但也存在村庄无规划、建房无设计造成的村庄布局散乱、功能不完善、建设无序、特色缺失、大拆大建和环境脏、秩序乱、容貌差等问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村庄规划作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首要性工作,持之以恒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坚持“多规合一”、统筹协调,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坚持县(市)域一盘棋,整合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一个符合乡村发展实际、符合农民发展意愿、符合乡村振兴要求“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
(二)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在县域层面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和村庄布局工作,完成1000个试点村的村庄规划。
到2020年底,有开发建设和保护修复需求的村庄要做到应编尽编,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同步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将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施统一管理。
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21号)
![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21号)](https://img.taocdn.com/s3/m/40974aa4b8f67c1cfad6b8cc.png)
【发布单位】建设部【发布文号】建规[2008]21号【发布日期】2008-01-30【生效日期】2008-01-3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建设部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2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城乡规划法》是在总结十几年来《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施行的基础上,及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所制定的法律。
《城乡规划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在城乡经济发展与建设中,加强对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坚持社会的平衡发展,从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城乡规划法》的施行,还将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府及所属各有关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要从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城乡规划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城乡规划工作做得更好。
二、坚持遵循《城乡规划法》的基本原则1、坚持城乡统筹。
《城乡规划法》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城乡、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机制基本形成”的目标要求。
各地在制定城乡规划的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城市、镇、乡和村庄发展,根据各类规划的内容要求和特点,编制好相关规划。
实施城乡规划时,要根据城乡特点,强化对乡村规划建设的管理,完善乡村规划许可制度,坚持便民利民和以人为本。
2、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
必须充分认识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短缺和环境容量压力大的基本国情。
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效果预测
提升村庄布局合理性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通过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能够更科学 地规划村庄的空间布局,提升布局的合理 性,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
村庄规划的编制将有助于优化农村产业结 构,提升农村经济的整体效益,推动农村 经济的持续发展。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通过村庄规划的编制,能够提升农村公共 设施的配套水平,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 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
谢谢您的聆听
THANKS
法律监督:加强法制建 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对违反法规和政策的 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 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 调,确保法律监督的有 效实施。
社会监督:加强宣传教 育,提高公众对村庄规 划编制工作的认识和重 视程度。鼓励公众积极 参与规划编制过程,提 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促 进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 性。
05
强化产业支撑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 们注重产业布局的合理 性,为村庄的产业发展 提供了有力支撑,有助 于推动乡村产业的蓬勃
发展。
增强村民获得感
通过规划编制工作的实 施,我们充分听取了村 民的意见和建议,让村 民参与到规划过程中, 增强了村民的获得感和
归属感。
未来工作展望与改进方向
深化实施工作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 继续深化村庄规划编制工 作的实施,确保规划目标 的全面实现,助力乡村振 兴战略的深入推进。
可持续发展
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确保村庄的发展与自然环境的 和谐共生。要注重生态环保,避免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发 展。
创新发展
在传承历史文化的同时,也要注重创新发展。要结合现代 科技和理念,推动村庄的现代化发展,提高村庄的竞争力 和活力。
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一、前言本文档旨在提供村庄规划编制的实施方案,以便有效管理和发展村庄。
村庄规划编制是为了实现村庄功能的优化,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并促进村庄可持续发展。
本文档将介绍规划编制的步骤、参与方以及实施措施。
二、规划编制步骤村庄规划编制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收集基础数据在规划编制前,需要收集村庄的基础数据,包括人口情况、土地利用情况、经济发展情况等。
这将为规划编制提供准确的基础信息。
2. 制定规划目标根据收集到的基础数据,制定村庄规划的目标和方向。
规划目标应包括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事务等方面的内容,以实现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3. 分析现状问题通过对现状问题的分析,确定村庄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这将有助于制定相应的规划措施,解决现有问题并提升村庄的发展水平。
4. 制定规划方案根据规划目标和现状问题的分析,制定具体的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应包括土地利用、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以实现规划目标。
5. 编制规划报告根据规划方案,编制规划报告。
规划报告应包括规划目标、规划方案、实施措施等内容,并提供详细的解释和论证。
6. 广泛征求意见在编制规划报告后,需要广泛征求相关方的意见。
这将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社会需求,增加规划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三、参与方村庄规划编制涉及以下参与方:1. 村民代表作为村庄的最终受益者,村民代表应参与规划编制的全部过程。
他们对村庄需求和问题有着直接的了解,能够为规划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 村委会作为村庄的管理机构,村委会应全程参与规划编制,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方的工作。
他们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促进规划的顺利进行。
3. 专业顾问可能需要聘请专业顾问,为规划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建议。
他们可以从多个角度对规划方案进行评估和优化,确保其科学性和可行性。
4. 相关政府部门规划编制涉及到许多政策和规范,需要相关政府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
他们应参与规划编制过程,确保规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实施措施实施村庄规划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村委会应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确保规划的顺利推进。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4]4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4]43号](https://img.taocdn.com/s3/m/1fadbe52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75.png)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4〕4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引导城乡空间结构优化,提高镇村规划建设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工作自然村庄是农民生产生活的主要场所和乡土文化、乡村风貌的空间载体,科学合理的镇村布局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我省在全国较早完成首轮镇村布局规划编制,为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建房和规范规划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城乡关系和乡村发展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迫切需要在首轮镇村布局规划基础上加以优化,进一步明确规划发展村庄,充分发挥规划引导调控作用。
2014年4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适应农村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的新形势,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合理规划村庄布点。
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推进城乡空间优化和土地综合整治,保护基本农田,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有利于推进乡村集约建设,科学引导村民建房,避免过程性浪费;有利于引导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财政投向,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促进乡村科学建设、有序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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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市远郊区(县)村庄体系规划编制要求(暂行)(2006年11月)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北京市区(县)村庄体系规划是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新城规划、北京市村庄体系规划的落实和深化。
该规划旨在立足长远的发展引导,以资源环境保护利用为前提,通过合理优化村庄发展布局,有效配置公共设施,不断完善农村的发展条件,改变目前农村建设用地无序增长、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设施不全的状况,盘活存量土地,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快农村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构筑城乡一体、统筹协调的发展格局,推动北京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区(县)村庄体系规划的编制对于在北京市域范围内形成城乡覆盖的规划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将为北京的新农村规划建设提供宏观指导,引导政府公共财政向农村地区的合理投放,并为村镇规划提供指导。
1.2 指导思想1.2.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批复精神,构建覆盖中心城、新城、镇及村庄的规划体系,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1.2.2坚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的原则,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
1.2.3正确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市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之间的关系,把握新农村建设时代发展的特征和规律,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1.2.4坚持与北京发展实际相结合,注重实效,量力而行。
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
1.2.5正确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主体地位与政府引导作用的关系。
1.3 编制单位资质承担编制北京市区(县)村庄体系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规划编制资质。
1.4规划基本依据1.4.1《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1.4.2《北京市限制建设区规划》(阶段性成果)1.4.3,《北京市村庄体系规划》(阶段性成果)1.4.4《新城规划》1.4.5《村镇规划编制办法》1.4.6《村镇规划标准》1.4.7《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5 规划原则1.5.1分类指导针对北京村庄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状况,合理分类,不同类型的村庄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
1.5.2集约发展严格保护耕地,保护好生态环境,大力节约村庄建设用地,集约发展。
充分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规划建设充分体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原则。
1.5.3因地制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和前提条件,防止大拆大建,制定村庄发展策略。
重点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1.5.4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步建设,逐步实施。
合理引导近期建设,避免资金投入、资源利用的低效与浪费。
1.6 规划编制重点1.6.1村庄分类根据村庄的发展条件,从区位、规模、管理体制、区域功能等方面入手进行村庄综合分类,以便于在布局调整、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标准、产业发展方向等方面对村庄发展进行分类指导。
1.6.2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为促进农民增收,实现首都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合理规划宜农产业空间布局。
1.6.3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与当地资源条件相结合、切合农村实际的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标准和要求,健全农村公共服务系统,保障公共安全。
1.6.4村庄发展策略与空间布局调整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村庄整体发展策略和空间布局调整方案。
首先,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切实改善农民的生存条件,加快生存环境恶劣地区农民的搬迁工作,有步骤地进行生态敏感地区村庄的引导搬迁工作, 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第二,重视未来城镇化地区村庄的改造工作,实现城乡联动发展,有效避免新的“城中村”问题出现,稳步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第三,千方百计地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对于长期保留的村庄,推进“一村一品”,合理配置资源,大力发展宜农产业,着力培育产业支撑。
1.6.5建设时序和近期建设重点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合理安排村庄布局调整时序,确定近期建设重点。
引导政府资金的合理投放。
1.6.6其他针对本区(县)特点和需求的重点内容。
1.7 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规划范围为区(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地区。
规划年限:至2020年;近期至2010年;远景至2020年以后。
第二章现状调研和分析2.1村庄现状调研2.2.1现状调查与分析是区(县)村庄体系规划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规划人员应深入调查研究,与当地村民充分交流,切实掌握一手资料,科学做好调查、分析和统计工作。
2.2.2调研的内容:区域自然条件、资源特点、村庄(包括行政村、自然村)的数量、人口规模与构成、社会经济状况、产业发展特点、村庄规模与布局、配套服务设施、道路交通状况、市政基础设施、历史文化资源等内容。
并应选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村庄进行典型调研。
另外,对以往的规划试点村、搬迁村等村庄的规划建设应进行重点调研。
2.2.3调研的方式:可采取专题座谈、现场踏勘、入户访谈、发放问卷等具体调查方式,充分了解村民、村集体、各级政府以及相关各方面的意见。
2.2.1区(县)人民政府应大力支持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并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区(县)村庄体系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2.2 生态影响要素分析在《北京市限建区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全面分析影响本地区村庄发展的主要生态因素,针对本区(县)的具体情况,确定村庄发展的应对策略。
2.3问题分析在现状调研和资料分析基础上,明确村庄发展的优势条件和限制因素,确定区(县)村庄体系规划的重点内容。
2.4 近期建设需求分析以问题为导向,了解农村最急迫解决的发展矛盾,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现实条件,确定近期建设重点。
第三章规划内容和成果3.1规划主要内容区(县)村庄体系规划是对全区(县)村庄发展的整体部署,是乡(镇)域规划村庄整合以及村庄规划的指导和依据。
区(县)村庄体系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3.1.1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新城规划提出的要求,明确本区(县)农村地区主要职能和发展方向。
3.1.2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区县功能定位和新城规划,确定本区(县)农村产业发展方向及空间布局方案,提出村庄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3.1.3预测人口和用地规模与结构变化,农村人口的流向和城镇化水平。
3.1.4在《北京市村庄体系规划》确定的村庄分类基础上(详见附件1),结合本区(县)的实际,合理划分村庄类型(可在9小类基础上再进行细分,注意不要过于繁杂),明确各类村庄的发展策略。
3.1.5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与的配置标准和整体布局方案。
3.1.6村庄布局调整时序和近期建设重点。
3.1.7规划实施建议。
3.2成果构成3.2.1文本、说明、图集、图则3.2.2专题研究报告3.2.2.1农村产业发展与布局专题研究报告3.2.2.2典型村庄调研报告3.2.3基础资料汇编(根据实际情况增减)3.3图纸要求(结合实际,图纸内容可适当合并)3.3.1现状和分析图3.3.1.1村庄现状行政区划图3.3.1.2农村居民点分布现状图3.3.1.3生态限建要素分析图(可以按要素内容分解为若干张图)3.3.1.4交通分析图3.3.1.5其它3.3.2规划图3.3.2.1区位与发展条件分析图3.3.2.2各种类型村庄分布图3.3.2.3农村产业发展布局示意图3.3.2.4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示意图3.3.2.5市政基础设施布局示意图3.3.2.6近期建设重点与村庄发展时序示意图3.3.2.7其它3.4图则要求3.4.1 编制村庄规划图则的目的编制村庄规划布局图则的主要目的是直观地反映上位规划要求与村庄发展的关系,通过村庄图则的绘制,使规划管理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村庄规划的规划设计人员以及村民能够方便地了解村庄发展方向、限制要素以及其他规划条件,以便在村庄的规划建设中自觉地贯彻和落实上位规划要求。
3.4.2编制村庄规划图则的要求图则包括以村域范围为基础的图纸部分和以导则为主的文字部分。
图则所用底图为万分之一地形图,按A3尺寸打印,打印比例可按纸张大小缩放,但必须在比例尺中显示准确比例。
村域范围较大或图纸内容较多,难以在一张图中标表达清楚的村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两幅获多幅图则表达图纸内容。
(具体见参考图则范例)3.5参考附件3.5.1村庄分类的规划指导意见3.5.2影响村庄发展的主要因素3.5.3图则范例3.5.4图则文字部分有关要素列表3.5.1 村庄分类的规划指导意见村庄分类的规划指导意见1. 类型覆盖根据《北京市村庄体系规划》,全市的行政村划分为城镇化整理、迁建、保留发展三种类型。
1.1城镇化整理型村庄:位于规划城市(镇)建设区内的村庄。
1.2迁建型村庄:生存条件十分恶劣和与全市生态限建要素有矛盾需要有序搬迁的村庄。
1.3保留发展型村庄:上述两类村庄以外的村庄,这类村庄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稳定的乡村化形态。
2. 城镇化整理型村庄在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包括中心城规划建设区内的村庄、新城规划建设区内的村庄、镇规划建设区内的村庄。
2.1城镇化地区的村庄调整要实现城乡联动发展,与城镇发展同时进行城镇化改造,将农民纳入城市社会服务体系,将农村社区管理纳入城市管理体制,将村庄改造费用计入城镇建设成本,避免新的“城中村”的出现。
妥善处理农村集体经济和个体农民的权益,着力解决为转型农民提供职业技术培训和就业服务等问题。
2.2近期城镇化村庄,应充分结合中心城、新城、镇规划建设区的实施,统筹安排失地农民的居住、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措施。
做好规划管理工作,保证拆迁的顺利实施。
2.3远期城镇化村庄,应根据现有情况,以改善、整饬为主,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和绿化建设,重点改善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制定防灾减灾的措施,严格控制无序发展,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规模和总体开发强度的基础上,可适度进行改建和调整。
做好规划管理工作,并制定区别已建合法房屋的改建、扩建房屋拆迁补偿政策,以便今后拆迁的顺利实施。
近期编制村庄规划,整治为主,加强村庄人居环境治理。
3. 迁建型村庄综合考虑限建要素以及现实可操作性,将迁建村庄分为近期迁建、逐步迁建、引导迁建三种类型。
3.1近期迁建村庄:包括位于危害严重的泥石流沟谷、滑坡危险区、塌陷危险区地裂缝外侧500米以内范围、现状及规划高压走廊防护区内、大型广播电视发射设施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内的村庄。
近期迁建型村庄,应以政府投资为主导,根据具体情况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整体搬迁、局部搬迁或通过加强防护措施达到安全标准保留。
搬迁村庄要慎重选址,向条件优越的地区搬迁,避免二次搬迁。
同时,将改善农民生存条件和提供农民就业出路统筹考虑,促进搬迁农民致富,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搬迁村农民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在搬迁目的地选择方面,一是具有可操作性,尽可能在同一行政辖区内统筹;二是充分考虑搬迁地农民的经济能力、技能特点、文化习惯等,选择能够促进与当地农民融合,能够发挥搬迁农民技能,促进就业的地区作为接受地;三是选择发展条件好,限制条件少,相对富裕,能够长期稳定发展的地区作为搬迁的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