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分类有关原则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产品分类原则和方法

产品分类原则和方法产品分类是根据不同的特征和属性将产品进行划分和归类的过程。
正确的产品分类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销售效益。
下面介绍产品分类的原则和方法。
一、产品分类原则:1.相似性原则:将具有相似功能、用途、形态和结构的产品划分为同一类别。
这样做的好处是方便客户对产品进行比较和选择,还可以帮助企业了解产品之间的竞争关系。
2.可比性原则:将具有可比性的产品放在同一类别中。
比如同一种类型的家具产品、同一种类型的手机产品等。
这样做有利于市场调研和销售分析。
3.统一性原则:将同一品牌、同一系列的产品归为一类。
这样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组织和管理产品,提高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4.区分性原则:将具有不同特征和属性的产品分成不同的类别,使其能够在市场中彼此区分开来。
这样做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5.简化性原则:将复杂多样的产品简化成不同的分类,减少企业对产品的管理成本。
遵循简化性原则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聚焦核心产品,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二、产品分类方法:1.功能分类法:根据产品的基本功能和用途将其进行分类,比如电子产品、家具产品、食品产品等。
这是最常见的产品分类方法之一2.材料分类法:根据产品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类型将其进行分类,比如钢铁产品、塑料产品、石膏制品等。
这种方法适用于工业产品和建筑材料等领域。
3.结构分类法:根据产品的形态和结构将其进行分类,比如平面产品、立体产品、模块化产品等。
这种方法适用于设计类和工艺品类产品的分类。
4.价格分类法:根据产品的价格区间将其进行分类,比如高端产品、中端产品、低端产品等。
这种方法适用于不同价位产品的市场定位和销售策略。
5.地域分类法:根据产品的生产地或销售地将其进行分类,比如国内产品、进口产品、地方特色产品等。
这种方法适用于区域性市场的产品分类。
6.品牌分类法:根据产品的品牌属性将其进行分类,比如知名品牌产品、新兴品牌产品、自有品牌产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可运输

《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发布实施———粮食行业相关代码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可运输产品》(GB/T 7635.1-2002)(以下简称“可运输产品代码”标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于2003年4月1日开始实施。
“可运输产品代码”标准是一项大型的基础性标准,是与国际通行产品目录协调一致的国家产品分类编码标准体系。
规定了全国可运输产品的分类原则与方法、代码结构、编码方法、分类与代码。
主要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一、《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的组成《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由相对独立的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可运输产品,第二部分为不可运输产品。
第一部分由五大部类组成,与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的《主要产品分类》(CPC)1998年10版的第1部分相对应,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可运输产品代码”标准是对《全国工农业产品(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GB/T7635—1987)的修订。
主要变化有:1、对GB/T7635—1987标准名称进行了修改;2、对代码结构和编码方法进行了修改。
GB/T7635—1987代码结构是四层8位数字码,每层2位码,采用了平均分配代码的方法。
“可运输产品代码”标准代码结构是六层8位数字码,前—1 —五层是一层1位码,第六层是3位码,采用了非平均分配代码方法;3、产品分类和类目的设置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4、采用了GB/T10113-1988《分类编码通用术语》中确立的术语;产品类目采用了规范的产品名称。
二、我国主要粮食与机械产品分类代码介绍在“可运输产品代码”标准中,与粮食行业相关的产品分类代码涉及我国原粮、米面油产品和粮油加工机械产品等三个方面。
摘录如下:—2 ——4 ——5 ——7 ——8 ——9 ——10 —。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的通知-国统字[1998]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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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的通知(国统字〔1998〕204号1998年9月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1992年,国家统计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曾联合制定了《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
该规定对反映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及其变化情况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这一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情况。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准确反映和研究我国所有制结构以及国有经济的控股情况,为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宏观决策服务。
我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规定进行了修订,重新制定了《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关于统计上经济成分的推算办法》和《关于统计上国有经济控股情况的分类办法》,并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第一条为了反映我国经济中所有制成分的构成情况,为宏观决算和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综合加工和计算各主要经济总量指标(如产值、销售收入、国内生产总值等)的经济成分。
第三条经济成分分类与代码代码分类及构成111122212223公有经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非公有经济私有经济港澳台经济外商经济第四条公有经济是指资产归国家或公民集体所有的经济成分,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
第五条国有经济是指资产归国家所有的经济成分。
第六条集体经济是指资产归公民集体所有的经济成分。
进出口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

进出口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协调制度2007年版研究)之十五附录二其他海关归类制度一、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8 号)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以及海关依法审核确定商品归类,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遵循客观、准确、统一的原则。
的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
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第七条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商品编码的,该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商品编码向海关申报。
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的资料涉及商业秘密,要求海关予以保密的,应当事前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海关应当依法为其保密。
第七章 商品的分类

选择商品分类标志的基本原则:
稳定性(区分性):本身含义明确,必须保证 能从本质上把不同类别的商品明显区分开来。 唯一性:每个商品只能在体系内的一个类别中 出现;体系内同层级范围内只采用同一种分类 标志。 层次性或关联性(逻辑性):上下层级之间的 分类标志应是合乎逻辑的,并且是自然延伸的。 包容性:能够包容拟分类的全部商品,并为不 断纳入商品留有余地。
纺织品按原材料进行分类
毛织品
麻织品
棉织品
丝 织 品 化纤织品
以商品的生 产方法作为 分类标志
商品的加工方法及工艺直接参与商品质量和品 种的形成过程,是决定商品质量和品种的重要 因素。同一用途的商品虽然的原材料不同,但 由于采用的加工工艺不同,其性能特征会有很 大差异,从而形成截然不同的商品品种。
第二节
商品分类标志及常见的分类方法
一、商品分类的标志 含义:是表明商品特征、用以识别商品不同 类别的记号。是编制商品分类体系和商品目 录的重要依据和基准。 常见的商品分类标志包括普遍适用和局部适 用分类标志。
普通适用:指所有商品、所有种类共存的特征、 性质、关系或功能等。 局部适用:指部分商品共有的特征,也称特殊分 类标志。
面分类法的优点主要有: 分类结构具有较大柔性。分类体系中任何一个面 内类目的改变,不会影响其他的面,而且便于填加新 的面。此外,面分类法有较强的适用性,可实现按任 何面的信息进行检索。 面分类法的缺点主要有: 实践中许多可组配的类目无实用价值,传统上无使用 的习惯,不能充分利用容量。组配结构太复杂,不便 手工处理信息。 面料 纯棉 纯毛 涤棉 式样 男式 女式 款式 中山装 西装 连衣裙
选用线分类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当一个上位类类目划分成若干个下位类类目时, 应选择一个划分标志。 2.同位类类目之间不交叉、不重复,并只对应一个 上位类。 3.分类要依次进行,不应有空层或加层。
产品分类有关原则和方法

产品分类有关原则和方法产品分类是指将产品按照一定规则和方式进行分组,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组织产品的方法。
产品分类有着重要的意义,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产品的特点和特性,提高对产品的管理和销售能力。
下面将介绍一些与产品分类相关的原则和方法。
一、原则:1.相似性原则:产品分类应基于产品之间的相似性和共性进行,即将共同特性和功能相似的产品归类在一起。
这样可以方便对产品进行管理和销售。
2.易于区分原则:产品分类应该遵循让人容易理解和识别的原则,即将产品分为不同的类别或组别,使消费者能够快速找到他们需要的产品。
3.客户需求原则:产品分类应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进行分组。
通过了解不同客户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可以将产品分类为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产品线。
4.方便管理原则:产品分类应便于企业的内部管理。
分类方法应根据企业的运营模式和业务需求,以方便企业对产品进行管理、销售和统计。
二、方法:1.按产品功能分类:根据产品的功能和用途进行分类。
例如,将家用电器分为厨房电器、卫浴电器、娱乐电器等。
2.按产品形态分类:根据产品的形态、结构和外观进行分类。
例如,将家具分为桌椅、床铺、柜子等。
3.按产品材质分类:根据产品的材质和原材料进行分类。
例如,将服装分为棉质、麻质和毛质等。
4.按产品价格分类:根据产品的价格水平进行分类。
例如,将服装分为高端奢华款、中档品牌款和低价实惠款。
5.按销售渠道分类:根据产品的销售渠道进行分类。
例如,将产品分为线上销售、线下销售和跨境电商销售等。
6.按目标市场分类:根据产品所面向的市场群体进行分类。
例如,将产品分为儿童用品、青少年用品和成人用品。
7.按时间分类:根据产品的更新换代和生命周期进行分类。
例如,将产品分为新品、畅销品和淘汰品。
以上是一些常用的产品分类原则和方法,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灵活运用。
通过合理的产品分类,可以使企业更好地管理和销售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国家统计局产品分类目录(2012年全)

174
000-大
海子
175
0119250 000-沉
176
0119260 000-沙
177
0119270 000-青
0119280
178
000-鱼
藤根
0119290
179
000-除
虫菊
180
0119300 000-灵
0119310
181
000-五
味子
0119320
182
000-刺
五加
183
0119330 000-生
060201洗精煤
311
060202洗块煤
312
060203洗粒级
313
060204洗混末
314
060205洗中煤
315
060206筛选块
0699-其
他煤炭
316
采选产
品(低
热值燃
0699010
317
000-泥
炭(泥
318
0699020 000-石
0699030
319
000-风
化煤
320
069904煤矸石
299
林木抚
育管理
300
0503-畜 牧服务
050301-
301
兽医及 动物病
防治服
050399-
302
其他畜
牧服务
303
0504-渔 业服务
050401-
304
鱼苗、 鱼种培
育、养
305
06-煤炭 采选产
306
0601-原 煤
307
060101无烟煤
308
060102烟煤
国家统计局网站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大类码中类码小类码行业名称17 纺织业171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11 棉纺纱加工1712 棉织造加工1713 棉印染精加工172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21 毛条和毛纱线加工1722 毛织造加工1723 毛染整精加工173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31 麻纤维纺前加工和纺纱1732 麻织造加工1733 麻染整精加工174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41 缫丝加工1742 绢纺和丝织加工1743 丝印染精加工175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1751 化纤织造加工1752 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176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1761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织造1762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印染精加工1763 针织或钩针编织品制造177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71 床上用品制造1772 毛巾类制品制造1773 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1779 其他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 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1 非织造布制造1782 绳、索、缆的制造1783 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1784 篷、帆布制造1789 其他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8 纺织服装、服饰业181 1810 机织服装制造182 1820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183 1830 服饰制造28 化学纤维制造业28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2811 化纤浆粕制造2812 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282 合成纤维制造2821 锦纶纤维制造2822 涤纶纤维制造2823 腈纶纤维制造2824 维纶纤维制造2825 丙纶纤维制造2826 氨纶纤维制造2829 其他合成纤维制造35 专用设备制造业3551 纺织专用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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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有关原则和方法一、产品分类的原则及有关说明(一)作用与范围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是对全社会经济活动的产品进行标准分类和统一编码,它适用于以产品为对象的所有统计调查活动。
本目录的产品是指全部实物类产品和服务类产品。
(二)产品分类的原则和依据1.与行业大类一致性原则本目录的框架结构采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大类的框架,第一层产品及代码与行业大类原则上保持一致。
2.产品分类唯一性原则本目录按照产品的同质性原则划分产品类别,即在同一个类别内,产品具有某一相同的属性。
3.产品分类的依据本目录主要依据产品的以下特征属性进行分类:—产品的物理(或自然)属性;—产品的化学属性;—产品的生产(经营、业务)属性;—产品的材质属性;—产品的工艺、技术属性;—产品的用途属性(服务功能);—产品的服务属性(服务对象)。
(三)产品分类与代码《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基本产品类别与代码分为五层,每层为2位代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共有10位代码。
各层代码为:第一层为大类产品,由2位代码表示;第二层为中类产品,由4位代码表示;第三层为小类产品,由6位代码表示;第四层为组产品,由8位代码表示;第五层为小组产品,由10位代码表示。
第二层至第五层,原则上每层为01~99的两位顺序代码,含“其他”的产品为上一层产品的收容项,用代码“99”表示。
当第一、二层的产品不再细分时,向下重复至第三层;当第三、四层的产品不再细分时,后面补“0”至第五层。
本《目录》提供第六层,作为专业自选层。
当前五层不能满足需要时,可选择第六层作为专业的自选层。
自选层代码为3位。
(四)产品代码与码段结构图□□□□□□□□□□——□□□自选码段小组码段小组代码组码段组代码小类码段小类代码中类码段中类代码大类码段(大类代码)(五)计量单位与代码《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采用开放可选择式计量单位,即目录中每一个产品不规定一对一的计量单位和代码,而是在《计量单位代码表》中统一规定产品计量单位和代码。
工业产品调查、农业产品调查、工业品价格调查,以及其他以产品为对象的统计调查、数据库管理、数据交换和数据发布,根据需要统一从本目录的《计量单位代码表》中选择合适的计量单位和代码。
(六)对应的相关标准本目录编制主要参照和对应以下标准分类:1. 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2. 联合国统计司制定的《产品总分类》(CPC,1.0版);3. 国家海关总署制定的《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简称HS,2005年版)。
为了方便使用,《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列出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产品总分类》(CPC,1.0版)的代码对应关系。
(七)特殊处理1.本目录对部分产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特征属性进行分类,允许出现交叉关系类别。
交叉关系类别的产品不能与同层类别的产品汇总。
2.本目录除遵循第(三)条的原则和分类依据外,同时兼顾统计目录的实用性。
为满足统计的需求,部分类别增加了独立的汇总项。
3.为满足管理需要,有一些产品在两处以上不同的类别中分别列示,为避免混淆和便于数据处理,在产品名称上做了技术处理。
4.本目录不含军工产品,但预留了相应的代码。
上述特殊处理内容,在目录中不加明示。
(八)使用要求国家统计所涉及的产品,统一使用本目录的产品名称、口径范围和计量单位;在数据交换和数据库管理中,除使用本目录的产品名称、口径范围和计量单位外,产品代码和计量单位代码也须与本目录保持一致。
在使用中,可根据需要选择中类、小类、组、小组的产品,并附上相应的计量单位和代码。
二、计量单位代码编制方法产品的计量单位代码由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为基本代码和数词代码。
左起第1位为数词代码;左起第2~4位为基本代码,即:1 2 3 4□□□□数词代码基本代码1.数词代码用一位数值表示,取值为0~9,分别表示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十亿,见《数词代码表》。
凡计量单位含有数词,应选取相应的数词代码组成完整的计量单位代码;凡计量单位不含数词,数词代码应选0组成完整的计量单位代码。
2.基本代码用三位数值表示,并分码段表示长度、面积、体积、质量、能量和功率、货币、数量、专用等,具体码段为:长度单位码段:010~019面积单位码段:020~029体积单位码段:030~039质量单位码段:040~049能量和功率单位码段:050~069货币单位码段:070~079数量单位码段:100~299专用单位码段:300~499具体基本代码见《基本计量单位代码表》。
3.计量单位代码实例例1:千件,“件”是数量单位,基本代码为126,“千”是数词,代码为3,计量单位代码表示为3126。
例2:吨,“吨”是质量单位,基本代码为041,“吨”前面没有数词,代码取0,计量单位代码表示为0041。
例3:万千瓦小时,“千瓦小时”是能量和功率单位,基本代码为056,“万”是数词,代码为4,计量单位代码表示为4056。
基本计量单位代码表102 板数量单位103 版数量单位104 包数量单位105 本数量单位106 部数量单位107 册数量单位108 串数量单位109 床数量单位110 打数量单位111 袋数量单位112 顶数量单位113 端数量单位114 对数量单位115 发数量单位116 份数量单位117 幅数量单位118 付数量单位119 副数量单位120 杆数量单位121 根数量单位122 罐数量单位123 盒数量单位124 机数量单位125 架数量单位126 件数量单位127 卷数量单位128 颗数量单位129 课数量单位130 口数量单位131 块数量单位132 粒数量单位133 辆数量单位134 罗数量单位135 枚数量单位136 门数量单位137 面数量单位138 盘数量单位139 盆数量单位140 片数量单位141 瓶数量单位142 扇数量单位143 双数量单位144 艘数量单位145 台数量单位146 套数量单位147 条数量单位148 桶数量单位149 筒数量单位150 头数量单位151 团数量单位152 线数量单位153 箱数量单位154 印数量单位155 扎数量单位156 张数量单位157 支数量单位158 只数量单位159 株数量单位160 组数量单位161 尊数量单位162 座数量单位专用计量单位300 信道所有目录,通信专用301 令所有目录,印刷品、纸张专用302 A米产品分类目录,橡胶传动带专用303 贝克勒尔(贝克)产品分类目录,同位素药专用304 标准米产品分类目录,石棉水泥管专用305 标准箱产品分类目录,筷子专用306 链路产品分类目录,通信交换设备专用307 印张产品分类目录,印刷品专用308 蒸发量吨产品分类目录,锅炉专用309 标米产品分类目录、工业目录,橡胶管专用310 对开色令产品分类目录、工业目录,印刷品专用311 载重吨产品分类目录、工业目录,船舶专用312 人份产品分类目录、生产价格目录,药品专用313 对千米工业目录,通信电缆专用314 间隔工业目录,高压开关设备专用315 坞修艘工业目录,船舶修理、改装专用316 芯千米工业目录,光缆专用317 重量箱工业目录,玻璃专用318 总吨工业目录,船舶专用319 标箱价格目录,海运集装箱专用320 才价格目录,墓碑专用321 车位价格目录,机械停车设备专用322 船套价格目录,船用配套设备专用数词代码表三、产品分类目录结构表16 烟草制品 4 0 0 1617 纺织产品15 80 146 61218 服装、鞋、帽7 47 112 43619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7 13 10 8920 木材及木、竹、藤、棕、草制品10 30 15 18421 家具及配件 2 13 26 12822 纸及纸制品 5 22 25 15723 印刷品、记录媒介复制品 5 14 22 10824 文教体育用品10 49 58 543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 5 16 9 123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27 172 349 294527 医药8 64 204 190128 化学纤维 4 16 10 6029 橡胶制品12 29 16 16130 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 2 14 49 24931 非金属矿物制品34 121 150 1143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11 57 228 952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25 70 116 65234 金属制品33 111 95 77835 通用设备40 167 201 163436 专用设备58 315 390 369937 交通运输设备24 72 69 66038 收费的生产服务及修理 2 14 1 11939 电气机械及器材26 113 116 888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23 86 103 796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27 136 108 1187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产品13 50 52 375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品 2 11 6 6744 电力和热力 2 3 1 2045 燃气 2 0 0 1146 水 2 0 0 947 房屋和土木工程服务与产品 2 10 54 29848 建筑安装服务 6 0 0 3349 建筑装饰服务 2 1 0 1650 其他建筑服务 3 2 0 1951 铁路运输服务 5 9 0 5452 道路运输服务 5 6 2 4353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6 3 2 2054 水路运输服务 3 7 1 6855 航空运输服务 3 7 2 3856 管道运输服务 3 0 0 657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 2 7 0 3258 仓储服务 5 0 0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