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皮肤病分类及危害
医护人员有哪些常见职业病

医护人员有哪些常见职业病医护人员是医疗卫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他们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疾病和伤痛,为他人的健康负责。
然而,长期从事医疗工作可能会导致医护人员患上各种职业病,影响其身心健康。
那么,医护人员有哪些常见的职业病呢?**1. 腰椎间盘突出症**长期站立或弯腰工作是医护人员工作中常见的工作姿势。
由于长时间保持同一姿势,腰椎承受的压力较大,容易导致腰椎间盘突出症。
这种职业病会导致腰部疼痛、腰椎功能受损,影响医护人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2. 颈椎病**医护人员在工作中需要频繁低头查看病历、操作仪器等,长期低头工作容易导致颈椎病的发生。
颈椎病症状包括颈部酸痛、僵硬、头痛等,影响医护人员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3. 视疲劳**医护人员长时间使用电脑、观察显微镜等,可能导致眼睛疲劳、干涩、视力下降等症状。
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的缓解,会对医护人员的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4. 肌肉骨骼损伤**医护人员在患者护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搬运病人、使用力量等工作,容易导致肌肉和骨骼损伤。
如果长期受到损伤,会影响医护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生活质量。
**5. 职业性皮肤病**医护人员在接触病人、药品、化学药剂等过程中,易受到感染或刺激,导致皮肤病的发生。
职业性皮肤病会给医护人员带来不适感和疼痛,影响其工作状态和心理健康。
**6. 职业性感染病**医护人员在接触病人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各种传染病的感染,如流感、结核病等。
职业性感染病不仅对医护人员本人造成危害,还可能传播给其他患者和家人,需要及时进行预防和控制。
**7. 声带损伤**医护人员在工作中需要面对各种急诊情况、病人的呼喊声等,长期处于高噪音环境容易导致声带损伤。
声带损伤会影响医护人员的语言沟通能力和工作效率。
综上所述,医护人员在工作中面临着各种职业病的威胁,需要加强健康保护意识,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保持良好的工作姿势和生活习惯,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
《职业病危害分类和目录》 (2013.12.23)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解读一、为什么要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1957年我国首次发布了《关于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职业病确定为14种,1987年对其进行调整,增加到9类99种。
2002年,为配合《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原卫生部联合原劳动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增加到10类115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以及新的职业、工种和劳动方式不断产生,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更为多样、复杂。
不少地方、部门和劳动者反映现行《职业病目录》历时10余年,已不能完全反映当前职业病现状,有必要进行适当调整。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其中规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发布。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对《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
二、为什么本次调整将《职业病目录》改为《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02年,原卫生部联合原劳动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增加到10类115种,与1987年职业病分类比较,增加1类,即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从物理因素所致疾病分类中提出,单独分为一类。
本次《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仍然将职业病分为10类,但对3类的分类名称做了调整。
为了保持与《职业防治法》中关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表述一致,将原《职业病目录》修改为《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三、《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怎样调整的?根据《职业病防治法》,2012年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启动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工作,成立了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技术组,明确了工作机制、调整原则和职业病遴选原则。
最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20年整理).pptx

三、职业性眼病 1. 化学性眼部灼伤 2. 电光性眼炎 3. 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 内障) 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 噪声聋 2. 铬鼻病 3. 牙酸蚀病 4. 爆震聋 新增 五、职业性化学中毒 1.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 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 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 铍病 6. 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 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 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 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 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 铀及其化合物中毒 调整名称 12. 砷化氢中毒 13. 氯气中毒
57. 氯乙酸中毒 新增
8. 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调整名称
58. 环氧乙烷中毒新增
9. 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新增
59. 上述条目中未提及的化学因素所致中 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 肤
毒,所发生的中毒与接触的职业有害因素之间 癌 新增
存在直接因果联系,根据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 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中毒调整范围及名称
致眼(角膜、晶状体和视网膜)灼伤,医护人 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皮肤病
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β-萘胺所致膀胱 癌,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 癌,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双氯甲醚 所致肺癌。
由于杀虫脒已经禁止生产使用,职业 病杀虫脒中毒在此次调整中删除。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一) 尘肺病 1. 矽肺 2. 煤工尘肺 3. 石墨尘肺 4. 碳黑尘肺 5. 石棉肺 6. 滑石尘肺 7. 水泥尘肺 8. 云母尘肺 9. 陶工尘肺 10. 铝尘肺 11. 电焊工尘肺 12. 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 诊 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二)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病及种类

职业病及种类职业病是指因长期从事其中一种职业工作而引起的疾病。
它们通常是由于工作环境中的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或心理因素所造成的。
职业病种类繁多,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分类,可以将职业病分为以下十大类115种:1.职业性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湿疹、牛皮癣等,由接触有害化学物质、细菌、真菌或植物引起。
2.尘肺病与其他肺部疾病:如尘肺、石棉肺、硅肺、煤矿工尘肺等,由吸入粉尘、烟雾、气体等引起。
3.职业性听觉损失:由于长期暴露在高噪音环境下而引起,如欠聋、噪音性聋等。
4.职业性骨关节病:如关节炎、骨质疏松症等,由于频繁重复动作、提重物、弯腰和屈膝等引起。
5.职业性中毒:包括化学物质中毒和金属中毒,如铅中毒、汞中毒、苯中毒等。
6.职业性肿瘤:由于长期暴露在化学物质、一些有害射线和射频等辐射下导致的,如肺癌、骨髓瘤等。
7.职业性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高血压、心肌梗塞等,由于长期精神紧张、工作压力大而引起。
8.职业性精神病和神经系统疾病:如抑郁症、焦虑症、癫痫等,由于工作环境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紧张引起。
9.职业性呼吸系疾病:如变态反应性气管炎、职业性鼻咽喉炎等,由于长期吸入有害气体、粉尘或有害微生物引起。
10.其他职业性疾病:包括职业性肝病、职业性肾病、职业性传染病等。
这些职业病种类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分类而来,因为职业病种类繁多,涵盖了不同职业工作环境中可能出现的相关疾病。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不同地区的职业病种类可能会有所不同,受工作环境和职业特点的影响。
职业病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甚至可导致残疾和死亡。
因此,预防职业病至关重要。
预防措施包括: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提供适当的防护设备和培训,定期进行体检和检测,以及加强工作环境的管理和改善等。
总之,职业病种类繁多,对劳动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通过加强职业病的预防和管理,可以有效降低职业病的发病率,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024年常见职业病的认定和防治(4篇)

2024年常见职业病的认定和防治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职业病问题日益突出。
职业病是由于长期从事某一职业或在特定工作环境中暴露于一定的职业性病因因素下,导致损害工人职业健康的一类疾病。
政府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认真做好职业病的认定及预防措施,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一、常见职业病的认定1. 职业性肺病随着2024年环境污染的严重化,职业性肺病成为常见的职业病之一。
主要包括尘肺病、职业性胸膜病、职业性支气管炎等。
对于职业性肺病的认定,应根据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工人的职业史进行综合评估。
2. 职业性听力损失噪音是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会导致职业性听力损失。
对于职业性听力损失的认定,可以采用听力测试和工作场所噪音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估工人的职业性听力问题。
3. 职业性皮肤病在某些职业中,如建筑工人、印刷工人、化工工人等,暴露于化学物质会导致职业性皮肤病。
对于职业性皮肤病的认定,可根据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皮肤检查结果以及工人的职业史进行综合评估。
4. 职业性骨骼肌肉损伤职业性骨骼肌肉损伤在一些行业中较为常见,如装卸工人、长时间使用电脑的办公人员等。
对于职业性骨骼肌肉损伤的认定,可根据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结果以及工人的职业史进行综合评估。
二、常见职业病的防治措施1. 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
同时,加强工人的职业健康教育,提高他们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 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估政府应加强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估工作。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危害因素对工人健康的影响。
3. 完善职业病诊断与治疗体系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与治疗体系,提供及时和有效的医疗服务,减少职业病给工人健康带来的损害。
4. 加强职业病监测与统计工作加强对职业病的监测与统计,及时掌握职业病发病情况和趋势,为制定职业病防控政策提供依据。
常见职业危害相应职业禁忌症

血小板计数低于8
X1010/L;
红细胞计数男性低于4X1012/L,女性低于3.5X1012/L或血红蛋白定量男性低于120g/L,女性低于110g/L
2、造血系统疾病如各种类型的贫血、白细胞减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血红蛋白病、血液肿瘤以及凝血障碍疾病等;
—
臭氧
臭氧具有强烈的氧化作用。对眼结膜及呼
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引起支气管炎,高浓度(4
职业性
急性化学物中
1.a抗胰蛋白酶缺乏
症:
有害因素
健康危害
法定职
业病
职业禁忌证
mg/m?)可引起肺水肿,较低浓度(0・4mg/m?)即能引起视力降低、头痛、头晕等症状。
毒性呼吸系统
疾病
2.严重的鼻咽喉慢性疾病;
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轻度肺功能减退;
健康危害
法定职
业病
职业禁忌证
病,具有特征性的胸部紧缩感、胸闷、气短症状,可伴有咳嗽,偶有咳痰,并伴有急性通气功能下降。长期反复发作可导致慢性通气功能损害。
3、伴肺功能损害的
疾病
二
毒物
氨
由呼吸道吸入,低浓度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以引起组织溶解性坏死、皮肤及上呼吸道粘膜化学性炎症及烧伤、肺充血、肺水肿及出血,造成呼吸功能障碍,出现低氧血症,乃至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心脑缺氧。
4、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石棉粉尘
长期吸入石棉粉尘可引起以肺纤维化为主的石棉肺,主要症状是咳嗽和呼吸困难。石棉纤维在肺中沉积亦可导致肺癌和恶性间皮瘤。
石棉肺、
石棉所致肺癌、
间皮瘤
1、活动性肺结核病
2、慢性阻塞性肺病
职业病危害与预防
职业病危害与预防2016年4月份第四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资料一、职业病1、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是伴随社会经济发展的公共卫生问题。
发病具有潜伏期的特点。
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体不能代偿其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影响劳动能力,这类疾病统称为职业病。
2、法定职业病:许多国家由政府立法明文规定了职业病的范围,将列于职业病名单上的疾病称为法定职业病或规定的职业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国公布的职业病名单中,57年为14种;87年为9类102种;2002年为十大类115种职业病。
3、我国法定职业病分为10大类115种,主要有:◆尘肺病(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职业中毒(56种):铅、汞、锰、镉及其化合物中毒,硫化氢、一氧化碳、苯、甲苯、三氯乙烯等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中署、高原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炭疽、布氏杆菌病。
◆职业性皮肤病(8种):接触性皮炎、电光性皮炎。
◆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噪声聋、铬鼻病。
◆职业性肿瘤(8种):苯所致白血病、石棉所致肺癌。
◆其他职业病(5种):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
4、职业病特点:a、病因明确。
病因即职业性有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以消除或减少发病。
b、存在剂量-反应关系。
所接触的病因大多可以检测和识别的,其强度或浓度需达到一定程度才能致病c、有一定的发病率。
在接触同样职业性有害因素人群中常有一定数量发病,很少出现个别病例。
d、早期是可逆的。
大多数职业病早期的病理生理变化往往是可逆的,如能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妥善处理,预后较好。
e、缺乏特效治疗方法。
职业疾病危害告知书(最全)
职业疾病危害告知书(最全)
尊敬的员工,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们作为雇主有责任向您提供职业疾病危害告知,并确保您了解可能存在的职业疾病风险。
为此,我们特别准备了以下信息,以增强您对职业疾病的认识和保护自身健康的意识。
1. 职业疾病的定义:
职业疾病是指由于长期从事特定职业或工作而导致的疾病。
这些疾病与工作环境、工作方式、工作条件或职业暴露有关。
2. 常见的职业疾病类型:
- 肺部疾病:如尘肺、职业性哮喘等。
- 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 中毒性疾病:如重金属中毒、化学物质中毒等。
- 噪音性疾病:如噪音引起的听力损伤等。
3. 职业疾病的危害与预防:
- 危害:长期接触职业病因素可能导致身体、心理和社会方面的健康问题,严重的职业疾病甚至可能导致残疾或死亡。
- 预防: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如佩戴个人防护设备、正确使用和储存化学物品、维护良好的通风环境等。
4. 预防职业疾病的注意事项:
- 注意职业疾病风险因素:了解您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因素,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员。
-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职业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正确使用和维护相关设备。
- 使用个人防护措施:根据工作需要,正确佩戴并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
- 进行定期体检: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定期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疾病。
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并理解职业疾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保护员工的健康是我们最高的责任,我们将不断努力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措施。
感谢您的配合!
最后更新日期:[日期] 致敬,
[公司名称]。
国家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国家法定职业病有哪些国家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颁布的,规定某些职业或工作环境可能导致特定健康危害并给予赔偿的疾病。
在我国,国家法定职业病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提高职业健康水平,保障社会稳定。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以下是国家法定职业病的分类及其主要表现。
一、化学性职业中毒1. 有机溶剂中毒:包括苯中毒、甲苯中毒、丙酮中毒、醇类中毒等。
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恶心、呕吐、腹泻、皮肤刺激等。
2. 金属中毒:如铅中毒、汞中毒、镉中毒等。
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损害、血液系统损害等。
二、物理因素职业病1. 噪声聋:主要表现为听力下降,造成严重损失。
2. 振动综合症:包括手臂振动综合症、全身振动综合症等。
主要表现为手部麻木、疼痛等。
三、粉尘职业病1. 矽肺:由于长期吸入粉尘造成肺部损害,表现为呼吸急促、咳嗽、咳痰等。
2. 煤工肺:煤矿工人长期吸入煤矸石、灰尘等粉尘造成的肺部损害,表现为呼吸急促、咳嗽、咳痰等。
四、放射性职业病1. 放射性肺病:由于长期接触放射性物质导致肺部损害,表现为呼吸困难、咳嗽等。
2. 放射性皮肤病:皮肤接触放射性物质造成的皮肤损害,表现为红肿、痒、疼痛等。
五、生物性职业病1. 职业性呼吸道感染:如肺结核、支气管炎等。
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咳嗽等。
2. 职业性肝炎:职业性接触病毒等致病物质造成的肝脏损害,表现为乏力、食欲不振、黄疸等。
六、尘肺病1. 矽肺病:长期暴露在硅尘中造成的肺部疾病,主要表现为咳嗽、咳痰、气短等。
2. 矽酸盐尘肺病:长期暴露在矽酸盐尘中造成的肺部疾病,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咳嗽等。
以上是国家法定职业病的分类及主要表现。
国家要求相关企业应坚决采取必要的技术、管理和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权益。
另外,企业也应该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提高劳保设施的保护能力,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治疗职业病,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控
化学品的危害
危害
表面接触或吸入
严重程度受接触剂量、 接触时间及吸收途径影响
体外
皮肤灼伤、剌激、敏感
例子:接触含金属成份的颜料、
具腐蚀性的溶剂
体内
疲劳、头痛、眩晕
中毒
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
✓ 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凿岩、爆破、隧道开凿、筑路等 ✓ 煤矿采煤工作面的割煤、运输、支护等各工序 ✓ 冶金工业中的粉碎、选矿、筛分等工序 ✓ 建筑行业的开凿隧道、修筑涵洞过程中的打眼、爆破等 ✓ 机械制造工业中原料破碎、配料、清砂等 ✓ 耐火材料、玻璃、水泥、陶瓷等工业的原料加工 ✓ 皮毛、纺织工业的原料处理 ✓ 化学工业中固体原料加工处理、包装物品、首饰加工等过程
职业性慢性苯中毒及苯所致职业性白血病
案例:工作场所苯浓度超标致3名员工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
2006年,深圳福永某印刷纸品有限公司过油岗位3名员工因皮下出血 先后被诊断为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再生障碍性贫血) ;
经调查,3名员工均在该公司过磨车间从事过油磨光工作,工作中接 触“302-D”天那水、磨光油、磨吸油等化学品;
手工刷洗线路板
超声波三氯乙烯清洗作业
职业性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
临床表现 接触三氯乙烯一定时间后(平均20天左右),可引起药疹样皮炎 临床表现以全身剥脱性皮炎和中毒性肝炎最为常见。 起病类似“感冒”、“麻疹”或“过敏性皮炎”,易被误诊、延
误治疗而导致严重后果,需引起警惕。
职业性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
8h/d 或40h/w噪声暴露等效声级≥80dB(A)的作业。
噪声对人有什么危害?
特异作用 (听觉损害) 非特异作用 (听觉外系统损害) 暂时性可恢复性效应 长期慢性病理损伤
影响噪声危害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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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皮肤病分类及危害
一、 生产过程中对皮肤的有害因素
生产过程中对皮肤的有害因素有物理因素、化学因素和生物因素。物理因素如放射性辐
射、电火、机械摩擦等;化学因素如煤焦油、石油分馏产品,铬、铍、砷、石棉等;生物因素
如昆虫叮咬等。
二、职业性皮肤病分类
1.职业性皮炎
(1)接触性皮炎:由化学及生物因素引起的刺激性或变应性皮炎。
(2)光敏性皮炎:由光敏性物质和光线共同作用引起的光毒性或光变应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如接触人工光源(电焊等)引起的急性皮炎。
(4)放射性皮炎。
2.职业性皮肤色素变化
(1)职业性黑变病:长期接触煤焦油、石油分馏产品、橡胶、添加剂、某些颜料、染料
及其中间体等引起的一种特殊性的皮肤色素沉着。
(2)职业性斑:长期接触苯基酚或烷基酚类等引起的皮肤色素脱失斑。
3.职业性座疮:由煤焦油或高沸点的石油分馏产品,卤素及其化合物等引起的痤疮样皮
损。
4.职业性溃疡:由铬、铍、砷等化合物引起的“鸡眼型溃疡”。
5.职业性疣赘:长期接触沥青、焦油、页岩油等在接触部位发生的扁平疣、寻常疣或乳
头瘤样皮损,以及接触石棉引起的石棉疣。
6.职业性角化过度、皲裂:由于长期接触脂肪溶剂和碱性物质以及机械性摩擦等引起。
7.职业性痒疹:因昆虫叮咬引起的丘疹性荨麻疹样损害,如谷痒症等。
8.职业性浸渍、糜烂:长时间浸水作业引起的皮损。
9.职业性毛发改变:因矿物油、沥青等引起的毳毛折断或增生。
10.职业性指甲改变:长期接触碱类物质,矿物油及物理因素等引起的平甲、匙甲、甲
剥离等。
11.其他:玻璃纤维引起皮肤瘙痒症。
三、劳动护肤用品的性能
护肤用品分为五类:有防水型、防油型、皮膜型、遮光型和其他用途型等五类。各类产
品应符合GB13641-92《劳动护肤剂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规定。
护肤用品是直接用于皮肤的物质,其材料必须不对人体皮肤粘膜产生原发性刺激和致敏
作用,以及化学物质经皮肤吸收而引起全身毒性作用,保证远期效应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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