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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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

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

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版本号页数页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颁布日期年月日起效日期年月日威海市立医院药物临床实验机构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保证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处理临床实验中受试者可能出现的各种损害和突发事件,最大程度保障受试者权益和生命安全。

二、范围适用于本机构开展的所有药物临床实验。

三、内容1不良事件的处理、随访1)轻度不良事件:不影响受试者健康,一般密切观察不需要特别处理;2)中度不良事件:应对受试者做有针对性的医疗处理;3)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及时就地抢救。

4)对不良事件进行追踪、随访,直至受试者病情稳定;5)有关不良事件的相关医学资料均应记录在原始文件中;6)不良事件的转归评价分为:痊愈、减轻、持续、加重。

7)根据因果关系评价准则和判断标准确定实验药物与不良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2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1)发生时,医生立即给予及时抢救,同时通知主要研究者;2)住院受试者根据急救预案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疗抢救措施。

如超过科室抢救能力,由主要研究者召集院内专家(急诊、心内、)协助救治;3)院外受试者发生时,要求受试者及时返院或赴当地医院就诊;如受试者已在当地医院就诊,研究者应与接诊医生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给予治疗的建议;4)为救治受试者如需查明所服药品的种类,通知申办方,并按方案规定的程序拆阅应急信件,受试者将被中止实验;5)研究者在获知严重不良事件后小时内,通过传真或快递的方式将报告及时报告给申办者、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注册司临床研究监督处()、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和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将报告递交本院机构办公室和伦理委员会;6)保存严重不良事件原始记录、报告及传真成功的回执;7)对所有受试者进行随访,根据病情决定随访时间,在随访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处理和治疗措施,确保将受试者损害降至最低,充分保证受试者安全;8)在原始资料中记录受试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出现的时间、持续时间、程度、处理措施和转归等,报告时间、报告方式以及报告的机构,保证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

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

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

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机密文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泄露、公布及出版1.目的:建立本机构药物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和报告的管理制度,保障受试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2.适用范围:所有本临床试验机构进行的所有临床试验的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和报告过程。

3.责任人:机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版)《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5.定义:不良事件(Adverse Event),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物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并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 Adverse Event),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

非预期药物不良反应(Unexpected Adverse Drug Reaction,,U-ADR):是性质或严重程度与相应的试验药物资料不一致的药物不良反应。

6.内容:6.1不良事件6.1.1明确不良事件的定义和范围:6.1.1.1不良事件(AE)可以与使用(研究)药物在时间上相关的任何不利的和非预期的体征(包括异常的实验室发现)、症状或疾病,而不管其是否与药物有关;6.1.1.2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具有临床意义的定义:受试者实验室检查结果试验前正常,试验后如果数值超过正常值高限或下限150%;或试验前异常,试验后数值比试验前的异常值增高或降低200%。

或研究人员认为有临床意义者可不受此限制。

“实验室检查结果如有异常且具临床意义”的事件按不良事件的5级评定标准判断与试验药物的关系。

6.1.1.3研究药物是指在研究中各阶段所服用的待评估药物,包括对照药品和相应的安慰剂;6.1.1.4在申办者提供的并由伦理委员会批准的临床试验方案中会对不良事件的例外排除情况有所界定,该类事件不作为不良事件处理。

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的标准操作规程

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的标准操作规程

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的标准操作规程I目的:建立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能及时处理临床试验中出现的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最大限度保障受试者的权益。

n范围:适用于药物临床试验中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处理。

川规程:1. 试验前要求1. 1申办者提供该药物的临床前安全性研究资料及其它与安全性有关的资料,并列入研究者手册。

1. 2在方案中对不良事件做出明确定义,并说明不良事件严重程度的判断标准,判断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关系的分类标准(如肯定有关、可能有关、可能无关、无关和无法判定)。

1. 3方案中要求研究者必须如实填写不良事件记录表,记录不良事件的发生时间、严重程度、持续时间、采取的措施和转归。

1. 4试验开始前,研究小组成员必须熟悉该防范和处理医疗中受试者及突发事件预案的内容。

1. 5将研究医生、护士或伦理委员会的联系方式告知患者。

2 •不良事件的处理与记录2. 1住院患者如受试者在住院期间发生不良事件,按以下程序处理:发现受试者出现不良事件后,管床医生或值班医生应及时告知研究者,如有必要,可先对症处理,由研究医师初步评定不良事件的程度分级和与试验药物的相关性,并给予进一步处理意见:2. 1 . 1 一般不良事件:可密切续观事件的转归或根据试验方案进行相应对症处理;2. 1 .2重要不良事件:研究医师应及时通报主要研究者,并根据方案要求暂停治疗、调整药物剂量和予以针对性处理等处理,如有必要,PI可决定是否紧急接盲;2. 1 . 3严重不良事件:按下述第4点内容及时处理并按相应SOP进行报告。

2. 1. 4研究医师根据病情实施处理,如受试者的损害超出研究科室的救治能力时,通知应急小组,启动“防范和处理医疗中受试者损害及突发事件的预案”。

2. 2门诊患者获知受试者出现不良事件后,研究医师需详细询问受试者当时的症状、体征及所在地点等,对受试者进行必要的解释与开头指导,对不良事件的程度和相关性给予初步评定;2. 2. 1 如受试者在当地医疗机构,通过电话与接诊医生取得联系,再次核实不良事件的程度并给予处理意见:2. 2 . 2 一般不良事件:可赴当地医院初步诊治,并告知密切续观事件的转归;2. 2. 3重要不良事件:建议返院接受诊治或赴当地医院接受诊治,并及时通报主要研究者,如当地医院条件有限,应派出医生前往救治。

药物警戒-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

药物警戒-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

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一、目的:规范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

二、责任:药物警戒总负责人及ADR专员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1、进口药品和国产药品在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自发报告系统收集的、上市后临床研究发现的、文献报道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填写《境外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自获知之日起30日内报送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要求提供原始报表及相关信息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5日内提交。

2、进口药品和国产药品在境外因药品不良反应被暂停销售、使用或者撤市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获知后24小时内书面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3、收集或获知境外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后,要立即进行核实与调查。

3.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确认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的药品不良反应,应进行确认。

需要确认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为有效报告、是否在报告范围之内、是否为重复报告等。

3.1.1有效报告首先应确认是否为有效报告。

一份有效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元素(简称四要素):可识别的患者、可识别的报告者、怀疑药品、不良反应。

如果四要素不全,视为无效报告,应补充后再报。

“可识别”是指能够确认患者和报告者存在。

当患者的下列一项或几项可获得时,即认为患者可识别:姓名或姓名缩写、性别、年龄(或年龄组,如青少年、成年、老年)、出生日期、患者的其他识别代码。

提供病例资料的初始报告人或为获得病例资料而联系的相关人员应当是可识别的。

对于来自互联网的病例报告,报告者的可识别性取决于是否能够核实患者和报告者的存在,如提供有效的电子邮箱或者其他联系方式。

3.1.2报告范围对于来自上市后研究或有组织的数据收集项目中的不良反应,经报告者或持有人判断与药品存在可能的因果关系,应该向监管部门报告。

其他来源的不良反应,包括监管部门反馈的报告,无论持有人是否认为存在因果关系,均应向监管部门报告。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本企业药品群体不良反应处理程序,规范药品群体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适用范围公司产品生命周期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管理职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专职人员、其他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内容1.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同一药品是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2.群体药品不良事件的收集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应积极、主动、全面收集公司产品的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如可依托公司的商业销售单位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可通过医学技术支持、医药代表、临床医生报告、患者的信函电话收集等。

2.1医疗机构2.1.1医药代表收集途径指定医药代表,通过日常拜访医生、药师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沟通,收集临床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2.1.2利用经销商与医疗机构合同收集经销商在与医疗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让医疗机构充分知晓不良反应报告的责任,鼓励医生向公司报告不良反应。

2.2药品经营企业2.2.1直接从药品零售企业收集公司销售人员直接从药品零售企业收集不良反应信息,通过日常拜访、电话等方式沟通并收集2.2.2通过药品经销商收集在与经销商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或销售协议时,明确经销商的相关责任,敦促其收集不良反应案例。

2.3电话和投诉药品说明书、标签中公布的电话的监管通过销售部、办公室及质量部电话的接听,记录并收集相关的不良反应信息。

2.4互联网及相关途径利用公司门户网站收集,在公司网站公布完整的产品说明书并及时更新,提供药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和合理用药指导。

2.5监管部门来源境内监管部门向公司反馈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群体药品不良事件的审核从任何渠道收集到的群体药品不良事件都应当第一时间反馈到药品安全委员会。

药品风险管理规程

药品风险管理规程

药品风险管理规程一、引言药品风险管理是指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监测和管理的一系列措施。

药品风险管理规程旨在确保药品在市场上的安全使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的风险和危害。

二、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在市场上销售的药品,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保健品等各类药品。

三、定义1. 药品风险:指使用药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副作用、药物相互作用等危害。

2. 药品风险管理:指对药品风险进行评估、监测和管理的一系列措施。

四、药品风险管理的原则1. 风险评估: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2. 风险监测:建立健全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和评估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和其他相关信息。

3. 风险管理措施:根据风险评估和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用药剂量、用药时间等方面的限制和警示。

4. 风险沟通:及时向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传达药品的风险信息,提供相关的风险管理建议和指导。

五、药品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1. 风险评估要求(1)药品研发阶段应进行全面的药物毒理学、药代动力学和临床试验,评估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药品上市后应建立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和评估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并与临床试验数据进行比对。

(3)对于已上市的药品,应定期进行再评估,评估药品的长期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

(4)对于潜在的风险较高的药品,应加强监测和评估,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如暂停销售、修改适应症等。

2. 风险监测要求(1)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包括医院、药店、患者和药品生产企业等多个环节的监测。

(2)及时收集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包括不良反应的类型、严重程度、发生率等信息。

(3)对于严重不良反应和新发现的不良反应,应及时进行深入调查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3. 风险管理措施要求(1)根据风险评估和监测结果,制定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用药剂量、用药时间等方面的限制和警示。

药品不良反应快速报告导则-2023最新

药品不良反应快速报告导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术语和定义、快速报告的情形和时限、报告流程和报告质量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快速报告工作。

本文件不适用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药品不良反应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注1:患者使用药品出现的怀疑与药品存在相关性的有害反应,其中包括可能因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或可能与超适应症用药、超剂量用药等相关的有害反应属于疑似药品不良反应。

注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导致死亡;危及生命(指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当时,患者存在死亡风险,并不是指药品不良反应进一步恶化才可能出现死亡);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导致永久或显著的残疾或功能丧失;导致先天性异常或出生缺陷;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若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药品不良反应聚集性事件同一批号(或相邻批号)的同一药品在短期内集中出现多例临床表现相似的疑似不良反应,呈现聚集性特点,且怀疑与质量相关或可能存在其他安全风险的事件。

注:同一药品指同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应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4 快速报告的情形和时限严重药品不良反应4.1.1 持有人对获知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包括境外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因药物过量等导致的严重疑似药品不良反应均应快速报告。

4.1.2 报告时限4.1.2.1 严重不良反应尽快报告,不迟于获知信息后的15日,其中导致死亡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应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

14.1.2.2报告时限开始日期为持有人首次获知该药品不良反应,且符合最低报告要求的日期,记为第0日。

第0日的日期应被记录,以评估报告是否及时提交。

015体外诊断试剂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目的:建立规范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的管理。

职责: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此制度的实施负责。

规程:
属于药品类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体外诊断试剂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公司任何部门、任何人员接到关于本公司所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不良反应的投诉或信息,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按季度汇总报告,后转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

质量管理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发现不良反应情况,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做详细记录。

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须随时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对于严重或紧急的不良反应,应立即通知有关医疗单位或患者。

并通知业务部追回已售出的药品,停发在库药品。

质量管理部应对收集到的不良反应信息加以整理、归档。

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属于医疗器械类管理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是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对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实施有效监测,对发现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报告。

重点监测品种应报告所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其他品种报告与医疗器械有关的死亡或严重伤害事件。

配合有关部门对所发现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17.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收集操作规程

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收集操作规程一、目的:规范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收集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关于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收集操作规程的确认。

三、责任者:1. 质量部投诉QA:接到电话投诉后,若为不良反应信息投诉,因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在2小时内将《投诉登记表》传递至药物警戒部。

2.销售部:设立兼职安全监测员,由销售区域经理及销售员担任,负责协助药物警戒部对于个例不良事件的调查以及执行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意见。

代理销售品种,区域代理商及销售代表作为ADR信息员,对患者、医疗机构、经营公司等对于药品不良反应的电话或公司网站咨询反馈进行记录、整理。

3.销售部市场支持人员:负责协助销售支持,设有ADR信息员,对于市场调查过程中或网站、电话咨询等过程发生的不良反应/事件的进行信息收集反馈,并协助药物警戒部进行用药安全的宣讲培训。

4. 药物警戒部:设有PV专员,负责对反馈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进行收集、调查、分析、评价、并完成相应的分析报告,负责对信息收集相关人员的培训。

根据相关药品研发的情况进行临床试验部分的分析,对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信息的规整。

并设有市场服务专员,负责接听热线电话,回客户问题,就客户咨询问题联系内部人员进行调查;并针对市场投诉、不良反应进行内外部沟通,市场上现场调查及回函,负责相关资料的汇总存档。

5.其他部门人员收到有关不良反应信息应及时电话或其他形式告知药物警戒部。

四、内容:1、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1.1企业电话和邮箱1.1.1接线人员(投诉QA)接到有关不良反应信息反馈时,应详细了解患者的用药信息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填写《投诉登记表》等记录文件或在电子数据记录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并及时传递至药物警戒部门。

1.1.2热线接听部门和药物警戒部门间应进行定期(如每月、每两周)信息比对,以确保双方对发送和接收的信息的一致性,如存在差异,则需明确发生差异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1.3每日查看识别邮件中可能包含的个例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参考电话记录案例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等记录文件或在电子数据记录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及时在《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接收登记表》中进行汇总登记,并按持有人内部规定处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4---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

附件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为规范药品上市后个例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指导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相关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66号),参照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上市后安全性数据管理:快速报告的定义和标准》(ICH E2D),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持有人)开展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疫苗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指导原则中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单个患者使用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

1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个例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和报告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基础,也是持有人应履行的基本法律责任。

持有人应建立面向医生、药师、患者等的有效信息途径,主动收集临床使用、临床研究、市场项目、学术文献以及持有人相关网站或论坛涉及的不良反应信息。

持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手段干涉报告者的自发报告行为。

1.1 医疗机构持有人可采用日常拜访、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定期向医务人员收集临床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和保存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档案。

持有人或其经销商在与医疗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时,应让医疗机构充分知晓持有人的不良反应报告责任,鼓励医务人员向持有人报告不良反应。

—1 —1.2 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应直接向持有人报告不良反应信息,持有人应建立报告信息的畅通渠道。

持有人通过药品经销商收集个例不良反应信息,双方应在委托协议中约定经销商的职责,明确信息收集和传递的要求。

持有人应定期评估经销商履行信息收集责任的能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收集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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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一、不良反应类型判定:
1、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
2、一般的药品不良反应□
3、新的药品不良反应□
4、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二、对该产品的处理及上报情况: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日期: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首次报告□跟踪报告□编码:
报告类型:新的□严重□一般□报告单位类别:医疗机构□经营企业□生产企业□个人□其他□
·各类记录统计用表和记录的保存方法,如患者统计表、研究过程中停止治疗的原因统计表、每例死亡原因及每例住院原因的个案列表、严重不良反应列表等;
·严重不良反应的急救预案等。
7.3.4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重点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对药品的潜在安全风险进行系统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提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监测机构与职责
2.1监测机构
2.1.1公司设立由质量管理部、研发部、营销部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简称“监测小组”),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药品安全性相关工作。
2.1.2设立监测联络员、安全员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承担药品不良反应日常监测工作。
2.2监测小组职责
2.2.1主动收集与本企业生产的药品有关的安全性信息,发现与本企业有关的药品不良反应并及时通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6.2药品群体不良事件
6.2.1监测小组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报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报告。
6.2.2监测小组获知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详细了解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发生、药品使用、患者诊治以及药品生产、储存、流通、既往类似不良事件等情况,在7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根据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置管理规定,迅速开展生产自查,分析和控制、处理;调查、分析、处理情况应及时报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1.3将药品安全性信息及采取的措施及时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2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7.2.1对本企业生产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定期汇总分析,汇总国内外安全性信息,进行风险和效益评估,撰写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制定的规范撰写。
8档案管理
8.1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记录、报告、监测、结论、处理等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归档管理,长保存期。
8.2对公司所有药品每年汇总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汇总表”。
9附件
附件1:药品不良反应处理登记表
附件2: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附件3: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
附件4:药品不良反应汇总表
附件5:年度安全性分析报告
变更记载及原因
文件编码
执行日期
变更原因、依据及详细变更内容
药品不良反应处理登记表
编号:
反应人姓名
方式
来电□来人□来函□
反应日期
性别
年龄
电话
地址
邮编
反应内容
药品名称
规格
批号
来源
用药日期
反应日期
用药剂量
日用剂量
用药途径
内容(用户用药后出现的情况描述):
记录人:日期:
对该产品的调查情况
调查分析:
调查人:日期:
再次使用可疑药品后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事件?是□否□不明□未再使用□
对原患疾病的影响:不明显□病程延长□病情加重□导致后遗症□导致死亡□
关联性评价
报告人评价: 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无法评价□签名:
报告单位评价: 肯定□很可能□可能□可能无关□待评价□无法评价□签名:
报告人信息
联系电话:
7.2.2设立新药监测期的国产药品,应当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之日起每满1年提交一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直至首次再注册,之后每5年报告一次;其他国产药品,每5年报告一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汇总时间以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日期为起点计,上报日期应当在汇总数据截至日期后60日内。
7.2.3国产药品的定期安全更新报告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提交,并抄送市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
患者姓名:
性别:
男□女□
出生日期:年月日或
年龄:
民族:
体重(kg):
联系方式:
原患疾病:
医院名称:
病历号/门诊号:
既往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有□无□不详□
家族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有□无□不详□
相关重要信息:吸烟史□饮酒史□妊娠期□肝病史□肾病史□过敏史□其他□
药品
批准文号
商品名称
通用名称
(含剂型)
生产厂家
6.1.3对于药品不良反应死亡病例,应当在获知或者发现后立即填写“药品不反应/事件报告表”上报。
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对获知的死亡病例进行调查、处理,详细了解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药品使用情况、不良反应发生及诊治情况等,并进行药品关联度分析,在15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抄送市药品不反应监测中心。
2.3培训与考核
2.3.1监测小组每年需参加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法规和基础知识的培训。
2.3.2公司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上市药品安全性再评价激励机制,确保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
3.1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即所有的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或不良经历(即较轻微的反应)及药物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事件或非正常的现象。
1.5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1.6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1.7药品重点监测,是指为进一步了解药品的临床使用和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研究不
7.3.2公司在药品的回顾性研究、质量体系自查、阶段性风险分析等过程中获悉其产品存在新的安全隐患时,应当主动开展重点监测,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说明书等因素设定重点监测的启动条件、监测方案和评价程序。
7.3.3制定的重点监测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规程
页码:5/6
文件名称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规程
页码:1/6
文件编码
起草人/日期
前文件编码
部门审核/日期
QA审核/日期
批准人/日期
发放部门
质量管理部,生产管理部,营销部,研发部
执行日期
目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规程,使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分析,做出客观评价,提出临床合理用药,淘汰疗效不确切、毒副作用大的药品,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3.2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的不良反应。对已知的比较轻微的副作用不列入报告范围。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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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方式
4.1用户(患者、医生)来信、来访和投诉。
4.2用户访问、用户座谈会。
4.3医药销售会议、定货会议和在国外发生的该药品不良反应。
良反应的发生特征、严重程度、发生率等,开展的药品安全性监测活动。
1.8怀疑药品:是指患者使用的怀疑与不良反应发生有关的药品。
1.9并用药品:指发生此药品不良反应时患者除怀疑药品外的其他用药情况,包括患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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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购买的药品或中草药等。
1.10用法用量:包括每次用药剂量、给药途径、每日给药次数,例如,5mg,口服,每日2次。
7.2.4根据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内容及时完善产品说明书安全性信息,并根据风险和效益评估结果积极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7.3药品重点监测
7.3.1公司应当长期考察本企业生产药品的安全性,对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首次进口5年内的药品应当开展重点监测,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对新增生产的高风险药品,也应开展重点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和报告;对本企业生产的其他药品,应当根据安全性情况主动开展重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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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价与控制
7.1基本要求
7.1.1监测小组应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评价,定期回顾分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库中的监测数据,按品种提交“年度安全性分析报告”,并主动开展药品安全性研究。
7.1.2对已确认发生新的和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应采用重点监测、系统性再评价等方法,进一步研究、评估上市药品的临床安全性。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药品不良反应、合理用药信息及时告知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根据研究结果采取修改标签和说明书,对确认易引起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应主动召回、停产或申请注销其批准证明文件。
2.2.5负责定期查阅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关注本企业药品相关的不良反应监测数据。
2.2.6负责撰写和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2.2.7负责每年向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提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报告。
2.2.8负责正确介绍药品的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将说明书修改等安全性信息及时告知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
生产批号
用法用量
(次剂量、途径、日次数)
用药起止时间
用药原因
怀疑药品
并用药品
不良反应/事件名称:
不良反应/事件发生时间:年月日
不良反应/事件过程描述(包括症状、体征、临床检验等)及处理情况(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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