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第一条评奖宗旨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创新型国家建设,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突出贡献。

第二条评奖周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每年举办一届。

第三条奖项设置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评出20项。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评出5项。

第四条评审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等有关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评奖标准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评奖标准(一)专利权稳定,专利授权文本质虽优秀。

(二)技术方案新颖,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

(三)发明专利技术方案对解决本领域关键性、重要性技术问题的贡献程度较大,对本领域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革新、产品升级换代的贡献程度较大,对行业技术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四)对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五)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外观设计专利评奖标准(一)专利权稳定,创新程度高,专利授权文本质虽优秀。

(二)形状、图案、色彩方面设计独特,在产品所属领域有突出的设计要点。

(三)表达良好的设计理念,具备产品质n安全可靠、人机性好、实用性强、绿色环保、引领未来健康生活方式、有文化内涵等特征。

(四)对提升相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专利权人、实施单位对于该项专利权的运用和保护措施积极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9.03.03•【文号】国知发管字[2009]45号•【施行日期】2009.03.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各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示范创建市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及机构主管专利工作的部门: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的提升和结构调整,我局决定启动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一)请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及机构主管专利工作的部门,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的申报条件,以发明创造水平高、通过专利保护取得较大经济效益为主要标准,择优推荐参评项目。

中央企业主管专利工作的部门可直接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本企业符合评审条件的专利项目。

各相关单位应认真组织参评项目的专利权人按要求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推荐符合中国专利奖申报条件的高水平的专利项目。

由专利权人提供有关材料,并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经两名院士出具推荐意见后,直接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三)申报评奖的实用新型专利,申报材料中必须附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电话:************/3643/3717)对该项目出具的查新检索报告,否则不得参加评奖。

(四)请于2009年5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1份、项目照片(12.5cm×8.5cm即5〃)2份(黑白或彩色均可)及材料和照片电子件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我局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公布参评项目,征求公众意见,并在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参评项目汇编成册出版发行。

中国专利奖申报指南

中国专利奖申报指南

中国专利奖申报指南摘要:一、中国专利奖简介二、申报条件与评审标准三、申报流程与材料要求四、注意事项与建议正文:中国专利奖申报指南中国专利奖是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最高奖项,旨在表彰在技术创新、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专利奖的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详细的申报指南。

一、中国专利奖简介中国专利奖分为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和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优秀奖四个等级,分别表彰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

自1989 年设立以来,中国专利奖已经成功举办了21 届,共有近6000 项创新成果获得了专利奖的荣誉。

二、申报条件与评审标准1.申报条件申报中国专利奖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报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2)申报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创新水平,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申报项目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等法律纠纷。

2.评审标准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创新程度:评估项目的技术难度、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评估项目的实用性、美观性以及与现有设计的差异;(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评估项目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包括市场份额、销售额、利润等经济指标,以及社会影响、环境保护等非经济指标;(4)专利保护和管理:评估项目的专利保护措施、专利管理水平和专利维护情况。

三、申报流程与材料要求1.申报流程中国专利奖申报流程分为预报名、正式报名和评审三个阶段。

(1)预报名:申报单位或个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预报名表格,填写后发送至预报名邮箱;(2)正式报名:预报名成功后,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报名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等;(3)评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正式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获奖项目名单。

2.材料要求申报中国专利奖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发明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项目的技术创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内容;(2)专利证书:提供申报项目的专利证书复印件;(3)专利说明书:提供申报项目的专利说明书全文;(4)其他材料: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还需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报告、检验报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中国专利奖申报指南

中国专利奖申报指南

中国专利奖申报指南摘要:一、中国专利奖简介二、申报条件与要求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四、注意事项正文:中国专利奖是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最高荣誉,旨在表彰具有重大技术创新和显著经济价值的专利项目。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指南。

一、中国专利奖简介中国专利奖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主办,每年举办一届。

该奖项分为金奖、优秀奖、发明创业奖三大类,分别表彰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创新性和经济效益的专利项目。

自1989 年设立以来,中国专利奖已累计评选出近1.5 万项获奖专利。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1.申报专利需在前一年获得授权,且专利权有效。

2.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3.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4.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此外,申报专利还需满足以下要求:1.技术创新水平高,具有显著的先进性。

2.专利权属清晰,无法律纠纷。

3.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1.填写申报书:申报单位需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提交申报材料: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提交至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

3.地方评审: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择优推荐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4.国家评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专利。

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5 月至7 月,具体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1.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同一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 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项目不超过4 项。

3.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当地知识产权局联系。

以上就是中国专利奖申报指南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和各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示范创建市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的提升和结构调整,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推动技术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等给予表彰。

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的规定,由各地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企业,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经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肿瘤坏死因子受体可溶部分的重组基因,及其融合基因与产物”等15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中国专利金奖;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一种应用薄板坯连铸连轧流程生产Ti微合金化高强耐候钢板的工艺”等170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中国专利优秀奖,授予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等6个单位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授予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等16个单位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授予沈绪榜等5位院士中国专利奖最佳推荐奖。

对荣获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应将其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全国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学习,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积极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为科技和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贡献。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布日期】2020.09.21•【字号】•【施行日期】2020.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其他规定正文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要求,现将我省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条件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推荐方式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一)项目采用推荐的方式。

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中省直单位的科研部门直接将推荐材料邮寄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商标处)。

(二)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专家从吉林省专利工作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对推荐的参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根据评审得分结果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参评项目。

(三)院士推荐。

院士推荐意见书纸件1份(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见附件2)。

三、报送材料(一)项目资料纸件1份及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省获得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单位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省获得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单位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3•【字号】粤府[2010]74号•【施行日期】2010.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省获得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单位的通报(粤府〔2010〕7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活动中,我省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应用于分组网络的基于H.323协议的终端接入方法”等4项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授予中国专利金奖,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一种应用薄板坯连铸连轧流程生产Ti微合金化高强耐候钢板的工艺”等25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

为鼓励发明创造,进一步促进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的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上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称号的单位予以表彰,并给予每项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称号的单位予以表彰,并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努力形成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产业。

全省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精神,积极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为加快推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广东省获得第十一届中国专利金奖单位及项目名单2.广东省获得第十一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单位及项目名单广东省人民政府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附件1:附件2:。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3.02.17•【文号】•【施行日期】2013.0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3]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为进一步深化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2〕13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我局将开展201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以下简称“试点县”),及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以下简称“示范县”)评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县评定(一)申报范围未实施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且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县(区);或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期满且通过考核验收,成绩在70分以上的,且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县(区),均具备申报资格。

(二)申报程序、评定方式及申报材料1.申报程序。

按照《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申报程序提出申报。

2.评定方式。

国家局对申报试点的县(区)进行集中评定。

2013年评定工作将于6月完成,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3.申报材料。

(1)省局推荐函;(2)申报县(区)人民政府向省局提出的申报函;(3)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基本工作状况表(见附件1);(4)试点工作方案;(5)《办法》第五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至少包括以下材料:机构及专职人员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县(区)关于机构、编制的批复,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

知识产权工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财政局关于各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等。

已向国家局提交试点申请的县(区),需由县(区)知识产权局补充提交有关材料,经省局审核后向国家局提交推荐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06.07•【文号】国知办发管字〔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利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8)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各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经局批准,修订后的《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14年修订稿)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8年6月7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第一条评奖宗旨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

第二条评奖周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每年举办一届。

第三条奖项设置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专利金奖20项、中国专利银奖60项。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5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15项。

第四条评审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等有关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评价指标及权重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一)专利质量(2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决定【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人社部发[2012]77号【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日期】2012.11.29【实施日期】2012.11.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决定(人社部发〔2012〕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根据《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大型企业推荐,并经第十一届国家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专家评审会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授予王曙群等30名同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颁发中华技能大奖奖章、证书、奖杯和奖金。

授予高黎明等300名同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全国技术能手奖章、证书、奖牌和奖金。

同时,对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等100家单位和杨朝晖等80名同志给予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以此次获得的荣誉为新起点,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继续加大技能人才培育工作力度,培养造就更多具备良好职业素质、掌握精湛技艺的技能人才。

希望广大劳动者以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为榜样,树立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观念,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奉献力量。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统筹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技能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推动我国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作出更大贡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安徽省知识产权局网发布日期:2009-03-26
皖知协〔2009〕23号
各市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局)局:
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的提升和结构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启动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

为充分做好我省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的申报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45号)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严格按照通知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地区专利奖遴选推荐工作,以确保高水平的项目参加评选。

在本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中,我局将设立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推荐小组,负责我省的中国专利奖评选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现将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报条件及要求遴选推荐,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见附件;
2.申报实用新型专利必须附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咨询中心对该项目的检索报告,拟申报单位尽快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中心联系;
3.各市务必于2009年5月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原件1份、项目照片及推荐函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协调指导处,申报材料电子件待我局选定推荐评选项目后另行报送;
4.各市限报一项评选项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