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马克思主义人权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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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的人权观

论马克思的人权观

论马克思的人权观
马克思的人权观
一、历史唯物主义
1、人权是历史产物。

马克思认为,人类和人权都是历史发展和进化的
产物,他把人权置于一定历史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它在先进社会的形
态中体现出来。

2、唯物性理论。

马克思主张唯物论,他认为,人的存在取决于客观现象,人权也是一样,必须建立在客观社会环境中,反映着人们之间的
权利和义务。

二、对社会关系的分析
1、分析劳动关系。

马克思把社会关系看作是一种劳动关系,他认为,
劳动关系解决一个社会的本质问题,要实现人权,就要保护劳动者的
权利,也就是实现人权的基础。

2、反映劳动者的意志。

马克思认为,要实现更好的人权就必须反映劳
动者的意愿,无论是对劳动的认可,还是重视劳动的人的权利,都要
被正确的体现出来。

三、对经济制度的反思
1、经济自由。

马克思认为,要完善人权,就要建立一种经济自由制度,保证和促进经济发展。

这种经济自由制度体现了一种可以鼓励劳动主
义的制度,促进社会正义,并有利于实现人权。

2、持久的社会正义。

马克思认为,社会正义是人权的基石,他主张推行持久的社会正义,即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原因,以及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完善社会的基础。

四、改革思想的涌现
1、知识的认识。

马克思认为,知识 is power,对于社会的改革,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也就是人权的传播,都需要知识的普及。

2、改革的实践。

马克思提倡以实践为主,他认为,只有通过改革来推进人权,这样才能使人权得到有效的保障,有助于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论马克思主义人权观

论马克思主义人权观

论马克思主义人权观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理论体系,其核心思想是关于社会阶级斗争和社会变革的理论。

而在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思想中,人权观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基本概念、历史发展以及实践意义三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基本概念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强调的是人类解放和全面发展的自由。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人的自由与解放应当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的,而不是简单地停留在个体层面上。

从这个角度来看,人权的实现要通过彻底的社会变革来达到。

这种观点与传统的人权观相比,突出了人的社会属性和阶级立场的重要性。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历史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奠基人。

他们认为,真正的人权应当是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实现的,这是一个无阶级社会,每个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和才能。

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人的自由受到剥夺和限制,因此他们主张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来打破旧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实现人权的真正价值。

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世界的传播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得到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倡导和实践。

例如,中国共产党以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层都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作为指导理念。

他们致力于实现社会主义的人权观,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公平正义。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实践意义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实践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强调社会公平正义,追求人民的福祉。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的自由和权益受到剥夺和压迫,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可以实现自己的幸福和全面发展。

第二,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强调人的社会属性和阶级立场。

传统的人权观往往忽视了人的社会属性和阶级立场对于人权的影响,而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认为,只有通过改变社会的经济和政治体制,才能真正实现人权的价值。

第三,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注重集体权利和社会责任。

传统的人权观往往强调个体的权利和自由,而忽视了个体与集体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认为,个体的权利应当与集体的权利和社会责任相结合,只有在集体的福祉和社会发展中,个体的权利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的社会主义人权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的社会主义人权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的社会主义人权观马克思主义是当代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思想之一,它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社会、经济和政治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中囊括了社会主义人权观的核心概念,即人的自由和平等的实现应该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之一。

一、社会主义人权观的基本内涵社会主义人权观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实现的机会,旨在消除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并提供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社会主义人权观认为,人的基本权利不仅仅包括政治权利,还应该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这一观点与传统的自由主义人权观相比更加全面和深入。

二、社会主义人权观与经济权利的关系在社会主义人权观中,强调经济权利的重要性。

经济权利包括就业权、社会保障权、住房权等,旨在保障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条件。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劳动者享有公平的工资和劳动条件,这是社会主义人权观的具体实现。

三、社会主义人权观与社会权利的关系社会主义人权观还强调社会权利的保障。

社会权利包括教育权、卫生权、环境权等,旨在保障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参与。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每个人都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得到完善的医疗保障,这是社会主义人权观的体现。

四、社会主义人权观与政治权利的关系在社会主义人权观中,政治权利仍然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然而,与自由主义人权观不同的是,社会主义人权观更加强调全体人民参与政治决策的权利,而不仅仅是个体的私人政治权利。

社会主义国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方式,使人民自己管理国家事务,确保他们的政治参与权利得到保障。

五、社会主义人权观的实践社会主义人权观在20世纪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中得到了一定的实践。

例如,中国通过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改善教育体制、推进法治建设等方式,努力实现社会主义人权观的目标。

同时,中国还根据国情和发展阶段的特点,将人权观与改革开放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六、社会主义人权观的局限性尽管社会主义人权观在某些方面具有先进性和优越性,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马克思的人权理论及其启示

马克思的人权理论及其启示

【内容提要】马克思通过对人权的产生、人的二重性、人权与公民权的分离、目的与手段的颠倒以及人权与人类解放的关系等方面的分析,提出了人权是普遍形式与特殊内容的统一、国家是人权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人类的彻底解放是实现普遍人权的根本途径等理论。

马克思的人权理论对推动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人权/人权进步/人类解放【正文】1991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人权状况》(又称“中国人权白皮书”)的开篇写道:“享有充分的人权,是长期以来人类追求的理想”。

人权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普遍要求,成为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概念。

但是,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会政治制度不同,道德伦理、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对人权也就有着不同的理解。

今天,重温马克思的人权理论,对于我们正确地理解人权、追求人权、发展人权、实现人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人权理论的提出,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和对资产阶级人权思想、人权制度批判的基础之上的。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法律地位的确立,是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完成的,人权则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旗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了十分详尽的考察,进而也对近代人权观念的产生、性质及其实然形态的出现作了精辟的论述。

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特别是商品经济中,形式上存在着某种普遍利益。

马克思指出,社会分工以及个人及其需要的自然差异使交换成为必要,比如说,个人B用商品b为个人A的需要服务,个人A用商品a为个人B的需要服务。

在这儿:每个人为另一个人服务,目的是为自己服务;每一个人都把另一个人当作自己的手段而互相利用。

“因此,双方都知道,共同利益恰恰只存在于双方、多方以及存在于各方的独立之中,共同利益就是自私利益的交换,一般利益就是各种自私利益的一般性。

”[1](P197)利益的共同性决定了利益要求或主张的某种共同性。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这种共同要求就是交换者的资格平等、选择自由及人身自由。

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与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与人的全面发展

一、人权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人权是每个人应当享有的尊严、价值和权利、自由,包括生存权、发展权,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通过对资产阶级人权观的批判,强调了人权同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传统等的联系,指出了人权的具体性、历史性和阶级性,并把人权同消灭阶级、消灭私有制、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历史使命结合起来,从而为人权的真正实现找到了出路。

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解放观认为:“人权的作用和目的不仅在于使人获得权利,而且在于使人明确自我解放的目标和获得实现自我解放的手段。

”譹訛无产阶级才是人权的真正倡导者和捍卫者。

无产阶级把自己的历史使命归结为建立“一个以各个人自由发展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

”譺訛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譻訛无产阶级始终把实现人的彻底解放作为自己革命的起点和归宿,把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的权利、实现人的价值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

马克思主义的这种人的解放观,最符合人权的精神和本质。

实现人类解放,使每一个人都能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图景,也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核心内容。

二、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的内涵基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根据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内在规定,人的全面发展包含了人的类本质、群体本质和个体本质的全面发展。

因此,人的全面发展可以被概括为:(一)人的劳动实践活动能力的全面发展(二)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即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丰富发展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这段话揭示了:首先,“本质不是胡子、血液、抽象的肉体的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质。

”其次,人是社会的产物,在社会关系中生存和发展。

个人必须与其他人进行交往,在交往中形成丰富而全面的社会关系,从而不断丰富人的本质。

(三)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自由个性的充分发挥,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综合体现和最高目标,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内涵。

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和人权保障

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和人权保障

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和人权保障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关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社会变革的科学理论体系。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人权观是一个重要的概念,这一概念与传统的资产阶级人权观有所不同。

本文将探讨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和人权保障,探究其与传统人权理念的差异,并分析其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一、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权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与传统的资产阶级人权观存在区别。

传统的资产阶级人权观强调的是个体主义和法律保护,主张将人权与私有财产、自由权利等绑定在一起。

而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则强调的是集体主义和社会保障,关注的是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权益。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人的自由发展和全面发展是实现人权的基本前提。

只有在没有剥削与压迫的公平社会中,每个人才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潜力,并充分发挥自身的价值。

因此,马克思主义主张通过消除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正等手段,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

二、马克思主义的人权保障1. 社会经济权利保障在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社会经济权利被视为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尤其是对基本生活条件的保障,例如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

马克思主义强调通过国家的力量,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援助,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生活权益,进而实现真正的人权平等。

2. 政治权利保障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权利不仅仅是少数人的特权,而应该是全体人民的权利。

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中,民主制度是实现政治权利的保障机制。

通过普选、代表制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方式,确保各个社会群体都有参与政治决策和行使权力的机会。

3. 社会文化权利保障马克思主义强调对社会文化权利的充分保障。

这包括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宗教自由等。

在实践中,马克思主义通过建立公平的教育体系、文化体系,增加人们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为每个人实现自我价值提供了条件。

三、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实践体现1. 全民健康保障在许多社会主义国家中,政府致力于建立全民健康保障体系,为每个公民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医疗服务。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人”的法理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人”的法理

肇始于资产阶级革命的人权概念,最具有影响的理论基础莫过于“天赋人权”学说,而其对人权之“人”理解的缺陷使人权常常流于政治口号。

人权的主体是人权的基础问题,科学地认识人权之“人”是人权理论构建和人权保障实践的关键。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指导,在批判资本主义人权的个人本位基础上形成了科学的人权主体理论。

本文拟从法理的角度分析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人”的核心要义,以期揭示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重要意义。

一、“现实的个人”是人权的逻辑起点个人观念的产生是现代人权的前提。

二战期间,资本主义国家开展的人权运动催生了现代人权。

17世纪古典权利学说的基础是当时政治哲学中出现的“至高无上的个体”观念。

几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人权文件,例如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独立宣言》、法国的《人权宣言》,虽然没有直接表明人权的哲学基础,但是往往借助自然法、自然权利以及自由主义的个人观念为基础。

17、18世纪奠基人权发展的诸多著作中都可以看到这种现代个人观念的描绘。

例如: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描绘了自然状态中人与人的敌对和孤立状态;洛克则设想了人在自然状态都是平等和独立的自由状态。

总体而言,西方古典权利学说的基础是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

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的意志和利益;重视个人的道德价值和人格尊严,将人从中世纪以来的宗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对于人权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人”的理解构成了人权理论的基础。

人、人性、人的需要和人的本质的不同理解塑造了迥异的“人”之观念,进而形成了人权观的分野。

资本主义人权观中的“人”是孤立的、抽象的个人。

“人权概念中的人,是一个几乎没有人性的抽象物,因为他已经放弃了所有构成人类个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人”的法理*■王曼倩【提要】“人”作为人权的主体是人权的基础。

在西方“天赋人权”已经显示出理论和实践缺陷的当下,挖掘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人”的法理对发展人权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以“现实的个人”作为人权的逻辑起点,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方法论,揭示出人权之“人”是个体的存在、社会中的存在和历史的存在。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及其对我国人权建设的意义-精选文档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及其对我国人权建设的意义-精选文档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及其对我国人权建设的意义人权问题是一个当今世界上最能够引起人们关注也最能够引发国际纷争的问题。

“在今天,无论哪一个国家都无法堂而皇之地否认人权,人权已经成为神圣的观念,全世界都在提倡对人权的保障和尊重。

”人权是这个时代一个十分敏锐且极具争议性的论题,在各种具有代表性的人权观中,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以其严格的科学性而被大家推崇,并成为了我国人权事业建设的理论指南。

一、人权观的含义人权作为一个普遍的政治概念,最初是在17世纪由欧洲新兴资产阶级为反对封建神权、君权和等级特权而提出来的。

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

它提倡“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

人权的基本特征是它的普适性和道义性。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是与资产阶级根本对立的关于人权的科学思想和理论。

他强调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人权必须通过革命斗争,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才能真正获得。

二、马克思人权观的发展(一)马克思的早期人权思想。

马克思从他的《博士论文》到《莱茵报》这一段时间内所产生的人权观点形成了马克思的早期人权思想。

马克思的人权思想源于黑格尔的哲学,并且与青年黑格尔运动紧密联系。

就人权问题而言,黑格尔不认同天赋人权理论,强调人权是历史上形成的。

黑格尔还将个人、社会和国家联系起来,认为个人所享有的自由和权利同他所应负的对国家的责任是一致的。

马克思对个人、社会和国家的理解基本上源于黑格尔法哲学思想。

马克思认为,人具有双重属性,即肉体的自然属性和理性。

马克思认为在市民社会中,人追求各自的私人利益,因此还不是真正的人,国家的自觉的公民才是真正的人。

但因为不同的政治立场,马克思的思想又区别于黑格尔的人权思想。

他认为普鲁士制度并不是历史的终点,因为普鲁士制度并不完善,只有通过自我意识的积极能动作用,现实才能达到完善。

(二)马克思的科学人权思想。

马克思经过革命实践意识到要实现普遍自由和普遍平等在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可能的,这也推翻了他信奉的黑格尔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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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刊
改革与开放
解读马克思主义人权观
刘雯君(东华理工大学江西抚州344000)
摘要:人权问题的斗争,始终是国际国内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一个焦点,在政治博弈的过程,国际资本主义将人权作为推行其和平演变的把戏,这是不科学的。

为此,我们解读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努力使彼此的价值观达到历史性的统一,争取更为和平的国际环境。

Abstract:The human rights question's struggle,is an international domestic ideology domain struggle's focal point throughout, in the political gambling process,the international capital principle carries out the human rights achievement its peaceful evolution the acrobatics,this is unscientific.Therefore,we explain the Marxism human rights view,enables each other's values to achieve the historical diligently unification,strives for a more peaceful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关键词:人权人权外交马克思主义人权观
Keyword:Human rights human rights diplomacy Marxism human rights view
作者简介:刘雯君(1986-),女,江苏无锡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A8【文献识别码】E【文章编号】1004-7069(2011)-06-0048-01
1.1人权观的历史考察
“人权”起源于14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中,是近代欧洲资产阶级首先提出来的关于人类天生一律平等的人文主义主张,后经由经格劳修斯、斯宾诺莎、洛克、卢梭、杰佛逊和潘恩等发展,开始逐渐丰满。

人权本是属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范畴的一个伦理概念,所表达的是一种伦理价值。

其实,在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观念,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1]
这种伦理价值如今被某些西方学者纳入所谓“普世价值”(在哲学上,普世价值指把一些有限的,所有人类都认同的观念集合在一起。

代词。

“民主,自由,法制,人权”的另一种说法[2])范畴,成为了当下所说的“人权外交”“人权高于主权论”的理论源泉。

但是我们该如何看待此理论?
1.2资产阶级人权本质的局限性
随着私有制的出现,每个人取得了独立平等的主体地位。

但是另一方面,没有“产品”的无产阶级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各种自由、平等的权利.资产阶级在享有资本贸易自由、发展自由等自由的同时,无产阶级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在资本的遮盖下,资产阶级人权的民主、自由、平等与其本质相悖。

首先,资本主义的人权是特属于资产阶级的。

在私有制的基础上,资产阶级所建立的民主、自由、平等的政治及经济关系,但是这只是在富人和穷人不平等的前提下的平等,“简直就是把不平等叫做平等”[3]。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的本质即社会关系的总和,而这种“不同于公民权的所谓人权无非是市民社会的成员的权利,即脱离了人的本质和共同体的利己主义的人的权利[4]。


其次,资本主义的人权过于理想化。

从理论的角度来看,人生而平等、自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且天赋人权;但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平等、自由、被限定为是资产阶级的特权,真正能否做到是有待商榷的。

总之,资产阶级的人权只是少数资产阶级的阶级特权,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是资本和金钱的特权,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财富的增加,其表象会有所改善但其本质是无法改变的。

1.3马克思主义人权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所谓人权,哲学上一般规定为对已存在的有关人的种种权利的抽象概括,是个人作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5]。

世界上除了个别在其主权归属上尚存争议的地区以外,每一
个地方的人都是生活在一定的主权国家中的。

人权也就很自然的被引入了政治;从伦理的角度出发,用人权来要求他国做出改善、妥协是否真的合情合理呢?
1.4“人权外交”的马克思主义思考
人权外交的中心思想是,以人权作为美国外交政策的基石,将对别国人权状况的判断作为是否与其维持良好关系的重要标准,并尽力向别国推行美国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政治制度。

其实质是借口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人权高于主权论”不过是西方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名正言顺”的政治干预和主权侵犯的工具。

西方国家在国际政治中加入了“人权”的概念,将人权作为世界各国均应遵守的普遍的规定之一,通过制定出符合自己国家利益的条款,并以本国人为出发点提出“人权高于主权论”。

这显然是对他国主权极不尊重的。

事实上,当今世界上也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确实是把自己国家的主权看得低于人权的。

西方政治家不过是打着尊重人权的幌子来达到其政治目的,实现其经济利益罢了[6]。

当然,对某些西方的“人权”价值观的不认同并不代表完全的排斥和否定。

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进步,它将不仅仅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必然也应当成为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普遍享有的权利。

撇去政治上的博弈、斗争、胜负,在摩擦与融合的过程中,实现人权与主权的历史性的统一,达成彼此共同认可的历史性的“普世价值”,也惟有如此,中西方之间和谐的国际关系才是可以设想的。

但当前条件并不成熟。

而我们努力的方向,就是使彼此的价值观达到历史性的统一,争取更为和平的国际环境。

参考文献:
[1]孟轲.《孟子全书》[M].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2009
[2]周书俊.正确理解和把握普世价值及其实质[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P73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P647-648
[4]科斯塔斯·杜兹纳(美).人权的终结[M].郭春发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P174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P54
[6]刘玉生周世兴.《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两个基本方法问题》[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5期,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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