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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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和内容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

1.产权清晰。产权清晰是指产权在两个方面的清晰:一是法律上的清晰;二是经济上的清晰。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是指有具体的部门和机构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等权利,以及国有资产的边界要“清晰”。产权在经济上的清晰是指产权在现实经济运行过程中是清晰的,它包括产权的最终所有者对产权具有极强的约束力,以及企业在运行过程中要真正实现自身的责权利的内在统一。

2.权责明确。权责明确是指合理区分和确定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所有者按其出资额,享受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对企业债务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对由各个投资者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财产拥有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经营者受所有者的委托,享有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经营企业资产及其他生产要素并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劳动者按照与企业的合约拥有就业和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

3.政企分开。政企分开,一方面要求政府将原来与政府职能合一的企业经营职能分开后还给企业;另一方面,要求企业将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如住房、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等分离后,交还给政府和社会。政企分开的基本含义是实现所谓的三分开。一是实现政资分开,即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职能的分离。二是在政府所有权职能中,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同国有资产的营运职能的分离。三是在资本营运职能中,实现资本金的经营同财产经营的分离。

4.管理科学。管理科学是一个含义宽泛的概念。从较宽的意义上说,它包括了企业组织合理化的含义,如“横向一体化”、“纵向一体化”、公司结构的各种形态等。一般而论,规模较大、技术和知识含量较高的企业,其组织形态趋于复杂。从较窄的意义上说,管理科学要求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如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研究开发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科学化。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

企业制度是指以产权制度为基础和核心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构成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有三个:一是企业的产权制度,是界定和保护参与企业的个人和经济组织的财产权利的法律和规则;二是企业的组织制度,即企业组织形式的制度安排,规定着企业内部的分工协调和权责分配的关系;三是企业的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人才、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方面的安排,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依据。其中,产权制度是决定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基础,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企业财产权利的安排,三者共同构成了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和管理科学。产权清晰是法人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权责明确是组织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管理科学是管理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而政企分开则是这三方面的基础和前提,体现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各个环节上。因此,现代企业制度是统一的整体,三个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现代企业的制度特征与治理结构

主题词:公司法人制度治理结构

内容提要: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也就是在增强公有制资本控制力的前提下,摆脱单一的所有制标准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的过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核心问题是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进入了产权多元化的发展新阶段。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

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并指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定位与特征

国有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革是实质性的。由此确认了企业法人制度:1、企业作为法人实体,其法人财产权从法律上得到确认。

2、国家所有权转换为股权,并依法承担有限责任。

3、股权多元化、分散化使企业的产权清晰。改造后的企业基本作到了“产权明晰”,但在“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方面,还存在着问题,影响到改制后的企业效率。1、国有股的不可转让性和绝对控股地位,实质上等同于以前国有企业的产权封闭化和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让渡。尤其是坚持国有股的绝对控股权使企业改革的空间缩小,而且也不利于产权市场的发育。2、在上述情况下,产权制度决定了企业的治理结构保留了很强的行政色彩。3、一些国有企业改制的目的不是通过改制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而是为了筹资。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1994年7月《公司法》的实施确立了我国企业制度逐步向公司制发展的改革方向。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分为两类三种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和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那么,是不是公司企业制度就是现代企业制度?

我们知道,公司制企业不仅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而且有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后三种形式的公司由于自身不可克服的缺陷,在今天已难以发展或近于绝迹。在《公司法》颁布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也可以为有限责任公司。而随着我国国有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入,应当说明,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原因、封闭性特征以及其本身所具有的人合因素,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不同的企业形态,其适应市场经济的层次的不同,以及所代表的生产力水平的不同,从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立足于全球范围来衡量,我们认为现代企业制度只是公司制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有股份有限公司这种企业制度所生出的企业运行机制,才代表了当今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最高水平,代表了企业发展的未来方向,才有条件充分、透彻地溶入全球一体化的经济圈中。因此,现代企业制度,是指能在高层次水平上适应现代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关系明确、治理结构严谨、权责关系对等、筹资渠道广泛、企业规模可以迅速扩大并能稳定、持久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制度。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在五个方面指出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一是产权关系明晰,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二是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出租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三是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企业破产时,出资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四是企业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资不抵债的应依法破产;五是管理科学化,企业内部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在出资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与此同时,股份有限公司不仅具备上述基本特征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点:1、股东所有权与基于公司法人所有权之上的经营权完全分离,经营者在保证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地享有公司法人所有权,股东非依法定程序不得对经营者进行任何干预。2、典型的资合公司特征,低成本的、快捷便利的吸收资本的渠道,决定了企业能迅速扩大规模进行集约经营。这种以投资或资本为基础的公司不仅可以通过借贷或发行债券筹集资本,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在短时间内筹集资本,而且只要公司经营得好还可以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不断发行股票,从而使自己能够形成跳跃发展的态势。3、股票转移有畅通的渠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投资虽然不能收回,但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这种进退自如的融资机制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流动。4、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企业生命力持久性的特点,考察西方国家现存的、历史在百年以上的公司大都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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