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第二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佛山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第二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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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佛山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第二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说明:

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20分。在此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末位同分比较时优先投档。

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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