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合同履行
合同签订履行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履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管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合同的有效履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合同签订及履行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公司合同签订及履行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公司合同履行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公司合同签订及履行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为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五条公司合同签订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签订应由具有签约权限的部门负责。
第六条合同签订应注重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严禁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正当垄断。
第七条合同签订前,应对对方合同主体进行资信调查,确保对方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第八条合同签订应明确合同的内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履行,不得违反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合同签订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合同内容和签署情况,建立合同档案,保证合同的可追溯性。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十条公司合同履行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不得违约。
第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纠纷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准备充分的证据,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情况,应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合同外的有利情形,应及时向公司报告,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
第四章合同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合同监督管理应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跟踪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合同监督管理应做好合同履行情况的记录和归档,保留合同履行的相关资料,以备查验。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对于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组成部分,为了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行为,制定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一节通则合同是自愿订立的、相互依存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节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解释应当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交易目的和公平原则确定。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施。
第二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包括履行完毕、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规定等。
第四章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一节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履行义务、赔偿损失等。
第二节违约责任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选择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履行违约责任。
第三节违约责任的免除和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免除或者限制。
第五章特别合同本章规定了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合同的效力确认和撤销第一节合同的效力确认合同的效力确认主要通过签订合同、交付合同标的物等方式进行。
第二节合同的撤销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撤销权利行使等方式撤销合同。
第七章不当得利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第八章附则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暂行条例》。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标准全文。
第三章 合同法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邀请对方向 自己提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不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 (2)内容不十分明确肯定. (3)通常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
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 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采用列举的方式对要约邀请作了规定:“寄 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 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案例一: 加拿大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洽谈出售初级产 品200公吨。加方公司发出的电报称:"确认售 与你方……200公吨,……请汇5000英镑。" 英 方公司复电:"确认你方电报,条件按你方电报 的规定……已汇交你方银行5000英镑,该款在 交货前由银行代你方保管……,请确认在本电 日期30天内交货。"加方未回电,以高价将该产 品售与第三方。 问:加方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 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生效则指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内容因具 备有效要件而产生了法律效力。(在大多 数情况下,合同的成立时间也是合同的生 效时间。 )
(要约和承诺也是订立合同的必经 的两个阶段 )
要 约
承 诺
一、要约与承诺
(一)要约 1.要约的定义: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一 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 , 并含有一旦要 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 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 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 的意思表示.
撤回通知
要约人
要约
受要约人
要约 撤销通知(生效)
承诺 (未发出)
B.要约的撤销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受要约 人承诺之前,要约人可以把撤销要 约的通知送达受要约人,使已生效 的要约失效. 对于要约生效以后,能否将其撤 销,各国存在较大的分歧. 英美法 、 德国法、 法国法
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参考

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参考经济合同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下面是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加强和完善经济法律制度,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我国领土内签订的、我国法律适用的经济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经济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经济合同自愿订立的权利,并应当及时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和效力第五条当事人可以依法订立任何形式的经济合同。
法律对某些经济合同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按照法定形式订立。
经济合同书面形式可以是书面、电文或者其他形式。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可以使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数据交易等方式。
第六条经济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当事人自愿一致的方式。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强迫当事人订立合同。
第1页/共5页第七条经济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也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经济合同的标的物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有具体的、明确的内容。
第九条当事人对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应当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进行,不能以自己的意图解释。
如果当事人对于合同的解释有争议,应当根据合同的案件设置、合同的性质和合同的目的等因素进行解释。
第十条经济合同应当经过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无约定,应当按照通常做法履行;没有通常做法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履行。
第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违背合同约定。
如遇不可抗力、基本风险等原因,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根据法定程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或者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等履行合同。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管理,确保合同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在特定条件下达成的法律约束性文件,对维护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内部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合作协议等。
所有部门、项目及其相关人员均需遵循本制度。
第三章合同签订3.1 合同签订的原则合同签订应遵循合法、公平、自愿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具体、可执行。
签署合同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授权和资格。
3.2 合同审核程序合同签订前,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组织内部规定。
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合同主体的资格和合法性- 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风险评估及防范措施3.3 合同签署审核通过后,合同由相关负责人签署。
签署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确认合同各方签字及盖章的完整性- 确保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存档第四章合同履行4.1 履行的责任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
若因一方未履行或不当履行导致损失,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 履行过程的监督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部门需定期检查履行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落实。
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沟通解决,并记录问题及处理结果。
第五章合同变更5.1 变更的情形合同变更一般包括以下情况:- 合同履行条件的变化-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法律法规的变化影响合同履行5.2 变更程序合同变更需遵循以下程序:- 合同一方提出变更申请,并说明理由- 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变更合理合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应作为原合同的补充部分存档第六章合同解除6.1 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6.2 解除程序合同解除需遵循以下程序:- 解除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理由- 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解除的合法性- 双方协商解除条件及后续事宜- 签署解除协议,并进行存档第七章监督与评估7.1 监督机制本组织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及解除进行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效率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明确、程序规范、履行到位。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应当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单位应当对合同对方的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六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七条合同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标的的质量、数量、履行期限等符合合同约定。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职责、程序等。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单位应当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对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原因、过程、结果等进行详细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相关资料。
第五章合同的纠纷处理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明确合同纠纷处理的程序、责任主体等。
第六章合同的归档和保密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归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保密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合同内容进行保密。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合同履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履约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提高合同履约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合同履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市场规则;(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当事人应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三)风险防范原则:加强对合同履约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四)高效协同原则:各部门之间应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合同履约工作。
第二章合同履约准备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充分了解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信息,确保合同对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向合同履行部门传达合同内容,明确合同履行要求。
第六条合同履行部门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细的履约计划,明确履约时间、质量、数量、费用等关键指标。
第七条合同履行部门应与合同对方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双方对合同履行情况有共同的认识。
第三章合同履约实施第八条合同履行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履行质量。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合同履行部门应及时向合同承办部门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条合同履行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合同履行进度、质量、费用等符合约定。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部门应妥善保管合同及相关文件,确保合同履行资料的完整、准确。
第四章合同履约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部门应接受合同承办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合同履约考核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部门及个人绩效挂钩。
第五章合同履约风险防控第十五条合同履行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履约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贸易公司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贸易公司业务合同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业务合同的履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贸易公司所有业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条贸易公司业务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业务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应充分了解对方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确保交易安全。
第五条业务合同签订时,业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合同范本,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
第六条业务合同签订后,业务人员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
第八条如遇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业务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由公司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九条合同履行完毕后,业务人员应及时将合同履行情况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条合同签订后,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不合理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变更或解除的内容。
第五章合同终止第十二条合同履行完毕,或因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等原因,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后,业务人员应及时将合同终止情况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章合同档案管理第十四条贸易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业务合同进行分类、归档、保管。
第十五条合同档案包括合同正本、副本、附件、相关证明材料等。
第十六条合同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七条业务人员在业务合同管理过程中,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公司权益受损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在业务合同管理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贸易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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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主体 履行内容 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
一、履行的内容
《合同法》第60条规定 《合同法》第61条规定 《合同法》第62条规定
60条、61条和62条的关系
按约履行(60条)
如约定不明,则协议补充(61条)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 或者交易习惯确定(61条)
仍不能确定,则依照法律规定(62条)
甲乙订立标的额为100万的合同,约定如一 方违约应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后甲违约, 致乙损失4万元。问乙至多可要求甲承担多 少的违约金?
如果甲违约,致乙损失6万元。问乙可要求 甲承担多少的违约金?
如果甲违约,致乙损失5000元。问乙可要 求甲承担多少的违约金?
(五)定金
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 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方的 货币。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抵作 价款 。
继续履行具有强制性,不以违约人同意履 行为条件。主要针对不履行这种违约形式。
合同法第109条(金钱债务) 合同法第110条(非金钱债务)
(二)采取补救措施
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价等 这种救济措施主要针对什 么违约形态采取的救济措 施?
中国X进出口公司与外国Y贸易公司签订了 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Y公司向X公司提 供8000只计算器,价格条件为CIF广州。Y公 司依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合同项下的货物运
定金罚则的基本内容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就丧失了定金, 无权要求返还。
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根据对等原则,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罚则只能针对
这种违约形态适用
定金的数额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 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百分之二十。” 限 制 目 的
对防止出现显失公平的结果、防止 利用定金合同进行欺诈,具有重要 作用。
行使不安抗辩权 的情形
《合同法》第68条第1款规定:“应当先履行 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
他情形。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不安抗辩权产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 该抗辩权属于 先履行义务人。
公约第74条规定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
赔偿损失范围〓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
2、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 直接损失:被违约人现有
财产的减少 间接损失:可得利益丧失
有限赔偿原则
(四)违约金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预定的,—方不履行 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时,应给 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 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 ( )。
A只能请求适用定金条款
B可以请求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
C只能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
D可以选择请求适用定金条款或请求适用违约金 条款
专题: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 对方当事人欠缺履行债务的能力或者欠缺 信用,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违约金的种类
根据违约金针对的违约类型,可以有不同 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
(1)不履行合同的违约金 (2)逾期履行的违约金 (3)瑕疵履行的违约金
不履行合同的违约金
A公司卖给B公司1000吨煤炭,总价款100 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分10批发货,每批100 吨。A公司前9批煤炭质量符合要求,到了 第10批时, A公司出现无货可供情况。A、 B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不履行的一方要 按标的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现B要 求A支付违约金,请问应当支付多少?
问1:此时乐进机械公司应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 自己的权利?可否直接解除合同?
问2:如果又过了一个月,斯卡公司并没有提供 担保,而且斯卡公司的多家经销商已经频频向 斯卡公司要帐,甚至有人可是围攻斯卡公司的 办公场所。此时,乐进机械公司可否解除合同?
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行使不安履行 抗辨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 )。
A、 经营状况恶化 B、更换法定代表人 C、转移财产 D、丧失商业信誉
乐进机械公司与斯卡公司签定了一份机床转让 合同。合同规定“某牌机床作价45万元,乐进 机械公司于9月25日之前交货,斯卡公司在交 货后15天内付款。在交货日前,乐进机械公司 发现斯卡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抵广州。经广州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对计算 器进行品质检验,证明计算器存在质量缺陷。 请问中国X公司此时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三)赔偿损失的概念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 约定履行时,以金钱或实物弥补被违约人 损失的责任。
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112条规定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
1、赔偿损失的范围
二、履行的主体
《合同法》第64条规定 第三人代替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的履行
《合同法》第65条规定 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
三、违约责任
承担责任形式
违约责任的形式(合同法107条)
继续履行 违 约 采取补救措施 责 任 赔偿损失
违约金 定金罚则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为实际履行、强制实际履行。 这种违约救济方式,是债务人未履行合同或 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请求法律强 制其按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