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办法(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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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体系管理制度规章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條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
中的作用, 特定本规定。
第二條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 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
律。
(二)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履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四)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缴讷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五)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进行了解,查核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数据,确实反映情况。
(六)完成公司交待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條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出纳和经理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的职责
第五條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关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
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数据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條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覆帐、报账…等,做到手续完整,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财务分析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执行情况,以增加营收与降低管销,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
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幕僚之职。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数据。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交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條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三)建立健全各种出纳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五)完成总经理或主管交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條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会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规定。
第十條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
证上签字。
第十一條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稽核小组专人定期进财务清查, 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條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 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由会计
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條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真实、不合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
予以退回,并得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條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提出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 作出处理。财
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條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计帐文件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
记工作。
第十六條财务审计每季一次。稽核小组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條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者,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稽核小组主席监
第四章预算管理
预算为企业表达未来期间销、售生产、管理及财务等部门作业方针与经营政策之一种经营计划书。把经营方针用明确之数据颢示,划分各部门自立经营之责任,以提高经营绩效。
第十八条预算编制原则
(一)预算期间:编制期间为每年10~12 月。按月别以一年编制一次为原则,如因管理需要,得每季或半年编制一次。
(二)预算单位及其职掌:
1. 各部门为编订预算之单位。
2. 财务部门负责策划,提供有关史数据及共同设定基准,以及需用
表格之准备与相关报表之核对,并提出审核报告。
(三)预算包括:
1. 营业销售预算。
2. 生产预算。
3. 管理单位预算。(费用及支出之预算)。
4. 资本支出预算。
5. 现金收支预算。
(四)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1. 各单位预算,应依据营运目标量值、收支及利润目标相互配合之
原则编制。
2. 各单位预算及各项收支明细科目,与预算实施时之会计记录应配
合一致,以便与决算比较。
3. 各单位预算之编制,应切实遵照规定办理,并于限期内呈报
(五)预算编制程序
1. 财务部门拟订预算编制进度,呈报核定后通知各单位。
2. 总经理拟订经营方针、营业量值及利润额。
3. 财务部门提供有关预算参考数据。
4. 营业销售计划之编制。
5. 生产预算之编订。
6. 管理服务单位预算之编订。
7. 资本支出预算之编订。
8. 现金收支预算之编订。
9. 汇编全公司经营预算书。
第二十條预算编制要点
(一)营业预算:
1. 根据上年度实际销售实绩,并参照一般经济环境、市场调查
情形等各项情报资料,加以预测厘订销售计划
2. 销售计划内容应包括:
(1)按月别、产品别、客户别来订定销售量。
(2)销货数量与单位售价。
第二十一條营业及税务预算
(一)薪资费用:
1. 本薪:按照每人现有之职级、职等计算。
2. 业务奖金:根据业务奖金办法估计。
3. 年终奖金:按公司预计数估列。
4. 劳保费:按内政部劳保局保险费计算公式估列。
(二)租金费用:依照租赁契约之约定金额估列。
(三)运费:就销货预算,分别依据销货条件运送方式,依过去各种运送方式, 实际运费金额与销售量求得单位运费, 再乘以各种运送方式之销售量得之。
(四)折旧:依照各项资产设备可使用年限摊提之。
(五)伙食费:按每餐每人元,乘以预计可能发生人/次估列。
(六)广告费:就销售计划分别依广告媒体而估计。
(七)呆账损失:按以往经验之实际发生情形估列。
(八)月租费、大楼管理费、保全费:按每月固定支出,乘以12 个月,估算年度预计费用。
(九)信用卡手续费:按上年度之信用卡销货金额占全年销货总额之比例再乘以固定比例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