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司法院诉讼起诉书及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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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授权书公证认证

外国授权书公证认证

申请人: [申请人全名]身份证号: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申请人联系电话]住址: [申请人住址]授权书内容:兹证明,本人[授权人全名],身份证号码[授权人身份证号码],现授权[被授权人全名],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进行以下事项:1. 代表本人与[相关机构或个人]进行商务洽谈;2. 代表本人签署与[相关机构或个人]之间的商务合同;3. 代表本人处理与[相关机构或个人]相关的商务事务;4. 代表本人进行与[相关机构或个人]相关的法律诉讼。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授权期限结束日期]止。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名]日期: [授权日期]公证认证申请原因:鉴于申请人因工作需要,将上述授权书用于在[目标国家或地区]开展业务,为确保授权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申请人特此向[公证机关名称]申请对授权书进行公证认证。

公证认证内容:1. 对授权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2. 对授权人的身份进行核实;3. 对授权人的签名进行核实;4. 对授权书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公证机关意见:经[公证机关名称]核实,申请人[申请人全名]提供的授权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授权人的身份及签名经过核实无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申请人提供的授权书进行公证认证。

认证机关意见:经[认证机关名称]审核,上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证明符合国际认证标准,现对授权书进行认证。

认证日期: [认证日期]认证机关盖章: [认证机关盖章]注意事项:1. 本授权书公证认证有效期为[有效期],过期后需重新办理。

2. 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本授权书公证认证文件,如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原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申请补办。

3. 本授权书公证认证仅用于在[目标国家或地区]开展业务,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4.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申请人签名][日期]通过上述公证认证,申请人可以合法、有效地在[目标国家或地区]使用该授权书,进行相关商务活动。

德国公司公证_德国公司营业执照公证_德国公司授权书公证怎么办理

德国公司公证_德国公司营业执照公证_德国公司授权书公证怎么办理

德国公司公证_德国公司营业执照公证_德国公司授权书公证怎么办理随着中国和德国直接经贸往来的日益深入,德国公司参与中国经济活动越来越多,随之德国公司文件在中国使用的频率也就大大增加,德国公司文件在中国使用之前必须办妥德国公司公证认证手续,否则中国不予承认。

德国公司公证,德国公司营业执照公证及德国公司授权书公证该怎么办理?德国认证是德国文件拿到中国使用的前提,无论是办理德国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变更,还是德国公司在国内法院办理诉讼,以德国公司名义在国内购置房产,用德国持有国内商标专利及其变更,都需要办理德国公司使馆认证。

办理德国公证认证的目的就是要使德国的文件在拿到中国使用时,被文书的中国的政府机构所认可。

很多人会问为什么要办理德国公证认证手续。

原因很简单,德国的文件在德国使用,完全没问题,但是拿到中国,中国不了解你德国的文件真假,所以必须先由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将经过公证的文件送德国外交部认证,最后送中国驻德使馆认证。

德国认证其实是为德国文书出国的一个签证。

确保德国文件在德国之外合法有效使用。

德国公证认证的法律基础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德国公证认证的主要使用场合1、在中国大陆设立外资代表处、外资独资公司、中外合资公司,以及相关变更,如代表处延期、任命首代或代表、外资股权变更等;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一方当事人在国外,诉讼委托书是否公证认证

一方当事人在国外,诉讼委托书是否公证认证

一方当事人在国外,诉讼委托书是否公证认证
随着中国人在国外工作,学习,旅游及移民的增多,其在国内的诉讼不能亲自回国参加的,可以委托国内律师来办理,但是根据法院要求,需要对诉讼委托书,起诉书等文件办理所在国的公证认证,这个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是很多人在国内的中国人或华侨常遇到的问题,身在异国,需要办理诸如离婚,房屋及继承等法院诉讼时,如果亲自回来,不仅花费时间,同时来回的费用也相当可观,这时就可以采取授权委托的方式,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来办理。

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诉讼。

诉讼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案件。

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办理国外公证认证的流程:首先到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然后送该国外交部或其派出机构认证,最后送中国使
领馆认证。

来源于/html/cjwt/3683.html。

国外授权委托书公证及认证

国外授权委托书公证及认证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国际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国外公司和个人开始涉及中国的经贸活动。

在这个过程中,授权委托书的公证及认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外授权委托书在中国办理公证及认证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授权委托书公证及认证的定义授权委托书公证及认证,是指对国外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由中国公证机关出具公证证书,再由我国外交部门或者领事部门进行认证的过程。

只有经过公证及认证的授权委托书,才具有在中国法庭或者其他法律程序中的证明效力。

二、授权委托书公证及认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三、授权委托书公证及认证的流程1. 国外当事人需要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并签字或者盖章。

2. 当事人需要将授权委托书提交给所在国的公证机关,由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公证证书。

3. 当事人需要将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提交给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由使领馆对公证证书进行认证。

4. 经过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即可在中国使用。

四、注意事项1. 授权委托书应当使用中文表述,如果使用英文或者其他语言,需要提供中文翻译。

2. 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避免因授权不明确导致的法律风险。

3. 当事人应当选择有经验的律师或者专业机构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以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

德国公司出的授权书一定要在公证人面前签字做公证

德国公司出的授权书一定要在公证人面前签字做公证

德国公司出的授权书一定要在公证人面前
签字做公证
德国公司开具了一份董事决议和一份授权委托书,客户要用这份董事决议授权委托书在国内打官司。

但是德国公司开具的资料是不能在国内直接使用的,中国会要求客户在德国做公证认证。

对于国外公司在国内打官司,需要对国外公司主体资格以及授权国内律师的委托书进行公证认证,如果董事就在国内,可以直接面签,无需公证认证,但是还需要证明该人就是有权签字人的决议,以及公司主体资格还需要办理公证认证。

随着德国公司拓展中国市场的进一步深入,德国公司的身影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中国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德国公司的文件如,营业执照,董事会决议,授权书等文件在国内使用,就首先必须办妥相关公证认证手续。

德国公司公证认证流程:
德国公证人公证,然后送德国联邦事务局认证,
德国认证一般提供文件扫描件及申请人护照和申请表就可以。

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书里面一定要写清楚授托书所有信息,最好是证件号及律师执照号,以防法院在受理案件中,不能认定代理律师是委托书内的受托人。

在德国产生的证据,要看是哪些证据,如果是可以从政府申请的证据,可以查实真实性的,那我司公证人可以从政府查实真实性进行公证,但如果不是政府文件,而是其它文件,比如发票,合同等,公证人没办法确定文件真实性,就需要德国公司董事在证据上面写声明,声明这份文件是原件真实复件即可
德国公司开具了一份董事决议和一份授权委托书,客户要用这份董事决议授权委托书在丹麦购船。

但是德国公司开具的资料是不能在丹麦直接使用的,日方会要求客户在德国做公证认证。

办理时要经过德国律师公证和德国州务卿认证。

提供:相关所需公证资料扫描件,时间:10个工作日左右
来源于。

涉外案件授权委托书公证

涉外案件授权委托书公证

涉外案件授权委托书公证
尊敬的公证处:
我,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身
份证号码:xxxxxxxx,系涉外案件当事人。

因本人近期无法亲自前往贵处办理相关公证事宜,特此全权委托我的代理人x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代为办理以下公证事宜:
一、代为办理涉外案件相关的公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证据、陈述事实和理由、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二、代为办理与涉外案件相关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代为签署和解协议、仲裁申请等。

三、代为办理与涉外案件相关的诉讼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诉状、参加庭审、代为陈述事实和理由、签署相关诉讼文件等。

四、代为办理与涉外案件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证据保全、代为参加仲裁庭审等。

代理人xxxx在办理上述事宜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
一切法律责任。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时止。

特此申请,恳请贵处给予办理。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附件:
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涉外案件相关证据材料
4. 其他相关材料
注:本授权委托书公证仅供涉外案件当事人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

境外公司在国内法院办理诉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

境外公司在国内法院办理诉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

境外公司在国内法院办理诉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境外公司在国内法院办理诉讼打官司的情况越来越多,在法院受理时,首先要求境外公司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以及公证认证文件及翻译文件。

在办理这些公证认证文件时,要格外注意,以免不符合要求而被提出诉讼程序异议书。

以下用一个真实案例来说明。

2007年初,我接手了一宗Nokia Inc.诉盛港公司案。

我们的委托人是盛港公司。

原告Nokia Inc.是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的一家国际知名手机生产商。

当我刚拿到起诉文件时,我问我们的客户:“只有起诉状和这几份证据?”我们的客户肯定地说:“就这么多,法院寄过来的。

我刚拆封。

”我觉得在这种涉外案件中我需要先看看原告代理律师姓甚名谁,以及有何代理权限。

于是,我给承办法官打了个电话,说明我是盛港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希望能复印一下原告代理律师经公证、认证的委托代理文件。

法官同意了。

于是我安排助理去复印了一套原告提交的Identity of Certificate of Legal Representative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Power of Attorney(《授权委托书》)和公司注册证明文件。

结果还真有意外发现。

最先引起我注意的是原告的Identity of Certificate of Legal Representative。

这份证明书内容为:“We hereby certificate that Ms. Adele Louise Pentland, a British citizen, a Vice President of Nokia Inc. is that legal representative of Nokia Inc.”证明书的签字证明人竟为Adele Louise Pentland本人。

这等于说Adele Louise Pentland自己证明自己是Nokia Inc.的法定代表人。

德国申克授权书

德国申克授权书

授权编号:_______授权日期:_______授权方(以下简称“申克公司”):地址:德国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被授权方(以下简称“授权方”):名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鉴于申克公司是一家在德国拥有广泛知名度和良好声誉的企业,其产品和服务在全球范围内享有较高声誉,为了进一步拓展中国市场,提升申克公司品牌在我国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经双方友好协商,特此签订本授权书。

一、授权范围1. 申克公司授予授权方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销售、推广、宣传、分销申克公司品牌产品(以下简称“授权产品”)的独家权利。

2. 授权方有权在授权区域内开展以下业务:(1)设立销售网点、展示厅等销售场所;(2)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销售授权产品;(3)进行授权产品的市场调研、推广和宣传活动;(4)建立和维护授权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

二、授权期限1. 本授权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如双方同意,本授权书可进行续签,续签期限为____年。

三、权利与义务1. 申克公司义务:(1)向授权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推广资料、产品说明书、技术支持等;(2)协助授权方解决在销售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3)保证授权产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4)授权期间内,不得授权其他第三方在中国境内销售同类型产品。

2. 授权方义务:(1)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合法经营;(2)按照申克公司要求,规范使用申克公司品牌,不得损害申克公司品牌形象;(3)定期向申克公司报告授权产品的销售情况;(4)维护授权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消费者权益;(5)不得未经申克公司同意,将授权权转让给第三方。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对本授权书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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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公司法院诉讼起诉书及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
德国作为世界经济强国,德国有很多世界知名企业和品牌,因此德国公司参与中国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也很大,那么德国公司在参与各种经贸活动中,不可避免和中方发生纠纷,这时在法院诉讼,就需要办理德国公证认证手续。

一般来多德国公司在国内参与诉讼时,需要对德国公司主体资格文件,授权委托书,或诉状等进行公证认证。

随着德国公司在国内参与各种经贸文化交流的扩大和深入,德国公司在中国与中国公司或个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也随着增加,这时如果德国公司要在国内法院起诉中国公司,法院会要求对德国公司的文件,如起诉书及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认证,这该怎么办?
首先来看一下德国公司法院诉讼公证认证的法律依据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证据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二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德国公司法院诉讼公证认证的文件
一般国内法院要求办理以下文件:德国公司主体资格文件及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些地区还需要办理起诉书。

德国公司法院诉讼公证认证流程
首先须由德国公证人或对文件进行公证,然后经德国联邦行政管理局认证后,再到中国驻德国使领馆办理认证。

使馆认证只确认德国联邦行政管理局认证官员的签字和该办的印章属实,对文件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来源于/apostille/litigation/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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