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发病登记报告实施方案-徐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徐州市肿瘤发病登记报告实施方案

为掌握徐州肿瘤发病、死亡动态和流行趋势,为制定癌症防治策略提供可靠依据,根据《江苏省恶性肿瘤发病、死亡登记报告规程》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肿瘤发病登记报告工作的通知》(徐卫疾控…2010‟30号)要求,针对我市卫生资源现状、工作条件,特制订本方案。

一、肿瘤报告机构职责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肿瘤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市、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辖区肿瘤登记报告业务管理,实施肿瘤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肿瘤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制订肿瘤新病例登记报告实施细则 (包括报告程序、核实和随访、职责分工等),以保证此项工作的建立和长期的正常运行。配备专人直接负责肿瘤登记工作。

2、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辖区医疗机构的业务培训,基本的培训内容包括肿瘤新发病例、死亡病例、肿瘤分类与编码、登记资料的统计和分析、登记软件使用等。

3、负责辖区肿瘤的收集、分析和反馈,动态监视本辖区肿瘤报告信息,及时进行肿瘤审核、订正、查重。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从网上下载本辖区户籍人口肿瘤病例,并按户籍地址反馈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对。

4、定期开展肿瘤漏报调查,对肿瘤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5、负责对辖区肿瘤病例的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肿瘤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二)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组成由分管院长负责、职能科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制定和颁布相应政策,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肿瘤登记报告培训,定期开展肿瘤院内漏报调查。并将肿瘤登记报告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自查。明确1名医学专科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好业务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肿瘤的登记报告工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负责所辖范围肿瘤病例的调查及管理工作,对辖区确诊的而未进行网报的肿瘤病例进行补报。

二、肿瘤登记报告工作人员职责及要求

1、肿瘤登记报告工作人员职责:

①负责报表(卡)的收集与核查。

②负责剔重与复核,实现资料完整性、历史资料的一致性。

③负责报表、年报制作、提供专业需求信息。

④具有解释和利用资料、为公共卫生、临床研究和决策部门提供综合信息的能力。

2、肿瘤登记报告工作人员要求:

应具备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和肿瘤学的专业背景,或经过上述专业的在职培训。从事肿瘤登报告工作后应接受每年至少一次的肿瘤登记专业岗位培训。

三、肿瘤报告

㈠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1、单位:徐州市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人员:各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和辅助科室诊治的医务人员均有义务对所检查、诊断、治疗、随访管理的肿瘤患者进行报告。

㈡登记报告对象及病种

徐州户籍人口中发生的所有(ICD-10)所规定的全部恶性肿瘤(ICD -10: C00.0 - C97)和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D32.0 - D33.9)㈢报告内容

基本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居住地址、肿瘤名称、肿瘤具体部位(亚部位)、诊断日期、诊断单位、诊断依据,死亡日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填组织(细胞)学类型、诊断时期别、临床分期等。

㈣资料的收集

1、新发病例资料

①徐州辖区内具有肿瘤诊治能力的全部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门诊和病房)医务人员发现到本院就诊的徐州籍肿瘤患者,有关辅助诊断科室(病理科、放射科、B超室、核磁、CT室、胃镜室等)诊断的徐州籍肿瘤病例与可疑病例,均应及时上报。

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辖区内未进行网络上报的肿瘤病例报告工作。

2、死亡补充发病

为减少漏报例数,各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每年将收集的肿瘤死亡资料与肿瘤报告资料进行核对,对只有死亡卡而没有病例报告卡(即发病漏报)的病例应进行追溯调查,获得相关诊断信息(肿瘤的部位、病理学类型诊断日期等),补充填写肿瘤发病卡。

3、注意事项

报告时,复发和转移病例应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对同一患者先后出现的原发恶性肿瘤,应分别报告。

㈤资料的整理

1、报告卡验收

各单位职能科室负责本单位报告(网报、卡报)病例的审核,剔重工作;应剔除非恶性肿瘤和非徐州户籍人口的病例,发现漏填、

项目不完整或内容可疑,应退回报告科室重新填写。

各疾控中心负责本辖区报告(网报、卡报)病例的审核,剔重工作;应剔除非恶性肿瘤和非徐州户籍人口的病例,发现漏填、项目不完整或内容可疑,应退回报告单位重新填写。

2、报告卡编码

性别、民族、婚姻状况、职业等统计分类标准要求采用《中国卫生统计调查制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 年北京)中所列国家标准,肿瘤分类标准要求采用ICD-O 、ICD-10,诊断依据和多原发肿瘤要求采用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国际癌症登记协会标准。

ICD-O在ICD-10 的基础上用4 个字母数字代表解剖部位,形态学部分用字母M 开头,后接6 位数依次表示组织学类型(4 位数)、行为学(1 位数)和分化等级或淋巴瘤、白血病的细胞来源(1 位数);因此完整的ICD-O 编码应当有10 位数。

3、剔除重复卡

恶性肿瘤患者常同时到几个医院就诊,重复报告机会多,因此在整理报告卡时应剔除重复报告卡。将可能的重复卡选出,然后人工核对后剔除。重复卡的定义是姓名、性别、地址、诊断和出生年月日相同,或年龄相近。如果遇到出生日期、性别、地址和诊断相同,姓名音同字不同,或姓名不同的病例,应予以核实。

四、工作方法及流程

⑴各医疗机构中负责诊治肿瘤病例的医务人员填写肿瘤报告卡片或表格,应在24小时内,登录徐州健康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b19136144.html,或http://221.229.254.171:8080)填写慢性病报告卡进行网络报告,或者填写《江苏省恶性肿瘤病例报告卡》报告给职能科室,由职能科室统一进行网络直报(具体填报方法由各级疾控中心培训后落实)。职能科室负责本单位报告(网报、卡报)病例的审核,剔重,并于3日内审核有关科室的报告结果的准确性。诊断结果的报告不超过10

日,死亡病例按要求上报。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本单位报告结果导出,存档备查。

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一名业务人员专职(兼职)负责辖区内肿瘤病例报告工作,包括《报告卡》的核实工作和死亡补充发病工作。接收辖区乡村医生的报告,填写“肿瘤登记簿”,并登录徐州健康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b19136144.html,或http://221.229.254.171:8080)进行报告。负责对本单位和辖区卫生服务站报告病例的审核,剔重工作。每月5日前将上月报告的本辖区结果导出,存档备查,并按户籍地反馈至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求各乡镇每月召开1次乡村医生例会,形成制度,报告所在村的居民肿瘤发生(死亡)情况

⑶村卫生室(服务站):负责《报告卡》的核实工作和死亡补充发病工作。所有乡村医生均有及时报告肿瘤新病例和死亡病例的义务。凡属所在村的肿瘤病例,经核实未上经过网报的患者,在核实其基本情况后,填写所在村的“肿瘤登记簿”中,并应登录徐州健康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b19136144.html,或http://221.229.254.171:8080)填写慢性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或者填写《江苏省恶性肿瘤病例报告卡》报告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网络直报。报告时限不超过5日。

五、肿瘤病例的随访

要求各县区都要做到被动随访,即通过与肿瘤死亡报告资料进行查对,了解肿瘤病例的生存情况。同时推荐主动随访,即通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或派专人进行访视,了解肿瘤病例的生存情况。访视的方式一般为上门访视,时间间隔可根据病人的生存状况确定,但至少1 年一次。通过访视可了解病人的生存状况、居住地址和户口地址变迁等状况,还可收集病人进一步诊断、治疗、转移、复发等情况,并可为病人提供生活起居指导、定期医学监护提醒等基本卫生服务。

六、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贯穿肿瘤登记工作的全过程。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在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制定工作规范和质量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

1、要求基本项目齐全不漏。

除了各项基本的填报项目应齐全不漏外,对更正诊断病例要及时体现更正诊断及依据;死亡病例须再报死亡日期等信息。并要求上下一致(各级登记机构之间),前后一致(新病例与死亡病例之间)。一旦发现同一病例信息不符合之处,应马上作核对或随访。

2、要求肿瘤登记信息准确。

要注意避免重报、多报、误报。不马虎潦草,也不弄虚作假。重报是指肿瘤病人由于经多个医院多次检查治疗或有多个住址,用多个姓名等原因,出现多次报告,造成重报。多报是指由于把登记范围以外的肿瘤病人列入统计资料内,高估登记区肿瘤发病率。误报是指非恶性肿瘤而报告为恶性肿瘤或是恶性肿瘤报为其它疾病。

3、要求肿瘤登记报告及时。

各医疗机构发现肿瘤患者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诊断结果的报告不超过10日,职能科室于3日内审核有关科室的报告结果的准确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在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报告卡后5日内完成网报。

4、定期开展漏报调查,杜绝漏报

漏报调查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漏报是指肿瘤病例而未作登记。肿瘤资料的漏报现象反映了资料的完整性问题。一般来讲,除非出现地震、洪水、放射性物质大量泄露或辐射等自然环境的突然变化,战争等突发事件,否则死亡不会有太大变化;有关肿瘤发病和死亡的数据变化也不可能有太大的变化。

①在医院开展

应覆盖该医院3 月内所有的住院和门诊病例。对住院病史不仅要核对第一诊断还应检查第二、第三诊断有关恶性肿瘤的所有病史;

对医院病理组织科(包括细胞学检查)等主要诊断检查科室不仅要核对住院病例,更应追踪核对门诊诊断病例的报告。对于放射、超声波、同位素等能提供线索的检查科室,要检查医院日常性的内部质控记录,并对明确诊断的病例进行核对,尤其是门诊病例。在漏报调查中发现的漏报病例或环节问题应及时进行反馈和追踪,并完成漏报调查报告。要求漏报率<5%。

②在社区开展漏报调查

深入社区收集3 个月内所有新发病例的详细诊断、治疗等病例资料,然后与网报资料进行比对,要求漏报率<5%。

七、质量控制的指标

肿瘤登记资料的完整、准确性,使用如下指标进行评价:

1.各类诊断依据所占百分比,尤其是病理组织学诊断所占比例:病理组织学诊断的可靠性最高(包括血骨髓片、细胞学检查),其次是实验室诊断、放射学诊断(X 线、CT、B 超等),单纯的临床诊断是很少的。

2.各类诊断单位所占百分比:分乡(镇)、区、县市级、地区级、省级,省级医院诊断的比例越高,可靠性越好。

3.根据由死亡补发病的病例数(DCO)与登记的总发病数比例:如大于15%,说明登记报告的全面性很差。

4.同期登记的发病与死亡数之比:除非某一部位肿瘤发病率迅速下降,一般来说,在县市级水平上,同地、同期登记的肿瘤新发病数不应低于肿瘤死亡数。

5.部位不明所占百分比:如果这一百分比高,说明登记资料质量差,反映病人可能未得到期良好的诊治或填写报告草率,等等。

6.趋势稳定:同一地区恶性肿瘤的逐年发病死亡率是否基本稳定,不应出现骤升或骤降现象,骤然下降往往表明报告的全面性出现问题。

八、肿瘤登记报告相关资料和信息的管理:

㈠各肿瘤报告单位应定期从网络下载肿瘤数据库,进行备份。

㈡各肿瘤报告单位需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帐户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㈢各肿瘤登记报告单位及有关研究机构在其业务范围内需要利用本市、县(市、区)或全省的恶性肿瘤登记报告信息的,根据信息涉及的人群范围,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注: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掌握X市恶性肿瘤发病、死亡动态和流行趋势,为癌症监测、预后提供基础数据,为制定癌症防制策略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肿瘤登记管理办法》(国卫疾控发〔X〕6号)和国家癌症中心制定的《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X)》、《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X年中央补助X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疾控发〔X〕7号)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年自治区补助市县重大疾病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办发〔X〕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X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健全符合我市社会经济水平的肿瘤随访登记报告系统,肿瘤随访登记报告工作逐步覆盖全市,以反映我市居民肿瘤发病、死亡及生存状态,提供满足我市肿瘤防治需求的信息。 (二)工作指标 1.建立和完善肿瘤随访登记的组织机构,在X市所有县(区)成立肿瘤登记处,由专人负责本辖区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 2.在我市建立以人群为基础的肿瘤随访登记体系:各县、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人群为基础的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落实

各级肿瘤登记处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并制定所辖县(区)肿瘤登记处的数据质量考核指标:包括报告肿瘤死亡率、发病率、同期登记的全部恶性肿瘤死亡率与发病率之比(M/I)、病理组织学诊断(MV%)、诊断依据不明比例、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DCO)、部位不明比例等。各肿瘤登记处收集、储存、整理、统计分析和评价本辖区全人口中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资料。加强规范化建设,各辖区登记处工作流程制度化。 3.登记资料质量逐步达到全国肿瘤登记规范要求:覆盖辖区全部人口,肿瘤发病和死亡的变化趋势稳定,水平合理;报告肿瘤死亡率不低于120/10万;诊断依据不明比例<10%,0%<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DCO)<10%,部位不明比例<10%,0.60<同期登记的全部恶性肿瘤死亡率与发病率之比(M/I)<0.80、主要肿瘤M/I合理,66%<病理组织学诊断(MV%)<85%。随访失访率小于1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成立县(区)肿瘤登记处,在X市所有县(区)开展肿瘤随访登记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开展以人群为基础的肿瘤登记,落实人员和职责,从各级医疗单位、新农合、城镇医保、死因监测系统、公安户籍、统计和民政等部门多种途径收集、整理和统计辖区肿瘤登记工作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包括全人口肿瘤发病、生存、死亡和辖区户籍人口资料等。

肿瘤登记制度、流程

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1、肿瘤登记报告实行首诊报告责任制。发现恶性肿瘤与神经系统良性肿瘤病例,首诊医生立即在《肿瘤发病病例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24小时内将报告卡送网络直报员。 2、发现肿瘤死亡病例,立即在《肿瘤死亡病例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24小时内送网络直报员报告。 3、登记簿与报告卡填写内容完整、规范,字迹清楚。因责任心不强造成错报、误报、漏报等引起不良后果,由责任人承担。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法律责任。 4、未经门诊直接住院的肿瘤病例,由住院部经治医生填写《肿瘤发病病例登记簿》和《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并将报告卡及时送网络直报员。住院部发现死亡病例,经治及时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24小时内送网络直报员报告。 5、放射、病理、影像等科室确诊的肿瘤病例,及时将结果报告给临床医生,由首诊医生填写《肿瘤发病病例登记簿》与《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并及时报告。 6、对于已经报告的肿瘤病例与死亡病例,首诊医生应在所有相关资料上注明“已报”字样。 7、肿瘤登记报告人员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肿瘤卡片和月报表送县疾控中心慢病科。

肿瘤病例报告流程

肿瘤登记管理制度 1、确定科室人员分工,明确各自职责。制订传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细则,完善激励机制,订立奖惩办法。 2、组织实施医务人员(包括村医)肿瘤登记报告的业务培训。 3、监管肿瘤登记报告流程。包括登记、报告、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月1日至5日,对肿瘤登记报告进行自查自纠,汇总相关数据,对照相关制度进行奖惩。对检查中发现的漏报肿瘤病例,督促医生填写报告卡交网络直报员补报。 5、每月通报情况,包括肿瘤登记报告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情况,以及相关的奖惩结果。 6、年终做好检查,写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7、接受上级检查,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肿瘤发病登记报告实施方案-徐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徐州市肿瘤发病登记报告实施方案 为掌握徐州肿瘤发病、死亡动态和流行趋势,为制定癌症防治策略提供可靠依据,根据《江苏省恶性肿瘤发病、死亡登记报告规程》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肿瘤发病登记报告工作的通知》(徐卫疾控…2010‟30号)要求,针对我市卫生资源现状、工作条件,特制订本方案。 一、肿瘤报告机构职责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肿瘤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市、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辖区肿瘤登记报告业务管理,实施肿瘤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肿瘤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制订肿瘤新病例登记报告实施细则 (包括报告程序、核实和随访、职责分工等),以保证此项工作的建立和长期的正常运行。配备专人直接负责肿瘤登记工作。 2、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辖区医疗机构的业务培训,基本的培训内容包括肿瘤新发病例、死亡病例、肿瘤分类与编码、登记资料的统计和分析、登记软件使用等。 3、负责辖区肿瘤的收集、分析和反馈,动态监视本辖区肿瘤报告信息,及时进行肿瘤审核、订正、查重。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从网上下载本辖区户籍人口肿瘤病例,并按户籍地址反馈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对。 4、定期开展肿瘤漏报调查,对肿瘤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5、负责对辖区肿瘤病例的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肿瘤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二)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组成由分管院长负责、职能科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制定和颁布相应政策,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肿瘤登记报告培训,定期开展肿瘤院内漏报调查。并将肿瘤登记报告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自查。明确1名医学专科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好业务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肿瘤的登记报告工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负责所辖范围肿瘤病例的调查及管理工作,对辖区确诊的而未进行网报的肿瘤病例进行补报。 二、肿瘤登记报告工作人员职责及要求 1、肿瘤登记报告工作人员职责: ①负责报表(卡)的收集与核查。 ②负责剔重与复核,实现资料完整性、历史资料的一致性。 ③负责报表、年报制作、提供专业需求信息。 ④具有解释和利用资料、为公共卫生、临床研究和决策部门提供综合信息的能力。 2、肿瘤登记报告工作人员要求: 应具备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和肿瘤学的专业背景,或经过上述专业的在职培训。从事肿瘤登报告工作后应接受每年至少一次的肿瘤登记专业岗位培训。 三、肿瘤报告 ㈠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1、单位:徐州市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人员:各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和辅助科室诊治的医务人员均有义务对所检查、诊断、治疗、随访管理的肿瘤患者进行报告。 ㈡登记报告对象及病种

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南宁市邕宁区中医院 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确保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全区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的通知》(桂卫办〔2011〕33号)精神,特制定了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建立我院肿瘤新发病例、死因登记和随访等监测系统,为肿瘤病因及防治的研究提供基础资料和线索。 二、活动范围 全院各科室,重点是临床科室。 三、组织机构 为了圆满完成全国肿瘤登记中心和自治区卫生厅下达的肿瘤登记随访工作任务,为全国开展肿瘤登记提供政策依据,经研究成立南宁市邕宁区中医院肿瘤登记随访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魏海林副院长 成员:李庆彦院长助理 梅桂色医务科科长 黄松乐质控科科长 吴海防保科副主任

杨桂荣病案室工作人员 蔡建堂防保科工作人员 甘文魁骨科一病区主任 张震旺骨科二病区主任 黄义松脑病科一区主任 罗致脑病科二区主任 韦艺曲妇产科主任 梁淑姮妇产科副主任 韦少玲内儿科主任 李肇急诊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四、各部门职责 1.组长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本单位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及健全肿瘤报告管理制度,组织业务科室定期开展自查工作。 2.医务科对医院内医务人员进行登记报告业务培训和指导,定期检查工作质量,做好质控管理工作。 3.病案室杨桂荣负责收集肿瘤病例病案首页(电子版或纸质版), 质控科黄松乐负责上报,病案首页须包括《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所含内容,并对所有上报的肿瘤病例进行ICD-10编码。 4.防保科蔡建堂负责《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和病例首页的收集、审核,对填报信息不全的病例,应返回相关科室开展个案调查,将信息补充完整。防保科吴海副主任将上报内容登记到《恶性肿瘤新病例登记簿》或《恶性肿瘤病例死亡登记报告表》后,寄送报告卡或病案首页至所在城区肿瘤登记处。 5.临床各科室由总住院医负责建立台账,并对填报的肿瘤病

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制度

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是一项按一定的组织系统,经常性地搜集、贮存、整理、统计分析,并评价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资料的统计制度。肿瘤登记报告作为肿瘤防治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探索肿瘤病因及其流行规律,制定和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的重要依据。根据《肿瘤登记随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科室出现心脑血管事件、心脑血管事件监测、出现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死亡病例、首诊医生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首诊医生填写《心脑血管事件发病报告卡》,同时在《心脑血管事件发病登记册》进行登记、首诊医生填写《河南省心脑血管事件发病报告卡》,同时在《心脑血管事件发病登记册》进行登记、首诊医生48小时内将《死亡病例报告卡》上报至疾病预防控制科。首诊医生于明确诊断48 小时内将《心脑血管事件发病报告卡》上报至疾控预防控制科。 首诊医生于明确诊断48小时内将《心脑血管事件发病报告卡》上报至疾控预防控制科、网络直报人员对卡片进行审核、编码、登记,并于患者出院后一周内完成网络直报;同时将信息维护至数据库、网络直报人员对卡片进行审核(在数据库比对)、查重、编码、登记,并于患者出院后一周内完成网络直报;同时将信息维护至数据库、网络直报人员对卡片进行审核(在数据库比对)、查重、编码、登记,并于患者出院后一周内完成网络直报;同时将信息维护至数据库、网络直报人员开展每月一次的自查工作,发现漏报督促责任人进行补报。 一、登记报告

(一)报告人:首诊医师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范围:省内户籍居民(省外户籍系统无法完成上报)符合下述条件的,均需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1、患者在门急诊、住院诊治时,经本院临床诊断及通过生化、病理、CT/MRI、B超、内窥镜、手术等检查手段确诊的恶性肿瘤、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和动态未定肿瘤患者; 2、患者既往已确诊或在外地诊断后首次来本医疗机构复诊和治疗的恶性肿瘤、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和动态未定肿瘤(行为不定或交界恶性)通过病理组织学的检查,肿瘤处于良恶性之间,即瘤细胞的良性或恶性转化方向不明确患者病例。 (三)报告内容 按照《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填报患者的一般情况和肿瘤诊治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1、肿瘤患者一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电话、身份证号等; 2、肿瘤患者疾病信息:如诊断、病理类型、诊断依据等; 3、填报人员信息。 肿瘤分类编码使用《国际疾病分类(ICD-10)》(第十次修订本),并同时使用ICD-1O进行编码。 (四)报告流程:肿瘤登记报告实行首诊医师责任制。 1、医院门诊部、住院部的医生对当日发现的肿瘤病例(在报告范围内的),及时填写肿瘤报告卡,并于48h内通上报至疾病预防控

【精编范文】肿瘤监测实施方案-范文模板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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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登记制度

肿瘤登记制度 肿瘤登记制度 1、肿瘤科、内科、住院部要建立肿瘤新发、死亡病例登记薄。 2、肿瘤病例登记薄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报告日期、肿瘤部位、诊断依据、病例状况(好转、痊愈、死亡等)报告医师等内容。 3、相关科室要有指定人员负责肿瘤病例的登记、管理和资料保管。 4、负责肿瘤病例登记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肿瘤病例登记簿、肿瘤病例新发、死亡报告卡,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登记、报告卡数据一致。 5、每月工作人员要将上报肿瘤数据认真核对,剔除重卡。 6、肿瘤新发、死亡病例要及时上报医院预防保健科进行网 络直报。 7、登记报告责任人要高度负责,对登记报告中出现迟报、误报现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登记报告责任人要定期到急诊、住院等相关科室搜索肿瘤新发、死亡病例,防止遗漏。 肿瘤新发、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发现肿瘤新发、死亡病例后,须填报《肿瘤新发或死亡病例报告卡》,对并将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每月5日前各医院预防保健科将上月发现的肿瘤新发、死亡病例上报辖区内疾控中心,并将当月统计报表盖章后上报疾控中心。 3、各医疗单位填写肿瘤新发、死亡病例时,要详细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居住地址、肿瘤名称、肿瘤部位(亚部位)、诊断日期、诊断单位、诊断依据、死亡日期;如有条件时还要求填报组织(细胞)学类型、诊断时分期等项目。死亡病例在填写肿瘤死亡病例报告卡时,要同时填写新发病例报告卡。 4、预防保健科做好肿瘤新发、死亡病例资料的保存与管理,协助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5、预防保健科要定期检查各科室肿瘤病例报告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漏报。 6、从事肿瘤登记工作的相关人员要遵从医学资料保密性原则,只将相关资料上报疾控中心,不得将内容外泄。 肿瘤报告卡审核、查重、保存制度 1、各医院肿瘤登记专职人员要每月及时、完整、准确报告 肿瘤病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上报的肿瘤病例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片及时反回重报,核实无误的报告卡及时输入网络。 2、县疾控中心每月对辖区内上报的肿瘤新发、死亡病例卡片及时查重,发现出生日期、性别、地址和诊断相同,姓名音同字不同,或姓名不同的病例,应予以核实,发现重卡,及时剔除。 3、报告卡经编码、剔重并完成年度统计后,应按照一定的规则存放,以备核查。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原始报告卡存放规则(包括存放顺序,存放期限等)。报告卡长期保存。 肿瘤数据库信息上报制度 1、从事肿瘤数据录入的工作人员应长期固定,要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有较熟练的计算机技能。 2、每月县疾控中心定期将各辖区内监测医院搜索的肿瘤新发、死亡病例及时录入系统,每月5日前将上月数据库上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每季度10日前将上季度全市数据库上传自治区肿瘤登记处。 3、各县疾控中心录入相关数据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如诊断不明确的,应详细询问报告单位该病例具体情况,核实后填报。 4、各县疾控中心应对上报数据库数据及时备份,长期保存。 肿瘤病例报告与管理工作督导制度 1、建立定期督导工作制度。 2、督导内容:肿瘤登记情况、制度建立、肿瘤登记报告质量、制度落实及资料整理情况。

肿瘤随访登记技术方案

肿瘤随访登记技术方案 肿瘤登记报告是一项按一定的组织系统经常性的搜集、储存、整理、统计分析和评价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资料的统计制度。肿瘤登记是国际公认的有关肿瘤信息的收集方法。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只有恶性肿瘤采用登记方法。 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我国癌症的发病及死亡一直呈明显上升趋势,目前癌症已成为我国城乡居民的首要死因,对我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健康,卫生服务与经济负担造成极大影响。癌症控制已成为全球卫生战略的重点。掌握癌情信息是制定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肿瘤防治策略与对策,制定科研方向及评价防治效果的科学依据。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善的肿瘤登记制度,从而给以上工作带来极大困难。2003年,卫生部下发了《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4-2010)》(卫疾控发[2003]352号),为在全国开展肿瘤登记提供了政策依据。 为加强肿瘤发病死亡登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登记质量,为癌症监测、预警提供基础数据,为制定癌症防治策略提

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参考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对肿瘤登记资料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国各地区的卫生资源现状、工作条件,特制定肿瘤随访登记技术方案。 本技术方案适用于承担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肿瘤随访登记项目的地区及各级肿瘤登记机构开展工作,更详细的内容可参照全国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编写的《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 一、开展肿瘤随访登记报告的基本条件 (一)建立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制定和颁布相应法规或政策,成立肿瘤登记处 在新开展恶性肿瘤新病例登记报告的地区,首先要由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和颁布实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建立肿瘤登记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设备及经费。 (二)制定肿瘤登记报告实施细则 新建立的肿瘤登记处根据全国肿瘤登记中心的统一要求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肿瘤新病例登记报告实施细则等规定(包

肿瘤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中医医院 xx年肿瘤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肿瘤发病死亡登记工作的规范管理化,提高登记质量,为癌症监测、预警提供基础数据,为制定癌症防治策略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国家肿瘤登记技术方案的相关要求以及犍卫计发[xx]98号)印发的《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院为了扎实做好肿瘤登记工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中医医院肿瘤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我院肿瘤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办公室设在预防保健科,由预防保健科负责我院肿瘤登记工作的具体实施、信息收集、分析、上报。成立肿瘤登记技术指导管理小组,确定工作流程。 二、工作内容 1、防保科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 根据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建立我院肿瘤登记报告网络,制定肿瘤新发病例、死亡登记报告实施细则,制定培训计划,以保证工作长期的正常、有效运行。 2、人员培训 由防保科组织开展肿瘤登记培训工作,提高我院肿瘤登

记技术人员专业水平。 3、资料审核 防保科检查卡片书写情况,发现漏填,项目不完整或内容可疑者,将退回报告科室重新填写,同时要定期剔除重复卡。 4、肿瘤登记工作流程 临床医生----病例诊断----填写肿瘤报告卡----防保科收集、登记----信息上报 临床科室诊治肿瘤病例,由医生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由防保科工作人员收集并填写“肿瘤登记月报表”,汇总后同报告卡一起于次月5日之前统一报送至县肿瘤登记技术指导管理小组,同时填写“肿瘤发病/死亡登记薄”备查。 xx年1月1日以后发病并死亡的肿瘤病例,应至少进行两次报告,即发病报告和死亡报告,xx年1月1日以前发病且xx年年内死亡的肿瘤病例进行死亡报告。 三、工作开始时间 从xx年10月1日起,正式启动我院肿瘤患者登记工作。肿瘤新病例的报告范围是全部恶性肿瘤(ICD-10编码为C00.0-C97)和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D32.0-D33.9)。肿瘤标准诊断病名目录(附件3)。

肿瘤登记工作计划

肿瘤登记工作计划 肿瘤登记工作计划1 根据《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我院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工作计划。 一、病例报告 (一)目标。建立和完善符合我院情况的肿瘤、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方案,反映我院不同科室就诊病人肿瘤、心脑血管事件发病、死亡、生存状态,为我院的肿瘤、心脑血管事件防治提供相关信息。 (二)内容和方法。 1.我院制订了肿瘤、心脑血管事件登记工作方案,组织培训。建立肿瘤、心脑血管事件新发和死亡病例登记报告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肿瘤、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科室和管理职责、工作内容和质量控制要求,统一印制报告卡片及登记本和有关表格,分级培训登记报告相关人员。 2.登记资料的编写。建立健全人口死因登记报告制度,编写肿瘤登记资料,包括人口资料、新发病例资料和死亡资料。肿瘤新病例的报告范围是全部恶性肿瘤(ICD10: C00.0C97)和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D32.0D33.9)。死亡

资料主要用于补充发病资料和评价登记质量等。以具有重大公共卫生意义,并较容易确诊的急性心肌梗死(I21I22)、心脏性猝死(I46.1)、脑卒中(I60I64)(指:原发性脑实质出血、脑栓塞、脑血栓 形成、蛛网膜下腔出血)等心脑血管事件作为报告病种,并用ICD10进行编码。 3.死亡补充发病和剔除重复卡。我院每年应当将编写的肿瘤、心脑血管事件死亡资料与肿瘤、心脑血管事件报告资料进行核对。 (1)补填肿瘤发病卡。对只有死亡卡而没有病例报告卡的发病漏报病例,应当进行追溯调查,获得肿瘤的部位、病理学类型、诊断日期等诊断信息后,及时按规范补填。 (2)剔除重复报告卡。 4.病例的随访。我院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肿瘤患者户籍所在地的定期随访,进行健康促进与干预。随访要有记录,并及时归档。 5.肿瘤、心脑血管事件登记质量与审核督导。疾控中心负责分级定期考核及督导。按照《全国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对登记报告实施过程、数据质量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 6.登记资料的保存与利用。登记资料定期备份。登记报告卡经编码、剔重录入并完成年度统计后,应当按照规则存

常规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规范

常规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规范 常规肿瘤登记报告制度规范 一、填报病种: 各系统的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白血病及红血病)和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其他系统的良性肿瘤可以不报)。 二、填报范围: 1、门急诊、住院病人及尸体解剖确诊为上述规定的病种,经临床或病理等证实者,均须报告。凡居住本市及郊县的肿瘤病人,均须填报。 2、确诊为新肿瘤的病例报告一次即可,以后不必再报,若经过治疗后,又有复发或转移不必再报,但已在外院确诊为肿瘤(包括已经治疗)而来我院治疗,不论原发或继发,仍须填写报告卡,并在诊断一项内要求填写清楚(如××癌手术后或放疗后,××癌术后复发或转移,须注明何时手术或何时放疗)再要填写外院首次诊断的日期及原发部位。 3、同一患者先后出现二处原发性肿瘤,则二次肿瘤均须报告。 4、暂未确诊的可疑病例可以不报。但确诊后应立即填报,部分病例虽未作X线或病理检查,但只要临床或其他检查能够肯定诊断,已进行癌肿治疗的也须报告。 三、填报方法: 1、门急诊、住院病人,确诊为恶性肿瘤病例,在门急诊明确诊断的应由门急诊诊治医生负责填写报告卡;在住院部明确诊断的应由床位医生负责填写报告卡;并在科内肿瘤登记簿内登记。 2、填写报告卡,在应该填写的各项内均须完整、正确、清楚地填写,不能遗漏填写项目 3、放射、化验、超声波等医技科室发现恶性肿瘤患者也应及时登记,并填卡。 四、填卡说明: 1、发现过去报告的肿瘤有错误时,须要更正(如部位或诊断不对

或原报告恶性肿瘤,实际并非恶性)应按目前的诊断另行报告,并在报告卡的右上角“更正诊断报告栏”内注明上次的诊断及日期。 2、填写病人的姓名地址等,必须正确详细清楚,如有住院号码也要填写,一律不能用圆珠笔填写。 3、“年龄”应填写实足年龄,不能填写“成”字来代表成人的年龄。 4、填写工作单位,须注明单位性质及工种类别。 5、诊断栏内应写明肿瘤的具体部位(如小腿皮肤癌不能仅写小腿癌,如经病理证实,应写明组织学类型,如小腿皮肤鳞状细胞癌)。 6、肿瘤部位一律填写原发部位,只有在原发不明时,可填写继发部位,但须加以证明“原发部位不明”,对于继发肿瘤较多的部位,如肝、肺、骨、淋巴系统等,必须填明原发部位及继发部位,如不能确诊者,也须注明“原发继发不明”。 7、“诊断日期”指患者首次被确诊为恶性肿瘤的日期。 8、“诊断依据”指作出肿瘤诊断的依据是经过哪几项证实为肿瘤的,须在诊断根据小方格内用“√”号代表。 9、手术部位,指肿瘤手术在何部位。 10、病理切片结果,指切片分型分级。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2017-04-22 15:46 | #2楼 一、登记报告 (一)报告科室和报告人 1.报告科室:本院各科室。 2.报告人:执行职务的所有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范围 本院各科室就诊患者,符合下述条件的,均需填写“肿瘤病例报告卡”: 1.在门诊、住院诊治时,经本院临床诊断及通过生化、病理、CT、B超、内窥镜、手术、尸检等检查手段确诊的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患者。 2.既往已确诊或在外地诊断后首次来本医疗机构复诊和治疗的恶

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计划

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计划 肿瘤登记是慢性病监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制定肿瘤防治策略规划,开展癌症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 一、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肿瘤登记管理办法》和《中国肿瘤登记项目实施方案》和《XX市20XX年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计划》的要求,我县作为国家级肿瘤登记点继续开展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工作,负责辖区肿瘤随访登记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查重和上报工作。 (一)健全机构,落实制度,明确职责 各医疗单位须按照要求成立肿瘤随访登记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制度和流程,使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XX县肿瘤登记工作的一致性,逐步提高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质量。 (二)加强督导与培训,保证质量 XX县疾控中心对项目工作定期开展督导和培训工作,监督工作质量,促进工作进程,将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底考核内容之一。县疾控中心严格按照项目工作技术要求,每年至少开展1次肿瘤登记工作相关培训工作和进行4次督导,定期对各项数据进行收集、审核、整理,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对参与项目工作的医疗机构认真做好培训、督导和质控等相关工作,督导结束后撰写督导报告,及时反馈给

被督导单位。 各级医疗机构每半年对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开展肿瘤相关知识培训,保存培训资料并评估培训效果。 二、工作内容 (一)病例报告 各级医疗单位每月将本单位收集以及其他医疗机构反馈的肿瘤发病和死亡报告卡,登记至《肿瘤报告登记册》并在《中国肿瘤登记平台》上进行网络直报;各级医疗单位每月还需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收集辖区肿瘤死亡资料,并与肿瘤随访登记报告资料进行核对,发现漏报的病例应进行追溯调查,获得相关诊断信息(肿瘤的部位、病理学类型诊断日期等),补充填写肿瘤报告卡。以确保肿瘤发病登记报告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病例随访 同时社区、乡镇卫生院应对辖区内历年存活的肿瘤病例进行随访,主动随访与被动随访相结合,即通过肿瘤死亡报告资料与发病资料进行查对,了解肿瘤病例的生存状况,填写《XX恶性肿瘤病例随访表》,并录入《中国肿瘤登记平台》。随访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或医学伦理学原则。 (三)漏报调查 各单位每月一次主动开展自查工作,通过数据补报完善辖区肿瘤发病、死亡数据信息;每半年对肿瘤随访登记工作进行一次漏报调查,做到有漏必报、降低漏报率,并将漏报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肿瘤登记报告是一项按一定的组织系统,经常性地搜集、贮存、整理、统计分析,并评价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资料的统计制度。肿瘤登记报告作为肿瘤防治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探索肿瘤病因及其流行规律,制定和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的重要依据。 一、登记报告 (一)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报告单位:淮南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报告人:执行职务的所有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范围 本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符合下述条件的,均需填写“淮南市肿瘤病例报告卡”: 1•在门诊、住院诊治时,经本院临床诊断及通过生化、病理、CT、B超、内窥镜、手术、尸检等检查手段确诊的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患者。 2•既往已确诊或在外地诊断后首次来本医疗机构复诊和治疗的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三)报告内容 按照“淮南市肿瘤病例报告卡”(以下简称“报告卡”,详见附件,填报患者的一般情况和肿瘤诊治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1•肿瘤患者一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电话、身份证号等。 2•肿瘤患者疾病信息:如诊断、病理类型、诊断依据等。 3•肿瘤患者死亡信息:如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 4.填报人员信息。 肿瘤分类编码使用《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第十次修订本),并同时使 用ICD-0进行编码。编码由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统一填写。

(四)报告流程 1•医院门诊部、住院部、肿瘤诊断相关科室(病理、检验、内窥镜、放射、超声波、同位素)的医生对当日发现的肿瘤病例(在报告范围内的),及时填写肿瘤报告卡,并在患者病历上注明“肿瘤已报”。 相关各科设专人负责每日肿瘤报告卡的收集、整理和质量检查,登记后交院内分管肿瘤报告工作的科室。 本单位肿瘤登记报告管理科室接到肿瘤报告卡后,在《恶性肿瘤登记簿》上进 行登记,同时将登记数据录入电脑数据库中(如:Excel表格等),经质量审核、院 内查重并剔除重卡后,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的肿瘤卡片集中报送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新农合报销或日常诊疗等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肿瘤病例(在报告范围内的),经核实患者的基本情况后,在《恶性肿瘤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同时将登记数据录入电脑数据库中 (如: ExceI表格等),并填写《淮南市肿瘤病例报告卡》,进行质量审核并查重后,于每月10日前逐级将上一个月的肿瘤卡片报送至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各县、区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每月报送的肿瘤报告资料,首先剔除非恶性肿瘤(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除外)和非本辖区常住户口病例,然后进行逐例、逐项地审核、查重、编码与录入计算机。对上述过程中发现的肿瘤报告资料中的缺项、漏项、逻辑错误等,要及时与填报单位进行核对、补填或更正。 二、登记报告资料的管理 (一)审核 医疗机构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工作的管理人员对收到的肿瘤发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二)订正 医疗机构发现报告病例诊断需变更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重新

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一、填报病种: 各系统的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白血病及红血病)和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其他系统的良性肿瘤可以不报)。 二、填报范围: 1、门急诊、住院病人及尸体解剖确诊为上述规定的病种,经临床或病理等证实者,均须报告。凡居住本市及郊县的肿瘤病人,均须填报。 2、确诊为新肿瘤的病例报告一次即可,以后不必再报,若经过治疗后,又有复发或转移不必再报,但已在外院确诊为肿瘤(包括已经治疗)而来我院治疗,不论原发或继发,仍须填写报告卡,并在诊断一项内要求填写清楚(如××癌手术后或放疗后,××癌术后复发或转移,须注明何时手术或何时放疗)再要填写外院首次诊断的日期及原发部位。 3、同一患者先后出现二处原发性肿瘤,则二次肿瘤均须报告。 4、暂未确诊的可疑病例可以不报。但确诊后应立即填报,部分病例虽未作X线或病理检查,但只要临床或其他检查能够肯定诊断,已进行癌肿治疗的也须报告。 三、填报方法: 1、门急诊、住院病人,确诊为恶性肿瘤病例,在门急诊明确诊断的应由门急诊诊治医生负责填写报告卡;在住院部明确诊断的应由床位医生负责填写报告卡;并在科内肿瘤登记簿内登记。 2、填写报告卡,在应该填写的各项内均须完整、正确、清楚地填写,不能遗漏填写项目 3、放射、化验、超声波等医技科室发现恶性肿瘤患者也应及时登记,并填卡。 四、填卡说明: 1、发现过去报告的肿瘤有错误时,须要更正(如部位或诊断不对

或原报告恶性肿瘤,实际并非恶性)应按目前的诊断另行报告,并在报告卡的右上角“更正诊断报告栏”内注明上次的诊断及日期。 2、填写病人的姓名地址等,必须正确详细清楚,如有住院号码也要填写,一律不能用圆珠笔填写。 3、“年龄”应填写实足年龄,不能填写“成”字来代表成人的年龄。 4、填写工作单位,须注明单位性质及工种类别。 5、诊断栏内应写明肿瘤的具体部位(如小腿皮肤癌不能仅写小腿癌,如经病理证实,应写明组织学类型,如小腿皮肤鳞状细胞癌)。 6、肿瘤部位一律填写原发部位,只有在原发不明时,可 填写继发部位,但须加以证明“原发部位不明”,对于继发肿瘤较多的部位,如肝、肺、骨、淋巴系统等,必须填明原发部位及继发部位,如不能确诊者,也须注明“原发继发不明”。 7、“诊断日期”指患者首次被确诊为恶性肿瘤的日期。 8、“诊断依据”指作出肿瘤诊断的依据是经过哪几项证实为肿瘤的,须在诊断根据小方格内用“√”号代表。 9、手术部位,指肿瘤手术在何部位。 10、病理切片结果,指切片分型分级。 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2017-04-22 17:22 | #2楼 肿瘤登记报告是一项按一定的.组织系统,经常性地搜集、贮存、整理、统计分析,并评价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资料的统计制度。肿瘤登记报告作为肿瘤防治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探索肿瘤病因及其流行规律,制定和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的重要依据。 一、登记报告 (一)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报告单位:淮南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报告人:执行职务的所有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范围 本市辖区内的常住人口(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符合下述条件的,均需填写“淮南市肿瘤病例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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