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推进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舟山市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方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舟山市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方案和2010年舟山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舟政办发[2010]73号【发布部门】舟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5.03【实施日期】2010.05.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舟山市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方案和2010年舟山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10】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舟山市“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方案》、《2010年舟山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把“项目推进年”和“企业服务年”活动作为“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认真抓好落实,克难攻坚,加快推进重大项目,优化服务,千方百计帮扶企业,努力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一○年五月三日2010年舟山市“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坚持科学发展、融入大桥时代”为主题,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围绕大平台建设、大产业提升、大项目推进和大企业培育等目标,把“项目推进年”活动作为“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落实任务,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切实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全市“项目推进年”活动的重大项目,主要是列入省、市、县(区)重点建设计划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或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建设项目。
全市“项目推进年”活动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410亿元。
其中,定海区158亿元(区本级70亿元),舟山经济开发区25亿元,普陀区90亿元,岱山县55亿元,嵊泗县82亿元。
区发改局投资科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________ 区发改局投资科述职述廉报告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7 页区发改局投资科述职述廉报告xx年普陀区发改局投资科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按照xx工作计划,坚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科室职责,积极发挥宏观管理、参谋服务、协调实施职能,组织落实xx科室职能工作目标,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
今年以来,通过强化协调服务,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优化投资结构,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呈现较快增长态势。
到11月底止,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4.75亿元,同比增长9.5%。
全年预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0亿元以上,超额完成年初区人代会提出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进一步发挥了投资对全区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二、项目投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根据省政府出台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听证、审查等制度,对沈家门滨港路西段高架工程等进行了听证、审查,并制定了普陀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和完善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等基础工作。
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提高效率、改善服务,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和网上备案管理。
三、加强重点项目管理,进一步增强重点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1、做好重点实事项目的前期工作。
认真编制xx普陀区政府投资项第 2 页共 7 页目xx建设计划、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同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下达了xx年136项政府投资项目xx建设计划、10项政府实事项目和49项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12•【字号】舟政办发〔2021〕36号•【施行日期】2021.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21〕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12日舟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0〕43号)、《浙江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营商环境最优市建设,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实施宏观政策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相结合,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一)贯彻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
1.根据上级对财政直达资金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梳理汇总直达资金精准落地项目,确保直达资金精准高效落地。
(市财政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2.迭代升级电子税务局,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
严格贯彻落实各级降费减负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缓征收费和基金的政策按规定执行到位。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港口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14•【字号】舟政办发[2009]113号•【施行日期】2009.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09】1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舟政发〔2009〕59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做好任务、责任的细化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200亿美元,年均增长不低于15%,对地方贡献度进一步提高。
累计实际利用外资6亿美元,完成境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4亿美元,服务贸易出口占整个贸易出口的比重有显著提高。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协助单位:市经贸委、各县(区)政府。
(二)建立和提升七大基地,争取建成六个经济功能区。
1.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和国家水产品出口基地。
创建船舶工业和水产品加工业两大国家级出口基地,争取国家对基地在技术创新、平台搭建、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协助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
2.国家大宗物资进口基地。
积极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努力打造国家油品、化工品、煤炭、矿砂、粮食等能源和原材料进口基地,并着力培育相关交易市场,尽快形成油品、化工品交易市场,做大船舶、船用品、水产品交易市场。
责任单位:舟山港务局、舟山港务集团。
协助单位:市外经贸局、市口岸办、舟山海关、舟山边检站、舟山检验检疫局、舟山海事局、嵊泗检验检疫局、马迹山边检站。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21〕6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2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能分工(一)市发改委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审批、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组织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统筹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概预算(招标控制价)结决算审核、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市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稽查。
市政务服务办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人防办、市港航和口岸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二、计划管理(二)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
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发展规划,提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初步意见,由市发改委组织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评估后列入项目储备库,并编制设立项目前期经费,列入前期计划的项目方可安排前期经费,开展前期工作,完成后进入项目审批程序。
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从前期计划内选取,由市发改委分别会同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衔接政府年度预算、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编制综合性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建议,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旅游重点项目进度计划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旅游重
点项目进度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3.14
•【字号】舟政办发[2011]28号
•【施行日期】2011.03.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级旅游重点项目
进度计划的通知
(舟政办发【201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舟政发〔2009〕2号)精神,经研究确定2011年度市级旅游重点项目,现将《2011年度市级旅游重点项目进度计划》予以印发。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指导,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06•【字号】舟政办发〔2024〕13 号•【施行日期】2024.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责任分解的通知舟政办发〔2024〕13 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舟山部分)责任分解》《2024年市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舟山部分)任务分解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6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一、徐仁标市长牵头重点工作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2. 实施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属各国有企业(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3. 强化政府债务风险动态评估和监测预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二、毛江平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力争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能源指标完成省定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海洋经济局、市港航和口岸局2. 加快推进金塘原油储运基地项目、新奥LNG三期等项目建设,全年新增油品罐容26万方、LNG罐容88万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高新区管委会、金塘管委会3. 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深化产业链共建、科创协同、民生幸福圈建设,加快引入优质资源。
持续推动浙沪合作,加快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建设。
做深做实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嵊泗县政府4. 探索建立人才和科技项目融合贯通机制,遴选落地“舟创未来”海纳计划人才(团队)40个以上,新引进高校毕业生2万人以上。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暂停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舟政办发〔2016〕108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暂停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暂停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舟政办发〔2016〕10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五个文件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对《舟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予以暂停执行,对《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两个文件予以废止。
一、决定修改个别条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舟政办发〔2012〕72 号)第十二条第(四)项“法律援助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需要调阅、查询、复制有关材料的,公安、工商、住建、国土资源、海事、边防、医疗卫生、档案等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指派通知书、介绍信,配合提供有关材料,并免收一切费用”,修改为“法律援助人员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需要调阅、查询、复制有关材料的,公安、工商、住建、国土资源、海事、边防、医疗卫生、档案等有关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指派通知书、介绍信,配合提供有关材料,并免收相关费用”。
(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舟政办发〔2013〕43 号)删去第二十四条“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件,直接下达《督办通知单》,按领导批示要求限期整改。
在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又无特殊原因的,报请市委、市政府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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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推进攻坚战实施方案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舟政办发[2012]93号
【发布部门】舟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6.14
【实施日期】2012.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推进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政办发【2012】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项目推进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项目推进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全面推进舟山群岛新区
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项目推进攻坚战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和重大项目在促进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在保障民生改善的支撑作用,在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以“拔钉破难、项目攻坚”为着力点,全力促进项目建设,努力在优化投资结构的基础上保持投资有效增长。
二、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推进攻坚战,确保2012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增长20%;重点建设完成投资185亿元以上;实现工业性投资200亿元以上;一批重大项目前期有新突破。
三、工作内容
通过实施五大专项行动,克难攻坚,全力破解我市当前存在的投资增长乏力、项目开工率低、项目推进缓慢、项目前期滞后、项目储备少的状况。
(一)固定资产投资提升专项行动。
强化有效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0亿元。
其中:舟山经济开发区(含综保区)争取完成65亿元,增长
58.9%,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在24%以上。
新城争取完成90亿元,增长20%,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在13%以上。
定海区争取完成175亿元,增长14.5%,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在20%以上;其中金塘21亿元。
普陀区争取完成155亿元,增长22.4%,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在29%以上;其中六横60亿元。
岱山县争取完成80亿元,基本持平。
嵊泗县争取完成35亿元,增长39.4%,对全市投资增长贡献率在10%以上。
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推进工业性投资提升,实现工业性投资2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有关管委会、市级有关职能部门)
(二)重点建设加快推进专项行动。
按照开工一批、推进一批、竣工一批的要求,全
年重点建设完成投资185亿元以上。
确保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舟山生物燃料乙醇、六横梅山疏港公路等29个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6.9亿元;确保六横电厂、黄泽山油品中转储运项目、惠生海工秀山基地项目等36个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完成投资93.2亿元;确保北向疏港公路二期(展茅至东港段)、沈家门港海底隧道、中电绿科长白特种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