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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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14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14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43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增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各级政府网站创新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分为省直有关部门(名单见附件)网站、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三类。

二、评估内容评估内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43号)的要求,重点围绕有关政府网站的网页设计、功能运行、整合迁移、安全防护及机制保障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估,具体包括以下:1、网页设计。

布局、栏目、频道、专题等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简洁清晰、重点突出,特别是对信息数据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是否进行了优化调整。

2、功能运行。

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准确,是否符合信息公开、数据开放的要求;是否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配套解读,回应信息是否主动;办事服务功能是否方便、快捷。

3、整合迁移。

县以下政府网站是否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府网站整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00号)要求,完成整合迁移任务。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珠卫计〔2018〕37号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珠卫计〔2018〕37号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正文:
----------------------------------------------------------------------------------------------------------------------------------------------------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粤府令第184号)、《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等文件要求,现予上报《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请审阅。

特此报告。

附件: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30日
——结束——。

永仁县2017年度县级部门普法工作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标

永仁县2017年度县级部门普法工作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标
4分
查看资料。1.未按要求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扣2分;2.未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学习宣传教育的扣2分。
7.运用本单位开办法治专栏、简报、网页等学法阵地,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单位干部职工关注加入永仁县法治在线微信公众平台。
5分
查阅文件资料与现场查看。1.未设置法治宣传专栏(墙报或专栏)的扣1分;2.未开展“以案释法”等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记录的扣2分。3.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对“永仁法治在线”普法微信公众号关注率达不到90%的,少1个百分点扣1分。(随机抽查)
10.按照云发〔2016〕25号文件要求,积极征订《法制与社会》等刊物、杂志。
4分
查看征订凭证,没有征订扣4分。
三、普法工作成效
(15分)
1.本单位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无违纪违法行为。
10分
征询检察机关、纪检部门意见。单位干部职工因违规违纪受到党政处分的,一人次扣5分;违纪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人次扣10分。(以检察院、纪委提供为准,可扣负分,从总分中扣除)。
4.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和本单位组织的普法考试。
6分
查看考试名册。1.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达不到98%的,扣3分;平均分低于80分的,达不到1分、1人次扣1分,达不到2分、1人次扣2分,达不到3分、1人次扣3分,依此类推;2.在线学法达不到规定学分的,每达不到1人扣1分,以此类推。(此项可扣负分,从总分中扣除)
总计
100分
3.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务工(临时工)人员、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XX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XX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XX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区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为打造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标杆城区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推行清单制度并实现动态管理。

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五单一网”改革。

建立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覆盖。

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

进一步推行并完善负面清单制度,规定各类市场主体可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

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根据相关规定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

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及收费。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形成统一规范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

深化网上审批机制改革,完善“互联网+审批”的行政审批模式。

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优化审批服务质量和环境。

推行审批监督评价体系化,建立审批纠错机制和行风监督员监督制度。

创新审批方式,推行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加强投资项目线上线下全流程管理。

探索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编码化管理。

推进中介市场化改革,打破行业和区域垄断。

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清单管理,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深化拓展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继续打造XX有特色、全国有影响力的“第五单”。

规范社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救助、殡葬等民生事务发展机制。

探索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完善政社互动机制。

推进专业社工人才体制改革。

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严打、严防、严管依法同步进行。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咸政办函[2017]109号
【发布部门】咸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12
【实施日期】2017.1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的通知
(咸政办函〔2017〕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五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3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33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2017年度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和《2017年度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考评结果将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7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范畴。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2017年度县(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葫芦岛市2017年上半年政府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葫芦岛市2017年上半年政府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葫芦岛市2017年上半年政府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9【发文字号】葫政发[2017]42号【发布部门】葫芦岛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7.13【实施日期】2017.07.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葫芦岛市2017年上半年政府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葫政发〔2017〕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按照《2017年度葫芦岛市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葫委〔2017〕79号)、《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工作实绩考核的通知》(葫绩办〔2017〕3号)要求,6月中旬至7月初,市督考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4个考核组,采取线上绩效信息系统考核及线下实地察访核验的方式,对全市6个县(市)区政府、3个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53个市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和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半年督查和考核,现将督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省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上半年节点任务完成情况上半年,我市共承接省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节点任务267个,涉及35个部门,根据省督考办反馈结果显示,截至目前,235个节点任务通过审核亮绿灯,22个节点任务正在审核中,以下10个节点任务未通过审核亮红灯:1.市发展改革委承接的“3月31日前,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

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承接的“3月31日前,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0%”。

3.市商务局承接的“ 3月31日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

4.市港口与口岸局承接的“3月31日前,水运货物周转量增长目标值2.2%”。

5.市商务局、招商局共同承接的“3月31日前,实际到位国内外资金10亿元”。

6.市商务局承接的“3月31日前,实际利用外资0.53亿美元”。

7.市卫生计生委承接的“3月31日前,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99元/人”。

8.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承接的“5月31日前,工业增加值增长7%”。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洛政文[2018]9号【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1.16【实施日期】2018.0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洛政文〔2018〕9号)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市党代会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统领,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积极谋划,务实重干,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加快,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社会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氛围更加浓厚。

7月份,全市工作经验在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论坛上进行交流。

在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洛阳连续两年在河南省8个参评城市中名列前茅。

一、总体情况(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职权事项,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9项,调整9项,新承接省级委托下放1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保留行政许可193项,保留中介服务事项88项;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通知》,取消各类证明事项196项,保留11项,取消94.7%。

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印发《2017年洛阳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梳理编制依申请权力事项目录实施清单716项。

二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结合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加强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并在市政府网站实时更新,确保市级行政权责清单与各部门行政权责运行情况对应统一。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榕政办〔2018〕34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榕政办〔2018〕34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榕政办〔2018〕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通知》(闽政办便函〔2017〕5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7年度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号)、257号)要求,2017年度市数字办继续对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市直各有关单位及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单位开展绩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考核情况2017年,福州市继续坚持“整合资源、优化服务”的政府网站发展理念,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优化办事服务,加快推动政府网站与“e福州”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两微一端”新媒体融合发展。

在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市政府网站继续位列全省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试验区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第一名,实现“八连冠”。

1.县(市)区政府网站考核情况根据2017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情况对我市县(市)区政府网站绩效进行考核排名。

鼓楼区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成绩继续位居全省83个县(市)区首位。

2.市直部门网站考核情况市直各单位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平均得分为77.10分。

总分位居前五位的单位依次为:市发改委、市公积金中心、市地税局、市人防办、市粮食局。

其中,市发改委、市公积金中心、市粮食局等单位长期重视网站建设工作,网站内容充实,信息更新及时;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国土局办事指南的基本要素、申请材料、表格及样表下载等较为规范;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对我市出台的政策及时进行图解;市安监局、市城管委、市地税局等积极做好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等互动交流工作;市体育局、市司法局、市旅发委、市投促局、市教育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方志委等单位主动配合做好高端访谈工作;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各单位在市政府网站发布部门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地税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疾控中心等单位主动通过“e福州”APP为市民提供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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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道口镇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2018年1月4日牛道口镇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2017年,牛道口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全年度无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该移送未移送案件。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一)广泛宣传,形成共识,全面营造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法治意识要深入人心,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良好常态,必须通过教育和培训才能达到。

2017年我镇通过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培训、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板报、标语、散发传单及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扎实推进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

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

镇计生办利用计生干部下村的机会,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镇环境治理工作组以中央、市、区三级环保考核督察工作为契机,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条例》、《环保法》、《宝坻区散、乱、污企业工作治理》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镇民政面向弱势群体依法开展有针对性的救助帮扶,全年累计救助825人;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退役军人社会安置工作,累计依法接收安置53人,有效稳控了涉军群体集体信访;镇农经办以煤改气冬季取暖燃煤改造为契机,发动村级组织、普法骨干、普法志愿者走村入户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解说宣传到位,让政府的决策和工作的推进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有效落实。

镇安监站为吸取市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多次组织开展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培训,将《安全生产法》高悬于实际工作生活中,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思想认识。

(二)科学谋划,狠抓落实,充分发挥镇党委总揽全局的核心领导作用。

在工作机制上,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执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行政工作机制。

在工作落实上,明确了法治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站所和经办人。

在工作保障上,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了办公室和机关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在重大行政行为的实施上,强调了“广泛调研-意见汇集-科学研判-集体决策-行政实施”的工作步骤和准则。

(三)依法公开,严肃制度,确保政府政务公开合法依规。

政务公开是我镇服务群众的一个得力平台。

今年,我镇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子网站的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来访办事。

民政、建设、安监、计生、环保等部门办事流程均上墙公示,我镇统一为各村社区制作了法制宣传橱窗和法制宣传栏。

二、按照2017年度绩效考评细则指标逐条总结(一)按照要求、时限完成本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相关工作任务。

1、按照要求、时限完成本单位权力清单梳理及相关情况报告按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们及时完成本镇权力清单的认真梳理情况。

通过梳理,牛道口镇人民政府涉及行政职责25类、行政职权389项。

其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236项;环境保护5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项;兵役管理与服务1项;社会救助10项;最低生活保障2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10项;安全管理6项;就失业管理与服务2项;社会保险管理与服务6项;水务管理7项;卫生管理4项;劳动保障7项;殡葬管理6项;房屋安全管理2项;消防通道管理12项;再生资源管理1项;住房保障2项;社区相关管理服务4项;文化市场管理5项;教育管理2项;无照经营6项;兽药、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7项;排水管理2项;河道管理5项。

2、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制度我镇政府对照文件要求,对现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各项权责履行情况正常,未出现职责交叉、职责越位、职责缺位、权责不清、权责交叉等问题。

主要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中心、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

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的精神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具体任务和分工,把责任具体落实到各中心和个人。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

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前期信息采集工作,为顺利完成清理工作打下基础。

三是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任。

为确保梳理对象全覆盖,我们将镇政府各中心站(所)全部纳入梳理范围,按照依法实施,务求实效的要求对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规范的梳理。

严格做到了不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

(二)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

为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普法宣传服务效能,牛道口镇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逐步形成了全覆盖、有特色、见实效的普法宣传格局,推动了“谁执法谁普法”落地见效,促进了普法宣传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完善机制,强根固本。

牛道口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并印发《“七五”普法期间落实政府机关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制定普法配档表,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专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各部门单位针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普法和联动普法。

选聘素质过硬的法律人才,组建了综合型“普法宣讲团”。

引导社会公益性组织,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离退休老干部志愿者团体、共青团组织等,投入到普法宣传中。

二是制定订单,提高认可。

改变大水漫灌式普法,组织司法工作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法律团队深入机关单位、学校、村居、社区、企业等人群密集地区,以普法需求为导向,开展拉网式普法走访调研,大大提高了普法的社会认可度。

三是创新模式,扩大宣传。

线上通过“牛道口普法”和“牛道口公共法律服务群”微信、微博公众号延伸普法宣传范围,扩大普法成果;线下狠抓普法阵地建设,结合村级服务站更新完善“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街”的普法宣传栏、普法走廊、普法电子显示屏等基础设施;邀请普法文艺宣讲传队,深入村居社区,开展法治文艺宣传;同时开通3部24小时法律服务专线通过行风在线,主动接受群众热线咨询,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四是聚焦重点,精准发力。

推行“以案释法”,时时将司法系统法治微电影集锦,认真推送给辖区中小学校观看;推行“模拟法庭”,有针对性的为青少年学生等弱势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构建起学校与家庭、社会互动桥梁;推行“节点普法”,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3.8”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宪法和行业法律法规,实现时机精准普法。

与此同时,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度,将权利职责细化到每一个人,确保每项工作任务都有专人主抓主管,在主抓主管的工作中明确问责机制,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在实际工作中要时刻自警、自省、自查、自纠,树立良好的大局意识、职责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

(三)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从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专家学者或职业律师中聘请法律顾问。

我镇政府聘任天津天衡律师事务所苏桂祥律师为牛道口镇人民政府的义务法律顾问。

同时为镇政府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接受镇政府委托,参与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依法科学决策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咨询论证、审核把关;接受镇政府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应镇政府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接受镇政府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四)全面推进街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1、专职、兼职综合执法人员名单:专职执法人员统计:李林江,赵士光,王金利,王志星,姚翔、荣永顺、罗昊兼职执法人员统计:刘俊峰、刘玉光等2、办公场所:牛道口镇政府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场所坐落于镇政府大院内;现有正式人员7人,协管人员12人,执法设施包括执法车辆2部,执法记录仪8部,摄像机2部,照相机2台,电脑4 台,打印复印机1台;,防暴头盔10顶。

现有办公场所一排房6间,内设大队长室、会议室、信访接待室、值班室、勤务室、活动室、休息室等制度建设:考勤规定、队员职责、执法人员禁酒令、队内规章(包括执法文明用语、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八要八不要、内务管理八不准等)、街镇综合执法职权清单、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信访工作流程管理暂行规定、暂扣罚没物品管理规定执法卷宗:2017年共计执法案卷2个服装定制:按照市局统一规定定制的执法服装执法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要加强对信息的分析、审核,内容要求真实,数字准确,避免出错。

(五)过程评估牛道口镇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自查自评及工作纪实要求。

认真完成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月报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指标进度情况,并如实记录,统一汇总。

根据区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认真对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重点对有行政执法权限的部门展开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做法(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小组组长:刘志丰(牛道口镇政法副书记)成员:李振红、陈艳香、夏建良、李林江(二)自查方式我镇坚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实事求是、标准统一、程序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真实、客观地对我镇行政执法部门办理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规范性的检查。

对问题卷、错误卷、瑕疵卷进行及时纠正、整改。

(三)自查时间案卷自查时间从1月8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四)自查情况加强指导、认真落实,从抓好执法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合法性上下功夫。

全镇2017年有行政执法案卷的执法部门都积极的参加了自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卷、瑕疵卷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进行了改正。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尽管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抓好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不够熟练,在工作中还存在有法规不熟、程序不清的现象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卷的制作。

执法案卷制作不认真,在工作上还存在拖、等现象。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克服和改进:加强执法队人员的日常学习,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人员学习,不断提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

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做到实事求是、标准统一、程序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合理,案卷合格。

(六)“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58号)和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文件《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坻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坻政发【2017】37号)规定,为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我镇积极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截止目前具体工作如下:1、成立机构,明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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