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九品中正制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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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九品中正制

浅谈九品中正制

浅评九品中正制历史文化学院2010级历史二班戚开敏2010030236浅谈九品中正制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在历史的长河中,人和事物就像斗转星移,潮起潮落,一方唱罢,一方兴起。

这或许就是历史和时代的变迁所带给我们的:有开端、高潮,也必将有陨落。

任何事物的存在与发展都有其自身的必然性,作为后人,我们只能回望历史,而不能身处其中,对于任何事物的评析也只是我们根据现存的史料资料对前人与先前事物的探究。

而我在这也只能缅怀历史,综合一些资料与自己的浅薄认识浅谈魏晋南北朝时期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

一.九品中正制的概念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

又名九品官人法。

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

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

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

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

二.九品中正制设置方法以魏晋之制为例,其主要内容为:先在各郡设置中正,稍后又在各州设置大中正。

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

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

郡中正初由各郡长官推选,晋时改由州中正荐举,中正的任命权掌握在司徒府。

州郡中正都设有属员,称为“访问”。

一般人物可由属员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亲自评议。

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

家世又称“簿阀”﹑“簿世”,指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

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

如曹魏时中正王嘉“状”吉茂为“德优能少”。

西晋时,中正王济“状”孙楚为“天材英博,亮拔不群”。

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

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但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

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

三品西晋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

再论九品中正制

再论九品中正制

再论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从东汉末年由曹操草创,到曹丕建国后将其正式颁布全国,“粗且为⼀时选⽤之本”,到隋炀帝时期,被科举制度所取代,在中国历史上持续了400多年。

由于任何⼀种政治制度的基础都是建⽴在统治者所⽀配的经济结构之上的,其政治制度也必然为其服务,因⽽随着东汉末门阀世族势⼒的滋长,随之建⽴的各种制度也被深深刻上了这样的烙印,九品中正制作为重要的选拔制度也不能幸免。

由于九品中正制在历史上的重要性,因此⼀直备受史学界的关注,对其全⾯的研究⼤有题⽆剩义的感觉,在九品中正制的原因、创⽴时间、品第、官品以及意义还有与门阀制度的关系等⽅⾯都有论述,例如陈琳国的《两晋九品中正制与选官制度》、胡宝国的《东晋南朝时代的九品中正制》、陈长琦的《魏晋南朝的资品与官品》、《魏晋九品官⼈法再探讨》等都是其中的杰作,并且唐长孺的《九品中正制度试释》被称为国内对这⼀问题研究的最⾼⽔平。

这些⽂章对九品中正制的评价当然是正⾯负⾯都有,并且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但是前辈并没有单独系统的对他创⽴前期的正⾯影响做⼀详细的论述,⽽且论述负⾯影响的居多,认为九品中正制是门阀⼠族形成的标志,是巩固门阀⼠族的重要⼯具,认为他只重门第不重才能,严重阻塞了选贤任能的道路,著名的有范志军的《从刘毅论“九品有⼋损疏”看九品中正制的流弊》,他从中正官权⼒过⼤、品状不当以及产⽣⽅法不好等⽅⾯⼤篇幅阐述了该制度的弊端。

下⾯我将从正⾯多⾓度的对九品中正制特别是初创时期的选贤任能功效作⼀具体论述,把前辈对这⼀制度的正⾯评价作⼀系统的总结和创新,证明九品中正制在特定历史背景下是起到了为封建统治者选拔优秀⼈才作⽤的。

⼀、从建⽴此制度的原因来看东汉末年,军阀割据混战,曹操在群雄逐⿅中独树⼀帜,成为⿍⽴的三国中最有成就者,并试图⼀举统⼀天下成为⼀代霸主,因此,能否光揽⼈才就成为曹操统⼀霸业成败的关键。

但是东汉以来,统治腐败政局混乱,清议之风盛⾏,以地⽅基层乡⾥组织乡、⾥、亭为单位所进⾏的“乡举⾥选”和“乡⾢清议”为基础的察举征辟制也⽆法进⾏下去,产⽣了不少的流弊:⼀⽅⾯,察举制在实施过程中充满了弄虚作假、“选举不实”的现象,各级官吏擅⽤职权结党营私,⼠⼈攀附权贵,沽名钓誉,⽽且⼈才选拔基本上被名⼠所操纵,他们⼝中的褒贬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致使⼈才的质量⽆法得到保证,曹操作为统治者也⽆法获得⾃⼰治国所需要的⼈才。

20世纪以来九品中正制研究综述

20世纪以来九品中正制研究综述

作者: 李毅婷
作者机构: 清华大学历史系,北京100084
出版物刊名: 中国史研究动态
页码: 13-20页
年卷期: 2011年 第1期
主题词: 九品中正制度;20世纪;魏晋南北朝时期;综述;商务印书馆;1951年;政治制度;武汉大学
摘要: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政治制度,一直备受瞩目,相关论著和论文皆不少见。

杨筠如的《九品中正制与六朝门阀》(商务印书馆,1930年;以下凡引述已注作品的观点,不复注)是民国以来第一部专论九品中正制的著作。

此后最可注意者,当属唐长孺的《九品中正制度试释》(武汉大学编译委员会,1951年;收入《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三联书店,1955年)。

九品中正制研究综述

九品中正制研究综述

九品中正制研究综述首先,九品中正制的历史背景主要源于唐代。

据史书记载,唐代初期官吏选拔方式多样,但是晚唐时,由于社会政治动荡等原因,官员品质日益低下,导致国家治理不善。

为了这种状况,唐敬宗时推行了九品中正制,将官员等级分为九品,并规定每一品对应不同的官位职责和工资待遇,以此来选拔贤能之士,提高官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

其次,九品中正制的制度特点在于严格按照品级选拔官员。

九品中正制对官员的选拔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文化水平,即书文教化,通过考试来评定官员的学识和才能;二是身世背景,即犯罪记录,严格对待官员的德行和清廉度。

九品中正制在选拔官员方面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得到了广泛认可,受到了历代政府和皇帝的支持。

此外,九品中正制在封建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是多方面的。

首先,九品中正制有效提高了官员素质,选拔了一批具有才能和道德的人才,推动了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其次,九品中正制加强了官员管理和监督,对贪污、盗窃等腐败行为进行了限制,提高了官员的廉洁度和服务水平。

最后,九品中正制在封建社会中形成了一种官僚体系,使得官员职位和品级成为了皇帝赏罚的一种手段,对于统治社会和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九品中正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由于九品中正制将官员划分为不同等级,限制了社会人才的流动,导致了人才浪费和官僚主义的问题。

其次,九品中正制对官员的考核标准主要以文化程度和道德品行为准,忽视了实践经验和实际能力的重要性,容易导致选聘到无能之辈。

最后,九品中正制也容易受到官僚主义和腐败的侵蚀,使得官员不再以为民造福为己任,而是为个人利益谋求权力和财富。

综上所述,九品中正制作为中国古代官制中的一种选拔制度,对于提高官员素质、推动国家发展和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尽管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但是九品中正制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影响和意义仍然是不可忽视的。

九品中正制研究综述

九品中正制研究综述

关于九品中正制的研究综述2013级心理学胡博[摘要]: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其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本文就其在历史上的影响作用以及其弊端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九品中正制,历史影响,弊端正文:一.九品中正制的影响九品中正制度存在了近四百年左右,其间他产生的影响不可小觑。

张旭华先生在《试论西晋九品中正制的弊病及其作用》一文中曾提到“首先,九品中正制加速了东汉以来的世族地主向门阀族地主的转化,是门阀世族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

.......其次,九品中正制具有垄断性和封闭性,是巩固门阀制度的重要政治支柱。

”张旭华先生又在《九品中正制略论稿》中提到“自唐长儒先生提出‘南北朝时门阀制度业已确立,九品中正制已不是士族专政必需的工具’这一著名论断后,国内史学界沿此说,乞无疑议,目前几乎已成定论。

然而细绎史传,此说亦有可资商榷之处。

事实表明,南朝门阀制度虽已确立,但九品中正制在选官实践中仍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强化士族专政和门阀统治的政治工具。

特别是在南朝寒人势力逐渐兴起的历史条件下,门阀士族及时采取了一些调整措施,使中正品第与职官制度,官职清浊遥相呼应,紧密配合,从而在选官实践中具有更强的封闭性和垄断性”。

又胡舒云也曾在《九品官人法考论》中说“九品官人法对当时社会风气的影响,无疑是直接而重大的。

曹魏立‘九品’,置‘中正’,一个重要的意图就是敦行教化,清正风俗。

实际中也的确发挥了这样的作用,如‘(华)恒为州大中正,乡人任让轻薄无行,为恒所黜’,‘梁州刺史杨欣有姊丧,未经旬,车骑长史韩预强聘其女为妻。

辅为中正,贬预以清风俗,论者称之’,刘沈‘太保魏辟为掾,领本邑大中正。

敦儒道,爱贤能,进霍原为二品,及审理张华,皆辞旨明峻,为当时所称’”。

他还说“在曹魏时期,九品官人法初行,选举人才兼顾才学,因此,社会比较讲究进德修业,学校的风气亦比较好。

从察举制到九品中正制的变化轨迹和思考

从察举制到九品中正制的变化轨迹和思考

从察举制到九品中正制的变化轨迹和思考为政之道,贵在得人,人才的选拔和任用关系到历史的治乱兴衰,兴替相承。

因此,如何区分人才的优劣,如何完善选举制度成为了历史永恒不衰的话题;选官制度也是社会政治的晴雨表,选官制度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政治风气和社会风气的变化。

现在我就从察举制到九品中正制的变化轨迹来论述自己对这一现象的看法。

察举制度是自下而上考察和推荐人才为官的制度。

汉高祖十一年颁行的《求贤诏》为西汉察举制度奠定了基础。

汉文帝前元二年和十五年的诏书,明确规定了察举的科目和对策应试方法,标志着察举已向制度化发展。

至汉武帝时期,察举制度发展为一种比较完备的入仕制度,并在两汉选官制度中确立了主体地位。

察举制度的科目主要有孝廉、秀才,均每岁举行,称为常科;另外有贤良方正、明经、明法等科,但不经常举行,是为特科。

贤良方正科需对策;孝廉在西汉时不需考试,到东汉顺帝阳嘉元年,开始“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

不过,这些考试并不决定取舍,只是对授官的高下起到一定的作用。

西汉至东汉中期,察举制度在实行过程中比较严格,通过察举选拔了不少有用之才。

察举制度从西汉文帝开始创立,直至隋文帝开皇年间(581~600)被废除,实行了将近八百年。

与此同时,在汉代还实行了中央或地方官府自行选拔录用属吏的征辟制度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

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

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

秦始皇时叔孙通以文学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征,亦皆属征召性质。

到了汉代,汉高帝求贤诏,也是继承了这一方式。

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

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年学者,且特予优待。

如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可谓开了汉代安车蒲轮以迎贤士的先例。

皇帝征聘,为汉代最尊荣的仕途,被征者来去自由,朝廷虽可督促,如坚不应命,亦不能强制;且于既征之后,地位也不同于一般臣僚,大都待以宾礼。

九品中正制与魏晋士族

九品中正制与魏晋士族

九品中正制与魏晋士族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官吏选用制度中的一个环节。

它继承东汉的传统,又因历史条件的变迁而有所改变,最后随着门阀制度的发展而为门阀士族所控制,成为他们操纵政权的一个工具,到东晋时则是门阀政治的装饰品。

一、九品中正制实行的原因与初期情况九品中正制是沿袭了东汉乡里评议的传统,在战乱时期人士流移的条件下发展而来的,也是适应曹魏初期政治的特点而产生的。

东汉时孝廉察举是地方士人进入仕途的一条重要方式,其依据是乡里评议。

汉代已有以九品之法区分人物优劣。

如史记?李将军传,李广从弟李蔡,“为人在下中,出广下甚远”。

司马贞注:“以九品而论,在下之中,当第八”。

又后汉书卷九八许劭传:“少峻名节,好人伦,……故天下之拔士者,咸称许郭……初劭与靖(从兄许靖)俱有高名,好共檄论乡党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题,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

”乡里评议掌握在清议名士手中,他们甚至干预政府用人,互相交结。

这些名士又往往是地方大族或受大族支配的人,他们交结在一起,任意臧否政治(人物),形成一股浮华之风。

东汉末年,代表中央政权的曹操有不少压制豪族名门浮华风气的举动。

曹操并非名门,其祖父是与名士对立的宦官集团中的一员。

不少名士很瞧不起曹操,与曹操政权对抗。

因此曹操必须压抑以清议名士为代表的地方豪族势力,破坏朋党交游便是其一举措。

如205年,曹操平袁绍之后发布了一道命令:“阿党比周,先圣所疾也,闻冀州俗,父子异部,更相毁誉。

昔直不疑无足,世人谓之盗嫂;第五伯鱼三娶孤女,谓之挝妇翁;王凤擅权,谷永比之申伯;王商忠议,张匡谓之左道。

此皆以白为黑,欺天罔君者也,吾欲整齐风俗,四者不除,吾以为羞。

”(三国志?魏志卷1,又意林卷五引魏文帝典论)但在战乱时期,曹氏政权还须依靠地方名士,因为他们在乡里有较高的声望,完全废除乡里评议是不可能的。

曹氏政权所能做到的,只是把清议纳入政权轨道,使名士与政权合作。

这样以设立中正官专门执掌品第人物以备仕进参考的方式,代表“国家利益”的政权便对地方名士取得一定程度的控制。

北朝的九品中正制研究

北朝的九品中正制研究

专家,或许是智者千虑,偶有一失,《魏书》、《资治通鉴》明确记载太武帝之前有
两人担任中正,本章以此为切入点,探讨北魏中正身世的变迁。
一、平城时代的中正概况
北魏平城时代担任魏廷中正者寥寥无几,遍检史藉,共得9人.见于附表。为 明确问题,录其基本材料为:《魏书》卷33《王宪传》云:“宪幼孤,随伯父永在
邺,苻丕称等号,复以永为丞相。永为幕容永所杀.宪奔清河,匿于民家。皇始中,
舆驾次赵郡之高邑,宪乃归诚。太祖见之,日‘此王猛孙也’。厚礼待之,以为本 州中正,领选曹事,兼掌门下。”(《北史》卷24与此载略同。)《魏书》卷33《李 先传》载李先献策攻打蠕蠕,“蠕蠕不识天命,窜伏荒朔,屡来偷窃,惊扰边民。 陛下神武,威德遐振,举兵征之,必将殄灭。”其后道武帝亲征蠕蠕,大获全胜。 李先因而“转七兵郎,迁博士、定州大中正。”(《北史》卷27与此略同。)《魏书》

必须德望兼资者。世祖时,崔浩为冀州中正,长孙嵩为司州中正,可谓得人。”(《北 史》卷20与此同。)长孙嵩坚决拥护太子监国制度,太武帝由此而顺利登基。长孙 嵩具有不可抹杀之功,或为太武帝委以司州中正的重要原因。史家没有明言崔浩任 中正的原因,但是我们可以做一推测:众所周知。明元帝创立太子监国制度,多依
。陈长琦先生对此概念进行质疑.他认为九品中正制的概念是错误的,应当还原为九品官人法。 见于陈长琦;‘魏晋九品官人法再探讨》,‘历史研究》,1995年第6期。但是张旭华通过细致入 微的考证推理,得出如下结论:“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其名称既不叫‘九品官人法’,也不叫‘九 品中正制’,而是习称为‘九品之制’或简称为‘九品’。进入西晋,人们仍多沿用‘九品之制’ 或‘九品’的旧称,但己出现了‘中正九品制’的变称。到了唐代,杜佑始将‘九品’与‘中正’ 连称.由此开启了‘九品中正制’这一称谓的先河。及至宋元明清.一些著名学者和史家如苏轼、 胡三省、马端临、顾炎武、赵翼、王鸣盛等人率皆使用“九品中正制”的说法,致使此说推广开 来,最终成为这一制度的专有名称。”见于‘魏晋九品中正制名例考辨》,《中国史研究》,2001 年第2期。两位先生的观点都有可取之处.笔者比较赞同张先生的观点。 o高亨:《周易大传今注》,齐鲁书社,1998年4月第l版。 o【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3年11月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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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一向受到史学界的重视,近年来成为瞩目的研究课题,除各种相关的通史、断代史、专史等著述多所论及外,学术期刊和论文集中的专论文章约有40余篇。

兹据所见,择要综述如下。

一、几个重要的概念及其含义1.九品中正制的称谓问题。

陈长琦对史学界习称的“九品中正制”这一提法持有异议。

他指出,曹魏吏部尚书陈群所创置的官吏选拔任用制度,究竟是称作“九品官人法”,抑或是称作“九品中正制度”,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古今中外学者的意见似乎就没有统一过,当代我国学者多称之为“九品中正制度”。

然而,当我们深入思考,就会发现“九品中正制度”这一概念的失误。

现存的魏晋南朝史料,均无“九品中正制”的提法,最早的提法则是“九品官人法”。

实际上,无论是认为“九品中正制度”就是“九品官人法”,二者无需区别;或者认为九品中正制是对九品官人法的更准确的表述,都是错误的。

这种错误认识产生的根源,在于误解了魏晋时人对九品官人法的评价。

魏晋人集中攻击的是中正制度,攻击中正对人才的不公平评价。

由于中正制度是九品官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一些学者产生误解,将中正九品之制误认为就是九品官人法。

其实,中正九品制或者我们所常说的九品中正制,只是九品官人法的一部分,而不是它的全部。

中正九品制与九品官人法既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又有着显著的区别,即中正九品制包含在九品官人法之中,不是其外,更不是可以等同或者相互取代的。

为了深入开展九品官人法研究,应放弃九品中正制的错误概念,恢复其本来面貌(《魏晋九品官人法再探讨》,《历史研究》1995年第6期)(以下凡引述已注之文的观点,不复注)。

2.中正为士人评定的品级的称谓问题。

陈长琦指出,九品官人法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对现职官员进行品评,一是对官吏的候补人进行品评。

前者完善、发展为九品官制,后者形成为中正九品制,习惯称之为九品中正制。

对于九品官制的品第,人们习惯称之为“官品”,而对由中正给予官吏侯补人品评出的品第,有称之为“中正的品第”,也有称之为“乡品”的。

前者易与中正自身的品第混淆,后者有“乡论”之嫌。

他认为,九品中正制下,评品权力握于中正之手,品第之高低,常常系之于门第世资,一个人的宗族地位及父兄官爵,即“资”,在品评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故此,使用“资品”的概念来称谓九官人法中中正综合给予官吏侯补人的“品”,既合乎习惯,又切合事实,中正给予官吏侯补人的品第,实质上正是一种基于被品评者门资家格的任官“资格品第”(《魏晋南朝的资品与官品》,《历史研究》1990年第6期)。

3.官品与资品、官阶的关系问题。

陈长琦指出,学术界的传统看法历来将魏晋南朝的官品制度视为官阶制度,使我们对很多问题的研究产生偏差。

这种观点源于杜佑的《通典》。

杜佑既看到了魏晋以来沿用汉代官秩制度的事实,却又从唐代官品制度的性质出发来认识魏晋南朝的官品制度。

并认为,九品官人法从操作角度看,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对官员职位进行九品区分,这种等级可称作官品或官才;二是在实践中把人才的评判区分为九品,这种等级可称作资品。

官品之品与资品的本质是一致的。

只是这种官才的区分,在官则为官品,在身则为资品而已。

官品制度对官员职位所采取的等级区分形式,易使人们产生误解,并将其与官阶制度混同。

实际上,官阶制度最主要的特征,是以等级高低区分官员职位,并据此规定官员地位的贵贱、权力的大小以及相应的秩俸待遇。

而官品制度则从官才的需要出发,也对官员职位采取等级区分。

就这一点而言,二者形式相同,然而,本质却不相同。

但是,九品官人法所带来的官品制度及其以官才标准对官员职位的等级区分,必然产生官阶化倾向。

到南梁初年,正式以九品官制取代传统的官秩制度而确定为官阶制度,使官品与官阶制度二者实现了结合,官品制度始正式演化为官阶制度。

4.上品的含义及其等级区分问题。

张旭华认为,曹魏创立九品中正制,中正品第虽有九等,然其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与下品。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把中正品第中的上品和下品同属于辨别人才优劣的等级评定序列,并依此考察魏晋任官及其与乡品、官品的关系,致使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出现了偏差,事实上,上品与下品虽然有着基本相同的属性,即它们都是由中正所作出的一种区分人才优劣的等级评定形式。

但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基本属性相同的乡品,却又具有一种新的内涵和社会属性。

魏晋时期,由于门阀制度的形成以及士庶等级界限的严格区分,上品与下品同社会等级制度结合得愈来愈紧密,其间的差别日益明显。

上品的含义也随之发生了质变,即由单纯评定人才优劣的一级乡品等级称谓蜕变为代表着士族的社会地位的身份等级的标识,成为辨别士庶分野的界标之一。

魏晋时期的上品绝非是一个简单的人才等级概念,而是具有双重的含义:第一,上品是代表着门阀士族社会地位和身份等级的政治标识,是区分士庶的重要界限;第二,名列上品的门阀士族并非地位相当,而是照样存在着等级高下之别(《魏晋时期的上品与起家官品》,《历史研究》1994年第3期)。

二、九品中正制创立时间及原因1.关于九品中正制的创立时间,大体有四种观点。

一是延康元年陈群始建说。

唐长孺认为,九品中正制的建立时间是在曹丕未篡汉时即延康元年(220年)二月,这在《三国志·魏志·陈群传》有明文。

《晋书·李重传》所载李重语和沈约的《宋书·恩幸传序》将时间提早到曹操时,可能是出于误会。

这个问题可以不必讨论(《九品中正制度试释》,载《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三联书店1955年版)。

二是建安年间曹操始建说。

韩国磐依据前引《宋书·恩幸传序》沈约所述和《晋书·卫瓘传》、《通典·选举典》等有关记载,认为九品中正制始于曹操时,而且是戎马倥偬时所创(《魏晋南北朝史纲》,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三是魏武萌芽说。

张旭华认为,因为九品中正制的关键特征就在于中正的设置,而稽诸史传,州郡中正之设是在曹丕即任魏王之后,前此绝无所见。

既然此制的重要人物在曹操时尚未出现,那么,九品中正制作为一种正式的选官制度及其实施,也就不可能创始于曹操之时,此应不言自明。

但是,我们如果将李重、沈约的说法视为无稽之谈,轻易加以否定,恐怕也与历史事实不符。

事实上,在建安末年,曹操确已用品第之法来选拔官吏,《后汉书·刘表传》的记载其意义指以品等之法区分人物优劣,与李重和沈约所论之意正合。

此外,从《三国志·吴志·鲁肃传》和《三国志·魏志·王粲传》的有关记载不难看出,九品中正制应萌芽于建安十三年曹操平定荆州之时,发展和完善于曹丕继任魏王之前,最后确立于魏初延康元年。

因此,将九品中正制始行于曹操时的说法,改为曹操统治时业已有此制萌芽的出现,即改魏武始建说为魏武萌芽说。

这样不仅更符合历史实际,而且还能将魏武萌芽说和陈群始建说有机统一起来(《关于曹魏九品中正制的几个问题》,《郑州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

四是始于寿张之战说,刘访师依据前引《晋书·李重传》、《宋书·恩@①传序》和《三国志·魏志·武帝纪》等记载,认为,九品中正制开始于汉末丧乱,从建安八年上推15年,首尾计算,正是公元189 年。

公元192年曹操在寿张与黄巾军作战,根据战事需要,在军中创立九品官人法。

(《九品中正制》,《重庆师院学报》1983年第1期)。

2.九品中正制产生的原因。

韩国磐认为,九品中正制的产生,是由于汉代州郡察举制度已经腐败不堪,再则汉末户口流离,即地主士人亦多侨寓他乡,州郡察举制已不适用,因此,非改不可。

曹操求贤诸令,重新确立了选举的原则,也就是选举人才的标准,但怎样达到这个标准,就需要具体的办法、制度来保证执行,这个制度就是九品中正制。

唐长孺认为,就当时人的说法,九品中正制的创立,是由于经过黄巾大起义之后,人士流移,政府选举无法查考乡闾的批评,因此一方面顾及乡闾评定的旧传统,另一方面适应人士流移的新环境,就本乡之中选择一个适当的人来主持评定的任务,于是创立了九品中正制,这种理由是正确的。

可是我们不妨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观察其创立原因,就可以看出,一是中正的设立有其历史渊源;二是东汉选举制度的反响也就是说继承了旧的传统,而同时又加以破坏,即曹氏三世对于汉末政治有一贯的意见,就是要抑制浮华,不让名士的清议在政治上取得优势,设立中正与此有密切关系。

但曹氏政权既不能不终于和大族名士妥协,因而中正的建立正是二者妥协的重要表现。

他在《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中,又进一步予以阐述,认为九品中正制的设立,是为了使朝廷选举和名士月旦评统一、朝官保举与乡里清议统一、人士流移与核之乡闾统一,因此,九品中正制既是个创举,又是传统的大姓名士品评人物主持乡议与曹操全部选举政策的继续。

王仲荦认为,曹丕继位为魏王,进一步就要受禅,登上皇帝的宝座。

为了取得世家大族的支持,做好改朝换代的工作,对世家大族就不得不作出让步。

当时世家大地主尚书陈群向政府提出“九品官人”的方案,曹丕不加留难地予以通过了。

经过这种方式的妥协,他才登上了皇帝的宝座(《魏晋南北朝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游为民认为,我们在寻找九品中正制产生原因时,除时地移迁、渴求人才、集权中央等原由外,应去深入考察在客观情势支配下出现的更为本质的原因。

设立九品中正制的本质原因,就是缓和中央政府与世家大族的矛盾,以求得世家大族对曹丕代汉称帝的支持。

曹氏父子作为皇权的代表,为了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政府,在选官制度改革问题上,采取了不少抑制、打击世族势力的措施,可是,世家大族势力不断发展的客观形势,使曹氏不得不走回头路,转而和世家大族达成妥协。

设置由中央委任的中正官去掌握地方选举,由于中正官由世家大族出身的大官兼任,这样,私家操纵月旦评议变成了官家主持的品第,而官家的品第又不危害世家大族的私利,政府控制了舆论,世族渗透进选举,皇权和世族势力在选举这个问题上,矛盾有所缓和(《九品中正制创立原因辨析》,《贵州文史丛刊》1994年第2期)。

石荣伦认为,曹魏实行九品中正制的指导思想,一是纠正世家大族及名士对人才评定及官吏选拔的垄断,因为它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政治、社会问题。

二是纠正人才标准的偏差,即纠正东汉后期铨选人才的标准主要是德才、尤其重德的标准,重新规定人才的标准。

三是设置九品中正制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巩固封建政府的统治,考虑的是整个地主阶级的利益,而不是个别阶层或少数政治集团的要求。

四是历史的传统在一定期限内往往具有承袭性和延续性,不能完全放弃,中正定品的政策实为“乡举里选”翻版(《九品中正制二题》,《江海学刊》1997 年第3期)。

陈长琦认为,九品官人法的出台,乃是长期以来贯穿于曹操“唯才是举”思想中的人才甄别思考的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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