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会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组织生活会制度

1、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而制定的。

2、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3、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4、每次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

5、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意见和落实意见。

6、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有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

激励措施:对评定为优秀档次的党员,参照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在次年的七、一建党纪念活动中进行表彰;优先推荐优秀党员干部参与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评比表彰活动;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不奖不罚;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