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安全水平提升与绿色发展促进工作方案
长江经济带化工行业报告

长江经济带化工行业报告长江经济带是中国最重要的经济发展带之一,其地理位置优越,资源丰富,人口密集,经济活跃。
化工行业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当地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报告将对长江经济带化工行业的发展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长江经济带化工行业的发展现状。
长江经济带地处中国东部,拥有丰富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工原材料资源,同时交通便利,劳动力资源丰富。
这些优势为化工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目前,长江经济带化工行业以石油化工、化肥、农药、合成树脂等为主要产业,产值居全国前列。
二、长江经济带化工行业存在的问题。
尽管长江经济带化工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环境污染严重。
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严重影响了当地环境质量。
其次,安全隐患较多。
化工生产存在爆炸、中毒、火灾等安全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将对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再次,产业结构亟待优化。
目前,长江经济带化工行业以传统化工产品为主,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空间有限。
三、长江经济带化工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长江经济带化工行业未来将朝着绿色、环保、高端化方向发展。
首先,加大环保力度。
化工企业将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绿色生产。
其次,加强安全生产。
化工企业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
再次,优化产业结构。
长江经济带将加大对高端化工产品研发和生产的支持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同质化竞争风险。
综上所述,长江经济带化工行业作为当地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但同时也面临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
未来,长江经济带化工行业将朝着绿色、环保、高端化的方向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政府应加大对化工行业的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长江经济带化工行业迈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关于舟山石化基地绿色发展的思考

关于舟山石化基地绿色发展的思考舟山绿色石化基础要成为海上丝绸之路连接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成为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标志性项目,要立足能够与国际强国竞争。
根据国务院授权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2015年)中提出,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共建绿色丝绸之路。
舟山市地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因此,推进舟山石化基地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对于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有重大意义。
一、舟山石化基地基本情况舟山石化基地定位为现代大型一体化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宁波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的重要拓展区域。
以大、小鱼山岛为核心,包括其周边规划围垦区,面积41平方公里(围垦面积34.3平方公里)。
拟分三期实施,其中近期(2015-2020年)围填大、小鱼山岛之间的海域,形成约16平方公里陆域,实现炼油2000万吨,芳烃520万吨(其中对二甲苯400万吨),乙烯140万吨;中期(2021-2025年)围填大鱼山岛以东的海域,形成约10平方公里陆域,实现炼油4000万吨,芳烃1040万吨(其中对二甲苯800万吨),乙烯280 万吨;远期(2026-2030年)围填小鱼山岛以西的海域面积约15平方公里,重点发展与现代化制造业、新能源、生命科学等新兴产业配套的石化新领域,实现与近中期产品链有效融合。
布局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区、石化中下游产业加工区、仓储物流区、公用工程区和高端服务产业区五大功能区。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提出了环保优先、安全第一的规划原则,按照炼化一体化、装置大型化、生产清洁化、产品高端化的要求,用15 年左右时间,将石化基地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效益显著、开放先进的国际一流石化产业基地,成为长三角地区石化产业新的增长极。
基地建成后预期工业增加值为1030亿元,相当于现状舟山全市工业增加值的3.1倍;预计税收总额216亿元,相当于现状舟山财政总收入的1.5倍。
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

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为深刻汲取响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立即在全省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推进、精准施策,综合运用法治化和市场化手段,依法依规推进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建设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循环发展和产业链完善的绿色安全、现代高端化工产业。
——本质安全根本提升。
以更坚决更有力更科学的举措,开展从产品到技术、工艺、设备、从业人员、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全方位、全过程整治,全面提升化工行业产业结构和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各类风险隐患可防可控。
——区域布局明显优化。
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大幅压减沿江干支流两侧 1 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
——低端产能大幅减少。
关闭安全和环保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化工生产企业,限期取缔和关闭列入国家淘汰目录内的工艺技术落后的化工企业或生产装置,加快退出或转型产能过剩和市场低迷的一般化工品生产加工能力,取消安全环保基础设施差和管理不到位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大幅压减低端落后化工产能。
二、优化提升化工产业布局 1.依法依规推进整治提升。
根据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和本方案提出的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对所有化工生产企业进行评估,不达标的立即停产、限期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和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闭,对于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 D 类的企业加快关闭退出。
严格停产整改企业复产验收程序。
2.压减沿江地区化工生产企业数量。
沿江干支流两侧 1 公里范围内且在化工园区外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 2021 年底前全部退出或搬迁。
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与环境治理协调发展的区域探索和启示建议

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与环境治理协调发展的区域探索和启示建议作者:洪群联来源:《长江技术经济》2019年第03期摘要:面对生态条件恶化和市场竞争加剧的环境,长江经济带一些地方和企业被迫转型与自我加压,实施对标国际、集聚发展、区域合作、技术创新等多种做法,积极探索产业转型与环境治理协调发展的路径。
新时代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总结过往经验、针对现实问题、坚持长远视角、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政策、强化体制创新,推进长江经济带产业与生态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环境治理;协调发展中图法分类号:F127; ; ; ; ; ; ; ; ;文献标志码:A; ; ; ; ; ; ; ; ;DOI:10.19679/ki.cjjsjj.2019.0304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到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
处理好产业转型与环境治理的关系,才能更好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
过去一个时期,由于发展理念滞后、顶层设计缺失、环保监管缺位,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粗放、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到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續发展。
特别是进入21世纪,一些地方出现了严重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唤起了社会各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
面对生态条件恶化和市场竞争加剧的环境,一些地方积极探索,通过规划引领、政策支持、标准制定、区域协同等举措,加快环境整治和产业转型,形成了许多产业转型与环境治理协调发展的成功经验,对新时期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参考借鉴。
1; 在产业转型和环境治理协调发展中的经验1.1; 培育新产业,腾出新空间,实现产业重生一些地方下大力气治理环境问题,关停淘汰落后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腾挪产业空间来减少污染排放、推动产业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江苏省无锡市是我国经济总量位居前列的城市,2007年重化工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65.8%。
《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发布

协会积极搭建各类平台,包括:指导和参与石油和化工类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开展化工院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开展石油和化工职业院校教师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开展石油和化工类专业生产实习带队教师进企业实训;开展石油和化工类专业教师企业实地培训;举办技能大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
在以上活动中均融入责任关怀理念,形成了石油和化工教育鲜明的行业特色。
3关于责任关怀的几点思考3.1化工企业要重视与社区的沟通责任关怀的社区认知准则,要求企业应该具备与社区的良好沟通能力。
在公民意识觉醒的新时代,泛媒体崛起的新时代,以及互联网+、移动终端和大数据时代,化工企业必须学会事关生存和发展的新能力——沟通。
3.2与沟通能力相关的工种难以被机器替代不论对于企业还是员工,不论对于院校还是教师,沟通能力将是参与未来竞争的软实力,也是最不容易被机器所替代的能力。
根据牛津大学的一项研究:到2025年,自动化将对传统劳动力结构造成冲击,自动化率将由现在的45%增加到70%,并派生出新的工种和岗位,约有10%的工种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而那些与沟通能力相关的工种是最不容易被机器替代的。
3.3要重视对青年教师沟通能力的培养沟通能力和沟通渠道的打通,亦属于责任关怀之范畴,推进责任关怀进校园,不能忽视对青年教师沟通能力的培养。
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对企业的调研,企业认为高校青年教师最应该具备的能力素质是“具备丰富的行业企业经验”。
遗憾的是,这一点正是当前青年教师最缺乏的能力和素质。
因此,如何为青年教师搭建与企业沟通交流的桥梁,至关重要。
3.4责任关怀是整套理念和整套行动“责任关怀”一词由英文Responsible Care翻译而来,其本意可理解为“负责任地关照”,其更多地强调是一个动作词汇,即关照。
因此,责任关怀不仅是一整套理念,更是一整套行动。
马克思说过,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践行责任关怀,为促进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而共同努力!(本文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秘书长辛晓2019年4月19日在北京召开的2019中国责任关怀促进大会首届院校责任关怀论坛上的演讲整理而成)《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发布2019年4月27日,《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发布。
化工行业整治提升专项方案

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改提升方案一、总体目标到, 基础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 全省化工行业存在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精细化工等领域“低、小、散”问题显著、部分地域恶臭污染严重、环境安全隐患大等突出问题基础得以处理, 化工行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得到显著优化, 行业集约化、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升, 关键污染物负荷有效降低, 关键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化工产品单位能耗显著降低, 化工行业展现健康、规范和可连续发展态势。
具体目标:(一)底前, 各县(市、区)完成化工企业基础情况排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改促进提升指导意见》和本方案, 制订当地具体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根据“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标准, 对全部企业进行梳理, 逐家明确淘汰关闭、搬迁入园、整改提升等整改要求和整改善度, 各项任务要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
(二)到9底前, 列入淘汰关停范围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对其它全部不符合整改标准企业全方面实施限期整改。
(三)底前, 全部拟原地保留企业完成整改并经过验收。
(四)底前, 列入搬迁企业基础实现搬迁入园(工业集聚区)整合发展。
(五)6月底前, 宁波临港石化产业区域(镇海、北仑、大榭)、德清钟管工业功效区、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浙东南化学原料药基地(包含临海川南区块、椒江外沙岩头区块和黄岩江口区块)作为全省化工行业整改示范区, 率先经过整改验收。
(六)底前, 现有化工企业关键水污染物排放量在基础上下降30%以上, 单位产品能耗显著下降, 有化工企业县(市、区)全部经过整体验收。
二、关键任务(一)优化产业布局。
1. 严格项目准入。
标准上不再在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以外新上化学合成类传统化工项目。
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标准上进入已经依法完成计划环评审查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 改扩建项目选址必需符合城市总体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计划、产业布局计划、生态环境功效区划和环境功效区划。
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经信医化〔2022〕759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市)经信委(经信局、经贸局)、环保局、安监局:为指导和规范我省化工企业布点、建设和生产行为,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和清洁生产,加快我省化工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整体素质的提升,省经信委会同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组织制定了《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市、县(市)经信委(经信局、经— 1 —贸局)、环保局、安监局指导和催促企业认真对照检查,抓好落实。
附件:《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 —附件: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化工行业的生产管理,进一步提升行业技术装备和淘汰落后设施,加快化工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订本指导意见。
浙江省内从事化工建设、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研究、设计等活动的企业和单位,合用本指导意见。
全省从事上述活动的企业和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及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并认真落实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选址和总图布置新建危(wei)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应当在依法规划的专门用于危(wei)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的集聚区或者园区内进行建设。
园区和集聚区外的企业要逐步向园区和集聚区搬迁集聚。
园区内的化工企业布点应充分考虑周边居住区等敏感点及相邻周边企业所使用物料的特性、生产工艺特点和风向频率等因素,企业与敏感点之间应设臵必要的缓冲带,性质相同或者相近、或者产品与设施有协作关系的企业宜相邻建设。
化工企业的总图布臵应充分利用厂房、装臵、管廊— 3 —(架)等空间,节约占地、减少能耗。
结合项目周边敏感点情况,将重点污染源远离敏感点布臵,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化工企业内的设施、设备布臵应按照生产流程顺序,同类设备适当集中;产生腐蚀性、粉尘、尾气、有毒和易凝介质的设备应按流程顺序紧凑布臵,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易结焦、阻塞,因温降、压降等因素可引起副反应的相关设备,应挨近布臵;对有高差要求的设备应保持合理的高差。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5.31•【字号】浙发改规划〔2021〕204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0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5月31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推进“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有关规划计划、《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规划纲要(2020—2035年)》,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与形势(一)“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十三五”期间,我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能力建设,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场战役,国家“大气十条”“水十条”考核持续保持优秀,环境空气质量在长三角区域率先实现全省达标。
2020年,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3.3%,比2015年分别降低43.2%和提高9.5个百分点,50个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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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化工产业安全水平提升与绿色发展促进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按照党中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深化我省化工产业整治提升,提高化工产业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施策,依法依规深化推进产业整治提升和转型升级,突出“两高两低”(高科技、高效益,低排放、低风险)产业导向,加快建成高端化、特色化、智能化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
到2020年,重点关停搬迁一批城市建成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及各类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化工企业,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取得突出成效,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行业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25年,通过实施“三个一批”(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培育一批示范企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行业绿色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化工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产业布局(一)严格化工产业准入。
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和浙江省实施细则。
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外化工企业只允许在优化产品结构、不增加排污总量、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前提下,进行项目提升改造。
禁止在合规园区(包括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或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高污染项目(详见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17版),严格项目立项审批,限制化肥、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等高污染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限制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淘汰限制类项目。
科学确定我省化工产业发展方向和支持重点,推进化工传统产业向高端专用化学品、先进化工新材料等方向转型,推动有机硅单体、有机氟等优势化工产品向下游高附加值、深加工产业延伸,促进化工产业提质增效。
(二)推进化工企业分类整治。
集聚一批小散企业。
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加大投入产出低、安全风险高、环境隐患大的企业和项目的关闭力度。
坚持“三远离、两集聚”〔远离生态敏感区、远离人口密集区、远离饮用水水源地和流域上游,向沿海集聚、向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集聚〕原则,推动产业关联度高、安全环保达标的企业集聚入园。
消减一批危重企业。
相关城市人民政府按计划推进落实城市建成区的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其中2020年底前完成一批城市建成区内化工重污染企业搬改关。
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培育一批示范企业。
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确定一批优势企业,培育成为行业标杆,其他化工企业特别是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外企业按照示范企业要求制定整治提升方案,限期整治到位。
2019年底前,各设区市完成“三个一批”企业清单梳理,并报省经信厅备案、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三)加强区域布局管控。
编制实施我省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理顺各地产业发展链条,形成区域间产业合理布局和上下游联动机制。
做好产业转移衔接管理,遏制化工污染向我省八大水系中上游转移。
落实国家石化项目布局要求,充分发挥舟山绿色石化基地项目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化工产业差异化集群发展。
三、提升化工园区发展水平(一)开展化工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化工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摸底排查,2020年6月底前,完成清单梳理,形成“一园一档”。
督促各地政府加强化工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应设置专门的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
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化工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规划符合性、管理规范性、产业链完备性、环境质量和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类管控。
经充分评估论证,具备扩容条件的保留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可适当扩容。
对不符合有关规划、区划要求,或者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的,取消化工园区定位;取消定位的化工园区,应加快园区化工项目的关停搬迁,严禁新建化工项目,各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主管部门按职责做好指导、检查、督促。
(二)推进化工园区绿色发展。
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应制订入园项目评估制度,从产业技术水平、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经济效益等方面设定准入指标,优先选择产业关联度高、工艺先进、绿色安全的项目,推动产业强链补链。
以特色化工园区为引领,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炼化一体化生产基地、国内领先的高分子新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生产基地。
对保留区内的化工园区全面制定和实施包括循环化改造在内的提升改造,实现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
(三)完善园区基础设施。
配套健全化工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快完善初期雨水收集、雨污分流、明管明沟等改造,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化工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新建化工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的难以生化降解废水、高盐废水或含重金属废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化工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工业废水的,评估废水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影响,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编制限期退出方案,并按计划实施。
深入开展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带动全省化工园区信息化建设。
推动建立集日常管理、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指挥和信息平台,加快雨水排放监控系统建设。
建立健全覆盖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的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大气自动监测监控体系。
四、加强行业清洁生产改造(一)推进产业技术进步。
积极推进原料药、炼油、化肥、氯碱、无机盐、农药、染料、有机化工等传统化工产业清洁生产,从源头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
通过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建设,提升资源配置、工艺优化和过程控制等的智能化水平。
引导企业加快发展生产体系密闭化、物料输送管道化、危险工艺自动化、企业管理信息化等生产模式,建设一批绿色工厂。
鼓励化工企业积极推广运用多功能中试装置,以及安全风险低的管式反应器、微反应器。
(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实施取水计划管理,优化工艺和循环冷却水利用,推动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提高中水回用率,落实企业取水计划管理。
积极推动非常规水利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利用城市再生水、海水或海水淡化水。
贯彻实施能耗限额标准,落实化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推广余热余压综合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应用,推动化工企业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和能耗在线监测,积极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鼓励对标能效“领跑者”企业实施追赶行动。
(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按规定全面、高质量地推行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精细化工企业按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积极排查化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法通过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设备等方式,坚决淘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和项目。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落实自动控制措施和设施,积极推动全流程自动控制改造,切实落实有关防护装备和应急设施、应急物资配备,全面提升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严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数量,倒逼企业向大型化、自动化和标准化过渡,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数量控制在1000家左右。
五、严格化工行业监管(一)全面推行依证排污。
建立健全污染排放许可机制,化工企业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加快实现化工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全覆盖。
(二)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严格生态环境执法,提升执法装备科技化水平,有条件的地区配备无人机、热感仪、便携式光谱仪等。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全面实施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三)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
开展化工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绘制环境风险地图。
加强化工企业环境安全“三级防控”体系建设。
完成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试点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清单。
推动化工园区落实“五个一体化”(安全监管、危险源监控、人流物流管控、应急救援、社会服务)。
严控园区安全风险,2020年底前完成园区安全风险评价,以后每5年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
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2020年底前,完成县级人民政府及化工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加快形成定位明确、分级负责、实时响应的长江经济带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四)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监控能力。
大力推进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建设,构建涵盖生产安全、物流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等协同治理系统。
不断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线上监测预警和线下精准执法。
进一步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完成《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根据区域风险,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企业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区域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工作负总责,切实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各设区市制定出台本区域实施方案,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抓好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督促化工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关停搬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化工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优化布局等工作,指导督促城市建成区化工重污染企业搬改关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政策支持。
规范利用相关财政性资金支持、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化工整治提升。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参与化工整治提升,支持符合条件的化工企业和相关机构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化工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积极在化工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企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污染治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探索开展化工园区(化工生产企业集中区)污染防治托管。
(三)加强监督问责。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化工产业整治提升中突出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健全化工产业信用体系,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化工企业环境失信行为等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开展联合惩戒。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区做好宣传引导,及时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化工企业集中地区加强政策解读,凝聚社会共识,夯实化工产业整治提升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