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新旧规定对照表
气测函〔2016〕13号附件2-废止的技术规定列表

序号
文号
文件名
废止内容
1
气测函〔2005〕227号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技术问题综合解答(第1号)
全文
2
气发〔2008〕186号
《关于修订重要天气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全文
3
气发〔2008〕475号
《关于全国地面气象观测站业务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文
4
气发〔2008〕491号
关于印发《地面气象观测场值班室建设规范》的通知
同2015年8月下发的《地面气象观测场规范化建设图册》矛盾之处废止
5
气测函〔2009〕28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综合气象观测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的1、2小条废止
6
气测函〔2009〕304号
《关于地面气象测报业务系统软件升级有关事宜的通知》
全文
7
气测函〔2010〕39号
《关于规范能见度仪安装高度的通知》
气测函〔2012〕36号
《关于张北等国家基准气候站长期保留人工器测观测任务的函》
全文
12பைடு நூலகம்
气测函〔2012〕264号
《关于印发新型自动气象站安装布局和相关业务规定的函》
全文
13
气测函〔2013〕321号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关于做好全国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调整工作的通知》附件1《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调整技术规定》
第1条废止
8
气测函〔2010〕253号
《关于电线积冰观测业务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
全文
9
气测函〔2012〕26号
《关于调整地面气象观测业务相关规定的通知》附件1《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补充规定》
全文
10
地面新规范变更内容

1、Csnebu改称为薄幕卷层云
2、取消飞行云迹记载
3、天空状况不明的情况增加了轻雾
4、扬沙、浮尘要起起止时间
5、最小能见度的记法
6、降水现象不允许转记
7、纪要栏增加罕见现象记载,比如海市蜃楼等
8、气压计误差>1.5hpa,20时调整笔位,温度计差>1.0,及时调整笔位
9、定时风一律取一位小数
10、遇强降水时可在蒸发皿、器加盖(同时要把校蒸发雨量筒加盖)
11、全部取消*,()的记录处理方法
12、月报表中需录入海平面气压(要修改软件中参数设置)
13、水银温度表中断可采用修复方法或减去断柱部分读数,酒精温度表中断记录做缺测
14、自记记录缺测时,不能用定时记录代替(比如风、雨量等记录)
15、日照不正常只有0.0和缺测两种处理方法
16、月报表备注栏增加台站周围坏境变化等也要备注(比如绿化等)
17、人工影响天气由原来的在备注栏改记在纪要栏
18、选择年报15个降水时段时,当在相关时段有缺测记录时要考虑用定时降水量代替相关记录。
19、地温、雪深的观测程序(时间)有改变
20、D、V文件(A、J、V,Z、B文件)要做好妥善的备份。
地面气象观测改革调整业务规定

观测时间(A、Y文 件)
10/03/08;14;20 10/24/24小时连续观测 10/24/24小时连续观测
不变 一般站取消日平均 云量、云量出现次 数的统计。
日平均云量、云量 按照08、14、20时3次定时观测记录 出现回数、能见度 值统计 出现回数(人工观 测)
(六)重要天气报
降水、雨凇、积雪
项目 基准站、基本站 一般站
云和能见度等人工定时 每日5次(08、11、14、 观测 17、20时)
不变
天气现象
保持08-20时连续观测, 夜间(20-08时)天气 现象应尽量判断,观测 记录参照一般站规定执 行。
08时过去天气现象 W1W2选取时间为过去 12小时
不变
08时天气现象编码
不变
(五) A文件格式、统计调整
(三)台站业务流程
(四)ISOS台站故障处理流程
四、其他说明
• 各市自行保留观测的设备要在省局备案,并按现 有业务执行。 • 其他业务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 准。
谢 谢!
已并入长Z文件 基准站、基 本站夜间 (20-08时) 时段重要天 气报告的编 发参照一般 站规定执行。
大风、冰雹、雷暴、 龙卷、省定组
人工编发
视程障碍现象(雾、霾、 浮尘、沙尘暴)
视程障碍现象人 工观测的,人工 编发
视程障碍现象自 动识别的,软件 自动编发
(七)航空天气报
• 承担航危报任务的观测站保留原有云、能见度、 天气现象的人工观测任务不变,取消的天气现象 记录在值班日记中,按相关业务规定编报。 • 航空天气报与地面天气报相重时,取消天气报选 组代替航空报的规定,应按航空天气报告格式单 独编发。
地面气象观测改革调整业务规定
观测新版改动详细

新版《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改动相关内容列举、说明(1)关于明语报旧:无,《民用航空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标准与规定》中仅规定了SPECIAL。
新:第十条本机场的航空气象用户设有与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气象观测显示器上的任何气象要素都一致的显示终端,并且能同步显示MET REPORT和SPECIAL中涉及的气象要素时,经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和相应的空中交通服务部门、有关营运人以及在机场的其他用户达成协议后,可以不编发MET REPORT和SPECIAL。
个人理解与说明:此条是根据168号文即《民用航空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标准与规定》(民航空发[2002]168号) (下面都简称为168号文)进行的修改。
满足不编发MET REPORT和SPECIAL的条件是A.航空气象用户设有与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气象观测显示器上的任何气象要素都一致的显示终端,且能同步显示MET REPORT和SPECIAL中涉及的气象要素。
涉及的航空气象用户大体理解为塔台调度、航空公司驻场签派、机场(本场可能指现场)三类人。
B.与用户达成协议,即与航空服务用户达成协议不向其发布MET REPORT和SPECIAL 本次讲师中南局肖汉强理解是满足A、B后,仅不编发报文格式的MET REPORT和SPECIAL报,例行的电话通报,传真等手段需要根据协议内容继续执行。
空管办气象处孙启源处长的解释是电话通报、传真与MET REPORT和SPECIAL报文是等同的手段,即可以相互代替的,满足A、B后,如果不是针对协议中特别指出的天气或者内容,可以不采取上述手段通知。
(2)对时旧:无新:第十二条使用自动观测设备观测的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以观测编发报终端的始终为观测时钟。
个人理解与说明:此条涉及气象台日常运行,故列出。
新规范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都为关于对时的内容的原则性规定(3)观测时次旧:第二十二条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时次分为24、13小时观测及不定时观测三种。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修订

第二十六条地面观测簿分为例行观测簿、特殊观测簿及事故观测簿三种。
第一十二条未使用自动观测设备的气象服务机构,对时时间自定,但应当保证观测时钟误差在30秒内。
第一十三条对时情况应当记录在值班日记中。
第四节 观测种别
第一十四条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分为例行观测、特殊观测和事故观测三种。其中:
(一)例行观测是指按指定的时间、次数和项目而对有关气象要素进行的观测。通常每小时观测一次,也可每半小时观测一次。
第三节 对时
第一十一条使用自动观测设备观测的气象服务机构,应当以自动观测设备中央处理单元的内部时钟为观测时钟:
(一)24小时观测的气象服务机构,应当在每天00时对时。当中央处理单元的时钟与GPS授时相差大于30秒时,应当按自动观测设备操作手册规定的方法调整中央处理单元的时钟,保证误差在30秒内;
(二)非24小时观测的气象服务机构,应当每天第一次观测前对时。
第二十三条特殊观测时距不大于5分钟。
第二十四条事故观测时距不大于10分钟。
第八节 观测程序
第二十五条应当按照先室外后室内,先目测后器测的程序进行观测,具体观测程序如下:
(一)整点的例行观测自第50分(含)开始进行目测项目的观测和记录,在55分(含)进行器测项目数据采集(读取),在58分前发布报告。
(二)特殊观测是指在两次例行观测之间,当云、垂直能见度、主导能见度、跑道视程、天气现象、地面风向风速、气温、气压等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达到规定的标准时而进行的观测。对于实施每半小时一次例行观测的气象服务机构,如果按规定不发布SPECI,则无须在特殊观测簿进行相关的记录。
(三)事故观测是指当本场或本场附近区域发生飞行等级事故或意外事件后立即进行的观测。
第七节 观测时距
标准6要素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标准6要素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北京方大天云科技有限公司目录第1章地面气象观测场 (132)2.1 环境条件要求 (132)2.2 观测场 (132)2.3 观测场内仪器设施的布置 (132)2.4 站址迁移及其对比观测要求 (135)2.5 观测值班室 (135)第2章地面气象观测仪器 (136)3.1 地面气象观测仪器的一般要求 (136)3.2 地面气象观测仪器的基本技术性能 (136)3.3 维护和检验 (137)3.4 换用不同技术特性的仪器及平行观测要求 (137)第一编气象要素的观测 (138)第3章云 (138)4.1 概述 (138)4.2 云状 (138)4.3 云量 (141)4.4 云高 (141)⑴云幕球测云高 (141)⑵激光测云仪测云高 (142)⑶云幕灯测云高 (142)4.5 夜间及特殊情况下云的观测和记录 (143)第4章能见度 (145)5.1 概述 (145)5.2 白天能见度的观测 (145)5.3 夜间能见度的观测 (147)5.4 能见度观测仪 (148)第5章天气现象 (149)6.1 概述 (149)6.2 天气现象的特征和符号 (149)6.3 观测和记录 (152)6.4 天气现象观测仪 (154)6.5 纪要栏的记载 (154)第6章气压 (155)7.1 概述 (155)7.2 水银气压表 (155)⑴安装 (155)⑵移运 (156)⑷维护 (156)⑴安装 (157)⑵移运 (157)⑶观测和记录 (157)⑷维护 (157)7.3 气压计 (158)7.4 电测气压传感器 (159)⑴结构原理 (160)⑵安装和维护 (160)7.5 计算海平面气压 (160)⑴水银气压表拔海高度低于15.0M的气象站(当低于海平面时为其绝对值,下同),用下列公式计算高度差订正值: (161)⑵当水银气压表拔海高度达到或超过15.0M时,海平面气压的计算方法: (161)第7章空气温度和湿度 (162)8.1 概述 (162)8.2 百叶箱 (162)8.3 干湿球温度表 (163)8.4 最高温度表 (165)8.5 最低温度表 (166)8.6 温度计 (167)8.7 铂电阻温度传感器 (167)8.8 毛发湿度表 (168)8.9 湿度计 (171)8.10 湿敏电容湿度传感器 (172)8.11 遥测通风干湿球传感器 (172)8.12 通风干湿表 (173)第8章风向和风速 (175)9.1 概述 (175)9.2 EL型电接风向风速计 (175)9.3 EN型系列测风数据处理仪 (178)9.4 海岛自动测风系统 (179)9.5 轻便风向风速表 (179)9.6 单翼风向传感器和风杯风速传感器 (179)9.7 螺旋桨式风向风速感应器 (180)第9章降水 (181)10.1 概述 (181)10.2 雨量器 (181)10.3 翻斗式雨量计 (182)⑵安装与检查 (183)⑶记录器 (183)⑷观测和记录整理 (183)⑸调整与维护 (184)10.4 虹吸式雨量计 (185)10.5 双阀容栅式雨量传感器 (187)第10章雪深和雪压 (189)11.1 概述 (189)11.2 观测地段 (189)11.3 雪深观测 (189)11.4 雪压观测 (189)⑴体积量雪器是测量雪压用的一种仪器(见图11.2)。
地面气象观测规

吴宏钢2006/09/18第1章地面气象观测组织工作自动观测项目每天24次定时观测;人工观测项目,昼夜守班站每天02、08、14、20时4次定时观测,白天守班站每天08、14、20时3次定时观测。
正点前约10分钟查看显示的自动观测实时数据。
00分,正点数据采样。
00-01分,完成自动项目的观测。
01-03分,向微机录入人工观测数据。
正点前30分钟左右巡视观测场和人工仪器设备。
45~60分观测云、能、温、湿、降水、风、压、地温、雪深等,连续观测天象。
雪压、冻土、蒸发、地面状态等项目的观测可在40分至正点后10分钟内进行。
基准站使用自动气象站后以自动观测记录进行编发报,但仍然保留24次人工定时观测。
人工器测日照以日落为日界,辐射和自动观测日照以地方平均太阳时24时为日界,其余观测项目均以北京时20时为日界。
值班员每日19时正点检查屏幕显示的采集器时钟,当与电台报时的北京时相差大于30秒时,在正点后按自动气象站技术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方法调整采集器的内部时钟,保证误差在30秒之内。
未使用自动气象站的地面气象观测站,观测用钟表要每日19时对时,保证走时误差在30秒之内。
表1.1 定时自动观测项目表时间北京时地平时每小时20时每小时24时观测项目气压、气温、湿度、风向、风速、地温及其极值和出现时间时降水量、时蒸发量日蒸发量辐射时曝辐量辐射辐照度及其极值、出现时间时日照时数辐射日曝辐量辐射日最大辐照度及出现时间日照总时数表1.2 定时人工观测项目表时间北京时真太阳时02、08、14、20时08时14时20时日落后观测项目云能见度气压气温湿度风向、风速0-40cm地温降水量冻土雪深雪压80~320cm地温地面状态降水量蒸发量最高、最低气温最高、最低地面温度日日照时数说明:未使用自动气象站的基准站除02、08、14、20时外,其它正点时次还需观测压、温、湿、风。
第2章地面气象观测场观测场25m×25m;条件限制16m(东西向)×20m(南北向)。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调整主要技术规定一览表

启动降雪加密观测时,雪深和降水观测数据输入“正点地面气象要素数据维护”中,不再上传降雪加密观测文件(Z_SURF_I_IIiii_yyyyMMddhhmmss_O_SNOW-TEMP.TXT)。
自动站雨量计故障说明
因自动站故障无法获取降水量资料时,应使用人工雨量筒每小时进行观测记录,在“正点地面观测数据维护”中输入到时降水量中,分钟降水量作缺测处理。
在非守班期间各定时30分钟前出现的霾、浮尘、沙尘暴、雾、雷暴等重要天气现象,且持续到定时前30分钟之后,达到始发或续发重要天气报标准时,应编发一份重要天气报,此时GGggW0中的GGgg以正点前31分编发。
维持现行业务不变,当在08、14、20时整点前半小时(30~00分)内观测到大风、龙卷、冰雹等现象达到发报标准时,可以合并的内容合并到该正点新长Z文件中,不再另发重要天气报,不能合并的单独编发。
上传08、14、20时新长Z文件时,按《加密天气报告电码(GD-05)》的有关规定编码(即:保持现行的编码规定不变)。守班期间其他正点按A文件格式规定由人工输入,逐时追加,当需要记录起止的天气现象在小时正点没有终止时,记录至该时整时整分。以“.”表示结束。因缺测无记录时,存入“//,.”,并点击编现在天气码,过去码自动编为//。
维持现行业务不变(8、14、20时定时观测)
天气现象
夜间(20时~次日08时)天气现象连续观测调整为4次正点(20、23、02、05时)观测,不连续观测。保留白天(08时~20时)天气现象连续观测。夜间天气现象按夜间不守班台站的输入规定操作。
维持现行业务不变
天气现象记录规定
天气现象按照夜间不守班台站的有关要求观测。将气簿-1天气现象栏划分为“夜间”(20-08时)和“白天”(08-20时)两栏。夜间出现的天气现象应结合自动观测记录尽量判断,记入“夜间”栏,只记符号,一律不记起止时间和方位;白天出现的天气现象在“白天”栏内正常记录。最小能见度记录在相应的时段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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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气象观测规范》新旧规定对照表第1章地面气象观测组织工作
第 2 章地面气象观测场
第3 章地面气象观测仪器
第4 章云
第5 章能见度
第 6 章天气现象
第7 章气压
第8 章空气温度和湿度
第9 章风向和风速
第10 章降水
第12 章蒸发
第13 章辐射
第14 章日照
第15 章地温
第18 章地面状态
第19 章自动气象观测系统
第20 章月地面气象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
第21 章月气象辐射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
第22 章年地面气象资料处理和报表编制
第23 章缺测记录的处理和不完整记录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