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录入及维护服务合同范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签订日期:

编订:Foon Shi on设计编号:FS-HT-05018

数据录入及维护服务合同Data entry and maintenance service contract

甲方:

乙方:

数据录入及维护服务合同

i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权利人明确其通过委托承揽方按照指定要求完成工作,并将

I

I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支付约定报酬,可用于电子版存档或实体印

I

I

I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需方: 供方:

、定义

本合同中的定义适用于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本合

司的全部附件以及需方招标文件和供方投标文件。

1.1合同:载明需方和供方就本次招标内容所

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的书面合同。

1. 2需方: 1. 3供方: 1. 4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

供方完全履行

合同义务之后需方应付给供方的总价款。

1. 5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向需方提供的

以《

》数据采编录入和

维护为主要内容的服务。

1. 6服务成果:供方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需方交

付并归需方所有的《》数据及作为该数据载体

的采集加工应用软件。

1. 7交付:供方向需方提供合同项下的服务和

服务成果。

1. 8指日历日数。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服务范围:供方的服务范围为《

数据库数据的采集、核实、分类、翻译、翻译校对、录入录入检验和数据更新维护。

2. 2服务规格和要求2. 2. 1 数据内容:

(1)数据采集对象:我国现已出口和具有出口潜

力的所有产品和相关企业。

(2)采集内容:企业基本信息和企业具有代表性

的主要产品信息,具体包括:

(a)企业信息:企业名称、企业经营性质(生产

厂家、贸易公司、生产贸易兼营)、企业代码(国家质

量技术监督局授予)、企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销售 (出口)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 信箱、企业网址、成立时间、雇员人数、注册资本、

事机构名称、所属母公司名称;

(b) 产品信息:产品名称、产品介绍、注册商标、 国际认证(IS"UL /CEZGS/ANSI/IEEE/BS /DNI /ITU /其他)、已出口地区、型号、年供货量、产品图 片。

(c) 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企业通讯地址、邮政 编码、联系电话和企业代码数据项为不可缺少的必备 数据。

2・2・2数据要求:

(1) 入库数据数量:三年合同期内供方须完成入 库的最小数据量为

(2)入库数据的质量要求: (a )必备项数据完整率为100%;其他数据项完 整率> 50%;

进出口经营权、企业

上年出口额、经营产品、境外办

家。

(b)入库数据的随机抽样误差率须满足下列要求:

必备项数据信息误差率V 5%;其他数据项信息误差率<10% ;文字错误V万分之五。

(3)数据入库时间要求:供方在收到出口商品数

据登记表后,应在7日内及时分类、翻译和录入完毕。

2・2・3数据库文字:

》数据库数据信息的文字为中、英

文两种;

(2)企业英文名称应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注册的英文翻译,没有英文注册名的企业名称按该企业习惯翻译。企业未能提供英文名称,按照先标准、后专业的原则进行翻译;

(3)英文翻译错误V 1%;

2. 2. 4数据信息维护:

(1)数据库数据须反映出口商品最新信息,更新期为12个月内。所有出口商品数据每12个月必须至少核对、更新一次,保证数据库内出口商品数据始终为动态最新版本数据。每条数据要注明核对、更新的

编号 FS-HT-05018

时间。

(2)供方在收到需更新的数据内容后,须在7天

内完成新数据的分类、翻译和录入。数据维护从数据入库开始,维护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3)维护、更新数据采取电子邮件、电话、传真、

信函等多种形式,并有工作记录。

2・2・5产品资料登记表

(1)第一次入库数据应有对应的加盖企业公章的

产品资料登记表,数据跟表格须一一对应,登记表原件归档备查;

(2)供方负责产品资料登记表的印制工作并承担

印刷费用,其印制的产品资料登记表的内容、格式和印刷质量须符合需方要求,未经需方同意供方自行不得改动。

(3)供方应按照需方要求的采集方向发放产品资

料登记表。

三、合同期限及实施进度

3.1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从合同签字生

效之日起年。

3・2实施进度:

3. 2・1入库数据量进度要求为:

3. 2. 2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

量>6万条;

3. 2. 3合同生效后1年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

> 20万条;

3. 2. 4合同生效后2年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

> 100万条;

3. 2. 5合同生效后3年内出口商品数据入库量

>120万条,企业数>50万家。

四、转让和分包转让和分包的程序

4.1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可部分转让和分包

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但转让和分包不能解除供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 2供方应就其签订的所有分包合同报经需方

审核同意后生效。

编号 FS-HT-05018 4・3供方与第三方签订分包合同时,必须在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