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纪委:大数据分析助力精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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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制度

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制度

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制度目录1. 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制度概况 (2)1.1 目的与意义 (2)1.2 基本原则 (3)1.3 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 (4)1.4 适用范围及对象 (5)2. 巡察概述 (6)2.1 巡察的组织架构 (7)2.2 巡察的周期与频率 (8)2.3 巡察的目标与职责 (9)3. 巡察准备 (10)3.1 巡察计划与方案制定 (11)3.2 巡察人员培训与资格认证 (12)3.3 巡察工具与方法的选择 (13)4. 巡察工作实施 (14)4.1 巡察前动员与部署 (16)4.2 现场操作流程与要求 (16)4.3 资料收集与处理的方式 (17)4.4 巡察结果的初步分析和反馈 (18)5. 巡察结果处理 (20)5.1 巡察结果的分析与报告撰写 (21)5.2 巡察问题的处理与解决方案 (22)5.3 监督与后续改进措施的执行 (23)6. 巡察评价与总结 (24)6.1 巡察工作的评价标准 (26)6.2 巡察效果评估与指标 (27)6.3 经验总结与持续改进计划 (27)1. 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制度概况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循环、强链补链、保价值链、声势必大、守住底线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基层组织建设,优化企业治理结构,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遏制腐败问题,依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深入贯彻党章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促进企业树立“忠诚于党、服务产业、为国家效力、积极担当责任”增强企业的政治、经营和抗风险能力。

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规范企业行为,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全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发展效能。

1.1 目的与意义国有企业内部巡察工作制度的设立,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提升国有企业的治理效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确保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党的执政基础的稳固。

聚焦“精准”,实现“再监督”质的提升

聚焦“精准”,实现“再监督”质的提升

聚焦“精准”,实现“再监督”质的提升文/龚华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更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使命所在,纪委监委的监督应着重在“监督的再监督”上,把监督的效果体现在“问责”上。

为防止专责不专“回头转”问题,雁江区纪委监委着力把脉“再监督”职能履行的现状与未来,全力助推成资同城化创新发展先行区建设。

“再监督”存在的三大问题从调研情况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职能的履行存在三大问题。

错位和越位导致监督体系的畸变。

执纪监督定位“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不够准确,混淆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与主责机关的监管职责。

纪委监委主业被湮没在众多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之中,陷入“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责、主责变主抓”的窘境。

仅2019年1—9月,全区纪检监察机构参与的工作协调小组就有150余个,导致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范围不断拓展、任务内容不断增多、权责矛盾日益凸现。

形式主义怪圈导致监督效能的弱化。

目前,全区采用的监督方式大多是一线检查,全程监督、全方位监督和一竿子插到底的做法,缺位于对职能部门的“再监督”,成为一些部门违规违纪行为的“挡箭牌”。

2019年,雁江区纪委监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班子成员和推进重大项目不力的单位通报、追责问责数远低于其他领域的监督检查。

监督对象的陡增导致监督力量的被动。

监察体制改革后,雁江区监察对象达48494人,与改革前相比增加8771人,而检察院转隶干部仅有21人,人员增加比例远低于监督对象增加的比例。

在深化“三转”后,虽然全区均实现了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的专责专职,但26个乡镇(街道)的纪委委员很少专职专用。

切忌畏手畏脚、越位监督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思想问题导致认识提升难。

“纪检监察工作难干、监督检查得罪人不好干”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多摘花、少挑刺、当老好人”的思想仍不同程度存在,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对“再监督”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怕遭打击报复、怕妨碍团结、怕伤和气丢选票,“再监督”工作畏手畏脚,不能切中要害。

绵阳:打造监督信息协作平台深化大数据监督

绵阳:打造监督信息协作平台深化大数据监督

绵阳:打造监督信息协作平台深化大数据监督文本刊全媒体记者杨智淋通讯员费蓉“北川县某局副局长徐某某,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元。

”近日,绵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运用绵阳市监督信息协作平台开展数据“巡查”时,发现了这一问题。

随即,该信息被迅速移交给北川县纪委监委,目前,调查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前,由于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当事人隐瞒党员或公职人员身份,纪检监察机关往往并未掌握有关处罚情况,这就给监督的贯通带来了堵点。

如何把散见于不同行业部门的各类违纪违法或负面处罚信息汇聚起来,通过点位上的数据贯通实现对人的全方位贯通式精准监督,成为绵阳市纪委监委着力破解的命题。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一个纵向贯通市县乡三级纪委、横向对接市县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覆盖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绵阳市监督信息协作平台正加速建成,并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横纵双向发力打通监督盲点堵点“信息和数据的有效贯通往往是高效开展监督工作的前提,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无论是横向的各个部门之间,还是纵向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贯通衔接都还有待加强。

”绵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温亚彬坦言。

以横向部门协同为例,2019年9月,绵阳市一名党员干部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查处,但因为信息不对称、移送不及时,纪检监察机关未能掌握相关情况;2020年6月,该党员干部再次酒驾,公安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后,纪检监察机关才掌握该党员两次酒驾问题线索,导致党纪约束没有及时到位。

纵向上的监督效力弱化现象同样值得关注。

据绵阳市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保障室主任蔺文峰介绍,由于纪检监察工作保密性和安全性的需要,各类业务平台在乡镇和基层派驻(出)机构无法贯通,很难依托信息化手段高效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数据的贯通在基层出现断裂,使得这些末梢监督机构面临缺乏有效工作抓手的困境。

”为打通监督的盲点堵点,深化大数据监督,以全省监察对象库试点为契机,由绵阳市纪委监委全力打造的监督信息协作平台在实践中逐渐成型。

大数据助力精准监督

大数据助力精准监督

大数据助力精准监督作者:暂无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 2021年第3期文| 雷振华近年来,土默特左旗纪委监委聚焦大数据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插上了科技的翅膀。

优化数据监督体系,为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全旗治理能力提供保障。

以“三资”智慧管理体系建设为切入点,着力打通农村监督“最后一公里”。

针对农村“三资”领域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以打造农村智慧党务政务财务管理为主要抓手,推动“三资”管理走向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

“三资”系统使用覆盖全旗各乡镇,上传数据近7万条。

以阳光“三务”服务为连接点,丰富优化“三资”“三务”监督公开体系。

“三资”管理平台与阳光“三务”服务系统有机衔接、无缝对接,建立信息共享和数据推送功能,形成双轮驱动、并驾齐驱的数据监督和数据公开体系。

目前,“三务”服务系统已发布预警信息3266条,整改完成3266次。

以“三资”、民生保障为核心,将21家责任主体纳入再监督,把责任主体履职过程嵌入到系统中全程追溯,形成“预警、推送、整改、反馈、公开”的闭环式监督链条。

向责任主体推送督办函154份,发送提醒函、建议书9件次,反馈整改事项18件。

移送司法机关1人。

以社会救助再监督为试点,探索事前事中监督运行模式。

与旗民政局共享数据资源,将监督关口前移,在事后监督关口前施加事前事中监督。

既保护了干部,又降低了民生资金使用风险。

事后监督预警95条疑点信息, 向派驻组推送有关问题3次,发放派驻提醒函、建议书3次,对6名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事前事中监督预警了825条疑似信息,经核实终止了38户不具备救助条件城乡居民的资格,避免了事后问责追责。

发挥数据监督优势,有机融合“四项监督”。

运用大数据开展“四项监督”。

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监察监督、纪律监督相互交织融合、相互促进提高。

以纪律监督为主线,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监察监督为抓手,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线上督办、线下跟进,形成了“线上+线下”监督融合机制。

如何提高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如何提高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如何提高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随着县委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巡察精准发现问题要求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是衡量巡察工作成效最重要的标准,也是形成震慑的前提和基础。

通过对今年两轮巡察情况进行分析,现就如何提高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出几点初浅建议,以供参考。

一、巡察工作的现状今年我县共开展2轮常规巡察,共巡察8个县级部门和12个乡镇,并延伸巡察15个下属单位,全覆盖延伸巡察12个镇下辖的178个村,共发现问题324 个,移送问题线索13条,立行立改问题36个。

另组建20余人的扶贫领域工程项目专项巡察组,对县级相关部门以及全县有省定贫困村的3个乡镇及所辖的14个贫困村开展专项巡察,对前期县纪委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作为巡察工作切入口,突出重点,精准开展巡察,共发现8大项20小项216个具体问题,立行立改问题4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精准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因而,如何发现质量高、价值大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从我县巡察发现问题的情况来看,我县巡察工作主要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发现的共性问题较多。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基层党政领导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意识不断增强,各项工作越来越规范。

巡察发现的问题也是面上的共性问题居多,典型问题反而较少,巡察震慑作用越来越不明显。

二是发现问题的质量不高。

每轮巡察都有很多新同志参与,因为对巡察工作较为生疏,缺乏相关巡察工作技巧, 综合能力储备不足,缺少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加之每轮巡察时间紧、任务重, 短时间内难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挖细查,以至于发现的问题和移送的线索质量不高。

三是问题定性不够准确。

通过移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来看,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在定性上不够准确,一些问题线索成案率不高没有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巡察利剑作用彰显不足。

三、对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的几点建议(一)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巡察质量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

纪检监察大数据分析与智能预警系统建设

纪检监察大数据分析与智能预警系统建设

纪检监察大数据分析与智能预警系统建设1. 背景与意义: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大量的数据分析和处理任务。

传统的手工方式已经无法满足需求,因此,建立纪检监察大数据分析与智能预警系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建设目标:通过建立大数据分析与智能预警系统,实现对纪检监察数据的全面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为预防和打击腐败提供有力支持。

3. 建设内容:a. 数据采集与整合: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机制,收集纪检监察工作中涉及的各类数据,包括案件信息、人员信息、财务信息等,并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数据资源库。

b. 数据分析与挖掘: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揭示数据之间的关联和规律,发现潜在的腐败线索和风险点。

c. 智能预警与监控:建立智能预警模型,对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及时发现异常行为和异常数据,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及时的线索和预警信息。

d. 数据可视化与展示:利用数据可视化技术,将数据分析结果进行直观展示,帮助纪检监察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数据,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4. 建设过程:a. 需求分析与规划: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需求进行深入分析,明确系统建设的目标和需求,制定详细的建设规划。

b. 技术研究与选型:研究大数据分析与智能预警的相关技术,选择合适的技术方案和平台,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c. 系统设计与开发:根据规划和技术选型,进行系统设计,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预警等功能模块的开发。

d. 系统测试与部署: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调试,确保系统的功能和性能满足要求,并进行部署和上线。

5. 建设效果:a.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大数据分析与智能预警系统,纪检监察人员可以更加高效地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b. 提高准确性:系统可以提供准确的数据分析和预警信息,帮助纪检监察人员更好地发现和解决腐败问题。

c. 提高透明度:系统的建立可以增加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公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度。

巡察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

巡察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一、问题分析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然而,在巡察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和改进。

1.信息不对称在某些地方,巡察组获取的信息不够全面和准确。

由于被巡察单位拒绝提供或隐瞒相关信息,导致巡察组无法正确认识被巡单位存在的问题。

这种信息不对称给了一些腐败分子可以利用的机会。

2.监督力度不够巡察部门对于已发现问题的处理缺乏紧迫感和力度。

有时候,即便是发现了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却没有迅速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这使得一些腐败分子逃避了惩罚,并对当地干部队伍形成威慑。

3.工作范围狭窄目前,大多数巡察工作只集中在党员干部身上,并没有涵盖到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非党员单位。

这导致了这些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难以被巡察发现和解决,影响了整体的治理效果。

二、建议意见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以期实现巡察工作的更好发展:1.加强信息共享各级巡察机构应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

通过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合作,实现信息资源的互通有无。

同时,对于拒绝提供或隐瞒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约束和追究。

2.提高处理力度在发现问题之后,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依法快速处理。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惩罚与犯罪行为形成合理预期,并有效遏止贪腐势力的滋生。

3.扩大巡察范围巡察工作不仅要覆盖党员政府机构,也要将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等领域纳入巡察范围。

加强对商业银行、国有企业等重点单位的监督力度,防止腐败分子的利益输送。

同时,对于非党员区域和个人进行失职、渎职等情况的巡察也同样重要。

4.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为了保证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必须加强对巡察干部队伍的建设。

通过培训提高巡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其政治敏锐性和专业水平。

同时,要注重选拔优秀的个人担任巡察干部,确保有足够的执行力和公正性。

5.探索信息技术支持在现代化社会背景下,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巡察工作。

巡察工作创新做法介绍

巡察工作创新做法介绍巡察工作创新做法介绍一、引言巡察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治理模式改革的不断推进,巡察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需要不断创新做法来适应时代要求。

本文将介绍巡察工作的创新做法,包括巡察形式的创新、巡察对象的拓展、巡察工作的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二、巡察形式的创新传统的巡察工作主要采用实地调研和个别私下交谈的方式,但这种方式存在效率低、信息不全面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尝试了一些新的巡察形式。

2.1.利用大数据进行巡察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大数据成为了各行各业的关键词。

我们借鉴了大数据的思维方式,利用各种数据源来进行巡察工作。

通过对各种数据的分析和挖掘,我们能够更全面地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情况,从而更准确地找出问题。

我们可以利用政府公开数据、企业经营数据、社会媒体数据等各种数据源,通过数据分析工具来进行巡察工作。

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对某个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找出财务违规的情况;通过对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数据进行分析,找出工作不力的问题。

这样,我们能够更加客观地进行巡察工作,并提高工作效率。

2.2.利用人工智能进行巡察人工智能技术近年来的突飞猛进,为巡察工作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我们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进行巡察工作。

通过建立智能巡察系统,我们可以将大量的巡察数据进行集中管理和分析。

这样,我们能够更加方便地查询和分析巡察数据,更加全面地了解巡察情况。

同时,我们还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巡察数据进行分析,帮助我们找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这样,巡察工作的效率将大大提高。

三、巡察对象的拓展传统的巡察工作主要针对党员干部进行,但这种做法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为了更好地发挥巡察工作的作用,我们开始拓展巡察对象。

3.1.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巡察早在2014年,中央就提出了“党委(党组)全覆盖,一把手负总责,管党治党责任全覆盖”的要求。

打造廉政档案大数据平台 精准助力监督执纪

打造廉政档案大数据平台精准助力监督执纪作者:李勇来源:《先锋》2018年第09期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全面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情况,今年以来,成都市武侯区纪委监委在实行廉政档案纸质化管理方式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廉政檔案信息化建设,建立区管干部廉政档案大数据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干部廉政建设,全面提升监督执纪科学化水平。

作为成都市率先建立廉政档案的试点单位,武侯区区管干部廉政档案大数据平台数据详实、内容完整、查询便捷,利用平台定期采集平台数据、科学分析区管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一步深化区管干部廉情信息预警机制,为掌握全区“树木”和“森林”情况提供有力的党风廉政保障。

一个理念,聚集监督定位建立干部廉政档案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的重要监督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监督职责。

武侯区纪委监委坚持“做强监督首要职责”的理念,紧密聚焦监督定位,把推进智慧廉政档案建设作为提升监督水平、创新监督手段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完善干部廉政档案运用机制,利用大数据和科技化的手段,建立纸质档案和数字系统相结合的“双轨制”廉政档案,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廉洁从政行为。

截至今年8月,大数据平台已建立946名处级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和包括街道、部门在内的74个单位廉政档案,为区管干部和单位制作“廉政身份证”,实现动态管理、快捷查询、综合分析和精准画像等功能,有效整合全维度的廉情信息,廉情信息由碎片化向集成化转变,同时促进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化、制度化、常态化和智能化。

科学运用大数据平台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要人事调整等关键环节精准“把脉”,摸清全区区管干部“廉情”底数。

两个保障,刚性推进建设建立大数据平台,目的在于压实监督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武侯区注重围绕两个保障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实现监督全覆盖。

大数据监督实施方案纪委

大数据监督实施方案纪委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大数据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
也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利
用大数据技术加强监督执纪工作,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
将针对大数据监督实施方案纪委进行探讨。

首先,大数据技术在纪委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应用可以帮助实现全面
监督。

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对纪检监察对象的行为进行全面、深
入的监督,发现潜在的违纪线索和问题。

同时,大数据还可以帮助
纪委建立全面的监督网络,实现对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全面监督,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的全覆盖。

其次,大数据技术可以帮助纪委实现精准监督。

通过大数据分析,
可以实现对监督对象的精准画像,了解其行为特征和工作轨迹,有
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

同时,大数据还可以帮助纪委实现对重点
领域、重点人群的精准监督,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另外,大数据技术还可以帮助纪委实现智能监督。

通过大数据分析
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结合,可以实现对监督对象行为的智能识别和分析,快速发现异常情况和问题线索。

同时,大数据还可以帮助纪委
实现对监督工作的智能化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的来说,大数据监督实施方案纪委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需要重点关注和推动的工作。

通过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的优势,可以实现对监督执纪工作的全面、精准、智能监督,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效果和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希望各级纪委能够充分重视大数据监督实施方案,加强技术投入和人才培养,推动大数据技术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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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纪委:大数据分析助力精准巡察
作者:
来源:《当代党员》2018年第09期
为解决巡察工作粗放、深度不够、精度不够的问题,2017年以来,北碚区引入“大数据”概念,探索建立了基层巡察软件系统。

北碚区纪委在探索建立软件系统之初,就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和前期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全面收集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的相关数据资料,分类归档、统一纳入基层巡察综合数据库。

同时,严格实行数据定期更新制度,做到信访信息月度更新,纪律审查信息季度更新,检察院和审计局、公安局、财政局等部门信息实时更新。

该系统投入使用后,在巡察前,可通过数据库将相关单位的信息数据预先提供给各巡察组,抓住关键环节,变被动听汇报为主动查问题;巡察中,可通过横向、纵向对比,综合分析,查找数据背后的蛛丝马迹,找出问题所在甚至直指到事、直指到人,最终揪出“狐狸尾巴”。

此外,该巡察软件系统还具有自动化、智能化的特点。

一方面,该系统能根据问题线索关键字、问题性质、分布领域等,统计巡察问题线索发展趋势、领域和人员分布,以图表形式呈现,为领导决策、确定巡察方向提供参考,使监督执纪工作有的放矢。

另一方面,建立巡察问题电子台账,通过系统内设的红、黄、绿灯三种整改状态,系统自动根据整改时限、状态进行提示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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