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关于修订《全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的说明-公文通用

关于修订《全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的说明全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已重新修订,并将下发执行,现将本次修订情况说明如下:一、本次修订执法文书的起因和经过水行政执法文书是水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是水行政执法过程及其结果的书面表现形式,是水行政执法活动的结论和文字凭证。
因此,各级水行政执法机关都很重视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
水利部曾在1990年8月颁布的《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3号,现已废止)中规定了7种文书样式,我厅也于1996年10月和2001年5月两次根据需要分别下发了《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苏水政〔1996〕51号)和《关于规范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苏水政监〔2001〕4号),对全省水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但是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深入,以前制订的执法文书已不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各地要求重新修订执法文书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地方已先行对执法文书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为此,去年省总队委托镇江市水政监察支队对水行政执—1 —法文书进行了专题研究。
在此基础上,从8月3日开始,又专门组织有关同志结合南京、淮安等地文书改革成果对现行的执法文书进行了修订,经部分专家和执法一线同志专题讨论,现已定稿,并将下发执行。
二、本次文书修订的主要目的和任务1、统一文书格式。
近几年,水行政执法文书处在不断变化之中,执法文书不系统、不统一、不规范问题已相当突出,不仅不便于使用,而且容易造成工作中的失误。
为此,本次文书修订的首要目的就是统一文书格式,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种类、统一名称、统一编号、统一内容,使水行政执法文书基本达到系统化、规范化的要求。
2、规范文书制作。
如何提高全省水利系统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是我们当前必须解决的一个实际问题。
水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装卷要求

•62 •水行政执法水攻,k 5备源2017年第1期水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和装卷要求朱文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务监察支队,乌鲁木齐830002)摘要:本文着重对水行政执法过程中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的各个级段的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常出现的问题及执法案卷的整理进行了说明,供水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参考。
关键词:水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装卷随着执法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对涉水法律、法规、规 章培训学习的不断加强,目前水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 也在不断提高,但还有一些案件存在法律文书制作不标 准、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全面、时间不衔接、案卷装订无 序、执法案卷与行政管理文件混装等瑕疵,有的还存在 程序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等严重问题。
存在这些问题的 根结是水行政执法人员对涉水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熟 悉,对常用的概念认识不清,理解不透造成的。
鉴于此,笔者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务监察支队 在水行政执法案卷上的经验做法,谈谈关于水行政执法出水行政处罚决定。
”1.2注意事项(1) 当场处罚决定书填写完毕,应当由执法人员被处罚人签名,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被处罚人拒绝签 名的,执法人员应当注明。
如被处罚人对违法事实、证 据等与执法人员有较大分歧,执法人员应将该案转用一 般程序处理。
(2) 对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除开当场处罚决定书外,还应填写罚款收据一并交付被处罚人。
案卷的制作。
1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文书1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法律、法规、规 章均用简称)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 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违法事实确 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当场作收稿日期:2016-03-31作者简介:朱文江(1970 —),男,大学本科,乌鲁木齐市水务监察支队副支队长,主要从事水行政执法工作。
水土保持执法文书格式

水土保持执法文书格式(征求意见稿)目录卷宗 (1)水土保持案件举报登记表 (2)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举报记录 (3)询问通知书 (9)询问笔录 (11)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13)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15)抽样取证物品清单 (17)水土保持查封(扣押)通知书 (19)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21)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 (23)水土保持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存根) (25)水土保持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 (26)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27)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讨论记录 (29)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决定书 (31)水土流失治理代履行决定书 (33)水土保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5)陈述申辩笔录 (37)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39)送达回证 (41)听证公告书 (43)- 1 -听证笔录 (45)听证报告 (47)责令改正水事违法行为决定书 (49)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决定书 (51)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 (53)行政复议决定书 (55)案件移送书 (57)强制执行申请书 (59)结案审批表 (61)水土保持案件结案报告 (63)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登记表 (65)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67)- 2 -水土保持案件举报登记表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举报记录【】第号举报人:性别:年龄:住址(或单位):举报方式:电话:举报时间: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事实:记录人:年月日说明1.文号栏:“【】”内填写举报的年份;“第号”内填写当年举报顺序号。
2.“举报方式”栏,填写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当面举报或其他举报方式。
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立案审批表说明1.文号栏:“()”内填写机关代字;“【】”内填写立案的年份;“第号”内填写当年立案的顺序号。
2.“案件来源”栏,填写日常检查、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有关部门移送或其他方式。
3.“案情简介”需要填写:案发时间、地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主要事实;已经获得的证据;违法行为可予以处罚的法律依据;调查或检查的时间;已经实施的行政措施的情况。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是为了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利用行为,提高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率。
而行政执法文书则是行政执法的重要输出结果,执法文书的制作质量和规范性直接影响行政执法的效果和合法性。
下面将从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要求、制作流程、格式规范三个方面进行说明。
一、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要求1. 法律依据齐全。
行政执法文书的发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即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并注明它们的名称、编号、具体内容等。
2. 行文规范、简洁明了。
执法人员应当采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和长难句。
3. 事实清晰详实。
执法人员应当事实清晰,详细记录执法过程和结果,确保文书所载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4. 合法合规。
行政执法文书应遵守程序正当性原则、证据充分原则、处罚合理正当原则等法律原则。
5. 细节要求得当。
行政执法文书中的印章、签字、日期、署名、文号、附件等细节方面也应该符合法律规定和部门要求。
二、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流程1. 明确文书种类与用途。
针对不同的事实情况和违规行为,选择合适的行政执法文书种类,明确其用途和目的。
2. 收集必要的证据。
在文书制作之前,执法人员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笔录、相关人员证言、照片、视频等。
3. 梳理违规事实和证据。
根据收集到的证据,梳理出明确的违规事实和证据,确保文书所记录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4. 撰写行政执法文书主体内容。
按照规范要求,撰写行政执法文书的主体内容,包括事实陈述、证据证明、行政处罚等方面。
5. 核对与审定。
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完成后,应由责任人核对,并且对文书中的相关法律条款、数据等进行审定。
6. 盖章与签字。
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完成后,采取现场盖章、签字等方式进行确认和认可。
三、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规范1. 文书格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门规定。
2. 行政执法文书应采用A4纸张规格,字迹清晰,印章和签字要清晰可辨。
水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与归档

水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与归档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水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与归档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水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与归档一、水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特点及作用(一)概念在讲水行政执法文书之前,我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是指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文书、公文的总称。
法律文书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书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书。
规范性法律文书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文书,它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具有普遍约束力,它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国家立法、地方立法。
所谓非规范性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行政等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有关办理刑事、民事、经济纠纷等案件和非诉讼事件的各种文书。
它不是普遍的行为规范,而仅是对某一案件所涉及的当事人的法律规范,因而只对特定的案件当事人有效,是一种法律事实,是适用法律的结果。
非规范性法律文书按其性质可分:一是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制作的,用于向特定国家机关提出特定请求的法律文书,比如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对特定的人和事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公文性质的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
水行政执法文书是水行政执法主体应用水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处理水事违法案件过程中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它包涵以下几层含义:一是水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主体是水行政主体。
这里的水行政主体不仅仅是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例如流域机构、我们厅属管理单位。
二是执法文书的适用范围是在具体的水行政执法活动中。
这里的水行政执法活动范围很广,既包括行政处罚,又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
水土保持方案编写规范

第一部份注意事项1、方案的审查超过 6 个月报批重新开会2、工程占地不得占用农地、水浇地第二部份方案编写(一)方案封面的要求颜色:大纲(送审稿)为乳白色,大纲(报批稿)为浅绿色。
报告书(送审稿)为墨绿色,报告书(报批稿)为浅湖蓝色。
版式:封面左上角为设计单位的水土保持方案资质证号和工程设计证书号,用 3 号或者 4 号宋体字印制。
右上角为年号和本年度所编制的项目序号。
封面上方为文件标题,第一行为工程名称,用2 号或者 3 号宋体字;第二行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大纲),用初号或者小初号黑体字;第三行标明:送审稿或者报批稿,用括号表出,用 2 号或者 3 号宋体字。
封面下方为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全称,用 2 号或者 3 号宋体字,上行为建设单位,下行为编制单位,左方盖建设单位印章,右方盖编制单位印章。
再下为出版年月,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用 2 号或者 3 号宋体字。
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基础上,设计单位可以在封面印制项目编号,设计阶段、设计单位标志等内容。
(二)方案扉页的要求扉页中上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书和工程设计证书的彩色复印件,注意有效期。
扉页下部:逐项列出设计单位地址、设计单位邮编、项目联系人、联系、传真、电子信箱等内容,用 3 号或者 4 号黑体或者宋体字。
加盖方案质量专用章。
(三)方案责任页批准:应为证书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领导;核定:方案编制单位证书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审查:处室的技术负责人;校核:编制小组成员;编写:编制小组成员,主要执笔人;参加工作人员:编制小组成员,可分章节或者分专业、分工注明。
注:责任页用黑体小 3 号字, **须先用 4 号字印刷,后为签名;项项目长度/面积挖方量填方量 (万建设地省县村目 (m/hm2) (万m3) m3) 点审查、校核、编写和参加工作人员须有编制方案上岗证书,并注明证书号。
(四)方案附件开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大纲(送审稿)任务委托书;方案送审稿技术评审意见;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围和水土保持设施的确认函; (不需要了)计划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省级防治区所属类型气候、植被类型防治责任*围面积 (hm2) 项目建设区(hm2)直接影响区(hm2)土壤容许流失量[t/(km2·a) ]减少水土流失总量(t)防治扰动土地整治率目标 (%)土壤流失控制比植被恢复率(%) 防治主要工程量措施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暂时措施独立小水保监理费计费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方案编制单所在流流域及水系域工程总投资(动态)其中:土建投资工程总工期方案设计水平年地貌、土壤类型扰动地表面积(hm2)损坏水保设施面积(hm2)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新增水土流失量(t)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水土流失总管理度(%)拦渣率(%)林草植被覆盖率(%)防治面积(hm2) 投资(万元)水保设施补偿费建设单位水保监测费***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注 1.所在流域按七大流域(含其代管流域)、项目所在支流填写 注 2.直接影响区还包括移民拆迁与安置区、采矿塌陷区等注 3.水土流失预测总量只建设期内(机械完工期内)根据预测责任 *围内可能 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含背景值)注 4.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保持措施面积+永久建造物面积)/扰动地表面积 注 5.水土流失总管理度计算按水保措施防治面积(含永久建造物但不含水面、 塌陷区) /水土流失总面积(含项目建设区内未扰动的水土流失面)注 6.防治类型之省级人民政府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 重点管理区注 7.土壤流失控制比计算按反感目标值/项目区土壤侵蚀容许值。
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及制作中的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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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
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加
盖公章) (7)作出决定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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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执 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为 证明已将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而制作的文书。 应载明: (1)地点 (2)名称、文号 (3)收到时间及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4)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3)执法文书体现了环境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具有 表达执法机关的意志,传达执法意图、证明执 法依据的作用保证执法行为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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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常用执法文书的种类、格式及制作
●排污收费文书 ——排污费收缴通知单
是环境监察机构专门为征收排污费而制 作的文书。 应载明: (1)被征收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姓 名;
于申请复议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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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优先适用的原则 地方性环保法规或政府规章依据环保法律、 法规授权作出的具体规定,与环保规章对同 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应优先适用地方性环 保法规或政府规章。 例:《重庆市环保条例》111条关于按日累加
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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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优先适用情形 环保规章依据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 或者环保规章对尚未制定法律、法规而国务 院授权的环保事项作出的具体规定,与地方 性法规或者地方性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 不一致的,应优先适用环保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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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处罚决定书 是环境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时使用的文 书。 应预先编号并载明: (1)当事人基本情况 (2)违法事实和违反法律法规条款 (3)处罚依据和处罚数量 (4)履行方式及复议和诉讼途径 (5)执法人员应签名盖章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执法文书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执法文书攀枝花市西区水务局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检查通知书攀西水保检[]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局水土保持监督人员前往你单位项目建设现场,依法对该项目开发建设中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请予支持配合。
签发人:时间:年月日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45条规定: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如实报告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攀枝花市西区水务局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检查通知书(存根)攀西水保检[]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局水土保持监督人员前往你单位项目建设现场,依法对该项目开发建设中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请予支持配合。
签发人:时间:年月日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45条规定: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如实报告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水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检查询问笔录攀西水保笔录[]第号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检查单位:被检查项目名称:被询问人: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问:(主要从方案审批、措施实施、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补偿费缴纳、主体工程投运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等方面提问。
答: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同我讲的一致。
**被询问人签名水土保持现场勘验记录攀西水保勘录[]第号被检查单位:法人代表:检查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工作要求:检查人员:记录人:时间:攀枝花市西区水务局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立案审批表案件编号案件来源案发时间案发地点违法单位法定代表违法人或直接责任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案情简介:受理人建议分管领导意见主管领导批示备注填表人:立案机关:攀枝花市西区水务局(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攀枝花市西区水务局水土保持责令整改通知书攀西水整字[ ] 号:经查你单位(人) (违法事实)违反了(法律条款)的规定,现根据(法律条款)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日内完成(整改内容)。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结合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第四条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分为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
内部文书是指在水土保持行政处罚机关内部使用,记录内部工作流程,规范执法工作运转程序的文书。
外部文书是指水土保持行政处罚机关对外使用,对处罚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第二章文书制作基本要求第五条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
文书应当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
水土保持行政处罚机关制作文书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
有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制作。
第六条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
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文书中除编号和价格、数量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外,应当使用汉字。
第七条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应当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第八条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例如: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开工案。
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
第九条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一)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个人”或者“单位”,“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二)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三)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
(四)当事人名称前后应一致。
水土保持执法文书
附件1: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试行)目录1、水土保持案件卷宗 (1)2、水土保持案件举报登记表 (2)3、水土保持案件立案审批表 (4)4、水土保持现场勘验笔录 (6)5、水土保持调查通知书 (8)6、水土保持调查笔录 (10)7、水土保持抽样取证物品清单 (12)8、水土保持查封(扣押)通知书 (14)9、水土保持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 (17)10、水土保持案件调查报告 (20)11、水土保持案件讨论记录 (22)12、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通知书 (24)13、水土保持补偿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26)14、水土保持补偿费滞纳金征收决定书 (28)15、责令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决定书 (30)16、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告知书 (32)17、水土保持陈述申辩笔录 (34)18、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36)19、水土保持听证公告书 (38)20、水土保持听证笔录 (40)21、水土保持听证报告 (43)22、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决定书 (45)23、水土保持补偿费行政处罚决定书 (49)24、水土保持代履行催告书 (53)25、水土保持代履行决定书 (55)26、案件移送书 (57)27、强制执行催告书 (59)28、强制执行申请书 (61)29、水土保持执法文书送达回证 (63)30、水土保持案件结案审批表 (65)文书 1水土保持案件卷宗案件编号()水保字[]第号案件名称立案日期年月日结案日期年月日归档日期年月日保管期限文书 2水土保持案件举报登记表()水保举报字[]第号举报时间姓名举报人住所或地址工作单位姓名或被举报人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举报方式性别年龄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举报内容(可附页)处理意见年(时间)反馈举报人登记人签名:月日备注说明1.文号栏,)(”内填写机关代字;““[]”内填写立案的年份;“第号”内填写当年立案的顺序号。
2.“举报方式”栏,填写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来访或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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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1. 引言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是指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记录、通知、处罚等活动中所编写的各类文书。
规范的制作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有利于保证执法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权威性。
本文档旨在规范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以确保文书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合法性。
2. 文书名称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的名称应根据具体的执法行为和目的进行命名。
一般包括通知书、立案决定书、调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3. 文书格式
3.1 标题
文书标题应明确、简洁,准确反映文书的内容和目的。
标题应居中显示,并使用一级标题格式。
3.2 文字格式
文书中正文应使用宋体或仿宋体字体,字号一般设置为小四号。
文书的主要内容应使用正文格式,段落间应留有适当的间距。
3.3 行距和字间距
行距一般设置为1.5倍,字间距一般设置为标准间距。
3.4 页面设置
文书应采用A4纸张大小,页面设置应包括页边距、页眉和页脚。
页边距一般设置为上下左右2.5厘米,页眉应包括文号和标题,页脚应包括页码和打印日期。
4. 文书内容要素
4.1 文号
文号是文书的唯一标识符,用于区分和查找文书。
文号应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文书种类代号、年份和序号,各部分之间用“〔〕”分隔,各部分之间不得有空格。
4.2 主体部分
主体部分是文书的核心内容,应详细记录相关事实、调查情况、执法依据、证
据材料等。
主体部分应按照事件的发展顺序进行叙述,逻辑清晰,文字简明扼要。
4.3 结尾部分
结尾部分应包括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执法人员的签名、签名日期等信息。
结
尾部分还可以包括附件、上诉权告知等内容。
5. 文书签发和保存
5.1 签发
行政执法文书应由行政执法机关相关负责人签发,并盖有行政执法机关的公章。
签发人员应核实文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5.2 保存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
电子文书应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 其他注意事项
6.1 文书语言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应使用简练、准确的语言,避免使用生僻词汇和含糊不
清的表述。
6.2 图表和附件
若有需要,文书中可以插入图表和附件,以辅助说明。
6.3 修订和格式调整
对于已签发的文书,如需进行修订或格式调整,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和补充。
结论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规范对于保证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和有效
性具有重要意义。
遵循文书制作规范,可以提高文书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以上内容为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一般要求,具体情况可根据实
际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