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提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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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提成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售提成管理,激励公司员工,提高其爱岗敬业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成比例的确定

(一)公司售提成按照各项目公司实现售业绩每月提取,提成比例为2%。各项目公司扣除一线售人员提成和营外包方佣金后,余额每月如数交回本部财务审计中心作为公司全员奖励提成。

营外包佣金包括售代理佣金、营顾问费、推广/广告服务费等营业务外包所需支付的费用。

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在年底时,制订全员奖励提成分配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分配。

(二)一线售人员售提成比例的确定

1、原则上,一线售人员(置业顾问和售主管)售提成比例不得超过售收入的0.5%;

2、项目公司售部根据项目售进度计划、售难易程度等因素,制订一线售人员提成比例方案,报项目公司总经理同意后,上报营策划中心;

3、营策划中心会同行政人力资源中心、财务审计中心审核一线售人员提成方案,报营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核、审批后,下发项目公司售部执行。同时交财务审计中心备案;

4、项目公司售部将公司审批通过的一线售人员提成方案交项目公司综合部、财务部备案,便于日后执行;

5、超过项目公司优惠权限的团购房,其售提成比例为售收入的0.05%~0.1%,由项目公司总经理进行分配;

6、售业务外包时,不计提一线售人员提成。

二、售业绩的申报

1、售主管按照置业顾问售业绩制订售业绩报表,报售经理审核。每月申报一次;

2、售业绩确认按客户付款方式不同,分为两种:

(1)客户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购买商品房。当付款比例达到或超过70%而不足100%时,确认一次售业绩,只提取70%的应得售提成。客户付清剩余房款时,确认剩余30%的售提成。只有客户全额付请房款时,可确认全部售业绩,提取全额售提成。

(2)客户采用按揭或公积金购房。只有按揭或公积金回款后,才确认售业绩,全额提取售提成。

3、售经理审核售业绩报表后,报财务部审核,确认售业绩。

三、售提成报表的制订和审核

1、项目公司综合部根据财务部审核后的售业绩报表,按照提成比例方案,计算制订售提成报表;

2、财务部审核售提成报表,报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签字。

四、售提成的发放

项目公司财务部汇总置业顾问和售主管的售提成和底薪工资,扣减所得税后发放。属公司全员奖励提成部分交回本部财务审计中心。

当发生退房、换房等业务时,售提成作相应调整。

项目公司财务部发放售提成后,应将售业绩报表和售提成报表交本部财务审计中心备案。

五、附件:

1、售业绩报表;

2、售提成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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