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湖南建设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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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湖南建设中我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以湖南省株洲市为例”

“法治湖南建设中我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以湖南省株洲市为例”

施有机结合 , 实行统一指挥 、 整体联动、 快速反应 , 对 政府办公室 以“ 两办 ” 名义联合下发 了《 株洲市进一 社 会治 安实施全 方位动 态防控 的一项系统工程 [ 步加 强和完善社会 治安 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 《 1 】 。 、关 2 1 年 8 2日 01 月 颁布 的《 法治湖南建设纲要》 出 : 于在 全 市 推 行 社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实施 意 见 》 指
治安 纵横
岳光辉
“ 法治湖南 ” 建设 中我省社会治安 防控体 系的构建
以此 为抓 手严 格 兑现 倒 查追 责 ,增 强社 会 管理 综合 治 理 能力 。通过 分解 治 安 防控 责任 , 以控 压发 案 , 据
进一 步加 强 。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二 打好 “ 大战役 ”全 面提 升 防控 能力 三 ,
“ 强 和完 善社 会 治安 防 控体 系 。 入开 展平 安创 建 和 《 加 深 加强 流动 人 口与 出租 房 屋服 务 管理 的意见 》 明 , 活动 , 社会 治 安综 合 治理 措施 落 实到基 层 。建立 健 确 各 级各 部 门党政 主要 领 导是 第 一 责任 人 ,并 纳入 把
工作机制 , 以社 区警 务 为 基 础 , 以治 安 巡 逻 、 防群 安株 洲 ” 群 建设 , 一步 加强 和完善 株 洲 社会 治 安 防控 进
治 为 主 要 的勤 务 方 式 , 防 范 、 理 、 把 管 打击 等多 种 措 体 系 ,00年 1 21 2月 2 9日, 洲 市 委 办公 室 、 洲 市 株 株

株 洲市社 会 治 安防控 体 系建 设 的基 本做 法 与
下, 以公 安 机 关 为 主 导 , 维护 社 会 稳 定 需要 出发 , 成效 从

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学习心得体会

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学习心得体会

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推动企业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学习心得体会前段时间,通过对法治湖南建设的专题学习,我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深入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内容及重要性等有了新的认识,理解进一步深化,并在工作中自觉用理论指导实践。

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心得体会:一、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怀运集团作为企业,它的面貌是否改变,民生是否提高,主要靠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是推动企业前进的动力,是解决企业各种矛盾的途径。

而要加快发展,实现超越,除了充分地利用我们的资源优势、人文优势外,还得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这个良好的环境,不仅要靠素质,靠管理,更要靠法律。

《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出台,将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为经济发展跃上新的台阶注入新的活力。

社会主义经济说到底就是法制经济,要保障经济的正常运行,就得依法办事,讲诚信,守信用。

作为企业管理者来说,就得为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依法办事,提供各种优良的服务,为发展扫除障碍,不偏离,不错位,定好位,把握住航向,保障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快速发展、准确发展。

比如,作为我们企业的驾驶员来说,就得在法律的框架内约束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做好行车安全等各项安全工作,安全才能出效益。

从这个意义来说,法制环境也是关键的软实力,可以助发展腾飞。

二、提升自身法律意识进行法治湖南建设专题学习,对我们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也是一种提升。

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得依法而行,不能全凭个人喜好,看自己心情。

也就是要消除个人意识、局部意识,避开个人的恩恩怨怨,不徇私情,不变通;不能拍脑袋、想当然,总凭感情或者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大局为重,以法律为准则,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来约束。

在我们企业,存在这种凭自己喜好办事的现象。

作为我本人,我也深刻地反省到,曾经的自己年轻气盛,很多时候都是凭着自己的心情来办事,没有用严格的法律来约束自己。

所以,通过这次学习,我也认识到了今后的管理工作一定要以法律为准则,让我们的企业管理更为慎密,更为科学,从而推进企业科学发展。

普法考试题库(修改版)

普法考试题库(修改版)

编号题目内容58法治的核心是( )。

59法治湖南建设作为依法治国的地方样本,其主要做法有( )。

60宪法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大法,确定了以下( )原则。

61权力制约制度中心层是权源制度和权力构成制度,主要包括规范( )。

62以下关于我国法律效力等级论述正确的是( )。

6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的《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促进法治湖南建设的指导意见》,从以下()等方面明确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具体措施。

64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确的是( )。

65以下关于宪法至上的说法正确的是( )。

66权力的源泉是( )。

67法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 )。

68关于法治与人治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6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70戴雪提出英国法治的三要素论是指( )。

7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72《德里宣言》确立的法治三原则有( )。

73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理论则通常将法治概括为( )。

74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式的制度体系,它主要包括的内容有( )。

75关于法治是一种制度体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76权力制度中心层是( )。

77权力运行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方式和程序,如( )等各种规范行政权运行的制度。

78关于政体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

79下列关于政党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80关于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81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82关于法治的涵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83法治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有( )。

8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85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其内容主要是规定( )。

8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8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88关于宪法对平等权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89各国宪法中,公民精神上的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 )。

90各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 )。

91关于国家机关的组织、职权范围和活动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9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湖南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的经验启示

湖南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的经验启示
作者简介 : 贾焕 银(9 3一) 男 , 17 , 山东泰安人, 法学博士 , 重庆大学法学 院副教授 , 主要从事法哲学 、 法社会学研究 。
第 4期
贾 焕银 : 南法 治 政 府 建 设 实践 的 经 验 启 示 湖
6 5
建设精通法律 、 精干高效 的法制机构和 精 神构 成 的地域 文化 奠 定 了湖南 中 国法 治 政府 建 设 政领导小组 、
【 键 词】 关 法治政府 湖南 经验启示 【 中图分类号 】 F 2 D 0 【 文献标识码】 A
20 0 8年 以来 , 处 我 国 中部 的湖 南 省 出台 一 系 方多 处于文 件会议 层 面 , 地 中国法治政 府建设 具体 路径
列政策法规文件 , 构筑形成 了本省落实国务院《 全面 仍处于实验探索 阶段。正如有学者指 出的,0余年 3
建立 健全 定期 清理 实 践先 行者 的思 想 基础 。这种 敢 为 天 下 先 的思 想 品 强 化法 律法 规实 施后 的评估 工作 , 大 格 和勇 于探 索创新 的实 践精 神 , 仅深 刻表 现在 主政 制 度等 具体 措施 。透 过 这 些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的 “ 政 不
通过探讨促动“ 法治湖南” 建设 实践动因 , 详细分析限权和服务 为轴 的湖南法治政府建设 实践 : 方面通过程序规控 一 行 政权 力 , 达致“ 正确地做事” 目的, 之 另一方面通过规 定政府服务 内容 , 追求“ 正确 的事” 目标 。在此基础上 , 做 之 解
析 了湖 南 法 治政 府 建设 实践 的 经验 启 示 。
2 0 年以来 , 08 湖南在法治政府 建设 实践 中首先采取
了一 系列 破 冰 之举 , 为 地 方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的排 头 成

促进法治湖南建设的法律监督实践与完善

促进法治湖南建设的法律监督实践与完善

的精神开创性地进行法治建设 , 突 出湖南的地方特 色, 并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实践经验。从法治统一
性方面来看 , 法律监督方面带有共性 的东西在 湖南 必定存在。纵观我 国法 治建设 的历程 , 检察机关 的 检察 权抑 或监督 权 的理 论 争 议 至今 没 有 中断 j , 如
认 为 在刑事 诉讼 中 , 检 察 机关 刑 事 审 判 监督 职 能理
法治建设的统一性角度看 , 法治湖南建设在保 障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 良性运行 , 维护宪法和法律在湖南 的统 一 实施过 程 中 , 要走 在全 国的前列 , 发挥 引领 或
示 范 作用 ; 从法 治 建设 的地方 性角 度来 看 , 应 以改 革
[ 收稿 日期 ] 2 0 1 3— 0 2— 0 2 [ 基金项 目] 湖南省人 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 中心立项课题 “ 促进法治湖南建设 的法律监督研究 ” 资助( 编号 : X J 2 0 1 2 D 0 5 ) [ 作者简介 ] 胡守勇 ( 1 9 7 5一) , 男, 湖北利川人 , 湖南省社会科学 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 法学博士。 ① 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 中心执行主任 , 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办公室 主任 。
Vo 1 . 1 4 No . 3
J u n . 2 0 1 3
促进法治湖南建设的法律监督实践与完善
胡 守勇 , 周 少华①
( 湖 南省社 会科 学 院 社 会学 法学研 究所 , 长沙 4 1 0 0 0 3 )
[ 摘 要] 法治湖 南建设是一个战略性 的系统 工程 。法律监 督是 我 国法治建设 的薄弱 环节 , 是 维护 司法公信 力的 重要
对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 义要求 的不断增长 , 检察 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明显跟不上法治建设 的需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31•【字号】•【施行日期】2020.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全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2019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对标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站位抓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省长许达哲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作出批示,要求省市县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规定要求,抓好相关措施制定和工作落实。

省《政府工作报告》就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作出具体安排。

省政府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1次、常务会议33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审议年度立法计划和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大力开展违建别墅、大棚房专项整治和洞庭湖矮围网围、河道采砂等综合整治,在整治中彰显了法治力量。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1.17•【字号】湘政发[2005]1号•【施行日期】2005.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4〕24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纲要》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对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各级各部门都要制定学习、宣传和培训计划,通过组织自学、中心组学习和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纲要》的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熟悉《纲要》的规定,把《纲要》所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加快实施《纲要》的配套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纲要》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具体的制度措施来落实。

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就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的重点工作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和《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推动湖南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一)坚持依靠法治建设促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

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加强法治民政建设,民政法规规章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民政法治化水平逐步提高,但民政法治建设在立法、执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影响了民政事业发展。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民政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下,迫切要求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行民政职能,发展民政事业。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刻认识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民政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依靠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促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

(二)坚持深化改革与法治建设共同推进。

改革是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不竭动力,法治是推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基本方式。

要以民政事业转型发展为目标,将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和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有机结合,两轮驱动,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以改革推动、促进、提升民政法治建设,以民政法治建设引领、规范、保障民政事业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保证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三)坚持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一体建设。

围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推动民政立法进程为重点,以提高民政执法水平为核心,以加强民政法治监督为支撑,以提升民政普法工作为基础,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民政执法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民政普法格局,建设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民政法治队伍,为民政事业转型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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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建设法治湖南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湖南的具体实践,是依法治省的深化和发展。

中央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来,我省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进步,为建设法治湖南奠定了良好基础。

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任务,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法治湖南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过完善立法、加强执法、深入普法、强化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人守法,促进全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推进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湖南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

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作为法治湖南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规范约束公共权力,尊重和保障人权,着力改善民生,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使法治湖南建设成为全省人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实践。

坚持服务大局。

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之中,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工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法制统一。

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湖南的正确实施,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湖南的全面贯彻落实。

把坚持法制统一与探索地方特色结合起来,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前提下,立足湖南实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开展法治建设,使法治湖南建设体现地方特色、增强针对性。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健全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改革创新与循序推进相结合。

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努力从法治层面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争创科学发展的法治优势。

同时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握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和渐进性,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法治湖南建设。

3.总体目标到2020年,地方性法规规章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公共权力运行规范,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经济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公共权力行使得到有效规范和制约。

各级党委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有效改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进步。

行政管理体制比较完善,率先建成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公信力显著提高。

——公民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公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政治参与有序扩大,民意表达渠道畅通,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

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全体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地方性法规规章更加完备。

地方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遵循法定程序,体现科学、民主,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形成更加完备的与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富有湖南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全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法律实施机制完善。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企业依法经营,公民知法守法。

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监督问责体系完备。

监督问责机制健全并有效发挥作用,权力行使得到有效监督,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制裁,腐败行为受到及时查处,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得到追究。

——安全诚信规范的经济社会秩序基本建立。

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完备,公平公正、诚信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基本建立。

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经济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价值得到普遍认同,法治文明不断进步,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崇尚法治、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依法办事的氛围基本形成。

4.“十二五”时期法治湖南建设的主要任务。

建设法治湖南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个渐出决议或决定,使之成为本行政区域内全体人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支持长沙市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支持湘西自治州和民族自治县依法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8.推进党务公开。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内事务应当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重大决策,应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

除党组织主动公开的党务信息外,党员可以按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

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畅通党员意见表达渠道,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党委常委会和全委会可邀请党代表列席,讨论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民广泛知晓和参与事项的党委常委会议,可以公开举行,邀请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公民列席旁听。

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适应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探索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确保党委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9.健全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

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党委的重要战略、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和党的建设情况,及时就本地区本部门涉及党的工作的重大事件和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和传达党委对有关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问题的立场和态度,解释和回应党内外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

加强党委新闻发布制度建设,进一步丰富发布内容,规范发布程序,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党委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高度重视互联网民意表达,对网上反映的涉及各级党委工作的热点问题,要及时主动说明情况,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在信息网络化条件下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10.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健全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县级以上党委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应当报送上一级党委备案;党委工作部门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应当报送本级党委和上一级党委相应部门备案。

接受备案的机关应当对报送备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对超越权限、同法律法规或者中央的方针政策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

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备案审查和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党内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的,应当由其党组向该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或其上一级党委报告,由制定机关或其上一级党委作出处理。

三、推进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11.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运行机制和有效实现形式。

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善于通过有效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实现党对国家政权组织和社会的领导。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本级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改进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优化人大代表结构,加强人大代表同选民的联系,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12.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

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做到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

依照政协章程的规定保障政协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鼓励和支持政协委员议政建言,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主体作用。

支持政协加强自身建设。

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和民主协商,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水平。

13.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完善乡镇组织选举制度,完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和民主决策制度,强化乡镇人大监督职能,建立基层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

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

依法落实村(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完善选举程序。

规范村(居)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范围、程序和方式,凡涉及全体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应由村(居)民会议、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依法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

深化村(居)财务、事务公开,推进党支部、村(居)委会报告工作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建立健全村(居)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拓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重视农民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实施集体合同制度,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组织建设,支持其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其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四、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14.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

加强与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相配套的地方立法,确保法律、行政法规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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