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涉外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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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考题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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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60.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查明是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法律制度。

(√)53.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与该涉外民事案件关系相关连的国家法律规定完全相同,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法律冲突。

( √)12.对于领事婚姻,我国实行对等原则,外国使领馆在我国不举办领事婚姻的,我国在该国也不举办领事婚姻。

(√)10、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的最早法律表现形式。

(√)11. 我国对发生在我国领域外的侵权行为的认定采取的是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原则。

(√)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定的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有(A、国民待遇原则B、优先权原则C、强制许可原则D、独立性原则)。

9.《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了(A. 国民待遇 B.自动保护C.独立保护D. 最低限度保护 )原则。

91、反致产生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涉案国家法律规定是不同的,另一个原因是(把外国法理解为包括该国的实体法和冲突法)24.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

各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A.特别认许制 B.一般认许制 C.相互认许制D.分别认许制 )106、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特别认许制)。

8.现今世界各国通常采用(B.特别认许制 C.一般认许制D.相互认许制)承认外国法人在本国活动。

15.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现在,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A. 外国自然人B. 外国法人C. 外国船舶D,外国物品 )21.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

22.识别可以基于以下原因产生:(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的案件有(A.不动产纠纷案件 B.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的案件C.遗产继承纠纷案件D.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10.28•【文号】主席令第36号•【施行日期】2011.04.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民事主体第三章婚姻家庭第四章继承第五章物权第六章债权第七章知识产权第八章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

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三条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第五条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第七条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

第八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第九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

第十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

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答案

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答案

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答案业作业 1一、不定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ABD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

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C)。

A.二元论学派B.民族主义学派C.国际法学派D.国内法学派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条冲突规范是( A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D.重叠型冲突规范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ABCD)。

A:依法院地法识别B:依准据法识别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

各国一般采取( ABD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2024版涉外经济合同法

2024版涉外经济合同法

2024版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涉外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际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与外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订立的涉外经济合同。

第三条涉外经济合同应当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涉外经济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的法律。

第六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明确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七条涉外经济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解决方式进行解决。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的地点、方式和期限。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一条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第七章争议解决第十五条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当事人约定仲裁的,应当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解释。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实际法律文本应由专业法律人员根据现行法律和国际惯例制定,并经过立法程序通过。

我国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2篇)

我国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投资、合作等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涉外侵权纠纷也随之增多。

在处理涉外侵权纠纷时,法律适用问题成为关键。

我国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涉及国际私法、国际民法等多个领域,对于维护我国国家利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我国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原则、具体法律适用方法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我国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原则1. 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适用法律的自由。

在我国涉外侵权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约定适用的法律,或者通过协商一致选择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

2. 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根据侵权行为与法律关系的密切程度,选择适用最有利于案件审理的法律。

在涉外侵权纠纷中,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当事人国籍、合同签订地等因素,确定适用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3. 国际惯例原则国际惯例原则是指在涉外侵权纠纷中,可以参照国际惯例来处理案件。

国际惯例是国际社会中长期形成的、被广泛接受的习惯做法,对于解决涉外侵权纠纷具有重要作用。

4.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是指在国际私法适用中,当外国法律的适用可能损害我国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拒绝适用该外国法律。

这一原则旨在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我国涉外侵权的具体法律适用方法1. 合同纠纷在涉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的法律。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法院可以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的法律。

2. 产品责任纠纷在涉外产品责任纠纷中,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产品责任适用生产地、销售地、消费者所在地、损害发生地等地的法律。

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适用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3.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在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我国《知识产权法》规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适用侵权行为地、损害发生地、权利人住所地等地的法律。

国际私法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国际私法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中国的有关规定
1992年《海商法》第273条就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作 出了明确规定:
“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 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 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 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对于其他海上侵权行为,则应根据前述《民法通则》 的有关规定处理。
On the evening of July 24, 2021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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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
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 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 居所地法律。
On the evening of July 24, 2021
(一)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
1、碰撞发生在一国领海之内 2、碰撞发生在公海之上
On the evening of July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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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在一国领海内的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适用碰撞地法
1977年《统一船舶碰撞中有关民事管辖权、法律 选择、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方面若干规则的公约》第4条 规定,除当事人另有协议外,碰撞在一国内水或领海内 发生时,适用该国法律。
显得格外重要。
On the evening of July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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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冲突
1、侵权行为的范围不同 2、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 3、损害赔偿的数额及计算方法、赔偿的原则、标准
和限额不同
On the evening of July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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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20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作业1一、不定项选择题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ABD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

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C )。

A.二元论学派 B.民族主义学派 C.国际法学派 D.国内法学派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条冲突规范是( A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D )。

A. 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B. 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C. 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D.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ABCD)。

A:依法院地法识别B:依准据法识别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

各国一般采取( ABD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9、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C )。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1)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1)

国家开放大学《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学校名称:学生姓名:学生学号:班级: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作业1(第 1 章~第 3 章)一、不定项选择题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

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

A.二元论学派B.民族主义学派C.国际法学派D.国内法学派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条冲突规范是()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型冲突规范D.重叠型冲突规范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A、依法院地法识别B、依准据法识别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

各国一般采取()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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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涉外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基本制度
本章的重点内容是:
合同法律适用的理论和历史发展、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

合同法律适用的理论和历史发展。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定、变更和终止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最主要的债的发生形式。

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历程中,产生了如下调整涉外合同关系的学说和理论:“客观标志说”、“主观说”、“最密切联系说”、“特征履行说”、“合同主体法说”等等。

这些理论和学说的形成和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1、从法则区别说产生后直到16世纪中叶,主要以合同的缔约地等单一的客观标志确定合同的准据法。

2、从16世纪中叶开始,以当事人意思自治说为指导,根据当事人的自主选择确定合同的准据法。

3、以意思自治说为主而以最密切联系说为辅的合同自体法阶段
二、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私法发展至今,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基本原则有: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特征履行原则、合同自体法原则等。

(一)意思自治原则
1、意思自治原则的含义及特点
意思自治原则,亦称“意思自主论”、“主观论”等。

根据这一原则,在合同法律适用中,当事人可以自由地选择某一国法律,并按照该国法律在合同中设立自已的权利与义务。

意思自治原则最早是由杜摩兰在16世纪提出的。

1865年《意大利民法典》明确地将意思自治作为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

目前意思自治原则是各国处理合同纠纷的首要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意思自治原则符合“签约自由”原则;
其次,有利于当事人预知行为的后果和维护合同关系的确定性和稳定性;
第三,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迅速解决。

2、对意思自治原的限制
对意思自治的限制主要体现在限制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

其一,当事人的选择仅限于特定国家的任意法,不能排除有关国家强制性法规的适用,如法院地国家或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定适用;
其二,当事人的选择必须是善意的,不能采取法律规避的手段,规避有关国家法律中强制性规定;
其三,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应当与合同有实际的联系。

当事人一般应在缔约地法、履行地法、物之所在地法、当事人住所地法、当事人国籍国法之间进行选择。

但是,这种限制有淡化趋势。

第四,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通常应是该国的实体法,而不包括其冲突规范,以免发生反致。

3、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时间
有关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时间,各国立法和实践规定不同。

但是,根据多数国家以及一些国际条约规定,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争议解决以前的任何时候选择适用合同的法律,但以不影响合同形式的有效性和不损害第三者的利益为前提条件。

4、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
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主要有明示的方式和默示的方式两种。

明示的方式是指当事人以文字或言词明确表示出合同应适用的法律;默示方式是指当事人未在合同中明确表示其选择法律的意向,但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仍可从合同的条款和性质,或者从案件总的情况中推求出当事人的意向,推断如果合同当事人考虑到这个问题时,他们会选择什么样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
1、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基本内容
最密切联系说,又叫弹性论。

最密切联系说主张合同准据法应为与合同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也就是说以合同法律关系的最密切联系地为客观标志来确定合同的准据法。

最密切联系原则通常是作为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重要补充,它的作用日益得到加强。

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法律选择的一项原则,是现代国际私法一个重大发展,是对传统法律选择方法的扬弃,它提高了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依据该项原则,法官有可能从一系列客观因素,包括合同本身所引用的条
款与使用的文字、合同缔约地、合同履行地、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营业地、当事人或其他代理人的国籍、货物运送始发地或目的地、约定支付的货币所属国、船舶的国籍、与合同有关的单据的格式、合同的内容、有关仲裁的约定、清偿或担保债务的条款等出发,找出一个最适合于该合同并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这一理论代表了合同准据法理论的最新发展趋势。

2、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运用
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关键是如何确定“最密切联系地”。

从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看,在确定最密切联系时,采用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是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实践采取的用“特征履行原则”确定双务合同的最密切联系地的方法;
第二种是英美法系国家采取的由法官权衡各种相关因素以找出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的灵活方法。

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第二部冲突法重述中阐明的作法。

按照《重述》的规定,在确定“最密切联系”或“最重要关系”时,法院应考虑的与合同有关系的一些重要因素主要包括:合同的缔结地、合同的谈判地、合同履行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当事人住所、居所、国籍、公司成立地以及营业地。

法官根据某一因素在与合同有关的众多因素中的“份量”或“重要程度”,确定合同关系的最密切联系地,适用其所在地国的法律。

3.特征履行原则
特征履行原则是特征履行说(又称为“特征性给付说”)在解决涉外合同纠纷中的应用。

他是指中双务合同中,合同准据法应是承担特征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法或惯常居所地法;如果当事人有营业所,则应是其营业所所在地法。

(四)合同自体法
这是对英国冲突法中所特有的“proper law”这个术语的译文。

根据《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第10版第145条规则的阐述:“‘合同自体法’,是指当事人意欲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或者在当事人的意思没有表达出来,也无法从情况中推定出来的场合,是指与交易有最密切和最真实联系的法律。

”即在当事人未选择时,合同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三、合同准据法适用的整体法与分割法
有关合同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各国的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存在分歧和对立。

有的国家主张合同准据法适用于合同的所有领域,即合同准据法同时支配与合同有关的所有问题,这种方法通常称为“整体法“。

也有国家主张,对合同进行分
割,把合同的诸问题或各个环节分解开来,在法律适用上采取分而治之的办法,即合同的不同问题或环节分别适用各自的准据法,这种方法通常称为“分割法”。

目前公认合同的法律适用可以采用“分割方法”,而其一般均认为“合同的准据法”是指适用于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的法律。

以“分割法”为线索,在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成立、合同的解释、合同的履行等问题或环节的法律适用上,各具特点。

四、中国涉外合同之债法律适用制度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与司法解释,我国调整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五项:
第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第二,国际条约优于国内法适用原则
第三,最密切联系原则
第四,三类特殊合同适用中国法原则
第五,适用国际惯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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