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培训课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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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电梯安全要求
应设置施工电梯验收合格证、限重限载牌及安全操作规程牌。 电梯司机证件应加盖总包单位印章后,贴在提笼内,方便查验。
电梯停用时,司机必须关机、锁门,禁止无关、无证人员操作。
1.6 机械安全
机械防雨防砸棚
在塔吊大臂回转半径覆盖区域内,钢筋、木工、砼等机 械加工场应设置坚固的防雨、防砸棚。防砸棚应标明用 途,张贴安全标语或标志牌
第二部分
文明施工设施
2.1 现场围挡
2.1.1 主入口大门
主入口大门采用有门柱式的双开大门,规格:门宽 ≥5000mm,高度≥2000mm,门扇等分,其中一扇设 1750mm*800mm人行小门(小门位置应避开公司 LOGO),或在大门侧边在门卫处设置人行小门。
2.1 现场围挡
为便于上下通讯,外用电梯须安装楼层呼叫器及呼叫显示 器
推荐使用指纹识别系统,专职司机持证上岗,防止无证操 作
电梯停靠的楼层设置统一制式的防护门,防护门不得低于 1.8m,应坚固可靠、防护严密,外侧设置插销,防止在楼 内开启防护门。防护门应保持常闭状态。每个楼层应设置 楼层标示牌

1.6 机械安全
其他中小型机械进场后应经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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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机械安全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依法发包给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 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 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施工单位制定防止塔吊相互碰 撞的安全措施,监理单位对方案进行审核。
1.6 机械安全
雨水较多的地区的施工人员通道应铺设碎石路面。 任何闲置3个月以上的裸露空地应作植草覆盖或密目网
覆盖。
2.4 施工防护棚
2.4.1 加工场所防护棚
施工现场所有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等加工场地须 设置双层防护棚,并悬挂各种安全标识牌。
2.4 施工防护棚
2.4.2 施工通道防护棚
1.7 消防安全
临时室内消火栓
建筑高度大于24米或单体体积超过3万㎡的在建工程,应设置 不少于2根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100mm,每层设消火 栓接口,配备开启手轮、水枪、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 的水源和水压,冬季施工期间,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冻 措施。
1.7 消防安全
消防泵房
施工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与生活办公区间应相互分开。 隔离措施应采用铁栅栏,高度不得低于1.8m,各区应 有明显的标志牌,由生活区进入施工作业区的出入口 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2.2 安全警示
2.2.1 现场导视图
主入口大门设置现场导视图和施工道路指引牌,现场 导示图尺寸为长2米,宽1.5米,需根据现场布局的调整 而及时修订更新内容。图牌内容包括现场的工地范围、 主要通道、各楼栋位置及编号、火警集合地点、危险 品仓库位置、紧急疏散路线、机械设备位置、消防设 施摆放点、工地办公室地点、卫生间位置、茶水间及 吸烟室位置及目前所在位置等。
2.1.2 门卫岗亭
施工现场大门口必须设置门卫岗亭,面积不小于4平米, 高度不小于2.4米。
制定门卫制度,配备专业安保人员统一着装并佩戴执 勤袖标24小时执勤。
门卫岗亭处设立整洁的安全帽存放区,所有人员进入 工地均须佩戴安全帽,严禁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 现场。
车辆、行人进出现场时必须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 所有材料须凭出门条通行。
2.3.2 道路硬化
施工主干道应铺设150mm厚以上的C20混凝土路面,宽 度不小于4.5m,两侧设置排水沟。
有条件的项目优先考虑提前进行小区道路施工,完成 路基作为施工行车道路。
2.3 现场硬化
2.3.3 其它硬化
生产加工场地及堆场的地面采用100厚C20砼硬化,周 边设置排水沟。

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前应对可燃物进 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
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并备灭火器,设专人看护。动火证 必须经总包单位防火负责人审批。
高处动火作业,须使用接火盆、灭火毯,防止焊花溅落。
1.7 消防安全
氧气、乙炔安全间距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 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
施工主干道设置周罚款告示牌及当日危险源告示牌。
2.3 现场硬化
2.3.1 入口洗车池
车行入口处作硬地处理,车辆出入口位置设车辆冲洗 装置和排水沟,排水沟具有自然散水功能,不能积水, 有专人冲洗工地出外的车辆。
所有车辆必须经过冲洗并确保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大门。
2.3 现场硬化

2.2 安全警示
2.2.2 安全警示牌
施工现场入口处须设置施工安全警示镜及标准仪容说 明。
2.2 安全警示
2.2.3 五牌一图
大门处至少设置五牌一图,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牌、 文明施工牌、项目组织架构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 卫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
2.2 安全警示
2.2.4 安全告示

1.7 消防安全
消防器材设置

应在工地大门附近明显处设置消防器材集中点
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及料场、木工操作间、厨房、配电室、 泵房等重要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4具。灭火器材应经
常检查、维修、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各楼层楼梯
口位置应设置不少于2具灭火器。
1.7 消防安全
动火作业
1.7 消防安全
临时用房材质

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 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 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 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 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
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
爆危险品库房等用房应
为1层,其建筑构件的燃 烧性能应为A级。
1.7 消防安全
临时用房布局
重机械备案证明③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安装单
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⑤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
方案⑥总包单位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书,产权单
位与安装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和安全协议书
塔吊、外用电梯基础施工完毕,经监理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准机械 安装
塔吊、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等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完毕后,经产权
塔吊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教育交底
1.6 机械安全
塔吊安全要求

为方便塔吊司机安全、方便上下班,应设置坚固、防护严
密的从楼层到塔身的安全通道
1.6 机械安全
塔吊安全要求

在塔吊大臂回转半径覆盖区域内,办公室、宿舍、库 房等临时用房应设置坚固的防护棚
长度在1.2m以下的短料具、零散料具应用专用吊笼盛 装吊运,码放高度禁止超过吊笼边框。
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 证
1.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 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 起重吊装工程
2.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 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 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1.6 机械安全
机械验收
塔吊、外用电梯、电动吊篮等垂直运输设备进场前须向监理单位
报送以下资料,合格后方准进场:①产权单位营业执照②建筑起
在坠落半径和吊装影响范围内的操作场所或人员活动 较为集中的区域必须设置防护棚。
2.4 施工防护棚
2.4.3 临街通道防护棚
在施工程与社会道路或民房相邻,或邻近施工区域对 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场所应支搭双层防护棚,设置安全 标语及警示标语。
2.1 现场围挡
2.1.4 现场围挡
工程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 围挡高度≥2.0m,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市内
主城区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围挡,其高度不 得低于2.5m。 围挡的宣传策划由营销统一设计。
项目现场内各施工单位应分别设置围挡实行封闭管理, 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消防通道

施工现场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GB50720-2011)规定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和临时消防救援
场地。应确保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不得在临时消防车通 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通道。
1.7 消防安全
临时室外消火栓
施工现场应在建筑工程平场阶段设置消防水源,室外消火 栓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均匀布置,距其 外边沿距离不小于5米,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米。消防 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要有明显标志,配备 开启手轮、水枪。
严禁酒后人员进入现场。

2.1 现场围挡
2.1.3 班前讲评台
施工现场大门处必须在开工前设置安全生产提示牌, 提示牌统一参照集团标准制作。总包单位安全员必须 每天更新内容,并保持提示牌的清洁。
在安全生产提示牌的位置必须设置班前讲评台,讲评 台前方的空地面积须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机械安全防护

蛙式打夯机操作扶手要采取绝缘措施。必须两人操作, 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1.6 机械安全
汽车吊、挖掘机、铲车、翻斗车等特种车辆驾驶、操作: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方向盘、制动装置应灵敏可靠。料斗 翻转机应灵敏,有保险装置。不得违章行驶,料斗内不得 乘人。
1.7 消防安全
塔吊安全要求

塔吊需报当地安检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备案,取得使用 登记后方可运行
塔吊接地系统需报监理单位组织检测
在塔吊塔身距地面12m高处设置防止无关人员攀爬的防 爬棚,塔吊司机上下后随时锁闭
1.6 机械安全
塔吊安全要求

塔身应设置塔吊合规性标示标牌、定人定机责任牌及安全
操作规程牌等图牌

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要求 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消防 水泵应按照“一用一备”的要求进行配置。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应在适当楼层增设临时 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 10m³,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m。
1.6 机械安全
机械安全防护

钢筋弯曲机、切断机、木工圆盘锯、平刨、打夯机等机 械应使用单向开关,禁止使用双向开关
所有外露的传动轴、皮带轮等传动装置必须有可靠的防 护罩
木工圆盘锯应有分料器。短于500mm的木料禁止用手直 接推送
操作木工机械时禁止戴手套作业,长发须束在帽中

1.6 机械安全

宿舍、办公用房应与施工现场采取分隔措施
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6m。临建房屋最多设置三层,三层临建房屋的疏
散楼梯不应少于两处且应分散布置。临建房屋的办
公、宿舍等房间至邻近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大于
25m
临建房屋周边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合理配置消火
栓和必要的灭火器材
严禁在在建工程内设置宿舍
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 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1.7 消防安全
库房防火

主体工程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易燃品应设置在主体工程外,分类、专库 存放,设禁火标志
库房不得使用易燃品搭设
库房内门口位置应设置至少4具灭火器 库房内禁止吸烟
塔吊运输时,禁止钢木混吊,禁止长短料混吊,禁止 扣件等散料夹杂在长料中间混吊。吊料上平面应用钢 丝绳锁紧,禁止虚浮状态吊运。
吊运时信号工应旁站指挥,不得远程遥控指挥。

1.6 机械安全
外用电梯安全要求
外用电梯需报当地安检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备案,取得使 用登记后,方可运行
外用电梯须具备安全可靠的防坠器、超高限位、门限位、 防护门、底部缓冲器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下)

2018年3月14日
1.6 机械安全
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以下分 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 专项方案
1. 采用常规起重设备、方 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 装工程
2.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 的工程
3.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 装、拆卸
对于以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
单位自检合格,再经总包单位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
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报
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办理使用登记
产权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对塔式起重机、外用 电梯进行定期检验
产权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至少对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进
行定期检验,确保状况完好,并填写月检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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