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流程图

合集下载

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干部职务任免、奖惩、辞职、辞退管理非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人社局

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干部职务任免、奖惩、辞职、辞退管理非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人社局

监督部门 局办公室 8711453
2、申报条件:按年度考核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1、法律依据:《河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河北 省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
2、责任科室:干部科 3、办理时限:15 日 4、监督电话:xx
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非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
2、 责任科室:干部科 3、 办理时限:15 日 4、监督电话:xx
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系统公务员登记审批非行政许可流程图
初审不合格,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或个人
单位或 个人申 报
承办人 (登记、初审)
投诉举报、落实、反馈
科长 (审定)
向监督部门备案
1、法律依据:《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实施方案》 1、 任科室:干部科 2、 办理时限:15 日 4、监督电话:xx
主管局长 (研究)
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效挂钩方案审批其他行政权利流程图
批复
疑难问题
财务部门 审批
承办人 初审
科长 审定
主管局长 批准
申报材料:1、上年度企业年终结算会计报表 2、实行工效挂钩申请 3、工资总额与实现税利挂钩企业基本情况表 4、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钩办法企业方案审批表
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干部职务任免、奖惩、辞职、辞退管理非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图
不符合要求的 ,通知申报单位
事业单位 (申报)
承办人 (登记、初审)
科长 (审核)
局务会 (研究)
主管局长 (审定)
局长办公会 (听取汇报)
办理完毕 通知申报单位
1、 申报材料 ①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登记表; ②年度考核表; ③人员等次确定花名册;

长沙市计划分配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2012修订版)

长沙市计划分配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2012修订版)

长沙市计划分配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精神以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长沙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长沙市市直单位和城区计划分配的行政副团职以上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按照核定岗位、量化政策、计分排序、自主选择的分配办法安置。

第四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军队建设和实现长沙率先发展服务的方针,贯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人岗相适的原则,把工作需要与个人意愿、组织安排与自主选择统一起来,实现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更加公平、合理、透明、规范。

第二章核定岗位第五条核定岗位(单位)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正县级非领导职务或副县级领导职务,适用对象为正团任职满最低年限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荣获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二)服役期间荣立战时三等功或部队平时二等功以上奖励;(三)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10年以上;(四)从事飞行、舰艇工作10年以上;(五)任职6年以上,且在正团职岗位上荣立部队三等功或被各大军区、军兵种和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为先进个人。

第二类是副县级非领导职务,适用对象为正团任职满最低年限但不具备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

第三类只核定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明确岗位,适用对象为副团职干部。

正团任职未满最低年限的,根据当年全市接收军转干部的总体情况和军转干部个人情况,经长沙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研究后,参照第二、三类适用对象安置。

第六条核定岗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会同编制、人事等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分类提出相应的安置岗位(单位)方案,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编制岗位(单位)表。

石家庄市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实施细则-石家庄市政府令第120号

石家庄市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实施细则-石家庄市政府令第120号

石家庄市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实施细则正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石家庄市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实施细则》已经二00一年三月十四日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自二00一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市长臧胜业二00一年三月十五日石家庄市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工作,科学配置军队转业干部人才资源,发挥军队转业干部人才优势,根据《国防法》、《兵役法》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本级负责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细则执行。

县(市)、区负责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军(警)官和文职干部。

第四条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应遵循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量才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以下简称接收单位),均有按照国家规定和本细则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义务。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

第六条市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工作,负责市本级军队转业干部的分配(按干部管理权限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县(市)、区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工作进行指导。

第七条主管部门应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安置计划,制订预分方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各接收单位应根据预分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申报所需军队转业干部的专业、条件和拟安置的岗位;逾期不申报的,视为对预分方案无意见。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计划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计划

国务院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SPAN>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计划,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总政治部编制,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同时下达,一经下达,不再变动。

2.军转干部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条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担任团级职务(含处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含科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且军龄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 R- J* P- R( w( P: e" [! @" M" m/ X, {8 z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地点的规定) b/ l' u) j+ |3 d: u1 P3 K( n3 h依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十八、十九、二十条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 L) M9 f. o: G& g2 J- _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配偶常驻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6 B! v) j. D5 x) f, i+ y9 o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 h- U7 K6 @. |! [5 E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政治待遇. o+ A/ g- z, m/ D3 G4 @4 A《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

中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中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军转干考试中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这部文件是党和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有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的具体步骤,对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颁布部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日期】2001年1月19日【实施日期】2001年1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第三条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第四条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

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第五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市(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

第七条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管理全军干部转业工作。

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党委和政治机关负责本单位干部转业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负责全军转业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的移交,并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军队转业安置流程(丹泽尔)

军队转业安置流程(丹泽尔)

军队转业安置流程(丹泽尔)军队转业安置⼯作分为两个阶段:1、部队内确定转业流程2、地⽅上转业安置流程1、部队内流程:●11⽉份(上交转业申请)●12⽉份(旅团政治部门学习当年转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员摸底、排名—军级单位开会了解各部队摸底情况—军级单位将转业名额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进⾏分配—旅团领取转业名额—初步确定转业对象—谈话,落实情况—旅团将有排名的转业名单上报军级政治部—军政治部审核,对部分不合适⼈选进⾏调整—军政治部确定转业名单(旅团让转业⼲部填张草表回家等消息,各单位政委再次谈话问问有什么要求))●1⽉份(军上报到军种,军种上报总政)●春节(总政批复,下达通知,单位整理档案,发往安置地)●3⽉份(正式转业命令下达)●4⽉份(去地⽅军转办报到)2、地⽅安置流程:[1] 接收军转⼲部档案。

按照国家下达我省的军队转业⼲部安置计划,及时从部队接交军转⼲部档案。

[2] 审查军转⼲部档案。

按照安置政策确定安置去向,明确各设区市接收安置军转⼲部数量。

军转⼲部档案审查:省军转办集中审理,边审查边初分,省直单位注明流向单位名称,市县注明市县名称。

档案审查内容:军队转业⼲部审批表,⼊伍登记表,⼲部爱⼈情况登记表,结婚报告表(结婚、离婚证明),配偶随军报告表,⼲部任免报告表,⽴功受奖、处分登记表,配偶⼯作单位⾪属情况。

陕西安置条件:原籍陕西或从陕西⼊伍西安安置条件:符合陕西安置条件,原籍西安或从西安⼊伍[3] 移交军转⼲部档案。

召开档案移交会,把各设区市接收的军转⼲部档案移交给各地。

[4] 研究部署军转安置⼯作。

召开省军转安置⼯作⼩组会,研究我省军转安置⼯作;召开全省军转安置⼯作会,部署军转安置⼯作。

[5] 编制军转安置计划。

根据各设区市接收军转⼲部的数量及中、省直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下达全省军转⼲部安置计划。

全国的军队转业⼲部安置计划,由国家军队转业⼲部安置⼯作主管部门会同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制下达。

省(⾃治区、直辖市)的军队转业⼲部安置计划,由省(⾃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部安置⼯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退役安置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

退役安置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

退役安置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分配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抚恤金和定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部分优抚对象丧葬补助费发放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抚恤补助新增对象审定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残疾军人补评或提升残疾等级审定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追认烈士审定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赔付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城市低保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农村低保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五保供养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60年代精简下放老职工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社会福利机构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救灾救济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救助管理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福利企业申办初审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福利企业变更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结婚登记程序图——(一般程序)→→→离婚登记程序图——(一般程序)→→→撤销婚姻程序图——(一般程序)→→→→收养登记程序图——(一般程序)→→→解除收养关系程序图——(一般程序)→→→地名命名、更名程序图——(一般程序)→→→地名标志设置程序图——(一般程序)→→→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程序图——(一般程序)→→→→→→→行政区域界线检查程序图——(一般程序)→→禁止土葬、骨灰装棺土葬程序图——(一般程序)→生产、销售土葬用棺材和冥币、纸扎等丧葬用品处罚程序图——(一般程序)→→→→→→村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程序图——(一般程序)→→居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程序图——(一般程序)→→社区服务单位和服务网点审批程序图——(一般程序)→→→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程序图——(一般程序)→→→→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程序图——(一般程序)→→→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注销登记程序图——(一般程序)→→→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程序图——(一般程序)→→→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程序图——(一般程序)→→→老年优待证发放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老龄工作表彰奖励程序图——(一般程序)→→→→百岁老人营养补助费审批发放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行政检查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图——(一般程序)→→→→→财产处置程序图——(一般程序)→→→兰亭序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浙江杭州军转政策:杭州军转干部安置流程图

浙江杭州军转政策:杭州军转干部安置流程图

审核不符合安置 条件,或逾期未到 安置单位报到的 军转干部档案退 回部队
浙江杭州军转政策:杭州军转干部安置流程图
部队移交档案
根据条件确定安置地 进市区安置 其它二区五县市安置
市军转办审核档案 否 是否符合条件 是 市军转办会同部队核定考核分 公布市区单位转业干部分配计划表
பைடு நூலகம்
二区五县市军转办审核、安置
组织军转干部填报志愿
军转干部在规定时间内(二天至三天)提交志愿,完成报名
组织军转干部考试
根据考试考核总分由高到低 根据志愿进行录取工作
接受单位领取录用军转干部档案
六个志愿未被录取(及未参加报志愿)的军转干部,根 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计划进行指令性安置 二区五县市向军转办报安置结果
市军转办向省军转办报送安置结果
军转干部回部队办理转业手续, 单位报到并到所 在军转安置部分办理落户手续
转业干部培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