匝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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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划分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碰撞或涉及车辆的意外事件。

当事故发生时,确定责任并划分责任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划分的标准和原则。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1. 法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中违反交通法规的一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例如,如果有驾驶员违反红灯信号造成了事故,该驾驶员应承担主要责任。

2. 直接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基于直接原因和结果。

当事故中一方的违规行为与产生事故的结果直接相关时,该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例如,某车辆酒后驾驶与撞车直接相关,该驾驶员应承担主要责任。

3. 推定责任:根据常识和经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推定一方承担主要责任。

例如,在同车道发生追尾事故时,追尾的一方往往承担主要责任,因为驾驶员应保持足够的距离以预防碰撞。

4. 共同责任:某些情况下,两个或多个当事方都存在责任,共同导致事故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责任大小进行责任划分。

例如,在交叉路口发生碰撞事故时,如果一方闯红灯而另一方超速行驶,责任可能被划分为六、四或五、五。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1. 驾驶员违法行为:如果一方驾驶员在事故中存在违法行为,如酒驾、超速或闯红灯等,该驾驶员通常承担主要责任。

2. 事故发生地点:在某些情况下,事故发生的地点也会影响责任划分。

如果一方在无保护设施的非机动车道行驶,而与之发生碰撞的机动车在正常道路行驶,责任可能会更多地归咎于非机动车驾驶员。

3. 车辆类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也可能与车辆类型有关。

例如,当电动自行车撞击非机动车时,因为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较快且具有车辆属性,其驾驶员通常承担主要责任。

4. 驾驶员安全意识: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措施也会影响责任的划分。

如果一方驾驶员在事故前没有采取适当的避让动作,而另一方驾驶员采取了适当的避让动作,责任可能更多地归于未采取避让措施的驾驶员。

在实际生活中,除了以上几个标准和原则,交通事故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等。

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标准

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标准

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标准目录前言一、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1.1路段事故1.1.1路段同向事故1.1.1.1同向有两条及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同向事故1.1.1.2同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或混合道路的同向事故1.1.2路段相向事故1.1.2.1施划中心线或者有中间隔离设施的路段相向事故1.1.2.2无中心线或者中间隔离设施的路段相向事故1.2路口事故1.2.1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事故1.2.2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事故1.2.3无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事故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2.1路段事故2.1.1路段同向事故2.1.1.1设有非机动车道的同向事故2.1.1.2未设非机动车道的同向事故2.1.2路段相向事故2.1.2.1设有非机动车道的相向事故2.1.2.2未设非机动车道的相向事故2.1.3非机动车骑车横过道路事故2.1.3.1在有过街设施路段事故2.1.3.2在无过街设施路段事故2.1.4机动车横过道路的路段事故2.2路口事故2.2.1灯控路口事故2.2.1.1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信号的事故2.2.1.2非机动车未违反交通信号灯信号的事故2.2.2交通标志控制路口事故2.2.2.1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事故2.2.2.2非机动车未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事故2.2.2.3非机动车同向或相向进入路口的事故2.2.3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控制的路口事故2.2.3.1不同方向进入路口的事故2.2.3.2同向进入路口的事故2.2.3.3相向进入路口的事故三、机动车与行人事故3.1路段事故3.1.1路段同向事故3.1.1.1设有人行道的同向事故3.1.1.2未设人行道的同向事故3.1.2路段相向事故3.1.2.1设有人行道的相向事故3.1.2.2未设人行道的相向事故3.1.3行人横过道路事故3.1.3.1在有过街设施路段事故3.1.3.2在无过街设施路段事故3.2路口事故3.2.1灯控路口事故3.2.1.1行人未违反信号灯信号3.2.1.2行人违反信号灯信号3.2.2交通标志控制路口事故3.2.2.1行人未违反交通标志控制信号3.2.2.2行人违反交通标志控制信号3.2.3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控制路口事故四、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4.1路段事故4.1.1设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事故4.1.2混合交通的路段事故4.2路口事故4.2.1灯控路口事故4.2.1.1违反信号灯事故4.2.1.2未违反信号灯事故4.2.2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事故4.2.3无交通信号控制,也无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事故五、非机动车与行人事故5.1路段事故5.1.1路段同向事故5.1.1.1设有人行道的同向事故5.1.1.2未设人行道的同向事故5.1.2路段相向事故5.1.2.1设有人行道的相向事故5.1.2.2未设人行道的相向事故5.1.3行人横过道路事故5.1.3.1在有过街设施路段事故5.1.3.2在无过街设施路段事故5.2路口事故5.2.1灯控路口事故5.2.1.1行人未违反信号灯信号5.2.1.2行人违反信号灯信号5.2.2交通标志控制路口事故5.2.2.1行人未违反交通标志控制信号5.2.2.2行人违反交通标志控制信号5.2.3非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控制路口事故5.2.3.1行人处于稳态或静态的事故5.2.3.2行人有突变行为的事故六、涉及乘车人事故6.1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事故6.2车辆在停车上下客过程中事故七、特殊形态交通事故7.1车辆碰刮横跨道路管线、桥涵事故7.2违法占道(含处于静态的违法占道车辆或者道路缺陷)、违法施工事故7.3二次事故7.4车辆碰撞动物事故7.5擅自偷开他人车辆事故7.6机动车在公共停车场、场站内等特定地点有他人指挥的情况下停放或驶离时发生的事故:7.7当事双方未发生接触的事故7.8教练车事故7.9故障车事故7.10 行驶中车门、车厢自行打开的机动车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事故7.11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事故八、高速公路事故8.1后车碰撞静态的前车事故8.2前后车动态追尾事故8.3变更车道事故8.4掉头、逆行、倒车事故8.5车辆撞压行人、其他人员事故8.6涉及施工事故8.6.1经批准的施工交通事故8.6.2未经批准的施工交通事故8.7单车事故8.8其他情形事故8.8.1发生在高速公路收费广场、服务区、匝道的事故8.8.2乘车人因未系安全带造成自身伤亡的事故8.8.3发生多车连续追尾碰撞的交通事故前言本标准为我市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任的指导性执行标准。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大全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大全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大全交通事故发生后,主要要识别交通参与者承担什么责任,以维护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肇事者应主要进行责任划分,受害人也有部分责任,一起来看一下具体的责任划分。

一、肇事者(含操作不当)(一)肇事者主要责任:1、肇事者应当对发生的事故承担起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2、对于导致事故发生需负责的行为,如违反交通信号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3、如果事故给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损失,如碰撞造成损坏、砸坏玻璃窗户等,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费用;4、对于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建议就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在出现或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下,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报告交警部门;2、应当积极配合查看有关证据材料,如视频录像、照片等;3、在调查和处理事故过程中,应当积极参与,认真履行证人义务;4、配合当事人、保险公司等来促成理赔,减少事故双方的纠纷。

二、受害者(含无过失犯罪)1、受害者有义务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求助,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和理赔;2、受害者也有责任认真填写事故调查材料和索赔申请;3、受害者应当及时提供自己接受治疗的医疗费用等发票和清单等证据;4、受害者应当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过程,不得拒绝参加法庭听证等。

(二)受害者部分责任:1、在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有义务提供有关情况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的证据;2、对于无法维护自身安全所导致的损害,受害人应该承担一部分相应责任;3、如果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做出过失行为,受害人也应与肇事者承担责任,比如不配戴安全帽;4、如果受害人知道肇事者有欺诈行为,应当尽早报告,以避免损害其他车辆及行人的一切权益。

总的来说,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复杂的,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确定肇事者及受害者的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

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部门是需要对其事故进行认定的,从而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才能够处理好事故的,就是要根据要求来。

那么今天就跟我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细则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车辆未按下列行驶路幅行驶,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1)车行道宽度在14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3.5米以内的路面行驶,机动车未在中间其余路面行驶;(2)车行道宽度超过10米,不足14米的,机动车未在中间7米的路面内行驶,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其余路面内行驶;(3)车行道宽度在10米以下6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1.5米(人力或加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残疾人专车在两侧2.2米内行驶),机动车未在中间其余路面内行驶;(4)车行道宽度不足6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未靠道路右边顺序行驶。

2、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两侧(道路两侧1米内)行走发生事故的,应负相应的事故责任;3、骑跨中心线的机动车与对向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负事故同等责任;4、非机动车在本车道受阻驶入机动车道,随后行驶的机动车未避让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非机动车在机动车临近时驶入机动车道诱发事故的,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5、机动车行经无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车行道未避让诱发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但事发附近有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6、有机非隔离的道路上,机动车驾驶人因严重疏忽,追尾撞击机动车道内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夜间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7、非机动车行经公交车站(站牌左右30米范围内),与上下车乘客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负事故同等责任;乘客急奔上下车的,乘客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

公交车未靠边停车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次要责任;8、在路段上,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无行人信号灯),与正常过马路的行人发生事故的,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人偏离人行横道或有其他过错的,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确定事故责任归属的过程。

准确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对于保障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并探讨其影响因素。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主要标准1. 违反交通法规的程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首要标准是参与交通事故的各方是否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交通法规作为交通行为规范的基础,以保障交通安全为目的,各方在遵循交通法规的过程中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因此,如果一方在事故中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

2. 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还需考虑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

例如,在某起追尾事故中,如果后面的车辆无法及时刹车避免追尾,通常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

而前车如果突然变道或者猛踩刹车导致后车发生追尾,责任则可能会由前车承担。

因此,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对责任划分起到重要的影响。

3. 交通事故的后果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还需考虑交通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程度。

如果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他方严重受伤或财产严重损坏,通常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

而双方都存在违法行为,但后果较为轻微,责任可能更为相对平摊。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影响因素1. 证据的充分性和可信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准确性与证据的充分性和可信度密切相关。

相关的证据包括现场勘查记录、交通警察调查笔录、事故现场照片和视频等。

如果证据充分且可信,责任划分的准确性就会大幅提高。

2. 证人证言和专家鉴定事故发生时的现场情况往往容易受到当事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证人证言和专家的鉴定也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

他们的客观观察和专业知识可以为责任划分提供更为准确的参考。

3. 法律法规的适用责任划分还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各国、各地区的交通法规可能存在差异,因此责任的划分会受到法律法规的适用影响。

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实施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责任划分的申诉和解决:1. 交通警察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报警并等待交通警察的到来,由交通警察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划定责任。

交通事故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划分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碰撞、车辆侧翻、车辆失控、行人被撞、车辆与行人相撞等意外事件。

为了便于对交通事故进行分类和处理,交通事故通常会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划分。

下面将介绍交通事故的划分标准。

一、人员伤亡情况。

根据交通事故中人员的伤亡情况,可以将交通事故划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

轻伤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轻微伤害,包括擦伤、擦痕、轻微擦伤等;重伤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严重伤害,包括骨折、重伤、重伤残疾等;死亡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

二、车辆损坏程度。

根据交通事故中车辆的损坏程度,可以将交通事故划分为轻微损坏、中度损坏和严重损坏。

轻微损坏是指车辆受损程度较轻,可以通过简单修理恢复正常使用;中度损坏是指车辆受损程度适中,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修复;严重损坏是指车辆受损程度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

三、责任认定。

根据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责任情况,可以将交通事故划分为全责事故、同责事故和无责事故。

全责事故是指交通事故中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同责事故是指交通事故中各方均承担部分责任;无责事故是指交通事故中没有任何一方承担责任。

四、行为违法情况。

根据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将交通事故划分为违法事故和非违法事故。

违法事故是指交通事故中至少一方存在违法行为;非违法事故是指交通事故中各方均不存在违法行为。

五、交通事故类型。

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类型,可以将交通事故划分为碰撞事故、侧翻事故、失控事故、行人事故等。

碰撞事故是指车辆之间发生碰撞;侧翻事故是指车辆发生侧翻;失控事故是指车辆失去控制导致事故;行人事故是指车辆与行人发生碰撞。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根据以上划分标准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事故的性质和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和解决。

希望广大驾驶人和行人朋友们在交通出行中,时刻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比例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比例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比例怎么划分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交通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

一般是要根据其对应的交通情形来进行处理才是有效力的。

那么今天就跟我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比例怎么划分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比例怎么划分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对交通事故中各方责任的认定和划分。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划分直接关系到事故双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以保障公平、公正的处理交通事故。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交通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有着明确的规定。

比如,对于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法律有着明确的责任划分标准,这些都是划分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二、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司法文件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程序。

在认定事故责任时,需要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多个方面的证据,综合分析判断事故责任的主次关系。

三、过错程度划分,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中,需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对于造成交通事故的一方,其过错程度的大小直接关系到责任的划分。

一般来说,对于过错较大的一方,其承担的责任也会相应增加。

四、损失情况考虑,在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时,还需要考虑损失情况。

对于造成交通事故的一方,其对于受害方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损失情况,也会影响责任的划分。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过程。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事实证据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确保责任的划分公平、公正。

希望交通参与者能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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匝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什么是匝道
匝道,又称引道,是工程学上的术语,通常是指一小段提供车辆进出主干线(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桥梁及行车隧道等)与邻近的辅路,或其他主干线的陆桥/斜道/引线连接道,以及集散道等之附属接驳路段。

它是构成道路交流道的主要交通建设。

二、机动车交通行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规定: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
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
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
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
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

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三、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规定: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
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未设停放地点的,
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六十条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
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
拴系牲畜。

四、匝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
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
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tch:normal;">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的解答。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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