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贪 污 案 件 如 何 查 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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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查账实务讲稿

反贪查账实务讲稿

反贪查账实务讲稿思路:从了解反贪查账原理学习财务会计的基本知识出发做好知识储备,然后宏观掌握反贪查账的方法组织、针对常见贪污贿赂案件提出具体的查账方法与策略。

第一部分反贪查账概述一、反贪查账的内涵反贪查账是指反贪污贿赂部门侦查案件过程中进行的查账查物的简称,反贪查账的主体应当是反贪侦查人员,通过查账、查物获取相关的证据是反贪侦查人员义不容辞的职责。

反贪查账的目的是为了查明贪污贿赂案件的案情,具体讲就是为了查明贪污贿赂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事实。

反贪查账的任务是收集财务会计资料针具和勘验、检查笔录用于查明案件涉及的财务会计事实。

概括而言包括发现和收集破案线索、寻找并发现和收集证据、收集司法鉴定的检材三个方面。

反贪查账的分类反贪查账可以按照公开性、主体、和目的任务的不同进行分类。

首先按照反贪查账的公开性将反贪查账分为秘密查账和公开查账两类;其次按照反贪查账的主体可以讲反贪查账分为派员查账和委托查账两类;最后按照反贪查账的目的可以将反贪查账分为查账取证和规模性查账两类。

二、反贪查帐的客观需要(一)贪污贿赂案件均涉及财务会计事实,多数案件有帐可查。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案件属于职务经济犯罪,因而所有贪污贿赂案件都会包括财务会计事实:贪污贿赂案件基本上属于非法占有财务的行为,都会涉及财物的收付存的财务过程,因而贪污贿赂案件都会由一定得财务事实构成;同时大部分财务活动都会受到会计活动的反映和控制,因而多数贪污贿赂案件也会涉及会计事实。

由于财务会计活动通常都会留有会计资料,因而大多数贪污贿赂案件的犯罪过程或犯罪结果都会涉及一定的账目。

因而反贪查账在贪污贿赂案件侦查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二)贪污贿赂案件多为历史现场(犯罪现场按照可见程度分为历史现场和可视现场,历史现场指案发时犯罪痕迹已经灭失或发生变化,无法看到原始犯罪痕迹的犯罪现场),从侦查角度看,只有历史现场案件的侦查顺序通常为:举报线索分析---采取侦查措施---获取犯罪信息—还原历史现场---核实现场其他痕迹—再现犯罪。

监察经济案件的查账方法与技巧大全(收藏)

监察经济案件的查账方法与技巧大全(收藏)

监察经济案件的查账方法与技巧大全(收藏)经济案件调查中的查账不同于日常的财务检查,根据办案主体和目的不同,不同经济案件的查账方法也不尽相同,但都需一定的会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这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工作量大,细致而复杂的工作。

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特点,司法案件查账的主体是司法机关,主要针对涉嫌违法的个人和单位,侧重于构成违法的具体事项,查账目的是发现和证实违法问题;审计查账的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主要针对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侧重于单位或项目的整体资金运行过程,查账的目的是对单位或项目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纪检监察案件查账的主体是国家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针对涉嫌违纪的监察对象和党员领导干部,查账的目的是查清涉嫌违纪的相关经济问题。

纪检监察案件涉猎范围很广,但涉及经济问题需要进行查账的案件占了很大比例。

查帐是纪检监察机关在经济案件调查中,揭露违纪人员、证实违纪行为、收集违纪证据的重要手段,是调查经济案件的中心环节,所以学会查账是我们纪检监察人员的必要基础。

这里结合我们基层案件的特点,探讨经济违纪案件的查账方法和技巧。

一、经济案件查账要注意的几点1、查清违纪事实。

就是通过查帐,掌握足以说明违纪的事实材料。

包括查清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违纪违法者运用什么手段、通过什么途径、采取什么方式进行违纪违法的,并获取有关证据,这是查账要点中的要点。

2、查证受害客体的经济损失。

任何经济案件总会使某一客体遭受损失,在进行查帐时,不仅要查清受损失财产的种类、数量,而且要计算出这些经济损失的总价值,这对案件的定性和处理起着重要作用。

3、查证违纪者的非法所得。

违纪违法者的非法所得数额与受害客体的经济损失数额往往相差很大,查证违纪违法者的非法所得,必须建立在查清违纪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只有查清违纪违法者的非法所得数额,才能准确地认定违纪责任。

4、查证赃款、赃物的去向。

有非法所得,必定有赃款赃物。

查证赃款赃物的去向,也可以反过来证实非法所得,这在贪污贿赂案件中保证证据链完整的必要一环。

反贪查账技巧

反贪查账技巧

论反贪查账的技巧2012-02-21 11:06 【大中小】【我要纠错】【关键词】反贪查账;技巧【写作年份】2010年【正文】检察机关在自行侦查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时,查账是发现犯罪、证实犯罪和扩大战果的重要手段。

然而,一个单位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浩如烟海,且许多舞弊是精心策划的结果,故应充分运用查账技巧,才能保证查账的效率和效果。

笔者运用审计知识,结合查办贪利性职务犯罪案件的实践,从三个方面对查账技巧加以探讨,以供同仁们参考。

[1]一、会计资料审阅技巧会计资料审阅法是一种单纯审查会计资料的方法,也是一种最基础的查账方法。

由于这种方法不涉及检查实物、询问有关单位和人员等程序,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和易于保密的特点,在反贪查账中得到广泛运用。

在运用会计资料审阅法时,应当注意掌握以下三项技巧:(1)正确运用顺查逆查法审计实务中,根据查账的路径不同,可以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两种方法。

所谓顺查法,指从凭证到账簿再到报表,进行正向审查的方法。

所谓逆查法,指从报表到账簿再到凭证,进行逆向审查的方法。

下面以材料采购为例对顺查法和逆查法进行深入说明。

材料采购的业务流程和账务处理流程一般为:生产部门提出采购要求并填写请购单,采购部门根据请购单编制订购单并负责采购,验收部门验收供应商发来的材料并编制验收单,应付凭单部门根据定购单,验收单和发票编制付款凭证,会计部门根据应付凭证和有关单证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账簿(包括明细账和总账),会计部门将账簿记录汇总与调整后纳入报表。

采取顺查法审查时,检查验收单连续编号的完整性,从验收单追查到采纳明细账,审查所有验收入库的材料是否均记入采购明细账;检查卖方发票连续编号的完整性,从发票追查到采纳明细账,审查所有已开发票的材料是否均记入采购明细账;再从明细账追查到报表,审查所有明细账是否纳入报表。

顺查适合完整性认定,看己经发生的业务是否均已记录在账簿和报表中,有无遗漏,主要用于检查资产和负债的低估。

监察经济案件的查账方法与技巧大全

监察经济案件的查账方法与技巧大全

监察经济案件的查账方法与技巧大全
国家监察经济案件查账方法与技巧
一、查账原则
1、系统性查账,以实现全覆盖、责任明确。

2、准确性查账,以追溯责任,维护权威性。

3、有效性查账,以实现效果最佳。

4、真实性查账,以建立健全账务控制体系。

二、查账技巧
1、按照交易对象查账
2、按照时间轴查账
根据案件特点,选择重要时间点,查看账户交易记录,突出案件发生
前后账户收支、资金转移情况。

3、按照关键账户查账
选择案件关键账户,查询账户流水,了解账户流入流出情况,如有重
要发现做出详细说明,以便查账结果符合案件事实情况。

4、按照重要事件查账
选择案件事实中的关键事件,对事件前后账号收支状况做出详细记录,以便结合案件事实,确定账号是否与案件有关。

5、按照案情查账
根据案件起因,认真全面对账号流水做出科学分析,清楚地了解账号收支情况,判断账号是否与案件有关。

6、按照账号性质查账
根据账号性质,结合案件起因。

主动查账获取案件线索的渠道和方法

主动查账获取案件线索的渠道和方法

主动查账获取案件线索的渠道和方法●金本笑天金顺近几年来, 举报线索质量不高, 成案率低, 成为困惑反贪侦查工作的突出问题。

为此, 我院在加强举报工作的同时, 积极探索主动查账获取线索的途径。

我们认为这样做至少有几个明显的好处: 一是有利于改变“等米下锅”的偏重于举报线索的滞后初查工作模式, 提高侦查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有利于改变偏重于举报线索的简单指向而产生的固定的侦查思维模式, 拓宽侦查视野, 增大获取线索的范围和质量, 提高侦查人员全方位、深层次查获犯罪线索的侦查意识。

三是有利于及时发现犯罪, 防止犯罪扩大, 避免国家财产遭受更大的损失。

四是有利于强化侦查人员靠证据定案的意识和技能, 在工作方式等方面适应刑事诉讼法的要求。

一、主动查账获取案件线索的渠道主动查账获取案件线索在反贪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 但如何保证适用的合法性、准确性及隐蔽性, 是工作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我们在实践中是这样把握的: 一是利用犯罪预防网络, 帮助企业寻找管理上的漏洞, 在单位领导的支持帮助下查账, 从而获取有关线索。

二是利用对发案单位的回访考察、查阅账目获取有关线索。

三是与纪委、监察等部门密切合作, 利用日常、年度审计或企业转制、合并、破产前审计, 以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机会, 通过查阅账目, 获取有关线索。

如我院在查办某油漆厂、大连某集团公司职务犯罪案中, 利用参加市委、市政府调查组的机会进驻该厂, 通过查阅有关账目及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方式, 获取多条线索, 成功地查处了多起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二、主动查账获取线索的方法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有其规律和特点, 只要依据这些规律和特点, 就能选准查账的切入点, 就能提高获取案件线索的准确性。

第一, 以账外资金为查账的切入点, 从“源头”上顺流而追, 获取犯罪线索。

账外资金, 是指不通过本单位正常财务账簿实现的隐形资金, 是某些单位为方便资金运用而规避财务监督所采取的特殊方式。

反舞弊调查 之 查账的技巧

反舞弊调查 之 查账的技巧
“小金库”的来源很多,常见的从以下几方面获得“小金库”资金: (1)收入不入账。单位的各种收入都应该入账管理,违纪单位可能把应该入 账的收入直接存入“小金库”,检查时主要调查单位应该有的收入是否都在帐 内反映出来; (2)虚报冒领。为获得“小金库”的来源,有的单位虚报费用支出,套出资 金进入“小金库”,在帐外花销;
反舞弊调查 之 查账的技巧
通过查账找出违纪问题所在和问题形成的来龙去脉
前言
采取简洁、有效的办法,尽快发现问题并取得相关证据的 技巧,也就是通过查账找出违纪问题所在和问题形成的来龙去 脉。涉及经济案件的查账,一般事先都有一定线索或者有某方 面的怀疑,查账就是通过对会计资料的检查与核实来解除怀疑, 查出事实真相,这要求我们掌握会计业务的处理规范,有针对 性地进行检查,克服盲目性。
6、重复报销查账的技巧
重复报销,是指一张单据报销两次或者正副联各入帐报销一次,把已经挂 失和作废的单据又私自报销,把前个年度已入帐的单据抽出在下个年度报销。 这类作案成员一般是直接从事财务工作的财会人员或管财物的人员。他们钻 管理混乱或制度不健全的漏洞,寻机作案。
6、重复报销查账的技巧
对采取这种手段进行贪污的,在组织查帐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审查入帐的票据凭证是正联还是副联,一般副联是不能作为记帐凭据的; 二是要审查票据的发生时间,看是否是当年当月发生,发现跨年度票据,尤其是 原因不明的要当做重点进行追查; 三是帐据核对,查验是否重复报销; 四是在全面检查时注意在不同科目之间不同账户之间或与“小金库”中是否有相 同的报销业务。
3、对开假单据报销的查账技巧
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有交叉之处,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发生最多,情况 也比较复杂,但分析起来,不外两种,即合法与非法。一种是经税务机关登 记的有税契的合法形式的发票,另一种是未经有关部门允许而印制的非法发 票和白条。

职务犯罪案件查帐取证的方法与技巧

职务犯罪案件查帐取证的方法与技巧时间:2011-08-25 作者:张振光李守瑞来源:正义网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做好财务查帐工作,是揭露犯罪,查清犯罪事实,获取犯罪证据的重要方法之一。

司法会计查帐在办案实践中比司法会计鉴定使用更广泛,为侦查工作提供帮助,提前介入固定证据,发挥更大作用。

特别是在审讯过程中口供无法突破时,司法会计会根据侦查人员的要求有目标的快速进行查账,寻查疑点,发挥司法会计专业特长,查找违反财务制度的会计核算和凭证,对相应的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审查和分析,寻找与案件有关联的线索和证据,为侦查人员提供审讯的方向。

近年来,作为司法会计在协助自侦部门办职务犯罪案件实践中,通过不断摸索,总结了下面一些查帐的方法和技巧。

其中,部分做法对成功突破案件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一、注重细节,善于从清查核对单位财务帐务中发现端倪单位财务帐务,是查帐的最基本对象。

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行为往往会在单位帐面上留下蛛丝马迹。

但是,随着当前财务管理的规范化要求不断提高,以及涉案人员反侦查能力的不断增强,通过清查核对单位财务帐务发现犯罪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这就要求侦查机关查帐人员要心细眼明,善于从细微之处发现问题,尤其是要特别关注三个环节:一是要看帐面上是否存在大量长时间未还借条的现象。

从中发现有无挪用公款、占用单位资金的问题。

在协助办理某水利安装公司会计王某挪用公款一案时,通过清查该公司财务帐务,发现大量王某给财务人员写的借据,且长时间未予归还。

通过进一步追查该笔款项的去踪,很快发现了王某私自截留挪用大量单位资金长期不还的犯罪事实。

二是要看是否存在突发性的或者长期挂帐的大额经济往来帐。

特别是与有关单位长年没有经济往来,而突然在短时间内频繁发生大额经济帐目,或者长期空挂的大额经济往来帐,更要特别关注,必要时要到有关对方往来单位核对,以查证其帐目往来是否属实,是否存在空挂虚假帐目,实为非法挪用单位资金的问题。

在协助办理某水泥厂朱某挪用公款案中,清查财务帐目时,发现该单位与某冷藏厂长期不再发生经济往来,但是帐面仍挂有往来帐,这引起了我们的怀疑,经到对方单位核对,发现对方单位在2002年2月已经归还该笔欠款,根本不再存在业务交往,是一笔空挂帐。

贪污类案件的司法会计检查

• • •
三、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这里需注意两点,即刑法382条第2款规定的“受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 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及“行为人 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贪污的情形”。 (二)主观方面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有非法占有公 共财产所有权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 贪污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 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这里扩展解悉一下刑法382条的用词“非法占 有”,并未提到占侵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为 什么?
• 二、贪污罪的法条规定 • 1、刑法第382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 财物的,是贪污罪。 •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 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 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 处。 • 2、第383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 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贪污罪的司法会计检查策略 一、贪污案件司法会计检查的基本要求 1、全面 、 对贪污案件的司法会计检查的基本要求是:既要 检查与某笔贪污账项有关的全部财务会计资料, 全面收集证据,又要注意检查该嫌疑人经手、管 理的公共财产所涉及的其他财务会计资料,以发 现嫌疑人的其他作案情形,查清全部案件事实。 • 2、准确 、 • 对单笔贪污账项的检查,不仅要做到查实全部资 料证据,弄清舞弊的主体、成因、表现形态和影 响后果,固定舞弊的证据,而且要弄清公共财产 的状态,去向,为确定贪污未遂和既遂提供证据 资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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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贪 污 案 件 如 何 查 帐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 杨磊查帐是检察机关在侦查贪污贿赂案件中,揭露犯罪、证实犯罪、
收集犯罪证据的重要手段,也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工作量大而复杂的工作,应当重视。
在这里,我们谈一下常规的查帐方法。
1、应如何进行调查?
一般说,重复报销贪污,是指一张单据报销两次或者正副联各入帐报销一次,把已经挂失和
作废的单据又私自报销,把前个年度已入帐的单据抽出在下个年度报销。这类作案成员一般
是直接从事财务工作的财会人员或管财物的人员。他们钻管理混乱或制度不健全的漏洞,寻
机作案。对采取这种手段进行贪污犯罪的,在组织查帐时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
是要审查入帐的票据凭证是正联还是副联,一般副联是不能作为记帐凭据的;二是要审查票
据的发生时间,看是否是当年当月发生,发现跨年度票据,尤其是原因不明的要当做重点进
行追查;三是帐据核对,查验是否重复报销,例如某乡工作人员李某,在负责乡总务帐期间,
将一笔印刷费5200元在总务帐报销正联,查财政帐发现报销的是副联,经核对才发现是重复
报销。
2、对多收少记和收款不上交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从侦查实践看,这类作案手段多发生在商业、物资、供销、粮食系统,近几年金融系统也时
有发生。作案的手段大都是那些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例如采购员、出纳员、仓库保管
人员以及收款员等。这些作案成员有的是开票时提高单价从中吃回扣或报销后占有,有的是
内外勾结一票两开进行贪污,有的是收款后只给交款人开收据不上帐,情况比较复杂。针对
这种贪污手段,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组织调查:一是对收款人员和交款人保存的单据相互
核对,挤出差额,追去向;二是笔数、金额相核对,挤差额追去向;三是从人与人之间收集
人证与其他资料相核对;四是帐实核对,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加以判断。例如某
公司仓库保管员王某,在任职期间销售商品收款不上交,把应交给会计的记帐联混入数量较
大的凭证中,到会计处偷盖印鉴,然后混入上交。会计在清理帐目过程中对不住帐,为此进
行追查,核对双方保管的单据,发现王某有6张票据7000余元没有会计开据的收款凭证,只
交有报帐联。经侦查证实,王某采取收款贪污偷盖印章的手段想嫁祸于会计,最终王某得到
了应有的惩罚。
3、对涂改票据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涂改票据进行贪污的犯罪分子,大都是有条件接触票据的报销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这种票
据往往有极大的隐蔽性,一般情况下不易发现。在涂改形式上,有退色后涂改,有添加数字
或金额,也有不隐蔽的一般涂改,以及内容不一致的套写等。对这种涂改票据案件,在查帐
方法上,一是要从单据本身反映的内容、笔迹、色泽相核对,看是否一致;二是票据与原销
货单的底联相核对。看是否一致;三是进行文字鉴定,科学地辩明票据的真伪。某银行一储
蓄所,一位代办员,上班不到两个月,采用模仿他人笔迹套写的手段,贪污公款1万元。案
发后,侦查人员采取收集笔迹进行文检的方法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又经过侦查、讯问,破获
了此案。
4、对开假单据报销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这种作案手段大都是直接经管财物的产、供、销人员或金融管理人员,他们在作案时开假单
据的形式很多,而且比较复杂,但分析起来,不外两种,即合法与非法。一种是经税务机关
登记的有税契的合法形式的发票,另一种是未经有关部门允许而印制的发票和白条,这是非
法的。对使用这种作案手段进行贪污的案件的查法:一是组织查帐人员认真细致地审查发票
的来源,重点应审查票据的出处、样式、规格和发票本身记载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要注意查对发票的出处与购货渠道和内容是否一致;发票本身反映的内容与购货的渠道是否
一致;发票上反映出的内容与购货单位所需要的产品,原材料是否相符;发票的首尾内容是
否相一致,是何人书写等等。通过审查,从中发现疑点,进行追查。二是发票与入库的实物
相对照,从中发现有无反映实物入库或未入库中途拐弯。三是对发票进行科学的笔迹鉴定,
以证实是否伪造。例如某审计部门在审计某水泥厂的帐目中,发现有7张票据的笔迹系1人
所写,品名与购货单位相矛盾,票号与填写的日期颠倒等疑点后交检察机关侦查,经查发现
这些假发票系水泥厂与某购货单位和经办人勾结所为,查明了购货单位的经办人与水泥厂负
责人相勾结,伪造票据合伙贪污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5、对虚报冒领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在侦查实践中,采取虚报冒领手段进行贪污的案件,大都发生在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当
中,他们为了骗取公共财物,往往用伪造凭证以及用别人作废的凭证进行报销,也有采取勾
结他人开假单据的手法进行合伙贪污。对于这种贪污手法,在侦查中应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查
帐:一是要认真组织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没有
收款人的手印或印章;二是组织审查所报销的票据与费用支出的关系,看费用支出是经常的
还是偶尔的,是否是正常支出,有没有反常现象;三是要注意审查款支出的流向和支出形式,
是不是人为的从中作弊;四是带着从帐目中审查出的疑点,找领款人或领款单位进行核对,
去获取有无虚报冒领的依据;五是组织对已获取的证据进行技术鉴定,如笔迹、手印、印章
等。例如;某煤矿工程队会计曾某,在任职期间,采取私刻假章、假造工资花名册的手段,
先后作案十余次,冒领工人工资1万元。我们采取帐证核对、帐人核对、查假印章、进行笔
迹鉴定的方法将此案侦破。
6、对大头小尾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这种手段的作案成员多是各类开票人员和业务员,他们相互勾结进行作案。近年来,由于一
些单位管理不严,给外出采购人员提供了贪污犯罪的方便。所谓的大头小尾,也就是存根联、
记帐联上边的数字小,而收款联上的数字大。在做法上将正联撕下另写或隔开套写。对这种
作案手段,在查法上:一是派人持开票方的底联与业务单位的报销联相核对;二是票据与实
物相核对;三是发动知情人揭发。例如:我院在查处某矿一起贪污案件中,在查帐时发现购
进的设备与实际价值差距大,就持报销联到销货单位核对,结果发现销货方的底联上开的是
640元,而报销联上却开的是20640。经查证,查明了是双方经办人员相互勾结合伙贪污。
7、对私设小金库或帐外帐者应如何进行调查?
这种手段是近年来才有的,而且十分普遍。这种情况往往是公私交融,以公家名义达到营私
之目的。有些小金库名义上是为集体而实际上是为隐形私利服务。请客送礼,有为公的一面,
更有营私的内容。小金库乱财政,小金库的存在,给贪污受贿犯罪活动大开了方便之门。对
这类贪污,往往是难查,不好认定,时常以不正之风为借口,以退代罚。对这种贪污案件的
查法:一是审查支出单位的帐目与收入单位的帐目,相对照,挤差额,看是否入帐;二是审
查单位设立的帐薄与科目是否合法;三是支出帐与库存帐目对照看是否存在差额,有差额是
否入帐;四是出库帐与本单位的支出帐相对照,看是否相符,收货单位的支出帐与发货单位
的收入帐相对照,看有无差额,以便从中发现帐外资金,然后,追查帐外资金的流向,看是
否合法;五是查销售物品或门类繁多的各种扣款,罚没款,集体存款利息,以及合理的回扣
是否入帐,以便发现“小金库”;六是查“小金库”,看是否建帐和有记载,查帐薄与库存相
对照,看使用渠道是否合理;七是查“小金库”与帐外资金的实际支配权,看是否个人支配,
以及是否存入银行个人从中贪污利息。例如:某银行分理处主任张某把客户给的回扣款不入
帐,设立“小金库”,以自己的名字存入银行,自己掌管,其中一部分用于公家开支,而自己
从中贪污了1万余元。
以上所谈的,都是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今后我们可能遇到更多的新难题,不管遇到什么
新问题,办理贪污案件都应当做到:查封犯罪嫌疑人帐目要有法律手续,核查帐目要合情合
理,经查证之后作出会计技术鉴定,这样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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