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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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人变更申请书6篇

申请法人变更申请书6篇

申请法人变更申请书6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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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法定代表人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备案董事、监事、经理填写。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备案董事、监事、经理填写。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本表适用于设立、注册资本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出资时间或出资方式备案填写。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________)以下内容为企业设立必填项以下内容企业设立根据实际需要选填以下内容企业设立或备案经营范围新增以下经营项目时根据实际勾选“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以下内容企业设立或备案经营范围新增以下经营项目时根据实际勾选“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以下内容企业设立或备案经营范围新增以下经营项目时根据实际勾选联络人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联络人备案填写。

注:1、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的规定,商事主体联络人负责向社会公众披露依法应当公开的本商事主体信息,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调查询问。

联络人应当提供境内地址及境内移动电话。

2、移动电话必填,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

附表6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备案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填写。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范围:授予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人名称或姓名)在中国境内接受企业登记机关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

公司注册申请表

 公司注册申请表

说明1、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字。

2、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即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登记业务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相关材料并使用。

4、申请人通过电子化登记系统上传的手写签名申请材料图片或影像(印)件,在登记机关审核后,需将纸质资料送达登记注册窗口存档。

电子化存档能够满足档案管理要求的,登记机关可以免除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参照申请书中申请人的注,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涉及代签文书的,需提交授权人委托他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且授权人应亲笔签字。

6、提交材料、公证认证文书为为外文的,应附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单位注明“翻译准确”,并提交翻译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7、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下列人员进行实名验证。

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

8、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在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未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过渡期内申请办理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时,继续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中有关变更、备案、注销的文书和材料规范要求办理。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改制。

注:1、申请普通注销、简易注销的公司、非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2、人民法院裁定清算(破产)的由其指定的清算组负责人(破产管理人)签字。

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财务负责人信息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信息申报)承诺书围登记;2.设立登记时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

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经营范围登记时,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同时还需加盖公章。

分支机构无论设立、变更(经营场所)、变更经营范围均需同时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所选择的经营范围不涉及未申报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非禁止投资领域,领取营业执照后,也不擅自从事《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事项。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企业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一、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外国投资者的,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

外国自然人来华投资设立企业,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无需公证认证。

外国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经中国使(领)馆签证并经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入境手续的护照的,经原件核对后,无需公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

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认证。

◆股东、发起人为其他类型法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法人变更的申请书(5篇)

法人变更的申请书(5篇)

法人变更的申请书(5篇)法人变更的申请书(5篇)申请书的结尾使用礼貌用语也是很有必要的,也是申请书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点。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人变更的申请书,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法人变更的申请书篇1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序号文件、证件名称在对应栏内打钩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⒉股东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⒊股东会申请变更登记事项的决议。

⒋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及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董事、监事、经理免职和任职文件。

⒍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银行入款通知。

⒎新住所使用证明(含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等。

⒏股权转让合同。

⒐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社团法人登记证、其他合法开业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⒑专项审批文件及许可证(复印件要登记机关核对原件)。

⒒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⒓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谨此确认。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法人变更的申请书篇2__市______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时间:____年__月__日地点:公司会议室参会人员:全体股东会议内容:关于选举执行董事、法定代表。

1根据公司章程第__X条条例规定,经股东会决议,选举__X(地址:____________X,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X)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任期X年。

同意____自动辞去原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特此决议股东成员签字:__市______X有限公司____年__月__日法人变更的申请书篇3项目_________________原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申请变更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万元)(万元)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1、公司法人名称的变更。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注: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附表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附表3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________)附表4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5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范围:授予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人名称或姓名)在中国境内接受企业登记机关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仅限外资企业填写。

2、《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地区)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

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地区)投资者设立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签署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相关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3、被授权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被授权人”信息,被授权人为非自然人的,填写“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联系人”信息。

1、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
附表3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________)
附表4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说明:按照《广西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第四项的规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均须
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的合法使用的书面承诺。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注:1.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

2.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

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

由自然人签字。

3.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

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一式两份)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注:1、此表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空表填写。

2、证件类型选择填入: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其他。

3、出资方式选择填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非货币财产。

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及法律文件接收、内部文件保管、商事登记、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等工作。

联络员可以为指定的人员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勾选并填写对应栏目。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联络员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为指定机构的,该机构应委派专门人员以其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2、公司、外商投资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指定机构作为联络员。

财务负责人信息承诺书(登记机关名称):你局已告知本申请人商事登记相关后置许可事项和许可部门,并可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阅《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许可事项目录》。

本申请人郑重承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到许可部门办理涉及商事登记后置许可手续,在取得许可前不开展相关后置许可事项经营活动。

申请人签署:年月日注:1.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及附件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注: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________)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范围:授予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人名称或姓名)在中国境内接受企业登记机关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仅限外资企业填写。

2、《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地区)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

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地区)投资者设立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签署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相关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3、被授权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被授权人”信息,被授权人为非自然人的,填写“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联系人”信息。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注:1.本文书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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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
企业法人名称




主管部门
(出资人)

名 称
法人类型
登记机关
证件号码
章 程 □ 章程 □ 章程修正案

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申
请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章程备案请在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前□中打√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
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签 字: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
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
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 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修改后的企业法人章程或者企业法人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
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转让的批准文件、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
级机关同意其受让的批准文件;
4、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与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签署的转让协议(国务院、地方人民政
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划转的可不提交);
5、企业法人《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
6、企业法人章程(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7、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
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主管部
门(出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其他主管部门(出资人)提交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企业主管部门(出资人)变更涉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
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企业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公司的,企业应按依
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改制为公司。

注: 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2、《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http://www.gdgs.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主管部门(出资人)
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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