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利润分配科目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讲解

的准备) 1141预付账款
会计科目-资产类
1201存货(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 1202存货跌价准备(新增,按照新制度规定对计提的
跌价准备) 1301待摊费用(新增:权责发生制下已经支出但应由
金存款”处理类似
其他货币资金
1、将现金或银行存款20000元存入信用卡。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 20000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0000
2、信用卡使用人使用信用卡招待客人600元,凭正 式发票: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600
贷: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 600
贷:提供服务收入 38000
2、收到这笔款项,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38000
贷:应收账款——h公司 38000
其他应收款
包括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向职工收 取的各项垫付款项、职工借款、应收保险公 司赔款等 三、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 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计提坏账准备。同 应收账款 。
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的 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租金) 1401长期股权投资 1402长期债权投资 1421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新增,按照新制度规定对长 期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
会计科目-资产类
1501固定资产 1502累计折旧(新增,新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
计提折旧) 1505在建工程(新增) 1506文物文化资产 1509固定资产清理(新增) 1601无形资产 1701受托代理资产(新增)
其他应收款
1、某校以银行存款为职工张平垫付应由他自己负担的医疗 费2800元,待从工资中分两个月扣还。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Working Draft
二、关于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半年年度
终了,对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投资等 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这些资产发生 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并计 入当期费用。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 ,如果发生了重大减值,也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确 认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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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金、银行存款的会计核算。民间非 营利组织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 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民间非营利组织, 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 算。 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 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 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 ,并与按月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调节相符。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会计 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 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资产减值 准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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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ing Draft
Working Draft
六、短期投资的概念、计量和会计核算;短期投资跌 价准备的计提和结转。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 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 债券投资等。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 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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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ing Draft
八、存货的定义及组成;存货入账成本的确定、发出存货 计价;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结转。存货是指民间非 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活动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捐赠 的,或者为了出售或捐赠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者 将在生产、提供服务或日常管理过程中耗用的材料、 物资、商品等。存货在取得时,应当以其实际成本入 账。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会计核算方法-新版.pdf

核算单位因或有事项所产生的现时义务而确认的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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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 负债
债,包括因对外提供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 诉讼等确认的负债。确认时记贷方,实际偿付或转回 时记借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已预计
尚未支付的债务。
核算单位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期限在 1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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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借款
工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领取的工资余额。
核算单位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交纳的各种税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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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 税金
营业税、增殖税、所得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发 生时记入贷方,交纳时记入借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 民间非营利组织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
民间非营利组织多交的税费。
核算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
顺序 号
编号
会计科 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现 金
银行 2 1002
存款
3 1009 其他货 币资金
4
1101
短期 投资
短期投 5 1102 资跌价
准备
核算内容
核算单位库存的现金。 收入时记借方, 付出时记贷方。 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核算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存入 时记借方,支付或提取时记贷方。借方余额反映单位 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核算单位的外埠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 银行本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 其他货币资金。 存入时记借方, 支付或提取时记贷方。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实际持有的其他货 币资金。 核算单位持有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 过 1 年(含 1 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等。 取得时按投资成本记借方,收到利息或现金股利、出 售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记贷方。期 末余额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持有的各种股票、债券等 短期投资的成本。 核算单位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民间非营利组织 应定期或在每年年终对短期投资是否发生减值进行检 查,如期末市价低于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记入贷方, 如期末市价高于账面价值,按其差额,在原已提跌价
民间非营利会计科目

民间非营利会计科目一、引言民间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会计是民间非营利组织管理和运营的重要工具之一。
会计科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通过对会计科目的科学设置和分类,能够为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
本文将介绍民间非营利会计科目的概念、分类、设置及应用。
二、概念1. 民间非营利会计科目的定义民间非营利会计科目是指用于记录、分类和整理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交易的一种符号表示方法,是财务会计信息收集和报告的基础。
2. 民间非营利会计科目的特点(1)决策导向性:民间非营利会计科目的设置应能够满足管理层对财务信息进行决策和监控的需求。
(2)非营利性:与营利组织相比,民间非营利会计科目更加注重财务交易的公益性特征,关注社会责任和义务。
(3)多样性: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种类众多,会计科目的设置需要根据不同组织的目标和业务特点进行差异化。
三、分类1. 收入类会计科目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捐赠、赞助、会员费等,因此,在收入类会计科目的设置中,应包括捐赠收入、赞助收入、会费收入等。
2. 支出类会计科目支出类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社会公益事业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筹款费用支出等。
其中,社会公益事业支出是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核心支出项目,包括公益活动费用、宣传费用、项目研究费用等。
3. 资产类会计科目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于记录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产情况,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
此外,还应包括特殊资金类科目,如基金、专项资金等。
4. 负债类会计科目负债类会计科目主要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负债情况,如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费等。
四、设置原则1. 清晰明确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尽量做到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或重复的科目。
2. 经济实用会计科目的设置应符合经济实用原则,能够满足财务报告的需要,方便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
3. 结构合理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具备合理的结构,科目之间应有层次和逻辑上的联系,便于财务分析和报表编制。
民间非赢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赢利组织会计制度在当今社会,民间非赢利组织在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这些组织的良好管理和透明运作,民间非赢利组织会计制度成为必不可少的一环。
本文将从目的、原则、核算科目、编制报表等方面来阐述民间非赢利组织会计制度。
一、目的民间非赢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组织的财务收支记录真实、准确,实现财务管理和决策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通过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提高组织的财务管理水平,保障组织资产的安全和合理运用,维护组织成员的权益。
二、原则1. 公正性原则:民间非赢利组织应根据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公正地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
通过公正的会计信息披露,确保各方对组织财务状况的准确了解。
2. 一致性原则:组织应在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上保持稳定,确保信息的可比性和连续性。
不得随意改变会计估计和处理方法。
3. 实体独立性原则:组织的财务活动应与个人或其他组织的财务活动相互独立。
组织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建立独立的会计制度,确保财务的独立性和可靠性。
三、核算科目1. 资产类科目: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
2. 负债类科目:包括长期负债、短期负债、递延收益等。
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捐赠收入、基金净值、盈余公积等。
4. 收入类科目: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补助、会员会费等。
5. 费用类科目:包括行政费用、工资福利费、项目支出等。
四、编制报表1. 资产负债表:反映组织在特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2. 收入支出表:反映组织在特定会计期间内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3. 现金流量表:反映组织在特定会计期间内的现金收入和支付情况。
通过编制上述报表,可以清晰地了解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为组织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总结:民间非赢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确保组织的财务管理和决策的合理性至关重要。
在制定会计制度时,应秉持公正性、一致性和实体独立性原则,明确核算科目,并编制相应报表。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科目表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做好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现将《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2004年10月19日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考虑到很多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现对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调账原则及主要账务调整凡执行原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在2004年12月31日及之前,仍应当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会计报表。
自2005年1月1日起,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新制度设置新账,将各会计科目2004年年末余额转入新账并作调整后,作为新制度各会计科目2005年的年初余额,并按照新制度编制2005年的年初资产负债表。
在编制2005年度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新制度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做好衔接工作:(一)按照新制度清理资产和负债,并进行账务调整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对于清查出的资产报废、毁损、盘盈盘亏以及应确认而未确认的资产等,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报经批准后,借记或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或借记相关资产科目;如有清查出的应确认而未确认的负债等,应当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相关负债科目。
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新制度规定应确认为文物文化资产的部分,如果原先已经记入“固定资产”科目或其他资产科目,应当转入“文物文化资产”科目;如果原先没有入账,应当借记“文物文化资产”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或者“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大全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第一部分总说明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三、对于会计科目名称,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根据本组织的具体情况,在不违背会计科目使用原则的基础上,确定适合于本组织的会计科目名称。
四、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六、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年度和中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两个相关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顺序号编号名称一、资产类1 1001 现金2 1002 银行存款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4 1101 短期投资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6 1111 应收票据7 1121 应收账款8 1122 其他应收款9 1131 坏账准备10 1141 预付账款11 1201 存货12 1202 存货跌价准备13 1301 待摊费用14 1401 长期股权投资15 1402 长期债权投资16 1421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7 1501 固定资产18 1502 累计折旧19 1505 在建工程20 1506 文物文化资产21 1509 固定资产清理22 1601 无形资产23 1701 受托代理资产二、负债类24 2101 短期借款25 2201 应付票据26 2202 应付账款27 2203 预收账款28 2204 应付工资29 2206 应交税金30 2209 其他应付款31 2301 预提费用32 2401 预计负债33 2501 长期借款34 2502 长期应付款35 2601 受托代理负债三、净资产类36 3101 非限定性净资产37 3102 限定性净资产四、收入费用类38 4101 捐赠收入39 4201 会费收入40 4301 提供服务收入41 4401 政府补助收入42 4501 商品销售收入43 4601 投资收益44 4901 其他收入45 5101 业务活动成本46 5201 管理费用47 5301 筹资费用48 5401 其他费用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01现金一、本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库存现金。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各类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些组织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出资者不拥有所有权,清算后剩余财产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会计核算应以持续、正常的业务活动为前提,并划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
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应折算为人民币。
会计核算应遵循基本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收支结余和现金流量,按经济实质进行核算,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保持一致性,按规定处理,及时进行,清晰明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九)非营利组织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该确保收入与成本、费用相互配比,同时在同一会计期间内确认各项收入及其相关的成本和费用。
十)非营利组织在取得财产时应该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如果财产发生减值,则应该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非营利组织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一)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该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也不得少计负债或费用。
十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该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如果支出的效益仅与本年度相关,则应该作为收益性支出;如果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则应该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三)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应该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资产、负债、结余等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充分披露。
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处理。
第八条规定,非营利组织应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二章资产第九条规定,资产是指过去的经济业务形成并由非营利组织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非营利组织带来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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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利润分配科目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与商业企业会计制度有一些区别,其中利润分配科目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利润分配科目:
1. 经常项目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员费收入、服务收入等。
这些收入来自于组织的日常运营活动。
2. 非经常项目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政府补助等。
这些收入不属于组织的日常经营活动,通常是来自于投资或政府的资助。
3. 经常性支出:包括员工薪酬、房租、水电费等与组织日常运营相关的开支。
4. 非经常性支出:包括折旧费用、修缮费用等与组织日常运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5. 捐赠支出:包括向其他非营利组织或个人捐赠的资金或物品。
6. 税收支付:包括组织需要向政府支付的税收费用。
7. 盈余留存:如果组织的收入超过支出,会形成盈余。
盈余留存科目记录了组织将盈余用于日后发展或投资的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性质和目的不同,所以利润分配科目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上只是一般常
见的科目。
实际的利润分配科目还需要根据组织的具体情况和财务报告要求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