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海·国际社区】3#地块B区工程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成都海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四月

目录

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 -第一章坍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7 -第二章触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0 -第三章高空坠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4 -第四章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6 -第五章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预案......................... - 18 -

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有效避免事故在施救过程中的盲目性,减少事故救援过程中的伤亡损失,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成本;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减少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办法,

一、安全事故的划分:

根据本案安全事故划分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

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范围:按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号发布):(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

1、死亡三十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

1、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1、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

2、重伤二十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为四级重大事故:

1、死亡二人以下;

2、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二、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

1、公司内发生物体打击、触电、高坠、坍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重特大事故时,各项目负责人要以电话、传真等最快方式,在24小时内立即上报到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管理部等有关职能部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同时按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2、报告内容:

(1)、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工程项目、事故类别;

(2)、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4)、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项目经理、责任人姓名;

(6)、报告过哪些单位、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到现场的情况;

(7)、事态发展的预测;

(8)、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二)、一般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

1、公司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各项目负责人要以电话、传真

等方式,及时上报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等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同时按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工程项目、事故类别;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人员伤害情况、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项目经理、责任人姓名;

(6)、报告过哪些单位、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到现场的情况;

(7)、事态发展的预测;

(8)、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现场保护、抢险和施救。

1、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主持采取可靠有效的紧急抢险、救护措施,积极组织救护伤员和抢救国家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2、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要采取保护原始现场的措施,划定事故现场的保护范围,设置警戒区并派专人保护好事故现场。

3、因抢救、施救而必须移动现场时,应采取设置标志、绘制事故现场简图、拍照、摄像并写出书面记录等保护性措施,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对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严禁在不了解情况下错误指挥冒险蛮

干,导致连续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指挥,组织处理险情抢救伤员并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现场技术负责人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施救方案,质安员负责对险情的监控及随时汇报。项目书记、工会主席组织群众疏散到安全区域,门卫负责联系抢险、救援的有关单位(119、120、)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的职责

1、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企业法人和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必须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其职责是具体负责组织公司职能部门部署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及事故的善后工作。

2、施工现场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管理部为组织和牵头部门,参与事故的调查和配合有关进行安全事故的处理。

各部门职责如下:

(1)、安全生产管理部:

A、及时上报并通知公司各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

B、迅速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抢救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配合项目保护好事故现场。

C、组织事故分析、调查,写出事故的调查报告。

(2)、保卫部:

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秩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收集人证、物证的取证工作

(3)、工会、人事部:

负责事故的调查询问,对伤亡职工家属的接待、安抚及调解,按

有关规定妥善做好善后事宜。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职工情绪,减少事故的负面影响。

(4)、主管生产的副经理:

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立即组织抢救工作。

(5)、项目经理:

负责事故的上报,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将事故的损失降低。严禁救护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避免在救护中产生连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6)、项目书记、工会主席:

负责安抚伤亡者的家属,稳定现场职工情绪,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分析处理。

(7)、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

对抢救小组提供第一手资料,对险情随时观察报告,以便抢救小组分析决策,对事故立即开展全方位抢救。

五、处罚办法:

1、违反《安全生产法》第71条,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者按《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凡发生特重大安全事故,企业法人、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