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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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浅谈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浅谈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作为一名“90后”,“依法治国”、“法治社会”这样的字眼似乎从小就一直听到大人们挂在嘴边,而真正对这些概念有些许认识,是直到上了初中高中;上了大学,没有了政治课,这些似乎又离了自己。

下面我只能以自己平时看新闻和老师上课讲的一些内容来谈谈中国社会的法治建设。

先来说说我国社会法治建设的优势。

从时间的角度来说,其实,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渊源是很深远的。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变法中就有关于国家律例的措施;而百家争鸣时则有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流派,他们主张君主以严刑酷法统治国家,并得到秦始皇的采纳,尽管与我们现代社会所主张的法治大相径庭,但这在当时已是一大进步了。

而此后,我国的历朝历代都有相应的国家律例,可见,我国的法治社会的建设是历史悠久的。

而自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一直都十分重视法治社会的建设,尽管这中间也有走弯路的时候,但都能及时纠正,并不断地推进普法教育,使得我国法治建设稳步发展。

至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我国已拥有完备的法律体系,这也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我们的人民,随着新中国的建立,法律和法制意识也不断提高,相信我们的法律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够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尽管我们已经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上取得了不少进步,我们仍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和不足。

首先,还是从历史的角度说起,我们的法治渊源的确很悠久,但古代的法跟我们现在的法差异极大,再者,中国古代几乎没有民主可言,人民的呐喊和法律的力量终究敌不过君权的日益强大;第二点,我国的政治体制以及相关的历史传统使得司法独立的实现有很大的难度,行政的干预对法律的真正实施是一大阻力;其次,尽管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法律中存在着漏洞这是在所难免,我们还得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再者,在实际应用中,我们依然存在许多不足。

对于一个案件的审理,法官首先考虑的似乎是各方的利益,而非法律中的各项规定,某种程度上来讲,法律简直是形同虚设。

浅谈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方法与途径

浅谈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方法与途径

浅谈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方法与途径作者:张楠来源:《成长·读写月刊》2016年第08期一、法治文化的内涵法治文化是相对于人治文化而存在的一种进步文化形态,它是法律制度、法治精神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实施的程度和人们对法律信仰水平的总和,其核心内容应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

所谓法治文化,就是以法制教育为内容,以文化形式为载体,用群众喜闻乐见、主动参与的多种文化艺术形式,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意义(一)法治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现实需求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法治文化相当薄弱,而与法治文化相对立的人治文化则根深蒂固。

与法治精神相悖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不正常现象之所以时有发生,固然有很多原因,但人治文化的影响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这是因为,法律的制定需要先进法治文化的熏陶和铺垫;法律知识的普及需要先进的法治文化作载体;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先进的法治文化作保障。

(二)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谐社会也是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应当坚持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只有加强法治,才能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民主、塑造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培育法治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现法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有利于夯实法治国家建设的文化支撑,有利于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创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体现当代法治建设方向的社会主义文化。

三、当前法治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合力需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长远的工作,在尚未完全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的情况下,个别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与自己无关,对法治文化建设的主动协调配合不够,对组织实施法治文化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法治文化建设的进展。

法治建设专题教育心得体会5篇

法治建设专题教育心得体会5篇

法治建设专题教育心得体会5篇法治建设专题教育心得体会【篇1】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人们保护自己的主要武器便是法律。

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就成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不仅能在巩固学科知识的基础上拓展学生的视野和思维深度,又可以体现法律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紧密性,能帮助学生多方面多角度了解法律对我们实际生活的积极作用。

语文教学担负着人文教育的功能,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充分、合理、科学地挖掘语文课程中的法制教育资源是一种现实、可操作而有实效的途径。

这种运用现代眼光来重新审视文本的“法眼”解读,以及运用艺术眼光对法律文本、法律事件的“文学”欣赏,不仅有助于加深学生对课文内容的理解,也必将使得法制的神圣光芒照进美术课堂,照进学生的心灵。

一、利用教材中的篇目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课文,是学生学习语文的主阵地。

利用课文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自然是最直接、快捷而有效的途径。

例如新课标人教版实验教材五年级上册第九课《保护文物》《校徽设计》《精美的邮票》《趣味汉字》等。

只要我们深入挖掘、刻意引领,便可以随时抓住课文中的点滴细节向学生灌输法律意识。

学生立即意识到这在现代社会中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趁机为同学们介绍了和该法律有关的相关条例,让学生对此行为性质的认识更加清楚、深刻。

在此基础上,我组织学生给“社会的蛀虫们”写一封信,谴责他们的违法行为,控诉他们的累累罪行。

学生通过此课的学习,社会责任感意识得到极大的增强。

二、挖掘课程资源,让“法制”服务于“语文”教材中的课文能帮助学生树立法制观念,那么,课本以外的“法制”能否反过来服务于学生的“语文”学习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只要教师善于从生活和法律文书中挖掘课程资源,就能找出对学生学习语文大有裨益的“营养”来。

我让学生搜集《今日说法》标题,体会作文拟题技巧。

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深受学生喜爱,它的成功除了选题贴近百姓生活、讲述真实生动、弘扬道德风尚、普及法律常识外,还得益于每一期都有一个好标题。

浅谈xx法治化城市建设-范文

浅谈xx法治化城市建设-范文

浅谈xx法治化城市建设浅谈XX法治化城市建设近几年来,xx市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各项事业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与建设法治城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方面都将发生更加深刻的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是经济运行法治环境的变化,最大的风险是对游戏规则缺乏了解,最大的挑战是法治建设的挑战。

尤其是xx市处于上海和苏南经济板块之间,城市法治化建设尤其重要。

围绕法治xx建设目标,笔者认为:——注重理论研究,下力气夯实建设法治化城市的基础。

研究如何把xx市建设成现代化城市所需的法制环境,应具备哪些基本要素;研究法治化城市的基本原则、制度设计、总体构架和目标,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研究和总结这些年来xx市在法治化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及经验教训。

——实现四个结合,正确处理和理顺建设法治化城市中的各类关系。

一是法治与德治结合。

法治不是万能的,法律无法规范的行为应当通过德治来规范。

二是治市与治党结合。

把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市的具体任务结合起来,把党委从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加强党委的检查与监督功能。

三是民主与法制结合。

让人民群众通过参与立法、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形式,来反映自己的愿望,接受法制教育,规范各种行为;正确处理好法治与自治的关系,特别是处理好基层依法治理与村民自治等基层民主形式之间的关系,使二者形成合力。

四是立法与法制宣传、法律实施相结合。

增加立法透明度,给人民群众知情权。

如涉及市民民生等重大问题进行立法时,应举办听证会制度等。

——力求创新突破,为建设法治化城市提供源动力。

一是实现地方立法工作的创新和突破,学会自觉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来调控社会关系、管理社会事务,充分运用法律、法规来调整、规范、引导、教育的功能。

xx是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对于xx的城市化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浅谈法治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浅谈法治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浅谈法治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南开区副区长朱峰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高度发展的重要标志。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为它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通过大力发展民主政治为它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通过大力发展先进文化为它提供牢固的精神支柱,同时更需要法治的保障。

和谐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运用法治等手段在不断地社会调节中实现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建设必须与之相适应。

法治不仅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特征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赖以建立的必要手段和途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法治,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它以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为特点,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等活动,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

法治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间具有高度的同一性,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推进法治建设。

首先,良好的法制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法律体现公平、正义,体现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重心,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关键作用。

只有通过不断健全民主制度,营造新的机制和环境,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体现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不断完善法治手段,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其次,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和谐社会要求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没有社会安定团结,没有社会稳定,和谐社会就会失去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

法治是构建有序社会最主要的手段,法律以其特有的强制力和威慑力,预防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的产生和发展,并运用特定的法律规则解决纠纷、缓和矛盾,从而保证社会正常有序地运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秩序保障。

第三,法治所倡导的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

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要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公平地分配社会权益。

法治在促进和维护社会正义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对资源、利益和负担进行权威性、公正性的分配。

浅谈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李关勤来源:《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08期摘要基层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本文认为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深入了解基层法治环境,不断发现和准确把握基层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采取有效形式,开辟多种途径,因势利导,多措并举,在纠错与立制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关键词基层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基层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深入了解基层法治环境,采取有效形式,拓展多种途径,因势利导,强化落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一、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但基层法治建设这个系统中诸要素还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这种要素自身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公民缺乏自觉的法治意识当前,道德规范和生活习俗依然是指导和调节群众行为的主要依据,法律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只是一种权宜之计。

相当一部分群众咨询、学习法律往往持着“临时抱佛脚”的实用心态,知法守法用法等法律意识淡薄。

群众在自身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从忍耐开始积蓄怨气,一旦点燃“导火线”,就会丧失理智,导致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一些党员干部也习惯于依靠政策和行政命令办事,常常以执行政策或执行上级“指示”为借口拒绝执行法律,法律还没有成为指导和约束人们行为的“第一准则”。

(二)立法及司法解释还不够科学完善立法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置是否科学、行使程序是否公正以及运行是否和谐顺利,都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

有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推进还存在衔接不紧密、过度不自然、相互矛盾等问题,对基层法治化建设影响很大。

特别是国家在取消农业税、实行“二孩化”政策过程中,对农民欠税、社会抚养费征收、独生子女户待遇等问题处理落差较大,在群众的心里基本形成了这样一种概念:“凡是国家要求上缴的,都可以拖着扛着,总有免除的一天。

浅谈新时代信访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浅谈新时代信访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浅谈新时代信访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摘要:信访工作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关乎民生政事,涉及方方面面。

解决信访问题,依法是原则,化解是途径,法治是保障。

建立完善新时代信访法治化,充分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处理信访问题,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破解复杂难题,有利于培育良性的信访秩序,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关键词:新时代;信访;法治化;意义随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国内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寻求解决问题的依旧较多,为了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拓宽和优化解决问题渠道,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笔者认为: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化解和减少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引导依法维权,维护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现实需要,是破解信访工作中“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和恶意闹访、随意缠访等突出问题的根本途径,对化解主要矛盾,减轻信访成本,及早办结诉求,使信访行为和服务更加规范回归理性,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在我国,社会矛盾大多属于利益诉求,能否解决好这些信访突出问题,折射出全国上下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依法办事能力。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保持稳定的秩序,在各方利益竞逐中维护公平正义,在意识碰撞中坚守文明的底线,必须强化法治的力量。

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才能顺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进程。

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保持长久和谐稳定,就要讲求依法办事,以法服人,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因违法行政、违规操作引发矛盾、问题。

要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牢固树立商以求同、协以成事的理念,善于通过公开、公正的程序,在不同意见中求同,在不同利益诉求中权衡,使公共决策尽可能兼顾各方利益,努力找到最大公约数。

浅谈信访制度的法治化建设

浅谈信访制度的法治化建设

浅谈信访制度的法治化建设摘要:信访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制度,虽然在计划经济时代起到过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这一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已不适应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在客观上成为了国家政治认同性流失的重要渠道,如果不彻底改革,不仅会有碍法治建设,甚至产生十分严重的政治后果。

本文介绍了信访制度,分析了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并探讨了信访制度的法治化建设措施。

关键词:信访;法制化;人大一、信访制度概述信访,是人民来信来访的总称。

国务院2005年1月10日颁布的《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中国目前的信访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参与类信访;求决类信访;诉讼类信访。

参与类信访主要是指对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司法机关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及批评的信访事项。

求决类信访在目前各级政府机关受理的信访事项中所占比例最大。

诉讼类信访是目前中国最叹为观止的奇特信访类型,没完没了的大量申诉案件是对已经终审生效的法院判决提出的申诉。

二、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第一,信访体制不顺,机构庞杂,缺乏整体系统性,导致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集,在客观上造成了中央政治权威的流失。

由于各级信访机构在没有任何监督下对信访案件层层转办,导致信访不断升级,中央有关部门受理信访量直线上升。

但信访公民来京后,不停在各信访机构之间来回跑动,可问题并不能真正得到解决,最终导致他们对中央政治权威产生怀疑。

如一份在北京上访村流传甚广的署名为“亿万冤民者”的传单就称:“想起国务院,好似阎王殿,外边是疯犬,里边是贪官。

”从早几年听到的“中央是恩人”,到直接质疑党中央和国务院,这一变化说明了信访这道政治防火墙出现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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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治文化建设
浅谈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就其内涵而言,包括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两个内容,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规章制度等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以及公民的法律素养、法律精神、法治理念等法律价值观的形成。

法治文化所追求的目标,是将法治深深烙印在公民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上,是全社会对法治的敬畏和信仰。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各地各单位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具体做法包括:以健全的机制保障法治文化建设顺利推进,以多样的活动增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效,以坚强的阵地夯实法治文化建设基础,以公共媒体宣传激发法治文化建设活力,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然而在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法治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时代性、创新性不足等等。

针对现状,笔者结合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实践,作如下思考:
法治文化建设应力求体系化、机制化。

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制定并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五年计划,如今已经实施了十二个五年规划,尽管在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出现过波折和低谷,但总的来说呈现上升趋势,其中制定发展规划起到了关键作用。

我国在普法方面,已进行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今年是“七五”普法启动,但是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仍然没有一个自上而下、系统全面的规划。

为此,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各单位实施、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作用,制定详尽的法治文化建设发展规划,落实具体实施任务,健全完善法律规章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让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有计划、有秩序、有目标地顺利进行。

法治文化建设应力求基础化、基层化。

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良好的法律素养,是每一个法治社会的公民都应该具备的。

要培养一代具有高素质的法治人才,就应该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

教育工作者和法治工作者应互助合作,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环境、发育特点等因素制定出与中小学课堂相适应的法治文化课程,对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文化教育,
实现法治文化基础培养;同时,教师、家长也应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到学校的法治文化课程互动活动中,为孩子树立法治好榜样;社区、教育部门等单位从各方面支持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为其提供法治文化建设基地的参观学习机会。

从长远来说,这不仅仅是法治文化的传播,更是对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乃至世界观的塑造,有利于为法治社会的发展、法治精神的传承和发扬奠定扎实的基础。

法治文化建设应力求生活化、实效化。

文化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因此法治文化建设更应该贴近群众生活,着眼于群众的实际需求,“对症下药”,才能取得良好成效。

在农村,针对农民关注的农业焦点问题,开展“法律进乡村”服务活动,帮助农民解决相关的法律权益问题;在城市,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商品质量、卫生医疗等问题,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为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通过这种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服务的方式,使群众从根本上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任,开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行政执法方面也要加强实效性的建设,行政单位开通惠民窗口,提高行政效率;执法人员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行政。

此外,法治文化建设也要借鉴文艺的方式,柔化法治的棱角,将法治文化建设延伸到各种活动当中,用互动型文艺活动的方式达到法治文化传播的目的,使群众广泛参与进来,激发广大群众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热情,扩大法治文化建设的影响力。

法治文化建设应力求现代化、多元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现代社会处在一个飞速发展的多媒体时代,法治文化建设也要与时俱进,博采众长,与时代接轨,除了主流媒体之外,可以加入自媒体的元素,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微博、论坛等渠道发布法治内容,如每天发布一篇法治文化的专栏文章或小故事等,定期与群众进行互动,使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得到迅速传播,时效性也得到大大增强。

同时,法治文化建设不能闭门造车,要借鉴其他地方的好做法,形成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系。

总体而言,只要善于发现,从具体工作出发,利用创新思维,就能开辟出适合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

优品课件,意犹未尽,知识共享,共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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