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ABS业务模板范本 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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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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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合同模板合同编号:【编号】甲方(出借人):【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乙方(借款人):【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一、合同目的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即向乙方提供金融支持,帮助乙方解决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问题。

二、借款金额及期限2.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金额为【借款金额数字】(大写:【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整。

2.2 借款期限为【借款期限数字】(【借款期限中文】)个月,自【借款起始日期】起至【借款结束日期】止。

三、利率及还款方式3.1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数字】%。

3.2 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1)分期还款:乙方每月应按照【分期还款金额数字】(大写:【分期还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进行还款,直至偿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还款责任4.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和方式准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不得拖欠或逾期还款。

4.2 如乙方发生逾期还款情况,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天数×借款本金×逾期利率/365。

4.3 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追索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

五、违约责任5.1 若乙方违约未按约定时间足额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逾期未还款金额的【违约金比例】%。

5.2 若乙方严重违约,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挪用、经营不善导致债务无法清偿等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六、保密条款6.1 甲乙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信息、经营情况等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6.2 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保密期限数字】年。

供应链金融合同范本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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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合同范本下载甲方(供应商):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乙方(金融机构):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鉴于甲方在供应链中作为供应商,乙方作为金融机构,双方基于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供应链金融服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定义1.1 供应链金融服务:指甲方在供应链中向乙方申请的,由乙方提供的,以甲方的应收账款为基础的融资服务。

1.2 应收账款:指甲方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交易行为而产生的,对买方(债务人)的金钱债权。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申请,向甲方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等。

2.2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以便于乙方进行风险评估和融资决策。

第三条融资额度与期限3.1 乙方根据甲方的信用状况和应收账款的质量,确定甲方的融资额度为人民币_____元(¥_____)。

3.2 融资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利率与费用4.1 本合同项下的融资利率为年利率_____%。

4.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支付融资服务费,服务费率为融资金额的_____%。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5.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融资服务。

5.2 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融资本金及利息。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6.1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信用状况和应收账款的质量,调整融资额度。

6.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融资服务。

6.3 乙方应保证融资资金的及时到位。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偿还融资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金额的_____%。

7.2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融资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未提供融资金额的_____%。

2023供应链金融合同.doc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供应链金融合同.doc正规范本(通用版)

供应链金融合同1. 引言本文档为供应链金融合同的范本文档。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金融服务,通过对供应链中的交易进行融资,为供应链各参与方提供资金支持和风险管理。

2. 合同条款2.1 合同双方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并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融资机构:2.2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供应商向融资机构融资的条件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3 融资方式根据供应链金融的特点,本合同约定融资方式:•采购融资:供应商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以采购订单为抵押物;•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融资机构,融资机构向供应商提供融资;•仓储融资:供应商将货物存放在指定仓库,融资机构向供应商提供仓储融资。

2.4 融资条件根据双方协商,约定融资条件:•融资金额:•利率:•还款方式:•融资期限:2.5 融资使用供应商应确保融资资金用于合法和正当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原材料、支付供应商、生产制造等。

2.6 还款义务供应商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偿还融资资金和利息。

2.7 质押和担保本合同约定质押和担保方式:•抵押物:根据约定的融资方式确定具体抵押物,并提供相应的担保材料;•保证人:如有需要,供应商应提供担保人作为还款的保证。

2.8 违约责任•若供应商未按时还款,则应承担逾期罚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虚假或隐瞒重要信息,融资机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2.9 合同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经过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3. 其他条款3.1 争议解决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则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2 合同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到融资全部清偿后终止。

3.3 适用法律和管辖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4. 其他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备存;•合同条款解释权归本合同双方所有;•本合同自签署盖章日起生效。

是供应链金融合同的范本文档,供各方参考使用。

供应链金融服务合同正规范本(通用版)

供应链金融服务合同正规范本(通用版)

供应链金融服务合同【合同编号】:SCF/2021/001甲方:[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商]乙方:[供应商/受益方]本合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的,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并促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顺利进行。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根据乙方作为供应商的资质,以及甲方作为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商的业务需求,双方同意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合作。

本合同是为了明确双方在合作中各自的权责,有利于双方的合作关系稳定发展。

二、合作内容1.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游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等。

2.乙方提供准确、真实的交易信息和必要的证明文件,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流程和规定进行操作。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融资,乙方应理解并接受此情况。

三、合作流程1.乙方提交融资需求申请,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交易信息–融资金额–融资期限2.甲方审核乙方融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内容:–乙方交易稳定性评估–乙方信用评估–乙方经营状况评估3.甲方决定是否提供融资,并告知乙方融资结果。

4.若甲方决定提供融资,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融资金额、融资利率、融资期限等相关条款。

5.乙方签署借款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担保物或代偿措施。

6.甲方向乙方划付融资款项,并按照约定时间收取相应的还款和利息。

四、费用和费率1.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根据实际操作进行适当的费用支付。

2.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费率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和利息。

费率根据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融资金额确定,可以根据市场环境和风险评估调整,但应在合理范围内。

五、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技术、业务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案、商业机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利用这些秘密信息。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仍归属原所有权人所有。

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6篇

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6篇

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6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鉴于:1. 甲方拥有对某些应收账款的合法权利;2. 甲方希望将其拥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以获取相应的对价;3.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转让的应收账款,并支付相应的对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应收账款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应收账款转让内容1. 甲方将其拥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具体应收账款的详细信息如下:(1)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名称及地址;(2)应收账款的金额及支付方式;(3)应收账款的到期日及还款条件;(4)其他与应收账款相关的信息。

2.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转让的应收账款,并支付相应的对价。

对价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1)对价的金额;(2)对价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二、应收账款转让的效力1. 甲方转让应收账款后,乙方成为应收账款的合法权利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2. 甲方应确保其转让的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乙方在受让应收账款后,应确保债务人的还款不受任何限制或阻碍。

三、违约责任及赔偿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甲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转让应收账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 乙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受让应收账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其他约定事项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应收账款转让的顺利完成。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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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转让合同(适用于公开型无追索应收账款转让业务)编号:本合同由以下转让方及受让方于签署日签署。

如采用线下形式签署,签署日为【】年【】月【】日;如采用线上形式签署,签署日为双方均加盖时间戳的日期。

甲方【转让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鉴于:1、转让方为【】(下称“核心企业”)直属/下属公司(以下称“主债务人”)的合作供应商,双方已签署商务合同(以下称“基础交易合同”),转让方因其已履行基础交易合同形成对主债务人的应收账款。

转让方愿按本合同的规定将相应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以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为前提为转让方开展应收账款转让【无追索权】业务。

2、双方同意为【】业务之目的订立本合同。

受让方基于本合同约定受让转让方合法持有的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后,拟将该等应收账款或其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释义除非另有说明,本合同下列词语的释义如下:1.1 本合同:指本合同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附件。

1.2 主债务人:即基础交易合同项下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及/或服务,并对供应商负有付款义务的合同一方。

本合同项下主债务人具体以本合同附件一《转让应收账款清单》所列买方为准。

1.3 债务人:指本合同签署时,对基础交易合同项下主债务人付款义务承担清偿/担保责任的其他当事方,该等当事方与主债务人统称为债务人。

1.4 供应商:又称初始债权人,指与主债务人签署基础交易合同,为主债务人提供商品及/或服务并享有向其收取价款的权利的合同一方,即本合同转让方。

1.5 应收账款:指转让方根据本合同转让给受让方的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对主债务人享有的唯一、具体、特定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以及相关所有权利(包括从权利)和利益。

1.6 应收账款转让【无追索权】:指转让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在基础交易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及其在应收账款项下的全部权利一并转让给受让方的行为。

债务人因发生信用风险未按照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受让方应收账款的,受让方放弃对转让方的追索权,自行承担相应的坏账风险。

但如基础交易合同项下发生转让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做出的陈述、保证及义务(含商业争议)等违约情形的,受让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要求转让方承担损害赔偿、回购、返还已付融资款及相应利息等违约责任。

1.7 应收账款转让价款:指受让方因受让应收账款而向转让方支付的对价款。

1.8 应收账款转让日:指本合同生效之日。

1.9 应收账款到期日:指基础交易合同约定的或发票注明的或经受让方和债务人同意变更后的债务人应当支付应收账款款项的日期,具体以本合同附件一《转让应收账款清单》约定的“应收账款到期日”为准。

1.10 商业争议:指非因主债务人信用原因导致受让方不能或可能不能按时足额回收应收账款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因对转让方在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义务履行提出异议而拒收发票,对有关应收账款提出抗辩、拒付、抵消等主张,以及第三人对应收账款提出权利主张等。

1.11 法律:指有权机关经合法程序制定、修订、发布的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法律文件及其条款。

1.12 人行征信系统: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

1.13 工作日: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以外的受让方正常营业日。

1.14 日:指自然日。

第二条承诺与保证2.1 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转让方向受让方作如下承诺和保证。

该承诺与保证于本合同签署时做出,且在应收账款转让日及转让价款支付日仍有效:(1)转让方系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合法主体,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转让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已获得所必须的所有同意、批准及/或授权,符合《公司法》等法律及转让方《公司章程》之规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转让方所应遵循的法律、有权机关判决或裁决等具有合法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或有权机关依法履行其职责而采取的其他措施、转让方因签署任何合同/协议或出具单方承诺/保证等法律文件而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其他任何转让方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4)根据受让方要求向受让方披露相关信息及提供文件、单据等资料,并保证该等信息和资料完整、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没有任何隐瞒或遗漏。

基础交易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5)保证就其向受让方转让应收账款的事宜向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取得债务人已知悉该等应收账款转让并承诺到期无条件支付应收账款的确认文件原件。

(6)保证完成为本合同的有效所需的备案、登记或其他手续。

(7)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应收账款:①真实、合法、有效且依法可转让;②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瑕疵,基础交易合同以及转让方未与债务人或任何第三方通过基础交易合同或形成任何其他口头或书面约定禁止或限制应收账款转让,也不存在受让方行使应收账款对应权利的其他限制或任何争议和/或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争议);③转让方未曾就应收账款赠予或约定抵销、给予折扣或放弃权利,转让方未将应收账款设立质押或其他任何优先权益,且未曾向他人转让或赠与应收账款或其项下任何权益或利益;④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受让方不能合法有效行使权利或导致其权益减损或灭失的情形。

(8)转让方已经完全、适当的履行其在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不怠于行使基础交易合同项下权利。

(9)自应收账款转让日起,未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得对所转让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付款人、付款期限、付款路径、付款条件等可能影响受让方收款权利的事项做出其他约定,也不得接受除双方约定外的任何形式的债务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在应收账款项下支付的款项,如转让方收到应收账款项下的付款的,应按照本合同第3.8 条执行。

(10)自应收账款转让日起,转让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处分本合同项下已转让给受让方的应收账款或在其上设置任何权利。

(11)转让方应当就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的或即将发生的任何纠纷自其明知或应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让方。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转让方应根据受让方要求负责提供转让方的财务报告、应收账款明细及其他为本合同目的必要资料。

(13)如发现债务人因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财产被查封等情形而将严重影响应收账款的回收时,转让方应自知悉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让方,并配合受让方做好相应的补救工作。

(14)保证在受让方采取收款措施时给予充分的配合。

第三条应收账款转让3.1 本合同项下转让的应收账款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转让应收账款清单》。

3.2 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应收账款时,应按照受让方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3.3 转让方转让的应收账款附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利的,相应的担保权益随应收账款自动一并转让予受让方,无论该等担保登记变更手续是否完成。

转让方应根据受让方要求,积极促进受让方取得转让方有关担保合同中的权利人地位。

若需变更相应登记手续,转让方应根据受让方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3.4 受让方有权对转让方申请转让的应收账款,以及转让方与债务人所签署的相关法律性文件等资料在应收账款转让日及转让价款支付日(含当日)前进行持续审查,并根据本合同约定终止受让应收账款。

3.5 本合同第4.2 条约定的受让方付款条件满足后,受让方向本合同第4.3 条约定账户划转相应转让价款。

受让方付款条件满足前,受让方没有支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义务。

3.6 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通知方式为:转让方应根据受让方的要求通知债务人应收账款转让给受让方,通知债务人收款账户为受让方指定账户,并将相应的书面转让通知、债务人收件回执等文件置于受让方备份。

无论本合同约定何种通知方式,受让方均有权要求转让方或自行将相关账款的转让通知债务人,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债务人对于相关转让的书面确认。

3.7 自应收账款转让日起,基于应收账款而产生的一切还款及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均由受让方享有。

3.8 自应收账款转让日起,转让方收到债务人支付的对应应收账款项下任何现金、汇票或其他支付工具以及转让方任何账户收到的对应应收账款项下款项,均属受让方财产,转让方应当立即通知受让方。

自转让方收到时起,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立即形成信托关系,受让方为信托人及受益人,转让方为无报酬之受托人,转让方为受让方的利益持有上述现金或支付工具。

转让方应在收到后立即无条件地将现金/票据/其他支付工具/账户资金交付/背书/划转给受让方。

信托财产在转付受让方之前因转让方被申请破产、第三人主张权利或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形而受影响时,转让方应立即通知受让方,并积极主张信托财产及相关权利归属受让方,同时按受让方要求提供其他配合,确保受让方实现对信托财产的权利。

3.9 自应收账款转让日起,受让方即享有转让方对该应收账款被转让前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收取全部应收账款本金及其与该应收账款有关的全部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的权利、同主债务人达成妥协/宽限/和解的权利、执行与应收账款相关的任何担保/保险以及其他具有担保性质或效力的合同安排的权利、强制执行权利、起诉权、留置权、对基础交易合同项下履行的抗辩权、对流通票据的背书权、对该应收账款的转让权以及转让方对可能被拒收或退回的货物或服务所拥有的所有其他权利。

在任何情况下,应收账款的转让都不得解释为受让方承担了转让方在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方应继续履行其在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3.10 自应收账款转让日起,受让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执行。

若在实际操作中受让方需要转让方配合有关的管理、执行工作,如向债务人或其他第三方进行催收、索赔、起诉或采取其他法律行动的,转让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四条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及付款4.1 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价款为转让应收账款合计金额扣除资产转让折扣费用后之金额。

资产转让折扣费用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资产转让折扣费用=转让应收账款合计金额*资产转让折扣率*资产转让折扣计算期间/360;(2)本合同资产转让折扣率:%/年;(3)本合同资产转让折扣计算期间:从受让方将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之日起算,至应收账款到期日止。

4.2 同时满足以下【(1)-(7)】条件的,受让方支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1)基础交易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未发生违约事件。

(2)本合同已生效,且相关应收账款已在人行征信系统办理完毕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手续登记至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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