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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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实施方

危险化学品实施方案

普洱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2 O 1 0年深化危隘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妄

[2 01 O]4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和推进实施2 0 1(年全省重点督察的2 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 0项重要工作的适知》(普政发[2 O 1 O]6 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普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为契机,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载体,深入治理化工企业安全问题,加快实茄危险工艺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改造,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罐车的专项治理,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力争把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内,全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创立工作,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促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全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市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由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等部门组成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开展,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协调、指

导工作;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对辖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进行规划;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情况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履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市发改委主要负责检查相关建设过程的投资核准和备

案情况,按权限规范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对没有依法依规进行核准和备案的项目依法严肃处理。

市经委主要负责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

备案工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限制、淘汰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登记,发

放机动车行驶证,同时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路面监控,对超载、不按规定路线、速度、时间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市环保局主要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将环评审批

作为其它有关部门审批的前置条件,凡未经过环评审查的综

合规划和专项规划一律不得审批,从源头上防止问题产生。

市建设局主要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审批,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当地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办理化工建设项目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作规划许可证。

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对危险货物运输从业单位的资质和

车辆申报运输的化学品品名进行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车

辆,不得核发道路运输证。

市国资委主要负责检查督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贯彻

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

况,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及

隐患治理措施,做好对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业绩

考核。

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产

品质量实施监督。对在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罐车罐体进行

检测,对车辆与罐体不相匹配的,积极协调罐体更换工作。

三、整治范围

整治工作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

营、储存、运输企业,重点是涉氯、涉氨等危险工艺的易燃

易爆化学品经营、使用企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

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 0 0 8]2 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 0 0 9]

8 3号)要求,整治工作采取重点突破、分段实施、整体推进

的办法,今年首先在全市大中型企业开展,在周边安全卫生

防护距离不足的突出企业进行重点突破。

(一)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按照“产业集聚”

与cc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有

条件的县(区)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专门生产、储存

园区,新建化工企业要求其入园建设。现有企业对周边安全

卫生防护距离不够的逐步实施“出城入园”。对周边安全卫

生防护距离严重不足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要

求,坚决杜绝在企业生产区周边卫生防护距离内新建用于人

员居住、办公等功能服务性建筑物,并立即停止周边卫生防

护距离内的在建项目,同时,要求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完善安全设施。

(二)着力开展我市涉及的电解工艺、氧化工艺等危险

化工工艺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编制确定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

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要求,对涉氯、涉氨及采用危险工艺

的企业,要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安装自动控制或安全

联锁报警装置j重大危险源应有远传和连续记录;工艺技术复杂的大型联合装置,除安装安全自动控制系统外,还应安

装安全联锁和紧急停车系统;工艺简单的单一装置,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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