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源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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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问题导向,按照“查源头、控增量、去存量”的原则,进一步摸清污染源分布及污染现状,严控新增污染,彻底整治解决污染存量问题,构建长效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要求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区域环境安全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加大治理力度,解决存量污染,严防新增污染,全面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坚持城乡共治、全域覆盖,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机制,压实污染排查整治责任,加快推进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内容及分工

主要包括涉气工业企业污染、燃煤锅炉污染源、散煤复燃污染源、餐饮油烟污染源、柴油货车污染源、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源、公路水利工程扬尘源、露天矿山扬尘源、工业料堆场扬尘源、市政工程扬尘源等方面。

1.涉气工业企业。重点排查企业是否持证排污,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重点污染源是否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是否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涉VOCs工业企业的VOCs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2.燃煤锅炉污染源。重点排查燃煤锅炉煤质是否达到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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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工业用燃料煤煤质标准;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业、取暖、农业、商用、公共服务)是否取缔到位,即“烟囱倒地、锅炉移位、断管断电、清除原料”;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是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及验收,是否稳定超低排放,是否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是否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

3.散煤复燃污染源。重点排查是否建立散煤复燃网格化监管体系,农户(住户)是否存有劣质散煤,是否燃烧劣质散煤。

4.餐饮油烟污染源。重点排查主城区内餐饮单位选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是否安装并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是否达标排放。

5.柴油货车污染源。重点排查中重型柴油货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上)是否经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排放检验,是否达标排放;不达标车辆是否到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治理,是否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经维修治理后复检是否合格;是否采取重污染天气柴油货车污染应急减排措施及建立有效落实机制。

6.重点用车单位。排查重点用车单位(自有或每天使用10辆以上重型柴油货车的单位)是否购买或使用国五及以上重型柴油货车、重型燃气车或新能源车;是否建立绿色运输责任制和承诺制;是否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超标排放车辆,是否通过国家机动车环保查询平台逐车核实车辆排放阶段,建立车辆动态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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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源。排查是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达标整治八条要求,即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两个全覆盖”、扬尘达标排放、土石方湿法作业、结构施工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设立专职扬尘管理员、工程主体作业层防尘网全封闭、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敞开堆放垃圾。重点检查裸露地面、粉状粒状物料遮盖防尘网目数是否达到2000目/100平方厘米要求,块状物料遮盖防尘网目数是否达到800目/100平方厘米要求,PM10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是否规范并稳定联网运行,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是否取得相关资质并封闭或严密遮盖,土石方作业是否采取有效洒水等抑尘措施,核查建筑物门洞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密封,密封网目数是否达到不低于800目/100平方厘米的要求。

8.公路水利工程扬尘源。重点排查在建公路和城乡道路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施工场地主要出入口、道路是否硬化并洒水抑尘,运输土方、建筑材料、渣土等车辆是否密闭或严密苫盖运输,取土场、弃土场是否采取压实、洒水、苫盖等措施,现场堆放土方、路基填料、施工材料是否采取苫盖等措施,边坡是否采用防尘网覆盖抑尘,岩石层凿裂、钻爆、现场截桩和破碎等易扬尘的施工工序是否采取洒水喷雾防尘措施,附属拌合站是否做到物料封闭存放以及场地、路面是否硬化并洒水保洁。

9.露天矿山扬尘源。重点排查露天矿山开采区域内道路以及开采区到加工区、废料堆场、公路路网道路是否硬化和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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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尘,运输车辆是否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尾矿库、排土场、排岩场是否采取喷洒抑尘剂、防尘网覆盖、洒水压实等措施,矿产资源加工生产设备大气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开采、加工作业区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设备是否规范安装运行,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对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是否按照计划推进综合治理,整治合格的是否进行验收。

10.工业料堆场扬尘源。重点排查工业企业是否按照《河北省工业企业料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全面落实《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料堆场场地路面是否硬化,在满足安全前提下煤炭等粉料是否入棚入仓或建有防风抑尘网,防风抑尘网是否完整无破损,料场露天装卸作业是否采取洒水喷雾等抑尘措施,规上工业企业料堆场是否规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PM10在线监测设施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11.市政工程扬尘源。重点排查县城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扬尘污染,包括管道、路面开挖、园林绿化整治地面等土石方作业是否采取及时回填、作业面洒水遮盖等抑尘措施,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是否封闭或者苫盖,路面切割、路沿石路砖现场加工是否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未栽植树穴、园林裸地是否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种植土、弃土、余土是否及时清除。

三、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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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整治工作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结束,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整治,彻底摸清污染源底数,完成污染治理和问题整改,消除存量污染问题。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全要素、全过程、全方位的污染源长效管控机制和权责明确、边界清晰、监管有力的责任体系。

(一)摸底排查阶段(*月*日至*月*日)。制定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边排查、边整治,实行动态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至*月*日)。*针对发现问题建立整治清单、责任清单、成效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对能够立即整改见效的,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对整改需要一定时间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年*月*日前完成整改或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巩固提升阶段(*月*日至*月*日)。*对排查整治成效进行全面“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巩固深化排查整治成果,把整治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四)核查验收阶段(*月*日至*月*日),*开展专项督察和集中检查,根据集中检查和专项督察情况,对排查污染源不全面、不彻底,整治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存在虚报瞒报漏报、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公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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