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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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考核细则
本细则作为保利工程部(以下简称工程部)对监理公司监理部(以下简称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考核的依据。考核原则:实行扣分加分制,满分100分。
一、考勤制度
1、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代打卡者及被代打卡者每次扣5分。
3、缺勤每次扣3分。请假天数超过规定天数的,每天扣2分。
4、本月无迟到、早退、缺勤加5分。
5、考勤制度本项以工程部打卡记录为准。
二、技术、资料管理
1、监理工程师不熟悉图纸的,每次扣2分;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在施工前未发
现的,每次扣1分。
2、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未进行费用审查的,每次扣1分。
3、未及时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等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
件及其质量情况的,每次扣1分。
4、施工方案、报告、进度计划等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未严格审查或未提出合
理化意见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审批完毕的,每次扣2分。
5、现场收方不按实际测量,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每次扣5分。
6、监理日志未按要求填写,出现应记录但未记录的事件,每件扣1分,监理日
志空缺的,每次扣2分。
7、旁站记录未按实际填写的或未按要求签字的,每次扣1分;未填写旁站记录
的,每次扣2分。
8、未按要求填写相关巡视记录的,每次扣1分;未填写巡视记录的,每次扣2
分。
9、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质量、技术文件等文件归档情况的的,每次扣2分。
10未按工程部要求回复工作指示、质量整改通知单、安全文明整改通知单的,每次扣2分。
11、未按实际情况填写、上报监理周报的,每次扣2分;未上报监理周报的每次
扣3分。
12、工序交接记录未按时按要求签的,每次扣1分。
13、监理例会或参与甲方组织的其它专题会议要做好会议纪要,纪要内容准确详
尽,与会人员签到完整,会议纪要在1天内送工程部确认并及时下发,送工程部确认前相关的专业工程师应对与自己相关的纪要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
会议未组织扣5分;监理工程师未参加会议扣2分;纪要未按要求审核扣2分;会议纪要超过2天上报甲方确认的,每次扣2分。
14、监理部内部建立良好的文件传阅机制,图纸、设计变更资料、甲方下发的各
种文件、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种文件、监理下发的各种文件,分管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阅读并签字。工程部抽查传阅记录,遗失或未传阅的文件,每人每份扣2分。
15、监理下发的各种文件用词准确,描述清楚,尤其是罚款通知单,理由详尽清
晰,罚款金额适当,有依据并与甲方商议,监理发文描述笼统,每份扣2分。
16、经查实以上资料有做假的,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发本
阶段奖金。
三、材料管理
1、材料进场时,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对材料进行验收,未按要求进行验收
的,每次扣2分;超时验收的,每次扣1分。
2、未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的,每次扣2分。
3、未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合理处理的,每次扣2分。
四、隐蔽验收
1、未对隐蔽工程进行预控的、对验收不认真仔细的,每次扣2分;
2、未组织隐蔽验收的,每次扣5分;
3、对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未督促落实的或未进行复查的,每次扣1分。
五、施工过程检查
1、现场施工的每个部位应进行巡察并填写巡察记录,现场未按工程部要求表格
内容进行巡察的或巡察不仔细检查的,每次扣2分。
2、工程部例行检查或巡察发现现场未按规范或工程部要求施工但监理工程师未
及时指出的,每处扣0.5分。
3、过程中,应对各项工程进行控制,未对工程进行预控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
的,每次扣2分。
4、重要部位应旁站而未按规定旁站的,每次扣4分;旁站不认真,未发现应发
现的问题的,每个扣1分;旁站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1分;
处理结果未达到规范要求的,每次扣1分;
5、各单位之间工序应进行工序交接及场地移交,并于2天内督促相关施工单位
办理工序交接手续,未按规范进行工序交接检查的,每次扣4分;检查不认真,未尽监理工程师职责的,每次扣2分。书面交接文件迟于现场3天以上办理,每次扣1分;超过5天或未办理书面文件,每次扣2分。
6、监理工程师应督促落实各项会议纪要的决定,未落实的,每条扣2分;落实
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每条扣0.5分。
7、监理工程师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的,每次扣5分。
8、监理工程师根据业主安排积极落实工程样板工作,未按要求作工程样板每次
扣5分;工程样板落实不积极者每次扣3分;样板评审工作资料5天内未完善者每次扣2分。
9、监理工程师应落实工程部下达指示,未落实的,每条扣2分;落实时间超过
规定时间的,每条扣1分。
六、质量控制
1、未按要求进行检验批或分项工程验收的,每次扣2分。
2、质量验收过程中,未发现应发现的问题的,每次扣1分。
3、对发现的问题未跟进处理的,每次扣1分。
4、混凝土工程、抹灰工程检查结果,应在7天内上墙未上墙的;如未上墙或上
墙结果有误的每处扣1分。
5、每天应检查砂浆及混凝土后台,未检查砂浆或混凝土后台、配合比未上墙、
搅拌操作未按要求进行的,每次扣2分。
6、工程标高、轴线尺寸未进行复核的,每次扣2分
7、工程表观质量未达到规范要求,且现场未按规范处理的,每处扣1分。
8、现场出现不合格品或质量事故,每次扣5分。不合格未按规范要求处理的,
每次扣2分。
9、质监站验收前未按要求组织预验收的,每次扣5分;因预验收未尽监督检查
义务,导致质监站重新验收的,每次扣10分;复查的,每次扣5分;整改回复的,每次扣3分。
10、因质量控制差,工程部检查排名后三位的,每次扣10分。
11、每周未按要求组织质量例行检查的,每次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