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通过提高认识水平,进一步做好价格认定工作
价格认定工作总结正改

价格认定工作总结正改
价格认定工作是企业经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因此,对于价格认定工作的总结和改进至关重要。
首先,对于价格认定工作的总结,我们需要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价格认定工作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分析。
这包括对价格认定的依据、流程、决策者、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总结,以便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同时,还需要对过去的价格认定工作进行效果评估,看看价格认定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是否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其次,针对价格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需要进行改进和优化。
这包括对价格认定的依据和流程进行修订,建立更科学合理的价格认定体系;加强价格认定决策者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决策水平和执行能力;加强价格认定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价格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要加强对市场价格变化的监测和分析,及时调整价格认定策略,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
最后,价格认定工作的总结和改进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优化。
只有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改进工作,才能使价格认定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有效,为企业的发展和竞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总之,价格认定工作的总结和改进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改进工作,才能使价格认定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有效,为企业的发展和竞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希望企业能够重视价格认定工作的总结和改进,不断提高价格认定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价格认定工作总结正改

价格认定工作总结正改
价格认定工作是企业经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因此,对于价格认定工作的总结和改进是至关重要的。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改进,以期提高价格认定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首先,我们发现在过去的价格认定工作中,存在着信息收集不全面的问题。
有时候,我们只是依靠市场价格和竞争对手的价格来进行定价,而忽略了对成本和价值的全面考量。
因此,我们决定加强对成本和价值的分析,以更好地确定产品的定价。
其次,我们发现在价格认定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畅,导致了价格认定工作的不连贯性和不准确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更加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以确保价格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最后,我们也发现了在价格认定工作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导致了一些错误的价格认定决策。
因此,我们将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价格认定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以确保价格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通过对价格认定工作的总结和改进,我们相信可以提高价格认定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为企业的发展和竞争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价格认定工作,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工作心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运用行政确认方式开展价格认定

工作心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运用行政确认方式开展价格认定价格认定是一个新名词。
全国范围内各级政府在制定权责清单时,陆续将价格认定工作定性为行政职权,属于行政确认职能。
2015年《价格认定规定》便合乎时机出台,并赋予了价格认定一个准确的定性,即: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价格认定机构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
从各级政府的权责清单和价格认定工作定性,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价格认定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职能,价格认定工作是价格行政确认,是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性质,价格认定工作终于走出了一条真正属于自己的道路,也迎来了历史的转折,它彻底地与社会中介评估和司法鉴定评估划清了界限。
但是,价格认定最初源自于资产评估,参照过司法鉴定机构模式对人员和机构进行管理,虽然价格认定现在有了明确的内涵,但在工作中仍然无法摆脱资产评估和司法鉴定机构管理模式的禁锢,特别表现在价格认定方法和价格认定结论的监督体系等方面。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每一次成功的改革就是一次思想的大解放,如果我们仍用旧的评估思想,并将自身归类于司法鉴定机构,价格认定这条道路绝对不会平坦,并最终将走向死路。
本人从行政确认的本质出发,阐述价格认定不是简单的价值评估,强调价格认定不属于司法鉴定,不能按司法鉴定机构性质来约束价格认定工作开展,呼吁价格认定人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创新,坚定不移地运用行政确认方式开展价格认定工作。
首先,我们先了解什么是行政确认,对价格认定有什么要求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及行政法中,对“行政确认”的定义是: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认可、证明(或否定)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
开展行政确认目的就是对于一些不明确的法律事实或状态予以明确,它对于当事人来说,既不授予权益,也不使其承担义务,只是依事实、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法律关系、法律事实等作出中肯、客观公正的评价或证明。
工作心得:价格认定工作的风险与防控(最新)

工作心得:价格认定工作的风险与防控(最新)价格认定工作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认定作为一项价格行政确认工作,主要面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税务机关等提供价格认定公共服务,面向市场价格矛盾纠纷提供价格争议调处公共服务。
当前,价格认定机构处于机构转型和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价格认定工作面临着工作量繁重、专业技术人员匮乏、认定程序繁杂、后继法律风险严峻等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风险防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有关价格认定风险的法律规定1、行政责任。
价格认定机构和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可能引发的行政责任,多指行政处罚,包括警告、暂停执业、吊销价格认定人员执业证书、终身禁入该行业以及撤销机构等,主要是依据《公务员法》《监察法》、地方价格条例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在职在岗的从事认定主办岗位的人员进行处罚。
其特点是主要针对主办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主客观失误,进行问责或追责,一般不涉及民事和刑事责任,具备情节轻微、错误单一和范围局限性。
2、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对价格认定工作人员最严重也最致命的处分,轻则拘押判缓罚金,重则实刑留底双开,是最高等级的法律风险。
主要涉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伪证罪、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等。
其中常见的是虚假证明文件罪、玩忽职守罪及受贿罪,共性是犯罪主体是认定主办人员,存在主观故意,有明确的利益指向性和多发高发性。
二、价格认定的主要风险及其特点价格认定风险主要是指价格认定机构或人员在遵守职业操守、履行认定程序、出具认定结论的过程中,出现人为失误或主客观偏差,应当承担的法律及行政层面上的强制后果。
从实际工作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1、标的风险。
标的物价格的认定,受区域因素、供求关系、基准时点、流通环节等影响,可能导致市场价格产生偏差;或者标的物涉及面广、种类繁多,如无形资产、科研产品、网络货币、假冒伪劣(侵权)产品、文物古玩、珠宝字画、珍稀动植物等,导致认定难度加大。
价格认定工作总结及计划

价格认定工作总结及计划价格认定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企业发展和营运的关键性工作。
在此,我对今年的价格认定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明年的计划。
一、工作总结(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今年,我们按照年初制定的价格认定工作计划,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其中,包括商品定价、服务定价、进货成本核算、销售利润核算等方面的工作。
经过不懈的努力,我们在调整价格结构、提高产品利润、保证产品质量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发现的问题在今年的价格认定工作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价格不确定因素太多。
不同的市场环境、消费者需求、政策法规等都会对价格产生影响。
其次,在价格定位和定价过程中,我们还存在一些操作不规范的现象。
例如,产品成本核算不准确,营销策略不到位等。
(三)解决的措施针对价格认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对市场环境进行深入调研,不断消化各种因素对价格的影响。
其次,我们优化了销售渠道,拓宽了销售渠道,提高了我们的谈判能力和协商能力。
最后,我们不断完善了营销策略、调整了联系政策,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二、工作计划(一)加强定价策略的研究在明年的价格认定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定价策略的研究。
为了更好地应对市场的变化和竞争的压力,我们决定采用更加灵活和有针对性的定价策略。
通过加强与客户、供应商等各方的沟通和协商,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稳定的价格政策。
(二)加强成本核算管理成本核算是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明年的工作计划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成本核算管理的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完善成本核算制度、提高核算稳定性、加强成本核算基础数据收集等。
(三)加强营销策略的创新营销策略是企业竞争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明年的价格认定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营销策略的创新和应用。
积极引导市场需求、探索市场需求,切实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同时,我们还将深化营销渠道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工作心得:进一步完善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工作心得:进一步完善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对策与建议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具有很高的政治性、纪律性、保密性、法律性要求,不仅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而且责任大,稍有不慎就会产生不利的法律、政治和社会影响。
全国价格认证系统在国家发改委和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恪守职守、周密安排、严格制度,承办了大量反腐败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为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定性量纪,定罪量刑,提供了重要依据,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在工作开展、工作协调和工作条件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着价格认定工作的开展。
本文根据多年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通过分析探讨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个人的意见和措施,希望能为以后的实际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启示作用。
一、涉纪检监察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1、法规制度建设方面还应进一步完善当前,全国各地依据2010年的《暂行办法》开展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但《暂行办法》法律层级较低;《暂行办法》仅对涉纪财物价格认定的原则、程序、要求等做了规定,缺少工作协调机制、保密等相关配套制度和受理、勘察、调查等办理环节相关要求的具体规定。
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及时建立了相应配套的法规制度的省市,工作开展得就比较好,对于基层价格认定机构来说,效果尤为明显。
2、市场价格采集困难市场价格采集对于价格认定工作来说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涉纪案件的市场价格采集更加突出。
一是由于涉纪案件涉及标的物大多是奢侈品和收藏品,此类物品价格认定当前还没有统一的操作规范和认定标准,且此类物品的价格透明度不高,市场价格采集较为麻烦,给价格认定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二是涉纪案件在提请价格认定时,往往出现价格认定基准日距价格认定作业日期年份相隔较久的状况,导致价格采集比较困难。
三是涉纪案件涉及的奢侈品和收藏品价格认定,常常需要聘请相关专家的参与,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而大部分基层又缺乏有经验、有资质的相关专家,造成询价困难。
价格认定年度考核总结(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深入,价格认定工作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价格认定工作,提高价格认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开展了价格认定年度考核工作。
现将本次年度考核总结如下:二、考核目的1.全面了解价格认定人员的业务水平、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2.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改进方向;3.激发价格认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价格认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考核内容本次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治素质:考核价格认定人员是否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业务知识:考核价格认定人员对价格认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3.执法能力:考核价格认定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执法程序、证据收集、调查取证等方面的能力;4.综合素质:考核价格认定人员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5.工作实绩:考核价格认定人员在年度内完成的工作任务、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等。
四、考核方法1.查阅资料:查阅价格认定人员的工作日志、案件卷宗、学习笔记等资料,了解其工作情况和业务水平;2.现场考核:通过模拟案件、案例分析、现场问答等方式,考察价格认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业务水平;3.问卷调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价格认定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他们对价格认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群众评议: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对价格认定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五、考核结果1.优秀:考核成绩优秀,业务水平高,执法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2.良好:考核成绩良好,业务水平较高,执法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好,工作实绩较好;3.合格:考核成绩合格,业务水平一般,执法能力一般,综合素质一般,工作实绩一般;4.不合格:考核成绩不合格,业务水平低,执法能力弱,综合素质差,工作实绩差。
工作心得:涉案灭失物价格认定的方法与技巧(最新)
工作心得:涉案灭失物价格认定的方法与技巧(最新)价格认定结论作为办案机关办理案件的主要证据,随着办案过程公开化、透明化的不断深入,涉案当事人寻求救济途径的机率随之上升,发生异议和复核案件的数量日趋攀高,因此强化价格认定过程的各类把控也就尤为突显。
一直以来,涉案灭失物价格认定量占比重,对佐证资料的收集与核查要求高,为此本文试着从涉刑价格认定的角度,结合不同实务个案,对涉案灭失物价格认定的方法与技巧,作些个人实践之浅显剖析。
一、涉案灭失物价格认定的定义涉案灭失物价格认定是指办案机关在办理涉嫌盗抢、毁财等案件中,因盗抢、毁坏等原因,造成标的物质形态不复存在;或产权人失去了物权,即对其失去控制的状态;或毁坏修复,无标的有效价格证明或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抢、毁损等数额明显不合理,需要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
二、涉案灭失物价格认定的情形分类根据《被盗财物价格认定规则(试行)》第五条,涉案灭失物包括几种情形:被销赃、挥霍、丢弃、毁坏,无法追缴的;被追回,但实物状况和基准日相比已发生重大变化的;被发还,办案机关无法提供的;被严重毁坏或已经变形、变质,无法辨别基准日状况的;毁坏后已修复,其基准日状态无法复原的;基准日的状况无法确定的其他情形。
三、涉案灭失物价格认定常出现的问题(一)此物非彼物,辨清涉案标的是前提比如灭失移动电话机,办案机关提供外包装盒显示为iphoneX,通过包装盒显示序列号查询为iphone6;灭失品牌包,办案机关提供的原实物图片与价签款号不对应;灭失笔记本电脑,办案机关提供为该笔记本电脑的某个系列,而无具体型号配置。
这里原本简单的单选题变成了复杂的多选题。
(二)定性有依据,分析涉案标的是关键比如,灭失移动电话机,办案机关经调查确认的激活日期与提供购买凭证日期相差5个月之久;灭失电动车,办案机关提供嫌疑人笔录资料供述为车架,与被害人笔录资料陈述为含有电瓶的整车不一致;灭失摩托车,办案机关对车牌号、车架号无法确认核实,或有车架号,无检验年审具体内容。
2024年价格认证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三篇)
2024年价格认证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一、工作回顾自2024年1月至6月,价格认证中心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紧密围绕价格改革和市场调节的目标,全力推进价格认证工作。
通过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强化数据分析能力,提升工作效率和精确度。
在政策解读、价格评估、价格认定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二、政策解读工作在上半年,价格认证中心积极研究国家相关政策,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及时解读和传达,为企业和市场提供准确的政策指导。
我们成立专门的政策研究小组,定期召开研讨会,通过分析国家发布的文件和报告,深入研究行业动态和政策趋势,及时更新政策解读,以便更好地指导价格认证工作。
三、价格评估工作价格评估是价格认证中心的核心工作之一。
我们通过建立完善的评估模型,采集和整理市场价格信息,结合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对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提供价格变动的情况和趋势预测,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在上半年,我们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开展了一系列价格调研和市场调查活动,通过调研和对比分析,得到了准确和全面的数据。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内部团队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了评估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四、价格认定工作价格认定是价格认证中心的核心任务之一。
我们根据统一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对市场价格进行认证和确认,确保价格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在上半年,我们完成了一系列价格认定工作,包括对价格波动较大的行业进行重点认定,对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和查处,保障了市场价格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同时,我们通过建立价格认证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了价格认证和监管的能力,提高了认定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五、自身建设价格认证中心始终坚持自身建设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团队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我们组织了一系列培训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和学者进行讲座和演讲,提供政策解读和实操技巧。
同时,我们也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和学术研讨会,与其他机构和团队合作,共同推进价格认证工作的发展。
价格鉴证师工作总结(必备7篇)
价格鉴证师工作总结第1篇20xx年以来,xx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在本局领导支持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价格鉴证”为基础,以“价格事务”为依托,以“价格认证”为拓展,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价格鉴证服务理念,价格鉴证工作更加深入,价格认证业务范围更加开阔,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价值认定1000余件,认证总额27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整体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抓队伍建设,强队伍素质一是抓学习,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规定每周五为“集中业务学习日”,通过工作研究、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工作总结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有计划、分批次组织外出学习,今年先后组织业务骨干到桓台、昌邑等地学习了银行贷款低押资产评估工作,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为价格鉴证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创造学习氛围,鼓励自学成才,制定了学习奖励制度,对考取价格鉴证师、会计师等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次性奖励3000元,极大地调动了大家的学习积极性,今年全局共有17人报考了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是抓教育,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
结合“十佳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的开展,开展了“比、创、树”活动,即比学习,创佳绩,树形象,并大力提倡“执着干事、爱岗敬业、以认证为家”的精神。
通过开展多种活动,形成了“实干之风,争先之风”的良好氛围。
二、抓制度建设,规范鉴证程序今年以来,xx市价格认证中心严格程序建设,实行科学的岗位责任制,根据在业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及内部运行中出现的具体情况,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入手,建立了一套切合实际的工作制度,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先后建立健全了《办案考核制度》、《考勤办法》、《价格鉴定结论内部审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政治与业务学习制度》等规章制度。
在工作中严把鉴证委托关、现场勘验关、结论审查关,有效规范了操作程序。
由于制度到位,措施得力,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没有出现一例复议案件,受到了司法和行政执法办案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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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通过提高认识水平,进一步做好价格认定工作
近年来我县价格认定工作在上级领导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
社会和谐发展”这个宗旨,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价格评估机制为手段,大力提
升价格认定工作水平,为助力我县“六大攻坚战”、化解价格领域矛盾纠纷、协
助公检法及时有效打击犯罪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一定贡献。现就价格认定工作
谈谈我们的工作体会。
一、要做好价格认定服务工作应提高对价格认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物价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精神,已把价格认定工作转化为对外价格公共服务一个重要平台。价格认定对纪
检监察、司法和行政机关有关工作起着重要的支持和保障作用,为公安机关及时
有效打击犯罪,审判机关客观公正定罪量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重要依据;
为保证政府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具
有很高的政治性、纪律性、法律性和专业性要求。价格认定工作者只有充分认识
价格认定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才能把这项价格服务工作做实、做好。
二、要做好价格认定服务工作应健全价格认定工作机制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价格认定工作机制就是做好价格认定
工作的利器。去年全年我中心完成价格认定案件141起,认定标的总金额642万
元,其中,涉嫌刑事案件136起,案件目的物总金额155.4万元;价格管理事务
性案件5起,认定标的物总金额486.6万元。面对日益复杂增多的价格认定案件,
没有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就无法确保价格认定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价格认定工作
机制应包括《价格认定受理规范》;《实物勘查(验)工作制度》;《价格认定
方法技术规范》;《价格认定集体审议制度》;《价格认定结论复核审批制度》;
《价格认定审理案件整理归档制度》等六个方面内容。
三、要做好价格认定服务工作应加强价格认定法制建设提升价格认定水平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法治建设年的统一部署,去年我们开展
了以“加强法治意识,规范认定行为,掌握认定规则”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建设年
活动。通过强化价格认定制度建设,规范价格认定行为,制定价格认定技术规范,
健全协作机制,开展案卷质量评测活动,加强人员培训等具体举措,价格认定人
员的依法认定意识、岗位责任意识、风险防控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审理价格认定
案件的的能力和水平也得到明显提升。我们要以法治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把依法
依规开展价格认定工作转为常态化、法制化。
四、要做好价格认定服务工作应加强价格认定风险意识、有效规避认定风险
近年我们将价格认定风险防控摆在价格认定服务工作首要位置,树立“要把
价格认定服务好事办好”的理念,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为标
准,做到一是严把“三关”,即价格认定案件受理关(不符合价格认定条件的案
子一律不予受理,去年全年共辞退不符合价格认定条件案件10余起);价格采集
证据关(把握价格采集的科学性、时效性、准确性);价格认定结论关(严格按
价格认定结论审核审批程序办事)。二是建立价格认定集体审议制度,确保重大
疑难案件价格认定结论准确。凡政策性强,涉案值重大,价格定义较模糊,适用
的法律、法规、政策不清晰,价格认定合理性尚存疑问,以及价格认定结论有可
能影响到社会稳定,价格认定标的相关专业要求较高等价格认定事项都必须经过
集体审议方可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三是谨慎使用自由裁量权限,如确需使用,应
以事实为依据,依正当为目的,依法依规进行,并征得价格认定小组外的两名以
上价格认定人员同意。四是廉洁自律,不与当事人发生联系,更不能吃拿卡要违
法乱纪。
五、要做好价格认定服务工作应加强价格认定后台保障基础建设
所谓价格认定后台保障基础建设就是指为更好、更快、更准采集标的物市场
价格而建立起来的价格信息采集点,如建立价格认定系统网络工作共享平台;与
相关专家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并建立专家名录库;与相关专业权威机构建立协作关
系;在当地较大型(市场份额大)卖场设立采价点等。只有价格认定后台保障基
础建设搞好了,我们的价格认定工作才能顺风顺水、得心应手地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