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职能职责
国税工会工作职责

国税工会工作职责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局税收征收管理。
(三)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局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反***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负责管理本局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和本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能(一)办公室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负责本局的后勤保障工作;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调研、政务信息、督查检查和外事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负责办公自动化的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行政事务。
(二)。
政策法规科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对税收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措施;负责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核和审批;税收调研和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意见的反馈;依法审核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参与重大案件的复核审理等工作。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三定”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三定”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1998.03.23•【字号】闽国税稽[1998]5号•【施行日期】1998.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三定”方案的通知(闽国税稽[1998]5号1998年3月23日)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为便于工作联系,现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三定”方案》印发给你们。
附件1:福建省国税局稽查局“三定”方案福建省国税局稽查局是省国家税务局的直属机构,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稽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研究、制订全省国税系统税务稽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直接查办重大税务违法案件。
一、主要职责(一)组织、检查、指导、协调、督促全省国税系统开展各项税务稽查工作。
(二)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专项检查。
(三)负责税收大检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四)负责查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和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重大偷、骗、抗税案件。
(五)负责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工商、海关等有关部门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卫的工作。
参与税务治安的协调工作,承办涉税刑事案件的有关事宜。
(六)负责对地(市)国税局稽查局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和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本省税务稽查公告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省局集中留用的税务稽查补助经费的使用和支出决算报表。
(九)完成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局稽查局内设办公室、专案审理科、稽查一科、稽查二科、选案信访科五个科室。
(一)办公室职责1.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计划执行情况;2.撰写综合性的工作报告、总结、通知等文件材料,审核以稽查局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材料;3.负责收集和整理全省稽查工作信息,定期编写稽查简报和宣传报道;4.负责税收大检查和各地(市)稽查局的考核和评比工作;5.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递、立卷和归档管理工作和财务经费、财产、装备(车辆)的管理工作;6.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和内部管理、安全、保卫、保密、后勤服务工作;7.负责税务检查证的发放和管理以及各类表证、文书的印制发放工作;8.组织本局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9.负责各类报表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国税常识及面试题

国家公务员面试专项专训:国税系统组织结构及常招职位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预计1月上旬可以查询,华图教育面试专家深入研究国家公务员招考部门国家税务机关,国税系统招考部门的组织结构和通用招考职位,以及税务工作人员基本工作原则和理念,帮助考生了解国家税务机关,以便顺利通过面试。
(一)组织架构简介税务系统是负责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部门,包括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
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国家税务局,县(市、旗)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职务的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
地方税务局按行政区划设置,分为三级,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地(市、州、盟)地方税务局,县(市、旗)地方税务局。
(二)常用职位职责简介国税系统招录的主要职位为基层分局科员,主要在基层税务分局从事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税收征收管理,是一个很大的范畴,有着十分广泛的内容。
基层税务机关日常大量主要的工作,就是进行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内容可从宏观与微观上进行理解。
大家在工作岗位上自学理解。
从微观上理解主要包括:征收,管理,检查三个方面。
这三大方面直接在工作环节上具体划分为税务登记,帐薄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六个环节。
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又相互制约的统一的有机整体。
(三)税务工作人员基本工作原则和理念服务理念: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服务承诺:公开便捷尊重工作目标:--实现办税服务厅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要求标准化、服务方式多元化和服务环境人性化;--为纳税人创造一流的服务环境、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创建一流的办税服务品牌,形成示范效应。
国家公务员面试专项专训:国税题型题量及命题分析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预计1月上旬可以查询,华图教育面试专家深入研究国家公务员招考部门国家税务机关,国税系统招考的面试特点和题型分析进行展开,选取2012-2013年国考国税系统面试情况为重点参考对象,综合近三年的考试趋势,为考生提供备考指导。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手册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12366税收服务热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成都市国家税务局12366税收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66”)的管理,提高12366税收服务热线的服务质量,保障12366税收服务热线的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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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三)协调组织咨询服务员进行税收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能;(四)负责“12366”语音服务内容的更新和维护;(五)组织开展“12366”税收政策专题答疑活动(六)与“12366”相关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条各业务处室负责为“12366”提供相应的税收政策业务支持。
主要职责包括:(一)配合开展对咨询服务员的相关业务培训,对咨询服务员提出的税收政策问题予以解释和辅导;(二)对12366服务中心转交的需要业务处室协助处理、督办的事项原则上在两天内填写《“12366”税收服务热线转办单》给予及时、准确的答复。
(三)“12366”服务中心主任工作职责一、负责“12366”税收税务热线(以下简称“12366”)的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提高“12366”的税收服务质量,保障“12366”顺畅、高效地运行;二、负责对“12366”咨询服务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负责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三、负责对“12366”的来电内容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并对其中有价值的信息进行加工和提炼,按月编发《“12366”信息专报》,为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参考。
四、负责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对咨询服务员实施税收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能;12366”12366”热线建设成“运转高效、服务周到,展现成都国税风貌”的窗口,进一步提升成都国税形象,特制定本细则:一、业务范围1、受理纳税人对纳税信息、政策法规、办税指南、最新公告和通知等有关涉税信息的查询;2、接转有关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违章行为的举报电话和本市国税系统各级税务部门、税务人员工作作风、廉政等方面的投诉电话,接转纳税人税收行政复议的口头申请;3、受理纳税人对国税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二、工作职责1、负责对来电的记录、答复或转办工作;2、负责对转办件的催办工作;3456123四、基本工作程序1、来电受理凡当场人工答复或需转办的来电,均要在《“12366”税收服务热线接听记录簿》上作好记录,写明答复或处理情况。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保密工作规则-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保密工作规则正文:----------------------------------------------------------------------------------------------------------------------------------------------------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保密工作规则(南宁市国税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
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是本局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全局干部职工都应当遵守保密法规,认真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保密工作机构、任务和职责第四条市局、县局设立保密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保密干部,由分管局领导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保密工作。
各稽查局、城区局、开发(华侨)区局相应配备兼职保密干部,负责本单位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局机关保密工作在自治区国税局、南宁市保密局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局办公室承办。
第六条市局保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一)负责本机关和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保密规章制度,每年召开1-2次保密工作会议。
(二)确定和调整本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书,对新进入和调离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审查。
(三)制定保密管理制度,落实保密防范措施,开展保密技术防范检查、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四)根据南宁市保密局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文件的定密工作,负责确定密级及保密、解密期限和内部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本局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机关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重大泄密事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安全机关报告。
税务相关岗位职责(共7篇)

税务相关岗位职责(共7篇)篇:税务岗位职责税务岗位职责1.在财务管理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税收保险等有关规定,负责拟订公司税务工作计划,在上级批准后执行;2.负责公司税金的计算、申报和缴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3.按照国家的相应规定,核算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并负责登记、缴纳核算法定保险和补充保险的个人、公司缴纳部分,并管理相关的资金整体维护财务信息数据,为公司进行相关的财务决策提供支持;4.按月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5.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主动进行财会信息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第2篇:税务岗位职责税务岗位职责1.在财务管理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税收保险等有关规定,负责拟订公司税务工作计划,在上级批准后执行;2.3.负责公司税金的计算、申报和缴纳工作,协助按照国家的相应规定,核算公司员工个人所得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税,并负责登记、缴纳核算法定保险和补充保险的个人、公司缴纳部分,并管理相关的资金整体维护财务信息数据,为公司进行相关的财务决策提供支持;4.5.按月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主动进行财会信息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第3篇:税务岗位职责税务稽查岗位职责:(1)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查处,对检查组查处案件拟定的处理、处罚决定进行审核把关;(2)对举报案件,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转办的案件及时组织查处,督促检查组按规定进行处理和将有关情况回复有关单位或个人;(3)对分局、所移送的涉税案件及时组织查处,协调与相关单位配合,组织协调检查配合公、检、法机关对重大涉税案件的查处;涉外税收稽查岗位职责:(1)负责涉外税收法律、法规和国际税收协定的贯彻执行工作,处理执行中的有关具体业务问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职责》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164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职责》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164号](https://img.taocdn.com/s3/m/81dcebf6f9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88.png)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职责》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职责》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164号)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根据企业所得税制改革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际税务司(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职责〉的通知》(国税函〔2008〕 57号)精神,省局对省局国际税务管理处的职责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二○○八年八月十一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职责国际税务管理处是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主管国际税务管理和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执行非中国居民企业税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中国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输出劳务提供国际税收服务;执行国家(地区)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安排);配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做好与国际机构、外国及港澳台税务机关的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全省国税系统外事工作。
具体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实施非中国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制度,包括税收管辖权和纳税义务的认定、非居民税源控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及收入的认定等。
二、负责对中国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税收管辖权进行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输出劳务提供国际税收服务。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安排)、合作协议及其他与国际税收有关的协议;协助税务总局解决中国居民(国民)在税收协定(安排)缔约对方遇到的税务问题。
四、负责执行针对跨国纳税人转让定价、预约定价及其他跨国反避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跨国反避税案件的调查;谈签并管理预约定价协议;管理跨国反避税专案经费的分配与使用。
国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

关于印发《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税源监控,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根据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要求,结合安徽省实际,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税收管理员是基层国税机关管理税源、联系和服务纳税人的工作人员。
各级国税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
第三条税收管理员的岗责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
正确处理管户与管事的关系,按户管理涉税事务,并通过逐户管理落实各项税务管理事项。
(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合理界定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规范其管理行为,做到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增强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
(三)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以属地管理为基础,结合纳税人规模、性质和行业特点实行划片管理。
(四)激励与有效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及奖惩考核机制,定期轮换,按期考核,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制约。
第四条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应做到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岗位职责清晰,信息采集及时,人员素质过硬,纳税服务优化。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负责做好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管理制度,提供纳税咨询服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二)代表国税机关免费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定期送政策上门;(三)在税收政策调整、征管方式发生重大改变时,及时将政策规定和征管程序告知纳税人;(四)对依申请的涉税事项,及时将办理程序、要求、状态和结果告知纳税人;(五)负责法定税务文书的送达工作;(六)辅导和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了解税务管理要求,熟悉办税程序;(七)引导和鼓励纳税人利用税务网站或其他信息化手段办理涉税事项和进行纳税咨询。
第六条负责做好税务调查和核实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根据办税服务厅传递的信息,实地调查了解纳税人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和停、复业情况,核实纳税人分支机构设立情况和税务登记情况;(二)根据办税服务厅传递的信息,调查核实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申请代开发票的资格和发票限量限额的情况,调查核实纳税人被盗、遗失发票的有关情况;(三)根据有关部门传递的信息,调查核实所辖区域内纳税人减、免、缓、退、抵税资格和条件,及时反馈核查信息;(四)调查核实纳税人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财务核算方式;(五)调查了解并及时提供纳税人合并、分立、破产的相关信息,协助进行清税审查;(六)调查核实纳税人税种、征收方式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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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职能职责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工作;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4.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担大企业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5.收入核算与财务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单位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管理机关财务;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协助完成上级机关开展的各类审计工作。
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等纳税服务支持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7.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
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8.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组织实施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负责本单位党群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本单位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承担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9.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单位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单位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二)直属机构
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稽查局设3个内设机构(副科级):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
(三)派出机构
1.办税服务厅
2.第一税务所
3.第二税务所
4.第三税务所
5.第四税务所
(四)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江苏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
(二)负责全省各项国家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工作。
★(三)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各项税收征管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国家税收执法职能。
★(四)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项地方税、基金和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五)负责全省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各纳税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严肃查处偷骗税。
★(七)负责全省国税系统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八)围绕江苏经济发展战略,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控和监督职能,努力为发展市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服务。
★(九)监督检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方针政策情况。
★(十)管理全省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省辖市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负责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
★(十一)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管理江苏省税收学校。
★(十二)负责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
★(十三)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五)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开展税收咨询。
★ (十六)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