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320901YNT06-201990-130马力轮式拖拉机 技术条件
大马力拖拉机车轮轮辐规格系列-2023最新标准

大马力拖拉机车轮轮辐规格系列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大马力拖拉机(100马力以上)车轮轮辐材质、厚度、几何形状及连接尺寸。
本文件适用于轮式大马力拖拉机轮辐式车轮,不适用于轮毂内装有齿轮减速器和相应机构的前、后驱动轴装配的车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的对应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车轮轮辐材质符合GB/T1591-201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中的Q355B、Q390B;符合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中的Q235B、Q275B;符合YB/T4151-2016《汽车车轮用热轧钢板和钢带》中的400CL、490CL、540CL、590CL。
推荐优先选用Q355B、Q235B、400CL。
4 车轮结构形式大马力拖拉机车轮轮辐与轮辋连接方式可分为小螺栓座型、环形连接座型及焊接三种类型。
4.1 车轮轮辐与轮辋采用小螺栓座连接方式大马力拖拉机前轮、中耕车轮、中、高地隙及负荷较小的车轮多采用此结构,具有调整偏距方便,制做成本低等特点,如图4.1所示。
4.2 车轮轮辐与轮辋采用环形螺栓座连接方式大马力拖拉机后轮及负荷较大的车轮多采用此结构,具有承载负荷、扭矩较大,偏距调整范围广等特点。
如图4.2所示。
4.3 车轮轮辐与轮辋采用焊接连接方式超大马力拖拉机前后轮、宽轮多采用此结构,具有强度高,安全可靠性强,制做成本低等特点。
如图4.3所示。
12图4.1 图4.2图4.34.4 车轮轮辐与轮辋螺栓座连接相关零件形状及尺寸轮辐与轮辋通过螺栓座、螺栓、垫圈、螺母、垫块等连接在一起,实现大马力拖拉机可调偏距车轮。
连接方式有如下四种:(1)以轮辐连接孔定位螺栓小螺栓座连接,如图4.4所示;(2)以螺栓座定位螺栓小螺栓座连接,如图4.5所示;(3)环形螺栓座连接,如图4.6所示;(4)波浪环形螺栓座连接,如图4.7所示。
3000马力拖拉机技术参数

3000马力拖拉机技术参数
3000马力的拖拉机是一种非常强大的农业机械设备,通常用于
大规模农田的耕作和作物种植。
这种类型的拖拉机通常被设计成具
有高度的牵引力和扭矩,以便能够驱动大型农业设备和实现高效的
农田作业。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技术参数:
1. 发动机功率,3000马力的拖拉机必然搭载了一台非常强大
的发动机,通常是柴油发动机。
这种发动机通常具有多缸设计,以
提供足够的动力来驱动拖拉机和其他农业设备。
2. 扭矩输出,除了高功率的发动机外,3000马力的拖拉机还
应该具有相当大的扭矩输出,以确保在各种农田作业情况下都能提
供足够的牵引力。
3. 传动系统,这种拖拉机通常会采用先进的传动系统,例如液
压传动或者电子控制传动,以实现高效的动力传递和多速变速。
4. 轮胎尺寸和类型,由于拖拉机需要在各种地形和环境下工作,因此其轮胎通常会设计成大尺寸和高承载能力的特殊类型,以确保
良好的牵引和通过能力。
5. 操控系统,3000马力的拖拉机可能配备了先进的操控系统,例如自动驾驶技术、GPS导航系统等,以提高作业效率和精度。
总的来说,3000马力的拖拉机在技术参数上应该具有非常强大
的动力输出、高效的传动系统、稳定的操控性能和适应各种作业环
境的特殊设计,以满足大规模农田作业的需求。
这些技术参数的设
计和实现将直接影响到拖拉机的作业效率和性能表现。
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小功率轮式拖拉机

编号:CNCA-05C-074:2010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拖拉机中小功率轮式拖拉机2010-04-29发布2010-05-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以单缸柴油机或功率不大于25马力的多缸柴油机为动力的轮式拖拉机1.2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3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及程序认证申请3.1.1认证单元划分3.1.1.1同一工厂2认证单元依据产品结构型式、发动机功率及安全性能相近的原则划分,具体见附件1.不同工厂生产的产品不能划为同一认证单元.3.1.1.2申请认证时,按认证单元申请,同一制造商不同工厂申请认证时,按各工厂认证单元申请认证.3.1.1.3申请认证的产品名称、型号代号及同型号产品的一致性要求见附件1中的说明.3.1.2新申请3C认证所需提交的文件清单:申请认证时,认证委托人应提交以下资料:,3C认证申请书下载:、中文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结构示意图、产品及安全关键件明细表、质量手册、认证委托人、制造商及工厂的工商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资料.销售者、进口商作为认证委托人时,还应向认证机构提供销售者与生产者或者进口商与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还应向认证机构提供委托企业与被委托企业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应在提交认证资料并确认试验方案后进行,试验完成后出具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指定检测机构3负责实施型式试验并对型式试验结果负责.3.2.1型式试验标准直联轮式拖拉机型式试验依据标准为:拖拉机安全要求第1部分:轮式拖拉机及其引用标准.皮带传动拖拉机型式试验依据标准为:拖拉机安全要求第4部分: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及其引用标准.3.2.2样机选择原则及送样要求3.2.2.1认证机构应从每一认证单元中指定一种具有代表性指检验结果对整个认证单元的产品具有代表性的产品进行型式试验.3.2.2.2认证委托人负责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送型式试验样机,负责按GB/农业拖拉机试验规程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规定完成型式试验样机的磨合.认证委托人应保证其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一致.3.2.2.3送样数量为整机1台,后视镜1个,燃油箱1个,前照灯1组,转向液压油胶管1条如有配置,悬挂液压油胶管1条如有配置,安全架或驾驶室适用于带驾驶室或安全架的拖拉机,安全带适用于带驾驶室的拖拉机,铸铁圈轮辋1套如有配置.对同单元各型号产品的安全关键件差异部分,需补充送样试验的,认证机构根据检验要求,增加送样数量.认证委托人可根据需要同时送备用样机和零部件,备用样机和零部件在非样机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无法正常检验时启用.3.2.2.4对已通过指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关键件,认证委托人在向指定检测机构提交相应检验报告原件,指定检测机构核查认可后,可不送相应的安全关键件.3.2.2.5型式试验结果确认后,检测机构应按认证委托人要求处置试验样机和/或相关资料.3.2.3型式试验项目及要求3.2.3.1直联轮式拖拉机型式试验检验项目为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皮带传动拖拉机型式试验检验项目为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3.2.3.2已获得指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安全关键件,当安全关键件的检测标准、检测项目不变的情况下,经指定检测机构核查确认后,相同的安全关键件不重复检测.3.2.3.3型式试验依据和规定的试验标准和要求进行.3.2.3.4型式试验前,检测机构应确认检验样机是否符合本规则条的规定,并按认证机构要求核查型式试验样机主要技术规格.初始工厂审查初始工厂审查应在型式试验合格后进行.根据需要,型式试验和初始工厂审查也可以同时进行.初始工厂审查内容包括产品一致性检查和质量保证能力审查.认证机构负责实施工厂审查并对工厂审查结果负责.3.3.1产品一致性检查.3.3.1.1认证机构应在生产现场从每个认证单元至少抽取一台与型式试验相同型号的产品对照型式检验报告进行一致性检查,安全关键件及一致性检查清单见附件2.3.3.1.2如检查发现与型式试验报告有重大差异时,应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必要时进行抽样检测,在完成整改后再进行工厂审查. 3.3.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附件3为本规则覆盖产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的基本要求.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所有工厂.3.3.3审查时间工厂审查人日数根据认证委托人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确定,一般每个工厂为3至8个人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1轮式拖拉机定义见GB/T6960 拖拉机术语。
约翰迪尔各项参数

1.96~27.21
变速箱挡位数(前进+倒退)
8+2
最小离地间隙 mm
310
外形尺寸 mm
3505×1590×2030
最小使用质量 kg
1900(结构质量、油、水、驾驶员质量75kg)
拖拉机 504
发动机型号
A498BT-22
发动机型式
直列、立式、四缸、四冲程、水冷、直喷式燃烧室
缸径×行程 mm
350
外形尺寸 mm
3510×1590×2050
最小使用质量 kg
1715(结构质量、油、水、驾驶员质量75kg)
拖拉机 450
发动机型号
A495BT
发动机型式
直列、立式、四缸、四冲程、水冷、直喷式燃烧室
缸径×行程 mm
95×105
标定功率 kW
33.1
燃油消耗率 g/kW?h
≤260
离合器型式
干式、单片、常接合、非独立操纵、单作用
液压输出多路阀
单组或双组(选配)
液压悬挂机构
三点后悬挂、Ⅰ类
提升能力 kN
≥10.3
最大牵引力 kN
≥18
动力输出转速 rpm
540和720,540和1000(选配)
行驶速度 km/h
2.31~26.74
变速箱挡位数(前进+倒退)
8+2
最小离地间隙 mm
315
外形尺寸 mm
3920×1770×2100
540/720 ;540/1000
行驶速度 km/h
2.190~28.128
2.190~28.128
变速箱挡位数(前进+倒退)
拖拉机参数

1、拖拉机技术参数:
序号
型号
技术参数
1.
C240PD
前进档数:八档
外形尺寸(长×宽×高)(MM):2900×1240×1330
轴距(MM):1440;轮距(前轮/后轮)(MM):930/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020
转向圆半径(M)地隙:320
客定牵引(KN):4.9
变速箱:(4+1)×2组成式机械变速箱
速度范围(km/h):前进3.17—32.7;后退:4.2—11.8
433
承载面高度(满载)(mm)
650
轮距(mm)
1430
轮辋型号
5.50F
轮胎规格
7.00-16
最小离地间距(mm)
220
倾斜角度
大于450
转弯半径(mm)(拖拉机外前轮)
2675
主、挂车内轮差(mm)
905
液压缸规格
HSGL01-63/45
液压起举厢架负荷
大于3000kg
底板
3 mm
墙板
1.5mm
发动机型号:1125;发劝机形式:12h功率(kw):18.38
12h功率燃油消耗率(g/kw.h):≤240.7
DG-T 001-2019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

DG/T 00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农业轮式和履带拖拉机(以下简称拖拉机)的推广鉴定。 本大纲不适用于: ——皮带传动拖拉机; ——电动拖拉机; ——山地拖拉机; ——主要功能为道路和田间运输的变型拖拉机。
1
DG/T 001—2019 JB/T 11320 拖拉机 功率分类及型谱 NY/T 1769 拖拉机安全标志、操纵机构和显示装置用符号技术要求 NY/T 2207 轮式拖拉机能效等级评价 NY/T 2453—2013 拖拉机可靠性评价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6960(所有部分)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件; e) 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可靠性试验报告(加盖 CMA 章)复印件; f) 用户名单[至少包括:用户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整机型号、产品(出厂)编号、生产
日期、配套动力等信息。所提供的用户(主机型)数不少于本大纲要求的销售量;拖拉机应使 用至少一个作业季节或 100h 作业时间]。 以上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注:同型号拖拉机不同的最小使用质量状态(如翻倾防护装置型式、轮胎数量等不同时)下,分别有相应的标准 配重。
2
DG/T 001—2019 3.8
动力输出轴标定功率
在发动机标定转速时,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对外输出的最大功率。
3.9
发动机标定功率
由拖拉机制造商和发动机生产厂共同确定的,发动机带有与拖拉机正常作业时相同的附件,在规 定的转速和环境条件下,曲轴对外输出的12h功率。
中耕拖拉机 用于作物行间中耕管理作业,装最小直径轮胎时最小离地间隙不小于600mm的轮式拖拉机。 3.2 园艺拖拉机 用于温室大棚内或花卉、蔬菜、茶园内耕整地、管理作业,功率代号不大于50(马力),装最大 直径轮胎时最小离地间隙不大于260mm的轮式拖拉机。 3.3 全履带拖拉机 左右各一条履带,且驱动和转向由同一条履带完成的拖拉机。 3.4 半履带拖拉机 左右至少各一条履带,由后履带和/或前履带驱动,前轮(或前履带)转向或折腰转向的拖拉机。 3.5 轻型履带拖拉机 用于水田作业,以橡胶等轻质履带为驱动装置,功率代号不大于10(0 马力),接地比压不大于24kPa, 最小使用比质量不大于45kg/kW的拖拉机。 3.6 最小使用比质量 拖拉机最小使用质量与配套发动机标定功率(12h)的比值。 3.7 标准配重 制造商设计确定的同型号拖拉机对应其不同设计配置状态,能达到预期作业性能的附加重块,包 括前、后配重,但不包括液体配重。
JOHNDEERE904型轮式拖拉机

蝴
型艚斌
主要技 术参数 :D 14 G型发动机 ,功率 为 17k 61Z 4 W,
标 定 转 速 为 230r i ,液 压 悬 挂 具 有 力 、位 、综 合 及 高 度 0 m n / 控 制 、下 拉 杆 传 感 ,最 大 提 升 力可 以 达 到 5 N,采 用 30 0k 1
L超大型油箱 ,全液压转 向,带有气泵 、拖 车制动系统 ,带 有 3组液压输 出 ,Ⅲ类后悬 挂 ,P O离合器为湿式 、多 片 、 Y
液 压操 纵 。 山东 常 林 机 械 集 团股 份 有
地 址 : 山 东省 临 沭县
后配重,新型换代机罩 ,全封
洛 阳 世 英 机 械 制 有 限公
主要技术 参数 :一拖东 方红 4 1 10型发动机 ,功 率为 6 6 k , (6 8 W 1+ )挡 ,啮合套换挡 ,带差速锁 ,双速动力输 出转 速为 7 0r i、1 0 rn 6 m n 0 / i,全液压转 向,带 2组液压输 , / 0 r a 力位综合调节 , Ⅱ类悬挂 ,双强压装置 ,前轮规格 为 1 . 1 — 2 2 ,后轮规格为 l. 3 ,双作用离合器 ,组合仪 表 ,带前 4 6— 4 9
50r n 2 m n 4 mi、7 0d i,免 维 护 电瓶 ,力 位 综 合 调 节 ,快 换 分 /
体拖挂装置。
中国 一 拖 集 团有 限公
地 址 :河 南省 洛 阳市
标 定牵 引力 为 1 . k 87 N,额定 工 况燃 油 消耗 率不 大于 2 0 6
gkW ・ / h。
6 . W, (+ )挡 ,啮合套换挡 ,带差速锁 ,Ⅱ类 3 61 k 9 3 8 点
后悬挂 ,带摆式牵引杆 ,前 轮规格为 1 . 4 2 —2 ,后轮规格 4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阶段)(征求意见稿)

附件3《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阶段)》(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阶段)》标准编制组二〇一三年五月项目名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阶段)项目统一编号:458承担单位:济南汽车检测中心编制组主要成员:刘顺利、范凤雷、胡开建等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纪亮标准处项目负责人:谷雪景目录1项目背景 (1)1.1任务来源 (1)1.2工作过程 (1)2行业概况[1] (1)2.1单缸柴油机 (2)2.2小缸径多缸柴油机 (2)2.3中等缸径多缸柴油机 (3)2.4配套情况 (4)2.5保有量情况 (5)2.6柴油消耗量情况 (6)2.7进口二手机械情况 (6)3标准修订的必要性分析 (7)3.1大气污染物减排需要 (7)3.2行业发展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 (7)3.3促进内燃机行业可持续发展 (8)4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标准研究 (9)4.1ISO标准 (9)4.2欧盟法规 (10)4.3美国法规 (15)4.4全球统一的非道路法规 (21)5国内相关标准 (23)5.1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柴油机排放标准 (23)5.2GB/T8190系列标准 (24)5.3中小功率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5)6主要修订内容 (26)6.1原标准基本情况 (26)6.2增加的术语与定义 (27)6.3加严了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27)6.4增加了耐久性要求 (28)6.5基准燃油的改变 (30)6.6带含贵金属材料的后处理系统的要求 (30)6.7增加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要求 (31)7本标准与欧美相关标准的差异 (31)7.1控制范围的差异 (31)7.2实施时间的差异 (32)7.3测量方法的差异 (32)7.4与其现行标准限值的差异 (32)8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 (33)8.1实施本标准的环境(减排)和社会效益 (33)8.2燃油可行性分析 (33)8.3发动机技术可行性及成本分析 (34)8.4测试设备可行性分析 (37)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根据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6]371号文,由济南汽车检测中心负责制订《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阶段)》标准,项目统一编号: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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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60Q 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320901 YNT 06—201990马力~130马力轮式拖拉机技术条件2019-04-20发布2019-05-10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320901YNT 062018。
本标准与Q/320901YNT 06-201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减少了1100/1100-1/1104/1104-1机型——表中参数有所变化。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悦达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兰芳、杨加富90马力~130马力拖拉机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黄海金马—90马力~130马力拖拉机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黄海金马—90马力~130马力拖拉机(以下简称拖拉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92.1-2008 农业拖拉机后置动力输出轴1、2和3型第1部分:通用要求、安全要求、防护罩尺寸和空隙范围GB/T 1592.3-2008 农业拖拉机后置动力输出轴1、2和3型第3部分:动力输出轴尺寸和花键尺寸、动力输出轴位置GB/T 1593.1 农业轮式拖拉机后置式三点悬挂装置第1部分:1、2、3和4类GB/T 2779 拖拉机拖挂装置型式尺寸和安装要求GB/T 2780 农业拖拉机牵引装置型式尺寸和安装要求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3871(所有部分)农业拖拉机试验规程GB/T 5862-2004 农业拖拉机和机具通用液压快换接头GB 6376 拖拉机噪声限值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9480-2001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园艺动力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GB 18447.1 拖拉机安全要求第1部分:轮式拖拉机GB/T 19040-2003 农业轮式拖拉机转向要求GB/T 19407-2003 农业拖拉机操纵装置最大操纵力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JB/T 5673-1991 农林拖拉机和机具涂漆通用技术条件JB/T 6697-2006 机动车及内燃机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JB/T 6712-2004 拖拉机外观质量要求JB/T 7734 拖拉机防泥水密封性试验方法JB/T 9831-1999 农林拖拉机型号编制规则JB/T 9832.2-1999 农林拖拉机和机具漆膜附着性能测定方法压切法JB/T 51082-2000 拖拉机产品可靠性考核Q/320901 YNT 06-2019表1 整机参数表2 理论速度3 产品分类3.1 产品型号产品型号编制应符合JB/T 9831-1999的规定。
3.2 主要技术参数3.2.1 整机参数见表1。
3.2.2 理论速度见表2。
3.2.3 传动系结构型式见表3。
表3 传动系结构型式3.2.4 行走、转向、制动系主要参数见表4。
表4 行走、转向、制动系主要参数3.2.5 液压悬挂系统结构型式见表5。
表5 液压悬挂系统结构型式3.2.6 动力输出轴型式见表6。
表6 动力输出轴型式3.2.7 灌注容量见表7。
表7灌注容量4 要求4.1 一般要求4.1.1 拖拉机的整机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 拖拉机上的零件、部件用紧固件连接的,应按要求连接牢固,不应有松动现象。
4.1.3 拖拉机正常工作时各系统均不应有异常响声,不应有漏油、漏水和漏气现象,不允许窜机油。
4.1.4 拖拉机外观质量应符合JB/T 6712-2004的规定。
拖拉机涂漆应符合JB/T 5673-1991的规定,漆膜附着性能应不低于JB/T 9832.2-1999规定的Ⅱ级。
4.1.5 各操纵机构应轻便灵活,松紧适度,各机构行程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所有自动回位的操纵件在操纵力去除后应能自动复位。
非自动回位的操纵件应能可靠地停在操纵位置。
各操纵装置的最大操纵力应符合GB/T 19407-2003的规定。
4.1.6 变速箱不应有乱挡和自动脱挡现象。
4.1.7 离合器应能接合平稳,分离彻底,接合时应能传递发动机全部转矩;操纵及助力管路系统不应漏油、漏气。
4.1.8 发动机在全程调速范围内应能稳定运转,并能直接或间接通过熄火装置使发动机停止运转;手油门手柄应能可靠停在任何位置,不受脚油门操纵的影响。
4.1.9 转向机构应保证拖拉机平稳转向。
最小转向圆半径应符合表1的规定。
拖拉机转向盘自由行程应不超过30°。
轮式拖拉机的转向性能应满足GB/T 19040-2003的要求。
4.1.10 拖拉机后置动力输出轴应符合GB/T 1592.1-2008、GB/T 1592.3-2008的规定;液压输出用的快换接头型式和安装尺寸应符合GB/T 5862-2004的规定。
4.1.11 拖拉机的牵引装置应符合GB/T 2780的规定,拖拉机的拖挂装置应符合GB/T 2779的规定。
4.1.12 拖拉机的悬挂装置应符合GB/T 1593.1的规定。
4.1.13 拖拉机在硬路面直线行驶时,前轮不应有明显的摆动。
4.1.14 拖拉机上的仪表应符合JB/T 6697-2006的规定,显示应清晰准确,各种开关工作可靠。
4.1.15 在磨合运行和性能试验期间,各密封面、管接头处应无渗漏,允许调整三次。
4.1.16 防泥水试验后的拖拉机不应有泥水渗入机体,水田和湿地用拖拉机应考核防泥水性能。
4.1.17 拖拉机运输作业时,机组安全运行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
4.1.18 拖拉机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 9480-2001的规定。
4.2 安全及环保要求4.2.1 拖拉机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18447.1的规定。
4.2.2 拖拉机用柴油机应具有质量安全标志,应具有GB 20891规定的柴油机标签。
4.3 主要性能要求4.3.1 在发动机的标定转速下,动力输出轴的最大功率应不低于其规定值的95%。
4.3.2 73 kW以下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应不大于350 g/(kW²h);73 kW以上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变负荷平均燃油消耗率应不大于380 g/(kW²h)。
4.3.3 动力输出轴转矩储备率应不小于20%。
4.3.4 动力输出轴最大转矩点转速与动力输出轴最大功率点转速之比应不大于75%。
4.3.5 拖拉机全负荷试验时,从标定转速到最大转矩转速的烟度值应不大于4.5 Rb。
4.3.6 拖拉机的最大牵引力应不小于表1的规定;最大牵引功率应不小于发动机标定功率的0.75倍。
4.3.7 73 kW以下拖拉机最大牵引功率工况下的牵引比油耗应不大于340 g/(kW²h);73 kW以上拖拉机最大牵引功率工况下的牵引比油耗应不大于369 g/(kW²h)。
4.3.8 拖拉机的噪声应符合GB 6376的规定。
4.3.9 拖拉机在环境温度不低于-5 ℃时应能顺利起动:4.3.10 在环境温度为40 ℃情况下做高温性能试验,发动机冷却液温度应低于100 ℃,底盘液压油温度、传动箱润滑油油温应不高于80 ℃。
4.3.11 拖拉机在悬挂轴后610 mm处,牵引功率的提升力应不小于320 N/kW,30 min静沉降值不应大于加载点提升行程的4%。
4.3.12 拖拉机的最大液压输出功率与标定功率之比应不小于12%。
4.3.13 拖拉机产品的可靠性试验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应不小于210 h,无故障性综合评分值应不小于70分。
5 试验方法拖拉机的性能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按GB/T 3871的规定进行,拖拉机的可靠性按JB/T 51082-2000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6.1 检验分类拖拉机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质量抽查检验。
6.1.1 每台总装完毕的拖拉机应进行出厂检验。
6.1.2 出厂检验的项目按表 8 的规定进行。
6.1.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定型鉴定和老产品转厂生产时;b)正式生产时,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1.4 型式检验的项目按表8的规定进行。
6.1.5 每季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1~2批次作质量抽查检验(N:26台~50台为一批抽样母体,当小于抽样母体时,以一个班次的产量为抽样母体),以检查拖拉机的性能稳定情况。
6.1.6 质量抽查检验的项目按表8的规定进行。
拖拉机的不合格分类6.2 不合格分类6.2.1 被检项目凡不符合第4章规定的要求均称为不合格(缺陷)。
按其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和D类不合格。
拖拉机的不合格分类见表8。
6.2.2 可靠性、安全架(或驾驶室)的不合格项单独考核。
6.3 抽样方案6.3.1 按GB/T 2828.1-2003规定的一次正常抽样方案,并规定使用特殊检查水平S-Ⅰ。
6.3.2 一般情况下,检查批N=26台~50台。
6.3.3 规定样本大小n=2,对表8所列项目进行检查。
抽样时还应考虑增抽1~2台备用机,备用机只在因非机器本身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试验与做出正确判断时使用。
6.3.4 抽样方案见表9,Ac和Re是样本的不合格项计点数。
6.4 抽样检验的评定6.4.1 根据6.3规定的抽样方案,对样本进行检查,样本中的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Ac时评为合格;大于或等于Re时评为不合格。
各类全部合格时,则最终评为合格;任一类或多个类评为不合格时,则最终评为不合格。
6.4.2 可靠性试验、安全架(或驾驶室)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最终评定该产品为不合格。
6.4.3 在整个性能检测期间,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严重故障及致命故障,则应停止检测,产品按不合格处理。
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7 交货7.1 交货准备拖拉机交货时应保持状态良好。
如用户对拖拉机交货状态有特殊要求,按双方协议(合同)的规定执行。
7.2 交货条件每台拖拉机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3 随机文件出厂的每台拖拉机,应提供下列文件:a)使用说明书;b)合格证和三包凭证;c)备件、附件和随机工具清单;d)装箱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