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

合集下载

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本公司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司党员的组织管理和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我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对公司党员的积分进行管理。

一、积分管理的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依据规定计算积分,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维护公司党员的形象,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做好思想政治见面和审核工作,使党员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风格。

3.优先考虑在业务才能、工作能力和工作积极性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在党组织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4.对违反规定者,严格按照公司党纪处分规定给予处理。

二、积分计算方法公司党员积分总分为100分,根据以下三个方面计算党员积分:1.党性考核得分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党性考核,通过考核可获得最高20分的积分,考核不合格者会被扣除相应分数。

2.履行党员职责得分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和开展志愿服务、学习培训等相关活动,可获得不同的积分。

具体得分标准如下:1)参加党组织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和党员活动日等活动,每次可得1分。

2)参加志愿服务、文化、科技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活动,每次可得1分。

3)党员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学习、研讨、考试、比赛等活动,每小时可得0.5分,每天最高得分为2分。

3.表彰奖励得分本公司将对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工作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奖励得分为最高10分。

不同表彰奖励的分值如下:1)公司先进工作者,1-2分2)公司工作者标兵、创新能手,2-4分3)公司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4分4)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2-4分5)其他表彰奖励,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三、积分审核及奖惩措施1.积分审核本公司设立党员积分管理委员会,由党委书记担任主任,秘书一人,委员若干人,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安排。

本委员会负责对党员的积分进行审核和计算,计算过程中要深入了解党员参加各项工作及活动情况,确保积分计算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规章制度:XX县党员教育积分制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XX县党员教育积分制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XX县党员教育积分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党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积分制管理是以参加学习、接受教育管理为前提,以积分为计量单位,以取得合格积分为评价基准,对党员在1年内参加学习培训、组织生活、实践锻炼的情况进行积分登记,作为考核评价党员教育培训情况的重要依据。

当年完成培训积分累计超过规定积分的,超过部分不计入下一年度。

第二章积分设置第三条党员教育积分是考核党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组织生活、社会实践数量和质量的计算单位,党员教育积分以“基础分+实践锻炼分+个性积分+处罚分”四大类进行登记。

党员年度总积分=年度平均积分*80%+年度民主评议量化积分*20%。

第四条党员年度总积分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依据,积分卡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各领域积分评定(一)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教育积分评定(包含各乡镇机关党员)1.基础分包含集体学习、组织生活、个人自学。

其中:集体学习(30分)。

各支部根据考勤情况,实行扣分制,党员缺席一次集中学习扣1分,参加学习而未完成学习任务扣0.5分。

出现迟到、早退、喧闹课堂等违反学习纪律的情况扣0.5分。

剩余积分即为此项得分,积分扣完为止。

组织生活(20分)。

各支部根据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按期缴纳党费、参加党内各项活动等情况进行考核扣分。

缺席“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组织日常活动扣5分;不按期缴纳党费每次扣5分。

剩余积分即为此项得分,积分扣完为止。

个人自学(10分)。

此项采取扣分制,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参加网络学习,完成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学时),获得合格学分的不扣分。

未完成所有学习科目(学时)的扣10分,完成所有科目(学时)学习,考试未全部通过的扣5分。

各学校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自学扣分标准。

剩余积分即为此项得分,积分扣完为止。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度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度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度一、党支部积分制度1. 积分方式(1)活动积分: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各种党务、公益、文体等活动,按活动的性质、难度、参与人数等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评分。

(2)奖惩积分:党员表现突出或存在违规行为,党支部根据情况进行奖励或惩罚,并给予相应的积分。

2. 积分管理党支部设立积分管理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负责,对党员的积分进行统计、评定、记录和核算。

3. 积分奖励(1)积分达到一定数量的党员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奖章等表彰。

(2)积分较高的党员可享受党支部提供的相关福利,如接受师资培训、参加国内外学习交流等。

4. 积分惩罚(1)积分低于一定数量的党员应当接受党支部的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党性修养。

(2)严重违反党纪的党员,党支部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党员积分制度1. 积分内容(1)思想政治思想积分:党员应积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思想政治意识。

(2)组织积分:党员要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大会,出席实习党课和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积极参与各种党内民主活动。

(3)工作积分:党员应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义务劳动等活动。

(4)业务积分:党员应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所在单位的需要,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 积分管理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设立积分管理小组,对党员的积分进行统计、评定、记录和核算。

3. 积分奖惩(1)积分达到一定数量的党员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奖章等表彰。

(2)积分较高的党员有机会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交流、实践活动。

(3)积分低于一定数量的党员应当接受党组织的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党性修养。

(4)严重违反党纪的党员,组织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第一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获取和使用规定一、积分获取的途径和方式1. 党员应当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任务,并按照规定主动申报个人的工作、学习、居住地社区服务等情况,积极争取干部推荐,获得积分。

2. 党员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党务培训、理论学习、集体讨论等活动,积极参与组织的党务工作并取得优异业绩,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3. 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慈善捐助等公益事业,取得一定社会影响的,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4. 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员标准获得积分。

5. 党员参与经济建设、科技创新、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取得重要成果,享有相应积分嘉奖。

二、积分使用和奖励规定1.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提拔、调整职务、申请享受党组织提供的各类培训或学习机会。

2.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国内外参加学习、考察、交流等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表彰、表扬和奖励,党组织将按积分情况评选先进党员、优秀党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4. 党员积分可用于在党组织允许的范围内购买党旗、党徽、党刊等相关物品或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

5. 党员积分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公益积分,用于支持党组织的慈善事业、公益项目,以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

第二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监督和考核评定一、积分监督机制1. 党员积分使用应当向所在党支部或党组织申报,由党支部或党组织审核和颁发相应证明。

2. 党员积分的获取和使用情况将在党组织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和群众评议。

3. 党员在申报个人情况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党组织可以进行核查和审查。

二、考核评定机制1. 党员积分将作为评定党员先进性和优秀程度的重要指标,用以确定党员的岗位职责、职级晋升和奖惩等。

2. 党员积分评定周期为一年,每年底由党组织进行集体评议和决定,党员积分将作为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评判依据。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1.积分制的原则:
(1)公平性和公正性;
(2)基于绩效评估的奖惩机制;
(3)注重激励和激励后果;
(4)诚信、透明、规范,确保操作程序透明化;
(5)适应制度的调整和改变。

2.积分制的具体内容:
(1)实行月度积分评估,评估项目包括党费缴纳、组织生活
参与度、志愿活动参加度等;
(2)积分分值设定应根据党员行为的积极程度和对党组织特
别贡献的评价;
(3)建立优秀党员评选机制,利用积分制度为候选人作出准
确评价;
(4)采取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方式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和表现;(5)管理和设计积分制度时应根据党员特点和组织需求定制,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3.积分制的运作流程:
(1)设立积分制的组织,明确积分的管理权和审核权;
(2)对党员行为进行积分分值评估;
(3)按照积分分值排名,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进行奖励;
(4)对表现不佳的党员进行惩罚;
(5)设立优秀党员月度评选机制,基于积分制结果为候选人
提供参考;
4.积分制的实施效果:
(1)能够有效提高党员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2)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和提拔优秀党员;
(3)能够促进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
(4)能够促进党支部的稳定和发展。

5.不足之处:
(1)不能用来评价个人能力和潜力,只能评价个人对党组织的贡献;
(2)可能存在个别党员对积分制度的作弊或不当利用;(3)积分制度实施的效果需要经过一个较长时间的考察和调整。

党员积分制细则

党员积分制细则

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重要性
增强党员的政 治思想觉悟
使党员始终保持共 产主义远大理想和
革命精神
坚持党的群众 路线,密切党
群关系
使党员始终与人民 群众保持紧密联系
加强党员的自 我管理和自我
教育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和规定,不断提高
自身素质
提高党员的业 务能力和素质
水平
使党员成为行业领 域的专业人才
● 03
● 02
第2章 党员积分制指标体系
党员日常行为指标
遵守党的纪律 和规定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
积极参加学习 和培训
完成学习任务,并 在组织生活中做好
心得体会
参加组织生活
积极参与支部组织 的各项活动
党员工作表现指标
工作骨干
在工作中发挥重要 作用并得到组织肯

工作评优
在工作评优中获得 优秀或称职评定
党员积分制细则
制作人:XXX 时间:20XX年X月
目录
第1章 简介 第2章 党员积分制指标体系 第3章 党员积分制积分规则 第4章 党员积分制的运行机制 第5章 党员积分制的创新与完善 第6章 总结
● 01
第1章 简介
党员积分制概述
党员积分制是通过对党员 的积分管理,来激励党员 更加积极地参与党组织的 各项活动,提高其党性教 育水平、组织观念和工作 表现的管理制度。
党员。
党员积分制的指标体系
学习考试类
包括参加各类党组 织组织的学习、考 试等活动,以及完 成各类学习任务。
志愿服务类
包括参与各类志愿 服务活动、社会公 益活动等,以及参 与党组织组织的志 愿服务活动的服务
质量。
工作表现类
包括参与党组织组 织的各项工作,以 及个人工作表现和

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中共沅陵县妇幼保健院支部委员会党员积分制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党员积分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党员积分管理适用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年老体弱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在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可不纳入实施范围。

二、积分内容党员年度积分由三部分构成:日常行为积分、奖分、扣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

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日常行为积分基础分为100分,包括以下内容:(1)带头学习提高。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洞察力和辨别力;带头参加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参加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深刻自我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2)带头争创佳绩。

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进行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讲条件;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接受并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带头作用。

(3)带头服务群众。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活动,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

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规定,不参与非法旅游活动。

10分)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试行)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

评分细则包括研究教育、缴纳党费、基本义务、积分制管理考核、参加组织生活、遵纪守法、履行职责、模范作用和廉洁自律等方面。

在研究教育方面,党员应积极参加各类研究、培训,并认真完成党支部规定的研究任务,否则将扣分。

在缴纳党费方面,党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否则将扣分。

在基本义务方面,党员应遵守党的各项规定和义务,否则将扣分。

在积分制管理考核方面,党员应按标准、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参加等活动,否则将扣分。

对于党员违纪违法受党纪处分但没有达到开除党籍程度的,将受到扣分处罚。

在工作、生活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经单位自查发现的,将受到扣分处罚。

对于误导群众的行为,将受到扣分处罚。

在参加组织生活方面,党员应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及党支部的等活动,否则将扣分。

在遵纪守法方面,党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纪党规,否则将受到扣分处罚。

在履行职责方面,党员应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否则将受到扣分处罚。

在模范作用方面,党员应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否则将受到扣分处罚。

在廉洁自律方面,党员应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否则将受到扣分处罚。

在旅游方面,党员应自觉遵守经营秩序、自觉维护市容综治景貌、交通管理秩序,不参与非法旅游活动,否则将受到扣分处罚。

分)备注根据《优化南岳旅游发展环境八个“严禁”》等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违反规定、损害南岳旅游环境的行为,一经查实,每次将扣除10分。

为了激励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季度加分情况:①党员个人因工作表现突出而受到表彰,将获得相应加分,最高可达10分;②积极参与区级各项党员活动,也可以酌情加分;③在突发事件中展现出党员的领导作用和模范作用,经所属党组织会议研究后,也可以酌情加分;④同一次表彰或贡献只能加分一次,不能重复加分;⑤加分最多10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逬一步延伸拓展“四个一”活动内容,加强党员队伍的教
育管理监督,激励和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
发挥作用合格。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组织关系隶属XXX的全体党员
二、目标要求
一枚党徽、亮身份;一本笔记、重学思;一份心得、促践悟; 一百基分、
强考核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结合实际、 分类管理,
量化考评、动态调整,简便易行、民主公开的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原则。在职党员的积分考核按照《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在
职党员)》(附件1)执行。离遐休党员的积分考核按照《党员积分制考核
标准(离退休党员)》(附件2)执行。
四、积分内容
(一)基础分(分值8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的情况。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围绕“四个合
格”的要求,分别设定4个积分项目并赋予相应的分值。基础分是对一名
党员的基本要求。
(二)履职分或作用分(分值20分)
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履职分或作用分
是对党员完成岗位职责赋予任务的客观评价。
(三)鼓励分(分值5分)
鼓励分是对具有突出贡献或表现优异的党员的鼓励,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
作用的评价指标之一。
(四)扣分
实行反向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
中出现错漏、失误、不到位、不尽责、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
并据实扣分。
(五)一票否决
党员因违反党纪国法而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根据处分程度相应扣分,其年
度评先评优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五、积分规则
积分周期为1年,即12个月。周期开始时,党员的初始基准分均为100
分。周期内,党员每月依据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进行加减分,次月以上月
党支部核定并公示的积分作为基数计算当月的积分,以此类推,周期末的
积分即为党员的年度积分。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基准分将回归到初始
的100分。
六、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月度开展考评。一般采取以下步骤。
(一)党员申报。党员个人对照党员积分制考核标准的项目,每月如实向所
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事项时,也可向党支
部报告其他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初评。党支部每月召开支委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
履职情况,对照积分项目、计分标准和考评标准,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
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
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
由积分记录员严格填写《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3)
(四)公示并报送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进行公示,接受党员、职工群众
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或向场党委申诉,党支
部或场党委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在下一次党支部党
员大会上通报。经公示党员无异议后,每季度将《积分登记表》上报。
(五)年度积分。每年最后一个月的党员积分数值即为该党员的年度积分。
党支部要将每位党员的年度积分填入《党员积分情况汇总表》(附件4),
并报场党委审核备案。此项工作要在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目彳完成。
(六)积分审核。场党委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各级党组织上报的党员积
分事项进行审核。如发现党员存在扣分情况而党支部未进行扣分的,将按
照标准给予扣分,并将扣分情况反馈党支部,由党支部反馈党员本人,并
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七、积分运用
(一)“党员之星”评选依据。党支部每季度开展“党员之
星”评选,党员毎季度的积分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应当把党员积分排名
在前的作为支部“党员之星”的推荐人选。
(二)与民主评议党员挂钩。党员的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
的重要依据。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向党员公布积分情况。年度积分
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可评定为“好”等次;年度
积分在80—70分(含70分)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一般”等次;年度
积分在70分一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后的党员,原则上评定为“差”
等次。年 度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可列为不合格党员。
(三)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以及年度内被评为“党
员之星”的,应优先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 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
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对积分排名靠后、且低于80分(不
含80分)以下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
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在职党员的年度积分将作为其个人年度考核的
重要参考。年度积分迗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党员,方可在年度考核
中参评“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积分在80分以下的党员,取消其参评
“优秀”等次的资格。
(五)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在职党员的年度积分达到80分(含80分)以
上的,方可全额领取个人激励性绩效。年度积分在80分一70分(含70
分)的,个人激励性绩效扣减3%。年度积分在70分一60分(含60分)
的,个人激励性绩效扣减5%。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个人激励性绩效扣
减8%。
(六)离退休党员的考核结果仅作为党员之星评选、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评
先评优的依据。
(七)依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对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
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做出组织处置。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载体,作为加强党员日
常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措施,加强领
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管理档案。党支部应安排一名支部委员负责做好本支部党员积分
管理的记录、档案管理、党员信息完善等工作,没有设支委的党支部,上
述工作由党支部书记负责。要及时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健全党员名册,
确保枳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三)坚持阳光操作。要将党员积分管理情况定期公示在单位的场务公开栏,
接受党员、职工群众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考核评
议结果,确实保障党员、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
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统筹协调。党员积分管理要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紧密结
合起来,在考核内容上融合起来,在工作环节上衔接起来、在时间安排上
结合起来,避免“两张皮”。
(五)强化督促检查。场党委将定期检查支部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情况。
同时,通过巡查督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
现并解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特殊情况处理。原则上全体党员均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因患病、行
动不便等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党员,经党员个人提出申请,党
支部研究后以书面形式报场党委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