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布日期】2021.08.12
•【字号】明财(教)指〔2021〕106号
•【施行日期】2021.08.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
金的通知
明财(教)指〔2021〕106号
三明市图书馆、三明市艺术馆(文化馆),尤溪县、泰宁县、永安市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
为完善我市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1〕54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们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万元(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款列“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
请专款专用,切实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三明市公益性演出(濒危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3. 三明市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12日。
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发布单位】财政部【发布文号】财教[2015]527号【发布日期】2015-12-24【生效日期】2016-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中央财政设立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15年12月24日附件: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设立,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中央引导、地方统筹、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分配实行因素分配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方予以奖励。
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政府举办并由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管理的地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以下简称“三馆一站”)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按照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地方各级财政应当落实支出责任,保障本地区免费开放“三馆一站”日常运转所需经费。
第三条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定额补助、分级管理、注重基本、加强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补助资金由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共同管理。
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审核地方相关材料和数据,提供资金测算需要的基础数据,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
财政部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会同文化和旅游部确定有关省份预算金额。
省级财政、文化和旅游部门明确省级以下各级财政、文化和旅游部门责任分工,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以及审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补助范围、支出内容与分配方式第六条补助资金用于“三馆一站”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支出,其中:(一)图书馆: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开展阅读推广、宣传活动,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流动图书借阅与送书下乡服务,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二)美术馆:举办展览、公益性讲座,开展公共教育和观众体验拓展活动,流动美术服务,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三)文化馆:举办普及性文化艺术类培训项目,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民间文化传承活动,流动文化服务,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5号](https://img.taocdn.com/s3/m/4918ee2e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1f.png)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5号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中央财政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
为了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此项工作。
附件: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13年4月10日附件1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保障基层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中央补助、分级负责、合理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实行定额补助和因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法。
第五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支出范围与标准第六条专项资金包括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其中:(一)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行政村文化设施维护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支出,包括:1.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运行维护和开展宣传培训等支出;2.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支出;3.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支出;4.行政村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支出。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19.12.20•【字号】•【施行日期】2019.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财政司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管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工作的补充通知》和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使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戏曲进乡村专项资金”“村文化室设备购置专项资金”数量及使用方向内容公布如下:一、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1905万元,根据厅直有关单位及各市州组织项目申报情况,研究确定并下达资金如下:(一)完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1.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提档升级,建设资金330万元,建设单位: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数字图书馆互联互通,建设资金75万元。
建设单位:甘肃省图书馆。
3.推进文化馆数字化服务,建设资金225万元,建设单位:甘肃省文化馆。
4.乡村春晚活动直播,建设资金60万元,建设单位:甘肃省文化馆。
5.文化馆公共文化云建设,建设资金60万元,建设单位:甘肃省文化馆。
6.推进文化馆数字化服务,建设资金100万元,建设单位:甘南州文化馆。
(二)建设公共数字文化资源1.《丝绸之路上的甘肃》(武威、张掖)专题片,建设资金60万元,建设单位:甘肃省图书馆。
2.《嘉峪关市魏晋墓地下画廊》专题片,建设资金60万元,建设单位:嘉峪关市图书馆3.《黄河之滨也很美》专题片,建设资金48万元,建设单位:兰州市图书馆4.《南梁红色革命》专题库,建设资金30万元,建设单位:庆阳市图书馆5.《崆峒山下文海撷英》专题片,建设资金48万元,建设单位:平凉市图书馆6.《酒泉历史文化》专题片,建设资金54万元,建设单位:酒泉市图书馆7.《雪域圣境.藏地辉光--甘南州游牧文化》专题片,建设资金48万元,建设单位:甘南州文化馆8.《重走长征路--甘南州红色历史文化》专题片,建设资金36万元,建设单位:甘南州图书馆9.《蓝色黄河探秘-璀璨的永靖黄河文化》专题片,建设资金36万元,建设单位:永靖县文化馆。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文化旅游)

生态效益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无
经济效益
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文化软实力
增强
可持续影响
对群众文化旅游生活的影响
逐步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对文化旅游服务满意度
>90%
泾河源镇3万、黄花乡5万、兴盛乡3万、六盘山镇3万、大湾乡8万、新民乡9万、香水镇3万
文化旅游广电局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
110万元
文化项目
311万
宣传项目
54.5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24年12月前
质量指标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达标率
100%
数量指标
涉及项目类型
公共文化类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文化旅游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项目资金
绩效目标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基群众的能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预算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文化旅游广电局
239万元
图书馆
15万元
文化馆
38万
文物所
20万
泾河源镇、黄花乡、兴盛乡、六盘山镇、大湾乡、新民乡、香水镇
申请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报告

申请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报告xx政办:一、公司基本情景县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以“务实、创新、诚信”为经营理念,以弘扬民族文化,把美和爱撒向人间为己任。
公司位于县镇东村,注册资金50万元,现有职工100人,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公司是集设计、生产、贸易于一体的现代制企业,不仅仅拥有一批技术精湛的工美设计大师,同时还拥有百余名专业技术骨干,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深受消费者喜爱。
二、项目资料县有限公司年产12万件形态各异艺生产线项目,拟征地30亩,建设坊展厅600平米、办公楼1000平米、厂房3000平米、烘干室2个共1200平米、气化窑10个、传统窑4个600立方、仓库2000平米。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目前,企业为小规模经营,其创作过程全部为手工制作,场地又狭小,注浆、翻模、烘干、抛光,无场地,形不成大的规模产量;设各陈旧落后,部分设备简陋原始,按日前设备生产本事年产量仅一万余件,且成品率低,生产周期长、成本高、效率低,严重影响产品质量,形不成批量,遏制了经济效益增长;综合生产本事不够,根据目前企业状况,其人力、机械、场地、仓储、运输等方面显然不足,为此,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急需扩大生产规模,来满足市场发展需求。
四、产业优势县有限公司主要产品有艺、挂件、摆件瓶等。
产品选用特殊黄河澄泥为原料,整个生产过程全部为手工工艺,经过选料、淋泥、拉型、绘画、雕刻、磨光、凉干、烘干、焙烧等一系列工序制作而成。
其造型美观,质地细腻,纹理清晰,线条流畅,是集雕刻、绘画为一体的收藏、馈赠佳品。
五、项目实施计划县有限公司年产12万件形态各异艺生产线项目实施计划:本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期为1年,第1个月,编制及上报可研、可研报告批复阶段;第2个月,初步设计及审批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阶段;第3个月,建设招标阶段;第4-12个月,土建施工、竣工验收阶段。
六、资金来源县有限公司年产12万件形态各异艺生产线项目预计总投资1270万元,占地30亩,企业自筹1170万元,申请专项资金100万元。
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一、绩效目标概述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绩效目标是制定和推进县域公共文化体系创建,重点着力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项目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评台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基层一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均等化。
1.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建成后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及实行自治、法治基础上开展公共区域文化服务活动等情况。
县级文化服务中心、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设立情况及服务功能、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等情况。
绩效目标:通过资金的使用和服务的效果可以使城乡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让人们更方便地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提升群众的文化文明素质。
2.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剧院、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情况、使用情况等。
公共文化设施改造提升、更新改造等情况。
绩效目标: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提高设施的利用率,提高设施服务质量,增加公共文化设施的可持续性、安全性和舒适度。
3. 公共文化项目建设文化惠民项目、文化进乡村项目、传统文化传承项目、文化扶贫项目、文化旅游项目等公共文化项目的建设情况、项目成效等。
绩效目标:通过资金的使用可以推动文化项目在县域内的开展,加快文化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文化服务水平,丰富基层文化生活。
4. 公共文化服务评台建设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评台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评台建设、文化服务标准化评台建设等情况。
绩效目标:更好地服务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文化服务标准,推进文化服务数字化。
二、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的制定是非常有必要的。
公共文化事业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保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说明(第一批)(文化共享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2018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平台建设、资源建设及服务推广等工作领域,各省文化部门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平台建设(一)中西部贫困地区数字文化设施提档升级。
按照《“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要求,统筹整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等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对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进行提档升级。
申报对象:纳入《“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实施范围的22个包含贫困地区的省份。
建设标准:对所辖贫困地区的原有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社区)文化中心公共电子阅览室进行升级,并以贫困地区人口数量、服务半径作为布局依据,在公共文化服务空白区域设置数字文化服务点(数字文化驿站)。
在经费上,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5万元(配备资源浏览/下载一体机,平板电脑,摄像机,互动体验播出终端)、数字文化驿站2.5万元(配备资源浏览/下载一体机、平板电脑、互动体验播出终端)标准补助,用于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功能(如网络技能培训、创业帮扶、电商对接等),提供专项数字服务。
申报要求:详细说明本省纳入《“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实施范围的贫困县清单,各贫困县所辖乡镇综合文化站数量、社区/村文化室数量、公共文化服务空白区域数量(人群集中但公共文化服务无法覆盖区域)。
提出本年度提升计划及“十三五”期间整体提升计划,该计划应扣除本省在“十二五”期间通过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项目已提升配置的乡镇服务点和数字文化驿站数量。
(二)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建设(即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
主要用于支持各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
“十三五”时期重点推进各省级平台的应用服务以及强化对基层服务的支撑作用。
申报对象:已纳入数字文化馆第三批建设的11个省级文化馆,涉及天津、上海、西藏、吉林、宁夏、山东、山西、新疆、北京、青海、贵州11个省。
建设标准:(1)应用接入。
将本省50%的市县级以上文化馆的场馆、人员、设备、信息资讯、品牌活动、服务项目、艺术普及资源、培训课件、预约项目等在云平台特色应用公共文化交流系统上进行统一展示,提供服务。
(2)服务推广。
围绕文化馆业务职能,结合省级文化馆网站集群、微信等互联网应用服务,开展不少于4场面向基层线上线下结合的服务推广活动。
二、资源建设(一)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资源建设项目1、建设原则文化共享工程地方资源项目为自主建设项目。
指建设成果具有自主版权,通过策划、组织、整合建设的以原创为主要特征的资源建设方式。
自主建设既可以完全依靠自身的人员、软硬件设备创作资源,也可以提供项目制作的创意和思路,对资源建设的要点、过程和结果进行统筹策划,其他部分采取购买素材或委托建设。
文化共享工程地方资源项目建设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正确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发展。
严把意识形态关,确保资源内容的真实、准确、客观和积极向上。
(2)突出用户意识,满足群众需求。
资源建设应坚持以需求为牵引,以服务为目的,努力提高内容的针对性、可看性、互动性。
鼓励申报微视频、微讲座、移动终端产品等用户体验良好的资源项目。
积极探索以群众文化活动带动资源项目建设的新模式。
以已建资源为基础,通过整合梳理、二次加工、集成服务与运营,针对特定服务对象,如残疾人、少年儿童、老年人、农民工、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打造其需要的文化资源。
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资源项目的推广模式和应用场景,能够有效对服务数据进行统计,提高服务效能。
(3)提高资源内容的丰富性。
加强本省资源建设框架设计,立足文化系统自身的优势资源,整合其他系统的优秀资源, 突出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逐步形成以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红色历史文化资源、当代艺术与群众文化资源为主体的资源建设体系。
统筹兼顾、查漏补缺、突出特色、扩大规模,丰富资源的种类和形式,努力打造本省的文化资源超市。
(4)围绕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和渠道开展数字资源建设。
应紧紧围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云、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国家数字文化网、基层“文化超市”等重点平台及项目开展资源建设,提高资源的实用性、使用的便捷性。
(5)鼓励资源建设重心下移,加大引入社会力量联合共建。
鼓励市、县级支中心和市、县级文化馆,依据本省地方资源建设整体规划和工作要求,参与地方资源项目建设。
鼓励各地申报、建设一批适用于文化精准扶贫的资源项目。
鼓励引入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探索社会联合共建、共享版权的资源建设模式。
2、项目申报程序(1)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委托省级组织实施单位,组织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企业和有关社会组织,按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2)为避免省内资源内容重复建设,保证省级以下组织实施单位申报项目符合本省地方资源建设整体规划,省分中心和省文化(群艺馆)分别组织市、县级支中心与市、县级文化馆开展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后提交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3)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本省专家进行省内评审。
经省内评审通过的项目,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申报表。
(4)文化部委托发展中心组织地方资源建设项目专家评审。
评审专家从国家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体系专家委员会中随机抽取产生。
文化部对评审过程予以监督。
评审结果公示后由文化部批准实施。
3、成果形式文化共享工程地方资源建设项目成果以影像成果和数据库成果为主。
影像成果形式包括文化专题片、微纪录片、微讲座、口述历史、动漫、舞台艺术等;数据库成果形式包括多媒体资源库、全民艺术普及慕课、音频库、图片库及其他专题数据资源。
各地应注重收集、整理、保存资源项目建设中形成的各类原始素材,将其纳入资源建设成果范围。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呈现和推送的新型资源成果形式。
4、2018年度地方资源建设项目选题方向地方特色部分:(1)“全民艺术普及”专题资源。
围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文学、书法、美术和摄影各艺术门类,以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文艺作品、艺术专业辅导、艺术欣赏培训为主要内容,加工整合优秀作品、讲座、慕课及活动资源。
慕课课程具备有完善的课程设计方案,课程资源包含教学知识点视频、课程介绍、教学大纲、试题库、演示文稿等慕课要素以及在线答疑解惑。
资源素材将纳入文化共享工程“大众美育馆”“文化共享大讲堂”“百姓大舞台”以及“全民艺术普及大讲堂”平台,用于全国范围的交流共享。
(2)“公共文化超市”专题资源。
依托公共文化服务云,整合发布的群众文化品牌活动,便于当地群众可以直接登录预约、参与;根据本省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需求,丰富资源内容,及时更新资源,实现“点单式”服务。
(3)“精准扶贫”专题资源。
响应国家精准扶贫要求,适合在贫困地区针对贫困群众开展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文化帮扶等的数字资源。
专题资源须有针对性、实用价值高、内容成体系、有实际推广案例、有实际调研支撑,可包含视频、音频、多媒体课件、集成使用(服务)平台的等内容。
(4)“一带一路”专题资源。
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即“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大战略构想的推进,深入挖掘“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内涵,展示其在促进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与发展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总结历史经验,促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5)“中国戏曲”专题资源。
以本省(区、市)最具代表性的剧种为主要内容,围绕经典剧目、人物、唱段和知识,系统收集、整理相关文献、照片、影像等,充分展示中国各地戏曲的特色与精髓。
优秀的建设成果都将纳入到“百姓戏曲馆”平台在全国进行宣传推广。
(6)“戏曲动漫”。
选取本省(区、市)主要戏曲剧种的代表性剧目开展资源建设,制作成系列戏曲动漫,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吸引青少年了解、学习、喜欢传统戏曲,提高他们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
在建设完成戏曲动漫作品的基础上,开展相关推广服务活动,通过走进校园、讲座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推广戏曲动漫建设成果,拓展戏曲动漫项目影响力,形成全社会了解和喜爱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
(7)“薪火相承”专题资源。
为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促进传统文化创新型发展和创造性转化,为青少年儿童策划制作,以传统文化传承为题材的专题资源。
结合影像呈现、活动参与等方式,将优秀传统文化价值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植入少年儿童心田,并以此来推动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8)“百工”系列微纪录片。
以本省(区、市)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手工技艺、民间工艺大师为主要内容,通过微纪录片的形式,纪录手工艺人的生活故事或精湛的技艺,展现其精美的作品、精湛的绝活或独特的匠心,形成一份传统文化的传承日志。
(9)“文化中国”微视频。
为适应新媒体时代的传播特性,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参与资源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开展本省微视频征集活动、“乡村拍手”计划等活动。
征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类微视频资源,也可各省围绕本省文化资源,进行微视频作品创作。
(10)“听遍中国”特色音频。
深入发掘本省(区、市)具有地域特色的说唱艺术、文化旅游等适合用音频表达的内容,结合音频资源服务便捷的特点,开展原创音频资源建设,形成文化共享工程特色音频。
优秀的建设成果都将纳入到“心声·音频馆”平台在全国进行宣传推广。
(11)“美术馆藏”精品资源。
整合本省(区、市)美术馆的精品馆藏资源。
妥善解决图片版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及建立镜像权、展览权、汇编权,数据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审验后,纳入发展中心“大众美育馆”平台,进行网上服务和展览展示。
(12)网络原创群众文艺作品。
通过网络组织征集、传播优秀网络群众文艺作品,推出原创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作品,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平台渠道,促进优秀网络群众文艺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
红色历史部分:(1)“中国红色历史文化”专题资源。
形成、展示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重点建设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专题资源。
(2)“红色历史动漫”。
以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事件、主要人物、历史资料等为主要内容及背景,通过动画技术的多种表现形式,从青少年的视角出发,用生动的人物形象和故事充分展示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蕴含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