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指标说明
《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指标说明

《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指标说明“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1“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本系统是中国残联对残疾人就业、失业和职业培训情况进行实名统计~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进行登记的信息管理系统。
实名制统计的对象为:已经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处在就业年龄段,男性16岁至59岁~女性16岁至54岁,的各类残疾人。
一、残疾人基本信息1.姓名:此项为必填项~不能为空。
2.身份证号:本系统只识别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请准确输入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
3.备注:在填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请详细注明。
二、就业管理1.就业状况:请选择“已就业”或“未就业”。
选择“已就业”后~请继续填写本页面内其他选项,选择“未就业”~请选择页面左侧“培训管理”~继续录入培训信息。
2.就业时间:在进行就业起止时间填报时~截止时间的确认~如签订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以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签订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直接选择无固定期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以登记就业实际时间为准。
3.城乡就业:请选择“城镇就业”或“农村就业”。
城镇就业是指就业的地点在城镇~农村就业是指就业的地点在农村。
请根据残疾人具体工作地点所属区域或单位所属性质填写。
4.就业类型:就业类型包括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创业,、社区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居家就业、农村种养加、其他类型。
如果选择“集中就业”类型~请继续在右侧列表中选择福利企业、工疗机构、盲人保健按摩、医疗按摩和其他。
2,1,按比例就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2,集中就业是指残疾人在各类福利企业、工疗机构、盲人保健按摩、医疗按摩和其他类型等单位劳动就业。
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

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1. 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的背景和意义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涉及到社会公平、人权保障、经济发展等多个方面。
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就业不仅关系到残疾人个体的生计和尊严,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为了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动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
2. 残疾人就业现状及面临问题尽管各国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
首先是歧视与偏见问题,由于对残疾人缺乏了解与认识不足,很多雇主对雇佣残疾人持保留态度。
其次是教育与技能不足问题,由于教育资源不平等以及缺乏相关技能培训机会,很多残疾人无法获得适合的职业机会。
再次是无障碍环境和辅助设施不完善问题,很多工作场所无法提供适合残疾人工作的环境和设施。
最后是就业机会不足问题,由于市场需求以及经济发展等因素,残疾人就业机会相对较少。
3. 残疾人职业培训的必要性和挑战残疾人职业培训是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通过专门的培训,可以提升残疾人的技能水平、增加其就业机会、改善其生活质量。
然而,残疾人职业培训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培训资源不足问题,由于经费、师资等方面的限制,很多地区无法提供充足且高质量的职业培训资源。
其次是个性化需求难以满足问题,由于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残疾需要个性化的培训方案,但目前很多培训机构无法满足这一需求。
4. 残疾人就业与职业培训的国际经验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在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例如,美国通过《美国残疾人法案》等法律法规,强制要求雇主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设施,以确保残疾人的就业权益。
日本通过设立职业培训机构和专门的职业指导员,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培训和就业支持。
澳大利亚通过相关部门补贴雇主雇佣残疾人,并提供相应的培训补贴等措施来鼓励雇主积极招聘残疾人。
5. 中国残疾人就业与实践中国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问题,并在层面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培训机构说明

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培训机构说明在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中,培训机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作为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自我发展的重要载体,培训机构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着残疾人的就业和生活质量。
本文将就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中的培训机构进行深入探讨,旨在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这一主题。
1. 培训机构的分类和特点在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中,培训机构主要包括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康复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
其中,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旨在通过教育培训,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水平;康复机构注重对残疾人进行身心康复和心理辅导;就业服务机构则提供就业指导和岗位适配等服务。
这些培训机构的特点在于针对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培训服务,助力他们实现自主生活和就业。
2. 培训机构的管理和评估体系为了保证培训机构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和评估体系。
培训机构需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办学,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评估和监督。
在评估体系中,不仅会对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还会重点关注残疾人满意度和就业率等指标。
这一管理和评估体系的建立,为培训机构提供了明确的办学方向和目标,也为残疾人提供了更优质的培训服务。
3. 我对残疾人职业培训的个人观点作为培训机构的文章写手,我对残疾人职业培训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知。
我认为,残疾人职业培训是推动社会包容和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残疾人自我价值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培训机构作为服务残疾人的重要评台,应当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残疾人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丰富的生活选择。
我坚信,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持续的关注,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将能取得更大的成就,让每一位残疾人都能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生活待遇。
4. 总结与回顾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对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系统中的培训机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4.08•【文号】国办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4.0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就业促进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3月25日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依据《“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
2022—2024年共实现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00万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各地建立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进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省级、地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发布《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指标集与代码行业标准》的通知(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发布《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指标集与代码行业标准》的通知(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0.11.11•【文号】人社部发[2010]84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发布《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指标集与代码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部属各单位,公务员局:《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指标集与代码》推荐性行业标准已经我部审核批准,现予发布。
标准编号是:LD/T31-2010,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指标集与代码2010年11月11日附件: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指标集与代码(2010-11-11发布2011-01-01实施)目次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指标编码结构5 指标内容5.1 指标类型5.2 指标长度6 基础指标集6.1 指标使用说明6.2 用人单位监察信息6.3 监察执法信息6.4 监察案件信息6.5 网格管理信息6.6 监察机构和监察员信息附录A(规范性附录)指标补充编码前言本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尚建华、翟燕立、赵森、杨春明、崔尧、汪诚。
引言为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标准,规范全国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支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换,制定《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指标集与代码》标准,并作为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管理、应用软件开发和信息资源共享的基础信息规范。
该标准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的核心内容。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4号(社会管理类162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4号(社会管理类162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2.01.21•【文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914号(社会管理类162号)提案答复的函朱晓进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国残疾人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和改进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国残联在推动政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服务力度的同时,通过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
目前,全国已建成2000余家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面向城乡残疾人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多项就业服务;同时依托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建设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为残疾人提供线上就业服务。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掌握了1700万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基本状况和需求,统计系统信息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能够提供及时、精准的就业服务。
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残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提出“做好残疾人人力资源开发,引入专业化组织和市场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康复训练、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心理测评、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岗位支持等全链条、个性化服务”。
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
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

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二〇一七年五月“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本系统是中国残联对残疾人就业、失业和职业培训情况进行实名统计,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进行登记的信息管理系统。
实名制统计的对象为:已经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处在就业年龄段(男性16岁至59岁,女性16岁至54岁)的各类残疾人。
一、残疾人基本信息1.姓名:此项为必填项,不能为空。
2.身份证号:本系统只识别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请准确输入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
3.手机号码:新增添内容。
在调取基本信息后,手动填写“手机号码”信息,方便各地掌握残疾人真实联系方式。
4.备注:在填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请详细注明。
二、就业管理1.就业状况:请选择“已就业”或“未就业”。
选择“未就业”,请填写未就业的起止时间段,填写未就业原因:1.在校学生2.离退休3.料理家务4.丧失劳动能力5.毕业后未工作6因单位原因 7.因个人原因8.承包土地征用7.其它;选择“已就业”后,请继续填写本页面内其他选项。
2.劳动合同:分为有劳动合同和无劳动合同。
有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就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就业实际时间为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需填写就业时间。
4..就业类型:就业类型包括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创业)、社区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居家就业、农村种养加、灵活就业。
如果选择“集中就业”类型,请继续在右侧列表中选择福利企业、工疗机构、盲人保健按摩、医疗按摩和其他。
全国残疾人职业管理服务系统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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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页脚内容1“全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本系统是中国残联对残疾人就业、失业和职业培训情况进行实名统计,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进行登记的信息管理系统。
实名制统计的对象为:已经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处在就业年龄段(男性16岁至59岁,女性16岁至54岁)的各类残疾人。
一、残疾人基本信息1.姓名:此项为必填项,不能为空。
2.身份证号:本系统只识别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请准确输入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
3.备注:在填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请详细注明。
二、就业管理1.就业状况:请选择“已就业”或“未就业”。
选择“已就业”后,请继续填写本页面内其他选项;选择“未就业”,请选择页面左侧“培训管理”,继续录入培训信息。
2.就业时间:在进行就业起止时间填报时,截止时间的确认,如签订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的,以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截止时间为准;签订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直接选择无固定期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以登记就业实际时间为准。
3.城乡就业:请选择“城镇就业”或“农村就业”。
城镇就业是指就业的地点在城镇,农村就业是页脚内容2指就业的地点在农村。
请根据残疾人具体工作地点所属区域或单位所属性质填写。
4.就业类型:就业类型包括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创业)、社区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居家就业、农村种养加、其他类型。
如果选择“集中就业”类型,请继续在右侧列表中选择福利企业、工疗机构、盲人保健按摩、医疗按摩和其他。
(1)按比例就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2)集中就业是指残疾人在各类福利企业、工疗机构、盲人保健按摩、医疗按摩和其他类型等单位劳动就业。
(3)个体就业是指残疾人从事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4)社区就业:社区就业是指在社区岗位就业。
(5)公益性岗位就业: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
(6)辅助性就业:辅助性就业是指精神、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在托养机构等从事康复劳动就业的形式。
(7)居家就业:通过在家中(为主)完成工作、获得收入的灵活就业形式。
(8)农村种养加:利用农村当地资源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
(9)其他:不在上述就业形式内的其他就业。
5.单位名称:请如实完整填报。
6.从事行业:请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填报,请点击右侧按钮,在弹出的行业对话框中选择残疾人从事的行业。
(本选项设置搜索功能,可以在搜索框里键入关键字段,选择出您要选择的内容)。
7.劳动合同:请选择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签订过请选“有”,没签订过请选择“无”。
8.社会保险:请选择是否投保社会保险,如投保过请选“有”,没投保过请选择“无”。
请根据实际投保险种填报。
请根据实际投保险种填报。
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页脚内容3保险等,可多选。
9.是否培训后就业:请选择是否培训后就业,如就业请选“有”,没就业请选择“无”。
请根据实际填报。
10.本省/跨省就业: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三、培训管理1.培训年度:请如实填写培训年份,跨年度培训的以培训开始的年份为准。
2.培训周期:请根据实际培训周期选择长期(半年以上)、中期(半年以内)、短期培训(一个月以内)。
3.培训项目:请根据实际培训项目如实填报。
4.培训项目所属行业:请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分类标准进行填报,请点击右侧按钮,在弹出的行业对话框中选择残疾人从事的行业。
5.培训主体: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培训主体。
培训主体包括残联挂牌的残疾人培训基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社部门及所属培训机构、社会民办培训机构、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其他培训主体。
6.有无证书: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选择“无”培训记录填写完毕;选择“有”则进入下一步填写。
7.所获证书名称: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8.发证单位:请如实填报培训发证单位。
9.证书编号: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0.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请根据残疾人获得证书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获得培训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情况。
页脚内容4四、城镇失业登记1.失业状态: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残疾人的失业状态,包括“登记失业”和“注销失业”。
2.失业登记时间: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残疾人的失业登记时间。
3.失业证号: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残疾人的失业证号。
4. 注销失业时间:以“XXXX年-XX月-XX日”格式填写,如“2008-08-15”。
5.失业原因: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残疾人的失业原因,包括:包括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能继续升学;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被用人单位辞退、解聘或从用人单位辞职;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失去承包土地;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刑满释放或假释、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期满或提前解除劳动教养;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经营;其他失业原因。
五、盲人按摩如残疾类别为视力残疾,请填写本部分。
(一)保健按摩人员1.保健按摩级别:请根据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实际级别选择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填报。
2.保健按摩证书编号: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3.保健按摩证书获得时间: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二)医疗按摩人员1.医疗按摩级别:请根据实际职称如实填报。
选择医疗按摩士、医疗按摩师、主治医疗按摩师、副主任医疗按摩师、主任医疗按摩师。
页脚内容52.医疗按摩培训种类:请根据培训内容选择盲人医疗按摩学历培养、盲人医疗按摩培训、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培训。
盲人医疗按摩学历培养:指经过中专及以上医疗按摩相关专业学历培养并取得毕业证书的盲人。
盲人医疗按摩培训:按规定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医疗按摩培训班培训合格的盲人。
继续教育:指按照国家继续教育规定进行的,以提高业务水平为目的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继续教育学分的盲人。
职称评审培训:指辖区内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当年获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医疗按摩证书编号: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4.医疗按摩证书获得时间: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
六、就业服务机构信息(一)机构基础信息1.机构名称:请如实填写机构全称。
2.所属地区:系统根据登陆账号自动生成所属地区,如有错误,请根据系统下面的电话联系。
3.机构规格:机构规格指机构的行政级别,请根据本单位级别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对应项。
4.机构类型:请根据所属机构性质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对应项,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5.内设部门:此项为复合选项,请根据所属机构实际情况勾选,内设部门就业管理、职业指导(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盲人按摩、职业能力建设,如有所列项目未能包含的部门,请勾选“其他”项,并在后面空栏中填写部门名称;若所属机构没有内设部门,请勾选“其他”项,并在后面空栏中填写页脚内容6“无内设部门”。
6.核定编制人数:请按地方编办批复的编制人数如实填写。
7.实有总人数:请填写本机构实际从业人员总数,含聘用、借调等人员。
8.联系电话:请填写机构的联系电话。
9.机构邮编:请填写机构详细的邮政编码。
10.机构总表面积:请填写机构的总场地面积。
11.服务场所面积:请填写专用于开展就业服务工作的场地面积,如没有专用于开展就业服务工作的场地,可以不填此项。
12.机构地址:请填写机构详细的通信地址。
(二)机构功能和服务请根据所属单位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进行多项填报,填报结果将成为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依据。
“机构功能与服务”的统计内容是依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功能手册》及残疾人就业服务特殊需求制定的,目的是了解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的现状,同时引导开展规范化的残疾人就业服务。
1、咨询服务(1)政策咨询:为用人单位、求职者等服务对象提供常见的法规政策问题解答和指导。
主要涉及残疾人就业、社保、税收等政策内容。
(2)业务咨询:为用人单位、求职者等服务对象提供相关业务咨询指导服务。
(3)引导服务:根据用人单位、求职者等服务对象需求和实际情况,提供服务功能区域、服务窗口、服务功能的介绍和引导,以使服务对象获得及时方便的针对性服务。
(4)举报投诉接待:投诉人员提出的问题提供记录、整理、上报等工作在内的接待服务。
形式有现场接待、接听电话、意见箱、意见簿、服务质量监督卡等。
投诉内容主要涉及本机构工作人员、招页脚内容7聘单位的不规范行为等。
(5)劳动维权咨询:为残疾人求职者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平等就业权利、劳动合同、社会保障事务等。
(6)心理咨询:根据求职者实际情况,运用心理学及相关知识,帮助解决其在职业发展中的心理问题,如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等。
2、信息服务(1)政策信息:及时公布并更新国家、地方发布的有关劳动就业及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2)空岗信息:提供岗位招聘信息,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
(3)求职信息:公布求职信息,并及时更新。
(4)培训信息:公布各级残联和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相关职业培训信息。
3、职业介绍(1)招聘登记:为自愿到就业服务机构招聘人员的用人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包括:审核用人单位资质,了解招聘需求,提供用人之道,把握确切的招聘信息,并进行登记、发布和存档。
(2)推荐用人:为满足用人单位的岗位招聘需求,组织求职人员进行岗位推荐的服务。
一般包括:了解用工需求,发布招聘信息,组织人员招聘,岗前指导等。
(3)求职登记:对年满十六周岁、有求职意愿的人员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包括查验身份证明材料、残疾人证、了解其求职意愿,指导其填写《求职登记表》,办理个人求职信息登记,并提供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信息。
包括:岗位空缺信息、职业供求状况分析预测信息、职业培训信息、相关就业服务项目、有关就业政策法规和其他劳动力市场信息。
(4)现场招聘服务:为实现用人单位和求职者面对面的双向选择,向劳资双方提供专门场地等配套服务,提供公平、规范、便捷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以促进双方取向成功。
包括招聘信息现场发布、指导填写相关表格、现场问题咨询、录用手续办理、跟踪反馈等服务。
(5)劳务输出:根据异地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有组织地向其输出本地富余劳动力,以缓解本地页脚内容8区就业压力,包括分析输出地区对不分职业、行业的用工需求,与用工需要丰富的地区建立劳务合作关系。
(6)劳务输入:根据本地区劳动力供求状况,有组织的从外地引进劳动力,以满足本地用人单位用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