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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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设立

企业单位设立

第三章公司设立案例导读某国有企业为公司发展,决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

该国有企业首先将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共计6000万元,企业领导考虑到企业职工一直与企业同风雨共患难,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一部分职工又将丢掉饭碗的情况下,决定低价将一部分企业资产出售给职工。

之后,该企业与其他单位和人员协商,确定了三人为发起人,并决定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拟定公司注册资本为980万元。

划分为980万股,由该国有企业所剩的500万元认购500万元股。

其他两个发起人认购了其他股份,其中含两项专利技术作价出资220万元。

三个发起人制定了公司章程。

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缴纳了全部股款,其中另两位发起人的专利权也依法办理了财产转让手续最后由该国有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试着回答:1.在公司设立过程是,有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2.公司欲设立登记,还应当履行哪些手续?3.由谁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哪些文件?回答:1.在设立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1)发起人决定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第74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2)发起人决定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80万元,低于《公司法》第78条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额为1000万元的规定。

(3)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两项专利作价220万元,高于《公司法》第4条所规定的,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2.根据《公司法》第77条规定,公司设立,还应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根据《公司法》第82条规定,拟设立公司应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投资证明等文件。

第一节公司设立概念一、概说公司设立引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工商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工商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工商登记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市场主体进行注册、登记、备案、变更、注销等行政管理活动的总称。

工商登记是市场主体合法存在和开展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对工商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工商登记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关于公司设立、组织、运营、解散、清算等方面的基本法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注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是我国关于合伙企业设立、运营、解散、清算等方面的法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注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我国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运营、解散、清算等方面的法律。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注册。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是我国关于企业法人登记、备案、变更、注销等方面的行政法规。

该条例规定了企业法人登记的范围、程序、条件、法律责任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是我国关于个体工商户设立、运营、变更、注销等方面的行政法规。

该条例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范围、程序、条件、法律责任等内容。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我国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运营、解散、清算等方面的法律。

根据该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注册。

三、工商登记的范围1.公司登记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2.合伙企业登记包括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型联营企业等。

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

第十章 公司法

第十章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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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决 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式作出决议 • (10)修改公司章程 •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8
第十章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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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一、 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一) 公司的概念 • 我国《公司法》既没有规定统一的公司概念,也没有规 定不同类型公司的概念。 • 根据我国公司立法的原则与理论,通常认为,公司是指 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 法人。 • 特征: • (1)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组织。 • (2)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 • (3) 公司是企业法人。 2 • (4) 公司的所有权归股东所有。
• 依《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设监事会? • A、公司规模较小 B、股东人数较少 C、国有独资公司 D、国有控股公司 •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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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董事会人选时, 有下列四人的任职资格受到股东质疑。其中哪些 不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A.张某,五年前因对一起重大工程事故负有责 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B.李某,两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 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任仅三个月,该 企业被宣告破产 C.陈某,曾独资开办一家工厂,一年前该厂因 无力清偿大额债务而倒闭,债权人至今仍在追讨 D.刘某,66岁,曾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现退休 在家 考点:董事的消极资格 25

独资公司是什么意思独资公司

独资公司是什么意思独资公司

独资公司是什么意思独资公司一、公司与独资企业的区别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独资企业,亦称个人企业,是由单独一人出资设立、由一人拥有和控制、并由一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独资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在于:1、设立主体不同。

独资企业的设立人是自然人,法人组织不能设立独资企业。

公司的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成员人数不同。

独资企业由一个成员或投资者设立,一切利益和风险也概由该投资者承担。

公司,除一人公司的特殊情况外,都具有多数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内容,都构成了一个不同于个人的经营团体,这种成员或投资者的多数性与独资企业成员的单一性形成鲜明对比。

3、法律地位不同。

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人格。

而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法人地位,是典型的法人组织。

4、财产关系不同。

由独资企业的非法人地位所决定,独资企业的财产由独资企业主所有,企业本身不享有所有权。

而公司由其独立的法人地位所决定,其财产不归股东所有,而是归公司本身所有,公司就是其财产的所有者。

5、经营管理不同。

独资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独资企业主享有对内决定企业一切事项、管理企业经营和对外代表企业的权利。

而公司的经营管理是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等法定组织机构实施的,公司的对外代表权则由法定代表人行使。

6、责任承担不同。

独资企业的负债在追及效力上等于企业主个人的负债,如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企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而公司的债务不等同于其股东的债务,公司对其债务以其拥有的资产独立承担责任,其股东只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

相关知识链接公司的基本特征:1、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

2、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3、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

4、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注册登记包括哪些事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公司登记管理规定(5篇)

公司登记管理规定(5篇)

公司登记管理规定第一、二、三条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1]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第四、五、六条第四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八、九条第七条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____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十一、十二条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公司设立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设立设立登记申请书

受理号:____________________受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尊敬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拟设立一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的公司,特向贵局申请设立登记。

现将有关事项陈述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3. 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4.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5.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6. 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二、公司设立程序1. 申请人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完成公司章程的制定。

2. 申请人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完成股东出资的认缴。

3. 申请人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完成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4. 申请人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完成公司住所的确定。

5. 申请人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选举或委派。

三、申请材料1. 公司章程2. 股东出资证明3.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4.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 公司住所所有权证明及使用证明6.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选举或委派证明7. 其他相关文件四、承诺1. 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申请人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公司设立、运营过程中的各项义务。

3. 申请人同意承担因申请材料不实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敬请贵局对申请人的设立登记申请予以审查,如有需要,申请人将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

物业成立分公司流程

物业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流程吗 ?现在成立分公司是不是很难 ? 一起来看看下面为你带来的“物业成立分公司流程”,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兴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分公司注册资料有哪些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需要走哪些流程

申请成⽴⼩额贷款公司需要⾛哪些流程⼩额贷款公司是给⼈们提供⼩额贷款服务的,由于利润⾼⽬前很多⼈也打算开这类型的公司作为⾃⼰的经营事业。

既然要贷款公司,对于公司成⽴的流程必须要了解清楚。

那么申请成⽴⼩额贷款公司需要⾛哪些流程?申请成⽴⼩额贷款公司需要⾛哪些流程?⾸先,有试点意向的区(县)政府向市⾦融办递交试点申请书,阐明试点⼯作⽅案并承诺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

其次,区(县)政府,对本区(县)符合相关条件及有申报意向的⼩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进⾏筛选。

最后,经筛选的⼩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向所在区(县)政府递交⼩额贷款公司设⽴申请材料,区(县)政府完成预审后上报市⾦融办复审。

⼩额贷款公司申请⼈凭市⾦融办批准批⽂,依法向⼯商⾏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并在5个⼯作⽇内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局和⼈⾏分⾏报送相关资料。

注意事项⼩贷贷款公司贷款利率制定基准:1、按照市场原则⾃主确定。

2、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贷款利率的四倍。

3、下限---⼈民银⾏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0.9倍。

申请成⽴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发起⼈或出资⼈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或发起⼈⼀次⾜额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单⼀⾃然⼈、企业法⼈、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5.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级管理⼈员。

6.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作⼈员。

7.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省政府⾦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公司注册公司异地成立办事处流程及注意事项

公司注册公司异地成立办事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办事处?
公司办事处是指办理其中一种业务或提供服务的地方。

指在地的一个
组织团体,并不需要取得工商部门等的行政许可手续,办事项目和场所并
不做固定要求,可灵活变化且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

办事处是没有公司性质的,因此公司驻外地办事处不需要注册。

比如:母公司在北京,到上海来找个办公室即是“北京某某某公司上海办事处”。

是从事联络业务和市场拓展,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因此办事处也就不用报税/交税。

二、了解设立办事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隶属企业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专职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三、了解办事机构申请设立备案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办事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章程复印件;
(三)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办事机构办公场所场地使用证明;
(五)备案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证件。

四、成立办事处应注意以下事项:
1.办事处是没有公司性质的,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

2.办事处由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业务收入,不存在利润,也就
没有应纳税所得额,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3.办事机构的名称由隶属企业名称后缀“驻合肥办事处”或“驻合肥
经济联络处”字样组成
4.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

办事处、
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

第八讲商事登记制度

• 2005年,我国发布了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现在正在起草 《商业登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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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商业登记的立法政策和原则: (一)立法政策: 1、就强制性而言,分为强制登记主义和任意登记 主义。
• (1)强制主义:指任何想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当事 人只有在履行了商事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商事主 体的资格,非经过登记不能取得商事能力,不得 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否则将构成非法商事行为。
• 1937年,国民政府制定了《商事登记法》
• 1950年,新中国发布《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后相继 发布了《关于公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进行登记的 指示》《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 1988年政府发布,《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废 除了上述三个文件规定。
• 1994年,我国发布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现在正在起草 《商业登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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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概念表述
• 商事登记,是指商主体或商主体的筹办人,为 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主体资格,
• 依照商事登记法规、商事登记法规实施细则以 及其他特别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
• 由当事人将登记事项向营业所在地登记机关提 出,
• 经登记机关审查和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的法律行为。
• 《德国商法典》第一编对商人资格和能力的 取得、商事登记机关(地方法院)、商事登 记事项、商事登记程序、商事登记薄、商业 名称等内容都有详细的规定。
• 《德国商法典》在1897年经系统修改,形成 了新的立法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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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我国商事登记制度
• 1904年的大清商律草案,对商事注册登记作出了简 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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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我国的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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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事项有哪些?
一、公司设立登记事项有哪些?
法律对股东到公司登记机构办理注册手续时需要登记的事项有
明确的规定,只有在登记前明确各事项才能保证公司注册的顺利完成,公司才能依法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1、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姓名;
4、注册资本;
5、公司类型;
6、经营范围;
7、营业期限;
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设立人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1、提出申请时,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以及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

2、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

综上所述,公司设立的时候,需要进行登记,其设立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经营范围及营业期限等。

有限公司申请登记,需要经办人到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设立登记股东会决议及法人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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