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过山车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过山车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3.11.12•【文号】市监特设发〔2023〕102号•【施行日期】2023.11.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过山车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3〕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有关单位:近期,广东省深圳市发生一起弹射式过山车碰撞事故,造成多人受伤,教训极其深刻。
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过山车(指大型游乐设施滑行车类中单车滑行车系列和多车滑行车系列的A级设备)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大型游乐设施制造、运营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过山车使用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提升过山车质量安全水平,加严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守牢安全底线,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一)制造单位开展隐患排查评估。
制造单位要派员参加在用过山车的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重新评估设备安全控制逻辑是否合理,重点检查过山车的弹射装置、提升装置、驱动装置、制动装置、止逆装置、设备轮系运行和磨损状况,必要时根据检查情况改进相应设计,并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弹射式过山车的排查评估报告、2024年6月15日前将其余型式过山车的排查评估报告发送至每一台过山车的运营使用单位。
境外制造单位由相关运营使用单位负责联系通知。
(二)运营使用单位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管理。
1.运营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对过山车的日常检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停用,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隐患根源后方可恢复运行。
每日设备运行前,运营使用单位要对过山车的制动装置、驱动装置、联锁保护装置的功能进行测试,对过山车侧导轮间隙、制动板位置、止逆装置、车轮磨损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弹射式过山车,要特别检查弹射装置是否有效、制动装置是否出现松动、偏移等情况,以上检查内容应列入日检记录表。
《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10年取得积极成效

192023年7月监管在线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到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也是《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十周年。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通告,总结10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行业发展现况。
10年成绩斐然10年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自此,我国特种设备领域的首部法律正式诞生。
10年来,这部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为特种设备安全保驾护航,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当前,我国特种设备领域已经形成由1部法律、1部行政法规、114部地方性法规、8个部门规章、143个地方政府规章以及50个安全技术规范、2520个标准构成的特种设备法律制度体系。
过去的10年,我国特种设备发展迅速,我国已经成为特种设备的生产大国、使用大国。
据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的2022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显示,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10年取得积极成效文/本刊记者 罗克研1955.25万台,另有气瓶2.35亿只、压力管道85.9万公里(在册)。
特种设备产业体系逐步完备,形成覆盖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全链条的特种设备产业链;特种设备制造能力提升,起重机械、电梯、电站锅炉等产品已跻身世界先进行列,大型起重机械和超超临界燃煤电站锅炉实现国际领先;特种设备出口实现量质提升,国内电梯产量约占全球产量70%左右,起重机械出口额保持每年40亿美元左右,叉车出口额每年20亿美元以上,大型游乐设施实现从进口国转变为出口国。
安全形势持续改善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正式公布了关于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这也是对《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年的一次全面“体检”。
2023年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

2023年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特种设备是指具有爆炸、压力、气体、水、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危险性的设备。
由于特种设备的操作涉及到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因此设备的停用和报废制度至关重要。
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2023年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特种设备停用制度特种设备的停用指设备在一定周期内暂时不使用的情况,包括定期停用和临时停用。
2023年特种设备设备停用制度应明确以下几点:1. 停用申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停用计划并书面向所在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停用,包括停用的起止时间、停用的原因、停用的范围等。
2. 停用审核: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停用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停用计划的合理性、停用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3. 停用通知: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应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出停用通知,明确停用的起止时间和停用的范围,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的停用安全事项。
4. 停用措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停用期间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设立明显的停用标志、关闭相关设备的电源、采取防护措施等,以确保设备在停用期间不会对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二、特种设备报废制度特种设备的报废指设备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发生严重事故后,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
2023年特种设备设备报废制度应明确以下几点:1. 报废标准: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特种设备报废标准,包括设备的使用年限、技术状况、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考虑,以确定哪些设备需要报废。
2. 报废程序: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设备达到报废标准后,应及时向所在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报废,包括报废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等。
3. 报废审核: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设备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存在其他处理方式等。
4. 报废处理: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应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出报废通知,并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报废处理,如拆除、封存、销毁等。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3.28•【字号】2024年第9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3年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3年底(下同),全省在册特种设备1002404台,比2022年底增加86205台,增长9.41%。
其中,电梯478200台、压力容器258012台、起重机械180598台、锅炉17428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67008台、大型游乐设施1034台、客运索道124条。
另有:压力管道76061.69千米,气瓶6679683只。
(见图1)图1 2023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作业人员情况。
省本级发证有效期内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许可证4175张。
其中:设计许可证103张,制造许可证697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1607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许可证1768张。
(见图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586372张。
图2 2023年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分类比例图(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
全省共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193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14个,县级178个。
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3977人。
全省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298家,持证308个。
其中,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13个(市场监管系统内检验机构1个,社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12个),型式试验机构2个,无损检测机构51个,气瓶检验机构106个,安全阀校验机构120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7个,电梯检测机构9个。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21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21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2.04.18•【文号】•【施行日期】2022.04.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1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1816.23万台。
其中:锅炉34.71万台、压力容器469.49万台、电梯879.98万台、起重机械273.02万台、客运索道1114条、大型游乐设施2.52万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56.40万台。
另有:气瓶2.02亿只、压力管道75.75万公里(在册)。
(见图1)图1 2021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二)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及作业人员情况。
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75134家,持有许可证76141张,其中:设计单位2742家,持有许可证2747张;制造单位16278家,持有许可证16783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29061家,持有许可证29097张;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27053家,持有许可证27514张。
(见图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1126.69万张。
图2 2021年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分类比例图(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情况。
截至2021年年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5073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3个,市级496个,县级2570个,区县派出机构1973个。
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计112363人。
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4542家,持证4585个。
关于加强2023年元旦、春节“双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2023年元旦、春节“双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为切实加强2023年元旦、春节“双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水平,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指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要充分认识“元旦”、“春节”期间人流集中、特种设备使用频率高、负荷重等特殊情况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影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应对和防范工作,坚决避免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台设备带隐患运行问题发生。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针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及重点部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带头抓、重点抓,组织排查到位,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消除。
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要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高层住宅小区、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在用电梯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坚决杜绝电梯“带病”运行。
一旦发生电梯困人等故障,要安全快速的进行救援和排除故障。
气瓶充装单位,要加强全体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扎实做好安全风险防范,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和非自有气瓶,严格落实气瓶“信息化”充装管理制度,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要结合前期开展的特种设备“双控”机制建设及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治进行一次“回头看”,确认是否扎实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予以消除等。
二、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我局将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
对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将及时通报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处理。
三、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值守,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点

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要点
2023年,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将根据国务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聚焦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规化,加强安全审查和监管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推广和维护工作,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拓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
1、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化。
按照国务院“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加快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构建总体法规体系,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制。
2、加强安全检查与监管能力建设。
针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与监管,组织设立和建设安全检查队伍,切实提高检查与监管服务能力,加强基础数据和信息管理,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
3、加强安全工艺技术推广和维护工作。
积极推进安全技术推广与维护,重点加强符合安全应用的产品的推广及设备的维护工作,对重大安全技术进行推广及研究,不断提升安全技术服务能力。
4、加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和技术支持体系,构建安全应急处置队伍,建立应急物资准备体系,加强安全应急知识培训,明确应急措施,增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5、建立安全文化建设机制。
建立以安全文化为基础的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深化安全文化建设,激发企业的安全热情,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强化安全管理职责,提升和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义务的能力。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贵州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贵州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3.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贵州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19年贵州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一)特种设备数量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在册固定式特种设备273888台,在用固定式特种设备164362台,同比增长16.08%。
其中在用:锅炉3045台,同比增长21.46%;压力容器28603台,同比增长6.90%;电梯100139台,同比增长23.74%;起重机械24193台,同比增长22.4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725台,同比增长16.39%;大型游乐设施670台,同比增长13.75%;客运索道15条,同比增长25%;压力管道1972个单元,同比增长38.00%。
全省另有气瓶229万只。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贵阳市占全省在用特种设备数量的31.68%;遵义市次之,占全省的19.10%;黔南州占全省的9.81%;六盘水市、毕节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特种设备数量相当,总量均为1万台左右,分别占全省的7.08%、6.86%、6.58%、6.16%;铜仁市、安顺市、贵安新区分别占全省的5.80%、5.58%、1.36%。
2015年至2019年,全省在用固定式特种设备数量从93709台增加到164362台,平均每年新增1.4万台左右。
2015年全省在用特种设备增长率为12.84%;2016年增速下降至10.2%,2017年至2018年增速稳步提升,分别为15.18%、19.04%;2019年增速所有回落,达到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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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水平,现就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进行通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安全现状
2023年以来,我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数量和人员伤亡数量有所下降,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存在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定期检测不及时等问题。
2. 装备老化严重:部分特种设备的使用寿命较长,存在安全隐患。
尤其是一些老旧设备,使用单位未能及时淘汰更新,存在爆炸、火灾等严重安全风险。
3. 人员培训不足: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不够,存在安全操作规程不规范、人员操作技能不过硬等问题。
4. 监管不到位:一些监管部门在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中存在管理不严格、执法不严厉等问题,监管部门与行业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
5. 私自改装现象较多:一些使用单位或个人存在私自改装特种设备的情况,导致设备功能失效、安全风险增加。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引发了一系列的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
二、2023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我国将提出以下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1. 加强特种设备的检测与维护: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 强化安全培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
3. 严格监管执法:各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4. 推进设备更新:鼓励使用单位及时淘汰老旧设备,更新设备设施,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
性能。
5.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对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和管理。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相信我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水平将得到有效提升,特种设备的安
全运行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在此,呼吁广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共同努力,确保特
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为建设安全、和谐的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谢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
2023年7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实际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