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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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主要依据:

(一)《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第四十九条至五十一条(因暂未正式公布,只提示一下)

1、前提条件:

(1)工程已完工;

(2)工地的临时设施已拆除;

(3)规划要求需配套的相应项目或内容已按要求建设完毕;

(4)场地内的其它多余物已清理完毕,场地整洁。

2、前置条件:

(1)委托具有城市规划测量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竣工测量——测绘院

(2)制作工程竣工图(平立面图)——施工单位(3)工程成果图片——城建档案馆

3、验收流程:(正常时间10个工作日,未含公示期)

受理(窗口)—审查(科室)—核准(主管领导)—审批(局长)—办结(窗口)

4、需提交的材料:

A、建筑类竣工规划验收

(1)《阳江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验收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批准的建筑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原件);

(6)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7)《阳江市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线测量成果图》、《阳江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图》(含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原件;

(8)建设工程的竣工图和数码相片。

(9)有关电子文件。

(10)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B、市政类竣工规划验收

(1)《阳江市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验收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5)批准的施工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原件);

(6)批准的总平面图(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7)《阳江市建设工程验线记录册》、《阳江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成果图》(含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原件;

(8)建设工程竣工图二套;

(9)市政工程按施工图内容附隐蔽工程覆土前验线测量记录及完工后工程控制点的坐标、标高复

测资料。

(10)有关电子文件;

(11)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5、发证

验收符合规划要求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今后省住建厅统一格式后可能改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阳江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验收申请表

阳江市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验收申请表

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1、前提条件:

已按程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需提供的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四份);

(2)、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原件一份);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一份);(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一份);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一份);(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一份)(需公安消防审批项目);

(8)、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一份);

(9)、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质量检查报告》(原件一份);

(10)、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1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一份,不用提交);

(12)、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原件一份);

(13)、市政工程需提供《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复印件一份);

(1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一份);

(15)、商品房住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各一份;

(16)、商品房住宅分户验收汇总表(一份)(17)、电梯使用证(复印件一份)(七层以上需提供,含七层);

(18)、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如人防意见等)

3、流程:

受理(窗口)—审查(科室)—审批(主管领导)—办结(窗口)

4、办结形式:

在备案表签署备案意见

三、商品住宅小区综合竣工验收

依据:市政府《阳江市商品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1、前提条件:

A规划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已按要求建设完成(含小区配套项目);

B已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

C水、电、电话、有线电视、信报箱等项目已安装交接或移交。

2、方式:

资料审查——现场核对——组织验收——呈批——签署意见

参加的主要单位:住建局、城管局、消防局、人防办等

3、需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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