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和马克思论幸福

亚里士多德和马克思论幸福
亚里士多德和马克思论幸福

亚里士多德和马克思论幸福

一、亚里士多德对幸福的理解

1.幸福就是至善

为了解读幸福,亚里士多德首先解说了什么是“善”。《尼各马科伦理学》的开篇第一句话就是“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实践和选择都是以某种善为目标。因为人们都有美好的想法,即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他认为一切事物皆有其目的,各事物的目的也就是各事物的“善”。人们的一切活都是在其目的的指导下进行的。例如我们可以说教育的目的在于知识,医学的目的在于健康等等。知识、健康这些目的也就是教育、医学这些活动的“善”。亚里士多德认为:“宇宙万物都是有目的的,目的多种多样,有的目的是因其自身而被追求,有的是因它物而被追求。在实践中某种以其自身而被追求的目的就是善自身、最高的善,只有最高的善才是某种最后的东西。”他说的最后的最高的善即“至善”,而至善就是幸福。

2.幸福是符合德性的现实活动

什么是德性?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德性与我们平常所说的德性(道德品质)不同,其意义更加广泛。他通过人与动物、植物的比较研究发现:植物和动物的灵魂只是停留在感觉方面,而只有人的灵魂是人的理智能力方面。因此人的功能应体现为理性的现实活动而不是单纯的生命。以理性为基础,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是品质而且是优良的品质。“在灵魂中有三者生成,这也就是感受、潜能和品质,德性将为这三者之一——德性既不是感受、也不是潜能,么它只能是品质了。”“一切德性,只要某物以它为德性,就不但要使这种东西状况良好,并且要给予它优秀的功能。例如眼睛的德性,就不但使眼睛明

亮,还要使它的功能良好.

幸福是最快乐的活动。亚里士多德虽然认为快乐不等于幸福,但幸福并不排斥快乐,快乐伴随着幸福。因此幸福就是使人快乐的,使人觉得可爱,乐于去追求的。他认为如果有德性的活动伴随着痛苦,而最终导致不幸的结果,那就在某种意义上被称为悲惨,而不是幸福。他一方面强调德性就是幸福的本质,另一方面指出快乐是幸福的外在条件,没有德性的快乐和没有快乐的幸福都不是幸福。

思辨的活动是人的最高幸福。亚里士多德把人的生活分为三种,即享乐生活、政治生活和思辨生活。多数人想过享乐的生活实际上是奴性的生活。至于那些看重名声的人,认为幸福就是荣誉,这就是政治生活的目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两种生活都太肤浅,只有思辨生活才是最高贵的生活,才是最高的幸福。因为思辨是我们本性的最好部分的实现活动,它本身是目的,具有自足性、持久

性,能给人带来纯洁的快乐。因此凡是有思辨的地方就有幸福,思辨越多幸福便越大。亚里士多德的这种思辨幸福虽可实践,但只有少数人可以达到,而只有过这种思辨生活的、有智慧的人才是最幸福的。

3.幸福的实现条件—中道原则

幸福须合于德性,而培养善德就必须运用理性。合乎理性也就是合乎中道,因此。幸福的获得就必须遵循中道原则。“中道”在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又叫“中庸”,也就是“无过无不及”的中间境界。德性就是中道,是最高的善和极端的正确。但是,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原则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因为实现绝对的适中是很难做到的。所以他说:“在一切可称赞的情感和行为

中,都有着中道,不过有时很可能是偏于过度,有时又偏于不及,我们很难命中中间,行为优良”。我想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中道”原则对我们中国人来说并不陌生,因为这与我们的传统道德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如何实现“中道”呢?那就需要进行教育,通过外在规范的灌输使之内化为主体的道德自觉,这是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一个事物的中心,只有那些经过教育,有知识的人才能找到。

4.个人幸福与城邦幸福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对幸福的叙述,只是探讨的第一步,这一步是他对幸福的沉思,思考什么是幸福以及幸福存在于何种活动之中,研究的是个人幸福(个人的善)问题。接下来第二步的论述才是他对幸福如何实现的完全理解,这第二步是其《政治学》的研究,研究如何实践沉思所获得的东西,研究何种政体能使人们亲近德性和获得属于人的善或幸福,这也就是城邦幸福(城邦的善)。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是与其政治学有着密切关系的,政治学服务于幸福论,而离开了政治学,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幸福也将无法实现。

总之,他强调一个人的幸福在于德性的完满实现,注重德性的实践性。亚里士多德这种主张实践的幸福观体现了他积极的人生态度,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当代意义

1.幸福是发自内心的纯粹自然的理性活动

这是我从他的言语中感受到的最真最重要的幸福宣言。他说幸福是生命的自然目的,也是最高的目的。这就说明我们每个人都有追求最高幸福的权利,但是我们做到了吗?在我们的生活、工作抑或感情中,我们是否遵循了

内心最真的呼唤?当我们不喜欢某种生活状态的时候我们是否选择了放弃?也许,为了生活你需要享乐、金钱、荣誉,但是那样的追求只是短暂的快乐,而不是长久的持续的幸福。若要追求幸福,我们就要遵循自己的内心,顺其自然的天性与追求,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内心的完满与富足。

2.目的与能力的自然统一才是幸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的,不管这个目的是什么。比如说乞丐的目的就是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农民的目的就是多收粮;穷人渴望金钱,富人追求享受;感情失败的人渴望爱情,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把这些形容为“求缺心理”,就是人往往追求自己缺失的东西,而拥有的东西却是视而不见的,就像我们身体的某个器官,当它正常运作的时候我们熟视无睹,一旦它出现故障,我们就感觉浑身不自在了甚至开始悔恨当初为何不珍惜。这是一个方面,就是我们需要追求很多生活中残缺的东西。但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只要有目的就应当是被鼓励的,答案当然不是。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一个真理:目的与能力的和谐统一才是幸福。

二、马克思实践幸福观的基本内涵

1.实践:马克思幸福观的视界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对幸福的追求是人的本性,是在实践活动中展开和实现的。实践是人独特的生存活动,是人最根本的创造自我价值的活动,是人特有的超越自我、追求幸福的活动。人的实践活动,一方面改变了自然的原初形态,把自己的目的、追求和本质力量投射到对象上去;另一方面人在不断地改造自然界的同时不断地造自我。人的“现实生活世界”是由人的实践生成的,实践活动

是人最基本的创造性活动,实践活动通过人和自然的统一表现出来,而且也正是在这种统一中体现着实践的价值性,体现着人类对幸福的追求。人类历史是人在现实生活世界的提升和跃进中不断走向自由解放的历史,也是人追求幸福和实现自身本质的历史。正如马克思说,“人应当通过全面的实践活动获得全面的发展”。[5]

2.生活:马克思幸福观的根基

“在社会主义的人看来,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6]梳理马克思关于这一双重意义的世界历史过程所做的经典论述,我们不难发现,马克思所谓的生活世界是以实践或对象化活动为基础的,他所理解的现实生活世界就是

人类所生活的现实社会及一切交往活动。这样的世界是有意义的世界,是人类创造的、实现人类自身发展的世界,是人生活在其中的世界,是能够体验到人的幸福的世界。马克思把现实生活世界作为人类幸福的真实根基。在现实生活世界中建立起来的幸福观,既克服了在自然世界中把幸福看成是单纯的肉体感官享受,又克服了理性主义和宗教神学中人类幸福受“绝对精神”和上帝支配的命运。

3.异化:马克思幸福观的批判视域

异化是指人的物质,精神活动及其产物变成异己的力量转过来反对,甚至支配、统治人本身,因出现了人原来具有的正常的人性和人的本质被压抑、扭曲,甚至被否定的情况。异化条件下,人成为物的奴隶,任由物来驱使,俨然作为一个“拜物教徒”,为物所转,而人的幸福,快乐与否,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不在于物质财富的多少,而在于人与物的关系,物只能是工具,“为

物役使”无乐可言,只有做到“重己役物”,消灭异化才能真正拥有幸福。马克思认为,劳动即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类本质,但在私有制条件下劳动却发生了异化,所以劳动异化即人的本质异化。

异化的根源在于人类实践的双重效应。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旧式分工基础上产生的人剥人,人压迫人的社会制度,是导致人的本质全面异化的决定性条件,马克思认为“人的自我异化的扬弃和自我异化走着同一条道路”,说明异化不是永恒的社会现象,它只具有“暂时的历史必然性。”生产力和交往的普遍发展是资本主义异化消除的必要前提,而无产阶级力量的壮大和社会关系的革命化则是其必要条件。所以,异化作为社会现象是自然形成的,但异化的消除则要依靠作为主体的人正确发挥自觉能动性。

4.人的解放和全面发展:马克思幸福观的价值取向马克思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确立为哲学的理论目标,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诉求即是包含着人的幸福理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指出,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7]梳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学致思理路,不难看出,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始终将其理论追求与现实的共产主义运动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明确显示出旨在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类幸福的实现”的价值取向。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就是人获得属于人的真实幸福,在其现实的发展进程中,人对幸福的追求正是通过个人对人的社会特性的重新占有而实现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论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

论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 一、城邦、政体与法律 亚里士多德的法律观与城邦观是连结在一起的。最好的城邦是行于中庸的城邦,最好的法律也应该是权衡中道的法律。法律?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法律的作用与城邦的目的是同一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决定于政体,根据政体而制定。法律是政体宗旨的体现,政体的好坏决定了法律的好坏。他说:?符合于正宗政体所制定的法律就一定合乎正义,而符合于变态或乖戾的政体所制定的法律就不合乎正义。? 当亚里士多德把法律与城邦、政体的目的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把法律当作手段和工具。但是,这也体现了他对法律的目的的一种价值判断。法律的目的和国家的目的在一定意义上是同一的,但是法律与国家毕竟不是同一事物,它们的目的也有所不同。与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的目的是保护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秩序的实证观点相比,亚里士多德的法律目的论明显具有理想主义色彩。 二、正义论的法律观 正义与法律的关系是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的核心。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概念与正义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而他的正义观念又与平等观念密不可分。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平等分为?数量相等?和?比值相等?。?‘数量相等’的意义是你所得到的相同事物在数目和容量上与他人所得者相等,‘比值相等’的意义是根据各人的真价值,按比例分配与之相衡称的事物。?亚里士多德认为,?现在的人们大家都承认政治权利的分配应该按照各人的价值为之分配这个原则是合乎绝对的正义的。?可见,人人平等不是正义,不同的人应该享有不等的权利才是正义的。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与矫正正义(corrective justice)的著名二分法。分配正义根据接受者的功绩来分发荣誉和奖励,矫正正义不考虑当事人的地位,只要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造成了损害,就要从损害者所得好处中拿出一部分去弥补受损者,不管好人犯法还是坏人犯法,都应该受到惩罚。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了自然正义(natural justice)与习惯正义(conventional justice)的划分。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本身是正义的体现,?要使事物合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而法律恰恰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法律的目的就是正义,法律?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法律就是没有人类感情偏见的、与所有美德共存的道德力量的外在表现。而判断良法恶法的根本标准就在于是否合乎正义。 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论的法律观是法律伦理学的源头。他的老师柏拉图的正义观最早体现了道德和法律的不同特性,提出了道德正义高于法律正义,正义是指导立法的原则。亚里士多德也认为自然法高于人定法,但他不是简单的比较孰高孰低,而是把明确的把正义作为法律的目的,并进而把正义作为批判法律好坏的标准,明确指出了实行法治的前提在于法是良法。亚里士多德视正义为城邦的原则,由正义衍生法律,确定了法律以正义为价值目标。从亚里士多德正义论的法律观到西塞罗的自然法理论,再到古典自然法学派、新自然法学派,正义与法律的关系是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一个基本问题。亚里士多德正义论的法律观之所以对后世影响深远,就在于他思想中包含的法律哲学中的一个永恒话题,即正义是否是法律(制度)的价值所在。引申开去,就是法律(制度)是否应当以某种道德目标作为价值追求。包括伦理学家在对法律(制度)存在的前提进行道德审视的时候,也都要到亚里士多德那里去寻找论据。 另外,从伦理学来看,亚里士多德关于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的?二分法?是经典的分类法,意义深远。当代美国哲学家、伦理学家、新自然法学派代表之一的哈佛大学教授罗尔斯及其代表作《正义论》也深受其影响。 三、法治观 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位系统论述法治的思想家。他关于法治的含义的论述影响深远。他指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必须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综观《政治学》全书,法治是这样的统治:(1)为了公众的或城邦的普遍利益而实行的统治,区别于为了某一个人或某一团体的利益而实行的宗派统治;(2)依靠普遍的法律而实行的守法的统治,区别于专断的统治;(3)对自愿的臣民的统治,区别于依靠武力的专横的统治。

亚里士多德悲剧理论

亚里士多德悲剧理论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西方科学之父,他的《诗学》是西方第一部较为完整的美学,文论专著。在《诗学》中,他对悲剧首次进行了全面论述,在批判地继承古希腊悲剧理论和柏拉图的理论基础上对戏剧理论进行了创新,对后世悲剧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为“悲剧”下了一个定义:“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通过‘装饰’的语言,以不同的形式分别被用于剧的不同部分,它的摹仿方式是借助人们的行动,而不是叙述,通过引发怜悯和恐惧使这些情感得到疏泄。”同时,亚里士多德指出悲剧的六个成分:情节、性格、思想、言语、唱段和戏景,其中,“情节是悲剧的根本,用形象的话来说,是悲剧的灵魂。性格的重要性占第二位。”而这六个成分中,事件的合理安排是悲剧中第一位的,也是最重要的。完整的活动具有开端,中间,结尾。一部悲剧是由部分构成的整体,其组成部分不仅要排列有序,而且必须具备量度。这一系列或出于必然,或出于或然而继随发生的事件中,人物由逆境转入顺境,再由顺境转入逆境,这一长度即是比较合适的界限。同时,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作为对一种行动摹仿的情节,它必须摹仿单一的和完整的行动。组成情节的事件必须严密布局,

以至于如果搬动或删除其中的任一成分,整体将会松散和崩溃,也就是悲剧的情节应达到整一。这就是悲剧论的情节整一律。例如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莱特》,戏剧中人物哈姆莱特性格的理解,而其情节是整一的、一目了然的。从我国早期将其译作《王子复仇记》,我们就不难看出戏剧讲述了王子哈姆莱特报杀父之仇的故事。故事情节看似简单,并充分贯彻了亚里士多德的事件要合理安排的理念。然而细细读来,我们会发现在这一大的整体脉络之下,还有一条 与之相平行的隐形的复仇脉络与之相呼应。这一隐形脉络进一步帮助体现了作品所要歌颂的主题。对于情节的取材也是非常重要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最好的悲剧都取材于少数几个家族的故事。”这些家族都是声名显赫的“大家族”,只有这样的艺术题材才能既激发作者的创作激情,又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哈姆雷特》写的是一个国家的王子的故事,《麦克白》写的也是争夺皇位,杀了国王这样的大事件。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的效用是引起我们的怜悯,从而是心灵得到净化。最完美的悲剧取材于少数家庭的故事。悲剧的目的不在于摹仿人的品质,而在于摹仿某个行动,剧中人物的品质由他们的“性格”决定 。而他们的幸福与不幸都取决于他们的行动。悲剧人物之所以陷入厄运,不是由于他们为非作恶,而是由于他们犯

比较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和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

比较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和伊壁鸠鲁快乐主义 一、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和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1)幸福是至善 亚里士多德认为,善有不同的等级,较低等级的善服从较高级的善,并以较高级的善为目的。比如,服安眠药的目的是睡觉,睡觉的目的是健康,健康的目的是快乐,快乐的目的是幸福。幸福是生命的自然目的,也是最高的善。善就是这些活动所追求的目的。如果有一种这样的目的,人们追求它不再为着获得别的任何目的,而且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着它,就一定存在着某种最高的善,这种最高的善或目的就是人的好的生活或幸福。幸福就是人的终极的目的或最高善。 (2)幸福和德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一定是在于现实的活动。对于一部分人来说,沉思的生活是比人的生活更优越的生活,是神性的生活。而对于多数有德性的人来说,属于他们的幸福就在于灵魂的合于伦理道德性的活动。一个过着正义、勇敢、节制的生活的人,就是幸福的。人的善就是灵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如果有不止一种的德性,就是合乎那种最好、最完善的德性的实现活动。 (3)幸福的获得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学得的而不是靠运气获得的。一个人不依靠自己的努力,就不可能获得幸福。而且,幸福不在于一时一事的合乎德性,而在于一生中的合德性的活动。幸福意味着持续的、严肃的活动而不是消遣。按照他的看法,幸福当然也需要外在的善作为补充。而在所有的外在的善当中,朋友就是最大的善。严肃的活动需要我们与朋友一道才能持续进行。幸福的获得也需要外在的条件,比如财富、荣誉等。 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 (1)快乐是身体健康与灵魂平静 伊壁鸠鲁所说的快乐,并不是指奢侈放荡的快乐,而是指“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即身体健康与灵魂平静,而灵魂的快乐更深刻和持久。他认为,不是每一种快乐都值得选择,不是每一种痛苦都应该被规避。取舍何种快乐或痛苦体现了一个人在精神上的自由程度。他说:“凡是必要的,也就是容易满足;凡是难以满足的,也就是不必要的。”为此,他对欲望做出了分类,欲望包括自然的欲望和不必要的欲望。自然欲望又分不可或缺的欲望与无关紧要的欲望。只有那些不可或缺的欲望才是必须满足的,而控制那些不必要的欲望才是获得真正快乐的前提。 (2)快乐生活在于改变思维 伊壁鸠鲁认为,对死亡的恐惧常常支配着人们的行为。由于怕死,人们试图防范他人,求得安全;对安全的追求又导致人们追求权力、财富和荣誉。他认为,人不必相信各种占卜、迷信、祭祀,而应相信自己的感受,产生一种个人自足的状态。他教导人们美好的生活在于享乐,真正的幸福在于避免一切痛苦、烦恼和忧虑。伊壁鸠鲁指出,达致快乐生活不在于获得财富,而是要改变思维,学会从无限攫取型的追求中退缩,改变抱怨、不足、懊悔的心态,转向满足、感激的心态。例如友爱是因自身而被想望,可以给人带来快乐,是值得追求的。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详尽的解释了他关于幸福的定义,以及怎样才能称得上幸福。本文将先对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进行总结阐述,并具体就思辨这种幸福进行探讨。?幸福是至善,是一种终极目标。 “根据我们的看法,政治学的目标善究竟是什么?在实践中所能实现的至善又是什么?在名称上,大多数人在这里诚然是一致的,一般大众和有教养的人都把它称之为幸福。”然而亚翁不同于一般大众把“好生活、好品行”这种“抓得着、看的见的东西”作为幸福1,他采用柏拉图的理解2,加以阐释,总结起来可以归纳为:幸福是至善,是一种终极目标。 怎样理解这一定义呢,首先关于善的定义,亚里士多德认为善在不同的具体实践中有着不同的具体表现,但可以概括为行动的目标3,而有的目标,比如赚钱,是为了享乐,那么赚钱就不是终极目标,同样的,享乐也可能不是终极目标,“而最高的善必定是一个终极目标和某种完善的东西”。4 那么为什么说幸福是终极的呢?亚里士多德对于终极的解释极为恰当:“作为绝对完善的、永恒地因其自身之故而绝不因他物之故被欲求的东西”5。依前所论,假若某个行动的目标在于赚钱,而赚钱是为了享乐,而为什么要享乐呢?为了快乐,为什么要快乐呢?为了幸福。为什么要幸福呢?没有为什么了,或者说,为了幸福。就是这样,幸福被亚里士多德定义为一种终极的概念,或者说,在亚里士多德的观念里,幸福是一种终极的目标。所以,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幸福是至善,是一种终极目标。 ?幸福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 然而以上仅仅是对“幸福”这个概念进行了一个定义,这样一个定义于实际生活并无指指导意义,亚里士多德也意识到了这一点。那么幸福究竟是什么? 既然“幸福=至善”,而善就于不同的行为活动有着不同的表现(不同的行动有着不同的目的)。于是,亚里士多德尝试从最普遍,最基本的行动来讨论最原点的善。那最基本的行1P43 1095a15-1095a25 《尼各马可伦理学》[注释译读本]/[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邓安庆译.人民出版 社,2010.9 2P45 1095a25-1095a30 “它既是独立的善,同时又是所有的其他善物之为善的原因。”(引用书名及版本同上,若无例外情况,以下不再注明。) 3P52 1097a15-1097a25 “这种善在每一个行为和每一种技艺中永远都是不同的;”“所以,如果对于所有行为一般地存在一个共同的目标的话,那么这个目标就是通过行动可以达到的善。” 4P52 1097a25-1097a30 5P53 1097a30-1097b

论亚里士多德的两种美德

论亚里士多德的两种美德 摘要:美德,作为人类社会文明发展长期沉淀下来的精神文明成果,人们对它有过许多的讨论,究竟美德是什么,从古到今的学者都有自己的解释,含义各不相同。本文就亚里士多德关于美德的含义、分类及其如何获得美德作一个简单的介绍和分析。 关键词:美德;亚里士多德;知德;行德 美德作为人们追求自身发展的价值指向,作为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规范与个人修养的最高价值目标,其在人的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要让人们了解美德的相关知识显得十分必要。要认识它,就得先从它的含义与评判标准着手。 一、美德的含义 古往今来,人们对美德具有非常多的研究,对它的含义也有许多不同的解释。在古希腊时期,美德的最初原义是特长、功能之意义。苏格拉底认为“美德既知识”。古希腊的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德是寻找情感和行动既不过分又非不及的中道之品质。中世纪的托马斯继承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体系,把美德定义为好习惯,即美德具有理智好习惯——理智美德,也有意志好习惯——实践或道德美德。当代的麦金太尔在其《追寻美德》中也对美德有精湛的论述:麦金太尔对美德的说明指出:我对美德的论述有这样三个阶段:“首先, 将诸美德视为获得实践的内在利益所必要的诸品质;其次,将它们视为有助于整个人生的善的诸品质;再次,显示他们与一种只能在延续中的社会传统内部被阐明与拥有只对人来说的善的追求之间的关系。”他认为“美德就要被理解为这样一些性好,它们不仅能维系实践,使我们能够获得实践的内在利益,而且还会通过使我们能够克服我们所遇的那些伤害、危险、诱惑和迷乱而支持我们对善作某种相关的探寻,并且为我们提供越来越多的自我认识和越来越多的善的知识。”他还认为“美德就是一种获得性的人类品质,对它的拥有与践行使我们能够获得那些内在于实践的利益,而缺少了这种品质就会严重地妨碍我们获得任何诸如此类的利益。”麦金太尔对美德的定义与论述,对我们科学地把握美德的含义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在这里,我主要对亚里士多德的关于美德的两种分类进行分析。 二、亚里士多德关于美德的两种分类 亚里士多德反对苏格拉底把美德等同于知识的观点,他认为美德跟道德不一样,美德是静止的,主张有两种美德,一种是“理智的美德”,既知德;第二种是更重要的,是“道德的美德”,即德性。 所谓理智的美德,主要是指一种沉思的生活,就是理性将其发现真理的能力充分发挥出来。他以理性沉思活动本身作为目标,对思想加以思想,并从这种活动中获得悠闲自适而且持久不变的愉悦,这是一种最高的幸福。亚里士多德说:“哲学智慧的活动恰是被公认为所有美德的活动中最愉快的”,对于人,符合于理性的生活就是最好的和最愉快的,因为理性比任何其他的东西更加是人。因此这种生活也是最幸福的。”它包括实践的和理论的知识,以及科学研究的能力也就是人的才能。苏格拉底把知识和美德等同起来,认为“美德即知识”,无知识不能为善,罪恶出于愚昧,有善的知识就有德,无善的知识就无德。亚里士多德认为知识、理智对于人的美德是必要条件,但还必须要有实际的训练。智慧是灵魂的一种活动,实际上是能指导幸福的。智慧本身不是行为的德,但行为的德和它是相配合的,两者对于达到善都是必要的。心智方面的美德具有连续性,因为,比起干任何别的事情来,我们是更能持续不断地沉思真理了。 所谓道德的美德,是指通过理性控制感情和欲望而表现出来的德性,乃是牵涉到选择时的一种性格状况,一种中庸之道,即是说,一种相对于我们而言的中庸,它为一种合理原则所规定,这就是那具有时间智慧的人用来规定美德的原则。它乃是两种恶行——即由于过多和由于不足而引起的两种恶行——之间的中道。它是一种中道,又是由于在激情和行动两方面,恶行是少于应该做的,或者越出了正当的范围。而美德则既发现有选取了那中间的。因此,

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理论基础及其内容

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理论基础及其内容 摘要:本文通过对亚里士多德幸福观进行了思考,分析了亚氏幸福观的理论基础、亚氏幸福观的内容。试图对亚氏的幸福观做一个立体的审视,并通过再次解读亚氏的幸福观,以期对现今深受多元价值观冲击的人们从本质上把握和理解幸福有所启迪,从而为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有益探索。 关键字:亚里士多德善幸福观德性 对于幸福,在亚里士多德之前就有很多先哲做了详细的论述,而在此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必定会为自己的幸福观的理论的存在需求理论支撑,以便使自己的幸福观得以成立,并拥有存在的根基。对于幸福的含义,众所周知,它具有很强的感受性,而我们也可以清楚的看到,人们对于生活的感受,总是建立在一些基本的标准之上。人们对衡量幸福的标准在潜意识里也总是有着自己的理性的理解。但除非我们通过特别的研究才能真正的了解到人们的这些理性标准。正因为这些理性深深地隐藏于人们的意识深处,所以常常被人们误认为只是感性的直觉,这也正是快乐主义幸福观的错误之处。 而从苏格拉底到斯多亚学派,先哲们已经认识到了人们意识中的这种理性标准的存在,并认为这种理性就是善。苏格拉底认为:“一切的存在都是在追求其完美性,以‘善’为目标是其存在的根本理由。”1,并且指出:“追求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标志,是人获得真正幸福的保证”,善作为一种德性知识是人们理解幸福,继而完成善实现幸福的前提。把善作为幸福观的基础,苏格拉底的思想奠定了这种理论路径的最初基础。而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则完成了最初的理论构架。2亚里士多德在其伦理学著作中,在更为基础的层面上为他的幸福观找到了善的基础。他指出,人的每种技艺与研究、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善是这些活动所追求的目的。而人的目的,即人可以实践的最高善,就是幸福。由此可见,善是幸福的一个深层的根据是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的基础。 三、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内容 古希腊时期先哲们有关幸福观的论述,为后人对幸福有更深更准确的把握打下基础。亚里士多德正是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集所有伦理思想之大成,综合分析与研究,经过自己不懈的思考与论证,最终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思想体系。同时 1 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28页,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悲剧创作论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最伟大的思想家和最渊博的学者,具有百科全书式的知识。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他是“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最博学的人”。亚里士多德的理论竟雄霸了两千年,其中文艺本质论、文艺功用论、悲剧论影响很大 四、悲剧创作论 在亚里士多德生活的年代,悲剧艺术十分繁荣。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系统的总结了古希腊悲剧艺术的实践经验,行程最早的以情节论为中心的悲剧理论,同时在历史上第一次概括了悲剧的定义,创造了一套完整的悲剧理论。对后世特别是对西方悲剧的发展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一)悲剧的定义和结构亚里士多德在《诗学》第六章提出了西方文艺理论史上第一个完整的悲剧定义:“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语言,具有各种悦耳之音,分别在剧的各部分使用;摹仿方式是借人物的动作来表达,而不是采用叙述法;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 关于悲剧情节,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整一说”。亚里士多德认为,一切悲剧必须具备六个成分,即:情节、性格、措辞、才智、情景、歌曲。在这些成分中,最重要的就是情节,即剧情的安排。他说:“情节乃悲剧的基础,有似悲剧的灵魂。”因为悲剧的目的不在于模拟某种性格,而在于模拟某一行为,通过行为表现性格。他说:“悲剧中没有行动,则不成为悲剧,但没有性格,仍然不失为悲剧。”亚里士多德主张,戏剧应该以情节为中心,不能以性格为中心,要求戏剧情节应该统一、完整和长度适当。戏剧情节只限模拟“一件行为”,所有事迹都要围绕这一行为,事迹之间应有或然或必然的联系,每个事迹都是整体中的有机成分。剧情安排必须体现事件内在的有机联系,必须反映行动发展的必然规律。情节必须有适当长度,观察时间太短,则印象模糊;观察时间太长,则印象零碎。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情节整一律”,不只是着眼于戏剧的形式美,它既是对作品形式的要求,也是对作品内容的要求。关于悲剧人物,亚里士多德提出了“过失说”。亚里士多德的“过失说”着重探讨悲剧人物的品质和遭遇,他认为悲剧的特殊功能是激发怜悯与恐惧。他解释说:“怜悯是因为此人不应有此大难,恐惧是因受难者是我辈中人,怜悯是怜惜不应之难,恐惧是为如我者恐惧。” 因此他认为,理想的悲剧人物应该是:既不大德至善,也非穷凶极恶,而是“介乎这两者之间:它不以美德或正义著称,他所以陷于否运,并非引起邪德败行,而是由于…过失?……甚或宁要更好,不要更劣。” 亚里士多德的“过失说”,首先含有丰富的辨证因素:悲剧人物不是无辜受难,而却犯有过失,所以咎由自取并不违背道义原则,同时,悲剧人物没有邪德败行,但却遭到严惩,所以值得同情,能够引起怜悯与恐惧。其次“过失说”打破了传统的命运观念。造成悲剧的根本原因,不应只归结为人所无法驾驭的命运,而应到人自身的性格与行为中去寻找,要重视人的责任与完善。例如伟大的悲剧作家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莱特。迷茫、焦虑、惶惶不安、的情绪和心态,笼罩在哈姆莱特复仇的整个过程中,也就有了他行动上的犹豫和延宕,使他成为“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不是他没有复仇的机会和方法,而是他的性格的缺陷导致他的悲剧性,从而被史学史上称为“延宕的王子”。中国悲剧性人物也是如此。例如司马迁笔下的项羽,他骁勇善战、粗中有细,但他性格的弱点导致了他的灭亡。“妇人之仁”使他在鸿门宴上错过了杀刘邦的机会,以至最后兵败乌江,自刎而亡。关于悲剧作用,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净化说”。亚里士多德在悲剧定义的末尾提到,通过人物的动作,“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以取得悲剧的效果,此外,他在《政治学》卷八《论音乐教育》中也讲到“净化”:“某些人特别容易受某些情绪的影响,他们也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音乐的激动,受到净化,因而心里感到一种轻松舒畅的快感。因此,具有净化作用的歌曲可以产生一种无害的快感。”这种情感之所以得到净化,是由于观众受了理性的指导,满足了无害的快感,从而引起道德作用和审美效果,赋予“净化”以积极的教育意义。“净化”的要义在于通过音乐或其他艺术,使某种过分强烈的情绪因宣泄而达到平静,感到一种舒畅的松弛,从而恢复心理的健康。悲剧的净化作用就是使过强的怜悯与恐惧得以疏导,使过弱的怜悯与恐惧受到激发,从而在剧情的引导之下达到适度;经过多次戏剧陶冶,这种适度的感情就会成为习惯,借此获得心理健康,并且培养伦理德性。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含有丰富的辩证因素。首先,他把悲剧人物的塑造和观众的心理效果紧密的联系起来,开创了悲剧乃至文艺研究的心理学方向。其次,他把悲剧的原因归结为悲剧主人公的性格和行为的内部而不是外部。亚里士多德反对古希腊以来的命运悲剧观,这些都是十分宝贵的。当然,他把名声显赫、出身贵族的奴隶主作为悲剧的主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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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思考 作者:王华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 刊名: 学理论 英文刊名:THEORY RESEARCH 年,卷(期):2009,""(16) 被引用次数:0次 参考文献(6条) 1.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 2002 2.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 1964 3.亚里士多德.廖申白尼各马可伦理学 2003 4.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 2004 5.加勒特·汤姆森.马歇尔·米斯纳.张晓林亚里士多德 2002 6.布伦诺·S 费雷.阿洛伊斯·斯塔特勒.静也幸福与经济学--经济和制度对人类福祉的影响 2006 相似文献(8条) 1.期刊论文陈天梅.CHEN Tian-mei略论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观-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4(5) 本文主要通过对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名著--<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关于幸福、最高善、德性和中道的内在联系的分析和阐述,对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作了一次梳理,以期亚氏的德性幸福观能够对人们有所启迪. 2.期刊论文杨光试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之意蕴-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6(4) 在亚里士多德的眼中,幸福是人生的终极目的,是人之功能的最大实现;幸福本身即是完满的、自足的、固有的、本己的,且难于被剥夺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的本质在于德性,而有德的实践活动是通达幸福之途.围绕着幸福,亚里士多德着重论述了它与善、最高善、外在善、德性、思辩、中道、快乐等的相互关联与有机作用.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过于理想化,过于"圣化",过分被渲染成难以达至,有了些许"阳春白雪"的味道;但对于我们而言,其仍不失为一种积极的、客观的且有益的人生感悟与幸福感言,是可以触及的. 3.期刊论文丰建华.张洪江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启示-商场现代化2009,""(34) 我们把幸福看作人生的目的,亚里士多德在其<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指出,幸福在于合德性的实现活动.要使人的行为符合德性,即是人的行为适度和以善为目的,从而达到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处理好经济活动中的义利关系,实现市场经济秩序的合理公正,进而推动社会的道德进步.亚里士多德把幸福作为最高善的幸福观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4.期刊论文韩升.HAN Sheng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政治"——解读亚里士多德的城邦政治学-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3) 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奠定了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基调.他在前人理论基础上,立足于希腊城邦的现实来阐发其政治理论.作为天生政治动物的人,就是指一个城邦当中拥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城邦自然生成的过程,贯穿着人的对作为最高善的幸福的追求的天性;只有在城邦当中,人的许多本质属性才能真正得到展现,城邦是人之为人的前提.亚里士多德的城邦政治学奠定了西方政治学理论的基础,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经典之作. 5.期刊论文刘芳红试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现实意义-世纪桥2008,""(2)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灵魂的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他认为幸福既是一种好的生活状态,又是一种现实的活动,是人们追求的最高善.他的幸福观以完整的人性为基点,具有很强的优越性.它把人的理性和快乐生活有机统一了起来;把个体幸福和整体幸福有机统一了起来;强调幸福是通过人的现实的活动实现的,从而肯定了现世幸福.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现的社会化不但有利于激发人们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而且还有利于落实集体主义原则. 6.期刊论文罗婧奇亚里士多德双重意义的幸福观-群文天地2010,""(2) "幸福"是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一个崇高、完满的概念,位居其伦理学概念体系的顶端.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优台谟伦理学>等著作中都论述了"幸福",亚里士多德主要采取关联论述的方式谈"幸福",譬如谈善的概念时涉及到了作为最高善的幸福,对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的区分与幸福的定义有一定关联.所以,探讨亚里士多德的"幸福"对于深入了解他的伦理学很有意义. 7.期刊论文韩升.HAN Sheng生活在政治之中——亚里士多德对政治本真含义的揭示-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7,24(4) 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这里的"人"是作为城邦主体的公民的伦理存在;政治是人类的基本生活方式之一,其最高的主题是美好的生活,即幸福:这是亚里士多德政治哲学的主旨所在.他在前人理论基础上,立足于希腊城邦的现实来阐发其政治哲学.作为天生政治动物的人,就是指一个城邦当中拥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城邦自然生成的过程,贯穿着人的对作为最高善的幸福的追求的天性;只有在城邦当中,人的许多本质属性才能真正得到展现,城邦是人之为人的前提. 8.学位论文王涛朝向善:对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中目的论的研究2006 本文从目的论的角度来研究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试图把他的政治思想置入其目的论的宇宙观和自然观之中,对之加以重新解释。 在对亚里士多德自然目的论的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自然赋予了人和城邦以目的,目的就是善。人的自然(人性)决定了人的目的。人的终极善(即终极目的),就是灵魂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即幸福。人追求幸福的过程就是人获得德性、完善人的自然的过程。城邦由于自然而存在,它的终极善也是幸福,城邦的幸福源于人的幸福。就人的自然而言,它是政治动物,只有在城邦中,通过政体和法律才能获得德性,进而实现完善和幸福。然而,只有那些拥有优良政体的城邦才能为人提供健全的德性教育,为公民实现完善和幸福提供机会。接受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教诲的立法者和政治家们,就以城邦和公民的最高善为目的,意在通过创建优良政体、制定优良法律,或者通过改良变态政体,促进人的完善和幸福的实现。 本文明确了支撑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的三个理论基石:其一,人的终极善是自我完善和幸福;其二,城邦的终极善是公民的完善和幸福;其三,立

浅谈亚里士多德的城邦理论_

亚里士多德一生著述颇丰,主要包括《论正义》、《论诗人》、《论财富》、《论灵魂》、《论快乐》、《论科学》等等。涉及了当时科学的所有门类,其中有关于逻辑、语言、文学艺术、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的著作。其政治学方面的著作是《政治学》、《雅典政制》《家政学》。《雅典政制》相当于雅典城邦政治制度史,是亚里土多德对158个城邦政治制度调查分析的成果的一部分。《政治学》是他最有影响的代表作。该书将城邦作为政治学的研究对象。现存《政治学》分八卷,分别论述城邦的起源、目的、本质,理想城邦的原则,城邦的性质及现实城邦等问题。对城邦的考察和分析是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 什么是城邦?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城邦是一种伦理共同体,是为实现某种善业而建立的,是所有共同体中最崇高、最有权威,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所追求的是至善。同时,城邦也是一种政治共同体,因为人天生就是政治动物,城邦的至善在政治上体现为公正。 亚里士多德在探讨城邦起源时,还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他认为,人按本性的要求必须过城邦生活,只有通过城邦生活,人的本性才能够实现。他认为,在人类社会中,必定存在着这样的结合体,他们一旦互相分离便不可能存在,例如,男人和女人,主人和奴隶。在这两种共同体的基础上,形成了构成城邦的最简单要素――家庭。家庭是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要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当多个家庭为着比生活必需品更多的东西而联合起来时,村落便产生了。当多个村落为了满足生活需要,以及为了生活得美好结合成一个完全的共同体,大到足以自主或近于自足时,城邦就产生了。亚里士多德提出,城邦是自然进化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组织由低级向高级即由家庭——村社——部落——城邦逐步演进的结果。人类天生是合群的动物,必须过共同生活。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指出,城邦不只为生存而存在,它本质上是为优良生活而存在。同样,城邦的目的也不仅仅为寻取互助以防御一切侵害,以便利物品交换以促进经济的往来。 亚里士多德阐述了城邦的本质和目的。他把城邦比作有机的整体,个人是城邦的有机组成部分。个人的价值依赖于城邦。离开了城邦,人就无法完善自身。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是“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因为人类生活可在城邦范围内得到完全的自给自足,人的善业在城邦中得以完成。只有成为城邦的一员,人的本性在城邦生活中才得以充分显现,他才成为真正的人。虽然家庭和村社都以善为目的,而城邦的目的是“至善”,是公民“优良的生活”。亚里士多德用复杂性看待城邦,并相对突出城邦的政治性质。他认为关于把整齐划一是最优良的观点的论据明显不足,而且把整齐划一作为实现城邦目的的手段是无法付诸实施的。首先,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一个城邦趋于并达到整齐划一将会不再是一个城邦了……因为,城邦的本性就是多样化,若以倾向整齐划一而论,城邦将变成家庭,家庭又将变成个人”。家庭比城邦、个人比家庭更是“一”。因此,即便是能够使城邦趋向优良,而是促使城邦毁灭。其次,城邦不仅是由多个人组成的,而且是由不同种类的人组成的。种类相同是不可能产生一个城邦的。城邦不同于军事同盟,同盟的目的是相互支援,其力量在数量,至于异质还是同质,并不影响同盟作用的发挥。城邦也不同于民族,民族并不必须使其人口按村落为生。一个统一体在构成元素上必须是多元的,而且,各个元素之间是相互依存的,互利互惠,平等互惠是政治共同体的运行规则。亚里士多德认为,尽管由同一些人一直执政可能要优于轮番为治,但是,“根据所有公民天生平等的理由,这并不可能,同时,所有人都共享统治权才是公正的”。同样一些人,若当政,他们是统治者,若不当政,就成为被统治者,这样就消除了自由人不愿意完全被统治的烦扰。因此,一个城邦并不能在本性上是整齐划一的。亚里士多德指出:“追求城邦的这种极端齐一性显然并不是某种好事;因为家庭要比个人自足,城邦又比家庭要自足;而且只有在共同性达到了足够的自足时,一个城邦才能形成。”因此,整齐划一对城邦有百害而无一利,且只有多样性才能确保城邦的自给自足。 城邦从本质上说是多元而非整齐划一的,是所有公民共同参与其中的共同体。城邦的统治不

亚里士多德悲剧情节论

亚里士多德悲剧情节论以及与现代情节的比较研究 摘要:本文旨在研究亚里士多德《诗学》中的悲剧理论和他的悲剧情节。他认为“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经过‘装饰’的语言,以不同的形式分别被用于剧的不同的部分,它的摹仿方式是借助任务的行动,而不是叙述,通过引发怜悯和恐惧使这些情感得到疏泄”。悲剧包括六个决定其性质的成分,即情节、性格、言语、思想、戏景和唱段,情节是悲剧的灵魂。然而,亚里士多德《诗学》中的情节和现代情节有一些不同和相似之处。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悲剧;情节 一、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和悲剧情节研究 (一)、亚里士多德的《诗学》 在公元前五世纪末,也就是经常被称作的希腊的黄金时代,早期的希腊哲学家从研究自然转到了研究人文。然而,他们侵犯了诗人的领域,产生的竞争强度达到顶峰状态。 阿里斯多芬尼斯在他的著作《云》中辛辣的讽刺了苏格拉底;接着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一书中把苏格拉底作为发言人猛烈地回击了那些诗人。他认为诗人曾三次从真理中被移除。在西方文学中表现纯粹世界的精神或者心灵属于理想的世界;肉体和它的激情则在物质世界的泥泞中被打击。基于这些或者其他的原因,柏拉图将会把这些诗人从他的理想国中驱逐出去。 然而亚里士多德对待那些诗人的态度没有柏拉图那么坚定。在那时,哲学家们在他们的竞争者中赢得声望,亚里士多德力图结束古代的纷争,在胜利中他也是宽宏大量的。相比于其他的著作,他的著作《诗学》更大肆赞扬或者强烈地谴责文学批评。《诗学》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运用科学的方法研究诗,这种方法比那些引起很多无果争议的个别推论要重要的多。(二)、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 在《诗学》的开始亚里士多德就给出了他对悲剧的定义:“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经过‘装饰’的语言,以不同的形式分别被用于剧的不同的部分,它的摹仿方式是借助任务的行动,而不是叙述,通过引发怜悯和恐惧使这些情感得到疏泄”。这个符合逻辑的定义是由苏格拉底提出经亚里士多德完善的。 一方面和其他所有的诗一样,悲剧是对行动的摹仿。然而悲剧中的行动与其他艺术或者其他种类的诗不同之处在于它是是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另一方面与喜剧中行动细微的高低起伏相比,悲剧中的行动是琐碎的有趣的。悲剧中命运的改变会引起重大的结果的。 如果悲剧中的行动太长或者太容易被人记住,或者太简单而不能引起命运的的重大改变或者太简单很容易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那么悲剧就是去了它的有效性。 根据悲剧的定义中“通过引发怜悯和恐惧使这些情感得到疏泄”是由亚里士多德制定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悲剧激发的情感只能是怜悯和恐惧。在我看来他对于希腊悲剧的解释过于狭窄,尽管他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了调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情感是动荡的,

哲学史上的幸福观

哲学史上的幸福观 在西方哲学史上,幸福问题是讨论得很多的一个问题,大致分两派。 一派叫快乐主义,认为幸福就是快乐,快乐本身就是好的,是人生的目的。这一派的创始人是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到了近代,代表人物是英国的经验论者,比如休谟、亚当·斯密、约翰·穆勒。谈到什么是快乐,这一派强调的是生命本身的快乐和精神的快乐,比如伊壁鸠鲁说:快乐就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烦恼。你身体健康,灵魂安宁,这就是快乐,就是幸福。约翰·穆勒更加强调精神的快乐,认为它是比身体的快乐层次更高的快乐。 另一派叫完善主义,认为人身上最高贵部分的满足才是幸福,那就是精神上或道德上的完善。不过,他们一般并不排斥快乐,承认完善亦伴随着精神上的快乐。这一派的创始人是苏格拉底,他的学生柏拉图和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继承了他的观点,在他之后还有犬儒学派和斯多葛派,近代以来主要是德国理性论者为代表,尤其是康德。 苏格拉底提出一个公式:智慧=美德=幸福。在他看来,一个人如果想明白了人生的道理,懂得灵魂远比肉体重要,好好照料灵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他就是一个幸福的人。 从中国哲学史来说,幸福这个词是现代汉语词汇,古代汉语里幸和福这两个字是单独使用的,没有幸福这个词,要了解中国哲学家对幸福的看法,主要依据他们谈论人生境界的那些内容。 我觉得道家比较接近快乐主义,认为人生的理想境界是保护好生命的本真状态,庄子在这同时还强调精神的自由,崇尚那种与造物者游、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境界。儒家比较接近完善主义,认为人生的理想境界是道德上的自我完善,安贫乐道就是幸福。在精神生活上是乐道,在物质生活上就是安贫。 孔子说: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又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你看他也很强调简朴状态中生命的快乐。 所以,比较两派的观点,我们会发现它们的差异其实并不大,两派的共同点是重生命、轻功利,重精神、轻物质。 完善主义重视精神生活,快乐主义也认为精神的快乐更有品位。快乐主义重视享受生命的本真状态,完善主义也认为简朴生活才能使人真正享受生命。历史上没有一个哲学家主张物质欲望的无穷尽满足就是快乐,不会有的,否则怎么叫哲学家呢。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作者:大学吴火伟 幸福的辨析——财富 幸福是个亘古不衰的话题。对幸福的度量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他在经过一番独特的计算后得出结论:王者的生活比独裁者的生活快乐729倍1。伯利克里说:“要自由,才能有幸福;要勇敢,才能有自由”。2先贤圣人和普通百姓都有对与幸福的理解,虽然从来没有形成一致认同,但亚里士多德认为“没有一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它们或者在某一点上站得住脚,或者在大部分都能得到认同”。3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开篇中就指出,“关于幸福是什么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大多数人和哲人们所提出的看法并不一样。一般人把幸福看作某种实在的显而易见的东西,例如,快乐、财富、荣誉等等。不同的人认为幸福是不同的东西,同一个人也经常把不同的东西当作幸福。”4的确,因个人的需要不同,对幸福的理解见人见智,但是快乐、财富、荣誉等等是不是就等同于幸福呢?而且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不一样,不同的人把不同的东西当作幸福。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大为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幸福问题。然而,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今天,许多人在享受着生产力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却依然感觉不快乐、不幸福。财富与幸福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我们又该如何去追寻财富、追寻幸福?如何处理财富与幸福的矛盾? 今日,探寻和学习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可以让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人们明白什么是幸福的真谛,如何才能获得幸福。“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繁荣以及外来先进文化的影响,为人们进行崭新的思考奠定了充实的物质基础。而逐步形成的城邦公民自由、自立与自律的人文现象,也为他们重新审视世界提供了开放性的精神基础。”5在古希腊城邦统治时期,追求城邦和谐,成为优秀公民,实现幸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目的。亚里士多德说:“人们能够有所造诣于优良生活者一定具有三项善因:外物诸善,躯体诸善,灵魂诸善。论者一般都公 1柏拉图:理想国[M].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379. 2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44. 3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全集第八卷[M].苗力田译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16. 4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全集第八卷[M].苗力田译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6. 5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 [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4.

论亚里士多德的目的学说及其与神学目的论的区别

论亚里士多德的目的学说及其与神学目的论的区别 作为一种世界万物的解释原则,所谓目的论(teleology),指以目的为依据解释事物的特性或行为。在西方哲学史上,目的论解释肇始于苏格拉底,系统化于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以后,目的论原则一分为二:一是神学的外在目的论,成为宗教神学的重要理论内容和证明上帝存在的重要论证;二是理性的内在目的论,为科学(尤其是生物学)所接受,至今仍在环境哲学等领域起作用。 目的学说是亚里士多德哲学中最富特色,对后来影响最大的内容之一。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学术界要么对此关注不够,要么产生一些误解。在参与翻译《亚里士多德全集》(尤其是自然哲学部分)的过程中,笔者愈益觉得有系统探讨这一问题的必要,也积累了一些想法,现扼要呈献给学界诸君,期望得到专家指正。 笔者认为,亚里士多德的目的学说是一个内容丰富、论证充分的系统理论,由自然目的、技术目的和理性目的三部分构成,其基本性质是一种与神学目的论有本质区别的理性内在目的论。限于篇幅,本文不全面详述有关内容,只重点讨论几个问题: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目的学说的根据;目的与目的因的含义及关系;亚氏目的学说的主要内容;亚氏目的学说与神学目的论的区别。 一 亚里士多德之所以提出目的学说,有其理论的和历史的两方面根据。 从理论上讲,他所规定的哲学研究的对象和哲学家的任务决定了他必然要提出目的学说。 按亚氏的说法,哲学起源于“好奇”(thaumazo),即不理解不明白而又想知道,要追问为什么,寻找所以如此的原因。这样,就产生了哲学。因此,哲学研究的对象就应该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本原和原因,尤其是最初的、第一位的原因。在他看来,这些第一位的根本原因有四种,即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他说:“既然原因有四种,那么,自然哲学家就应该通晓所有的这些原因,并运用它们——质料、形式、动力、目的来回答‘为什么’的问题”(1998a22~25)也就是说,哲学要研究根本原因这一目标,决定了哲学家的任务必然是:考察事物的四种原因,回答事物为什么会存在、为什么是此物而非他物、为什么能运动变化、主了什么东西而如此这般等各别学科无法回答也无权回答的问题。 亚氏进一步认为,在这四因中,如不认真研究目的因,就无法深刻理解其他三因。因为首先,从目的因与质料因的关系看,“尽管这两类原因都要被自然

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

亚里士多德《诗学》的悲剧理论 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年),古希腊斯吉塔拉人,世界古代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家之一,是柏拉图的学生。马克思曾称他古希腊哲学家中最博学的人物,恩格斯也称他是古代的黑格尔。亚里士多德一生勤奋治学,写下了大量的着作,他的着作是古代的百科全书主要有《工具论》,《形而上学》,《诗学》等。 其中《诗学》成书于亚里士多德游历外邦归来雅典之后,是他成熟时期的美学思想结晶。现存的文本据说是亚里士多德在吕克昂学园的讲义,论证严密,风格简洁,但可能未经整理加工,有的论述比较晦涩,引起不同的解释。 《诗学》现存文本有二十六章,内容大体分为三部分:(1)第一至第五章,论述艺术的本性是摹仿,以此来区别各种艺术形式,追溯艺术的起源和发展;(2)第六至第二十四章及第二十六章,论述悲剧的特征及构成要素,比较史诗和悲剧(3)第二十五章,分析批评者对人的指斥,提出反驳的原则和方法。 《诗学》中最重要的内容是亚里士多德对悲剧理论详尽,深入而系统的阐述。他提出了悲剧史上第一个悲剧概念,在《诗学》第六章①里说到: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他的媒介是语言,具有各种悦耳之音,分别在剧的各部分使用:摹仿方式是借人物的动作来表达,而不是采用叙述法;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亚里士多德还给悲剧制订了许多规则,如悲剧应该是五幕剧,其情节应该发生在最亲近的亲属之间。 曹禺和《雷雨》 曹禺,原名万家宝,祖籍湖北潜江,生于天津一个没落的封建官僚家庭,中国现代杰出戏剧家,着有《雷雨》,《日出》,《原野》,《北京人》等着名作品。 《雷雨》是曹禺用5年的时间创造的,虽然他是曹禺的第一部话剧,但却一炮打响,震动文坛,成为现代文学史上的经典作品,被认为是“中国话剧现实主义的基石”。《雷雨》展示了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的家长,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伤的女人,悔恨着罪孽却不自知地犯下更大的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庭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的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雷雨》中主要人物的结局是死的死,逃的逃,疯的疯。这种强烈的悲剧性深深地震撼了观众和读者,并吸引着他们去思考是什么造成这种悲剧以及悲剧效果。 《雷雨》是四幕剧,表达了一个完整的故事,作者让三十年发生的故事浓缩到一天发生并结束。周朴园从外地回到家里,鲁侍萍因为女儿的原因再次来到周家,两人因此而再次相遇,他们之间的秘密也随之曝光。当年周朴园为了娶那位有钱有势的女子而逼鲁侍萍抱着刚出生三天的儿子,冒着大雪离开周家。这样没有人性的开始造成30年后父子不相识反而成为仇人,还使得同父异母的兄妹相恋。当残酷的现实被披露时,必然产生震撼性的戏剧效果,最终剧中人物死的死,逃的逃,疯的疯,成了实实在在的悲剧。同时也说明了,悲剧不一定要亚里士多德说的五幕剧才能称之为悲剧并产生悲剧效果。 亚里士多德的悲剧六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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