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自查表

土地使用税自查表

重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自查表

纳税人名称(盖章):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个人住址): 联系电话:

单位:

说明:1. 本表土地标识分“自用、出租、承租”三类填列。 2. 本表的土地面积应按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填写,未核发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其实际占用的面积填写。 3.若一宗地中的土地有多种用途的,请

分别按土地的不同用途及面积分栏进行填写。4. 欠缴税额为纳税人已申报未缴纳税款,查补税额为此次自查应补税额。5. 纳税人应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此表。

法定代表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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